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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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的总结》(x[x]2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政府“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x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范围和权力事项内容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单位(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以x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并提出调整规范的方案(保留、取消、转移、整合)。市直部门负责初审转报和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权力事项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上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二)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根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重点在权力事项的取消、转移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

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政府不再管理。

(三)明确行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建立与权力对应的责任体系,根据不同类别权力事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对保留的权力事项对应责任事项及责任追究路径进行梳理,通过对履行义务和不良后果情况的细化分解,将责任转化为明确具体的清单条目,建立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清单体系。明确权力清单就是责任清单,违规行使或不当行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对保留的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对应编制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事项。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试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绘制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事项,确需前置审批的,由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协助办理,减少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五)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审核确认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本单位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

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明确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以及廉政风险点、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运行。

(六)建立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行政权力清单运行电子政务平台。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七)实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布后,要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八)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实行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企业依法承诺制,并辅以集中验收、严格问责及全过程监管。建立市场和社会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管理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方式从注重主体资格监管向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转变,惩处方式从以行政处罚为主向以赔付补偿为主转变。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

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本着用权必受监督的要求,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绩效。

(九)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分别做出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效能告诫及问责处理。

四、实施步骤

我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清理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成立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建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各单位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有关表格,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于12月31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包括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第二阶段:集中审核阶段(x年1月1日至1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提出的权力清理意见、报送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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