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范围包括专业进修、学术研究、教学培训等。
第三条进修单位包括国内外大专院校、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进修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第四条进修期限包括短期进修、长期进修等。
第五条进修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参观、实践等。
第六条进修资助包括学费、差旅费、食宿费、购书费等。
第七条进修归口管理单位为医院人事处。
第八条进修单位需与医院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九条具体进修安排由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专业需求和个人申请情况做出第二章进修途径第十条医院根据本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面向全院医护人员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质和进修意愿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医院进修公告、政策法规和要求,积极申报参加外出进修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进修途径,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公派进修、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国内进修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和进修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项进修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结束后,应当按照进修单位要求提交结业报告,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分享交流。
第十六条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管理规定,勤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进修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修管理第十八条医院人事处负责医院全院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第十九条医院人事处要认真负责进修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第二十条医院人事处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第二十一条医院人事处要及时总结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合理安排进修经费,保障进修人员的学习、实践和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按规定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擅自挪用。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选送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外出进修,当年参加晋升考试、出国考试,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家庭事务安排妥当困难者不安排进修。
二、院派出进修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医德医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有培养前途,当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差错者。
当年发生医疗事故、差错者从定性之日起,一年内不准外出进修;发生各种医疗纠纷未处理者亦不派出进修。
三、凡外出进修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推荐上报科教科,医院根据临床和学科发展需要,综合平衡协调,经讨论决定,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
四、外出进修者须与医院订立协议书,学成后根据协议要求为本院服务。
五、外出进修半年以上者,可在离院前二天办理科内交接班、离院、借差旅费及安排家务等手续;进修一年者,返院后休息二天,进修半年者,返院后休息一天。
进修前到相关科室办理离院手续。
六、进修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参加脱产培训和学术活动,未经医院批准同意不得自行中止、或提前、或延期结束进修,不得更改进修项目,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进修期间要遵守该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医院的进修安排,若有违纪行为对方来函反映者,终止其进修,交医院处理。
JV进修期间不允许积累假期回院补休,应按正常规定时间返院。
若回院私自补休,或未经领导批准提前结束进修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九、进修期间的奖金发放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外出进修费用全报,住宿费按医院财务相关规定报销,所有报销费用分三年报销。
十、进修结束返院后要写出书面总结交科教科,进修档案交科教科归档。
回院后按进修协议要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接受考核。
医院员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国内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业务能力;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符合进修专业方向和医院学科发展需求。
第五条外出进修申请程序:1. 员工向所在科室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条件者报医务科;3.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4. 经医务科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外出进修审批权限:1. 住院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初级职称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3个月,由医务科审批;2. 中级职称及以上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6个月,由医务科审批;3. 院长办公会审批权限为进修时间超过6个月或涉及重要学科发展需求的进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认真学习,积极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服从进修接收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4. 保持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沟通,及时汇报进修情况。
第八条外出进修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支持:1. 保障进修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提供必要的往返交通费用;3. 在进修结束后,根据进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外出进修结束后,员工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医院对员工的外出进修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 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工作表现;2. 是否达到进修目标;3. 对医院学科发展的贡献。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出进修条件:外出进修分为专项进修、专科进修。
专科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专项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符合以下规定者,方可申请外出进修。
(一)资格条件:医生、护士已注册为在本院执业,医技人员已取得技士以上(含技士)或药士以上(含药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所从事的专业,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进修工作任务。
(二)工作年限要求:1、专科进修基本条件:(1)医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生在本院聘任医师职称后工作满 3 年。
(2)医技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技人员在本院被聘任技士或药士职称满 3 年。
(3)护士:在本院被聘任护士职称,工作满3 年。
2、专项进修原则上选择短期的专项进修。
3、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医务科合理安排,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进修审批与管理:根据全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由科室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根据外出进修的条件择优派进修人员。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林头镇大衙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计划表》,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2、医、技人员的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加意见盖公章及备案,护理人员的进修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护理部加意见再转医务科盖公章及备案。
3、医务科或护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
4、申请进修人员要签进修合同。
进修完毕后回本院上班要实行相关专业知识授课。
5、申请人员填写进修医院的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进修医院。
6、进修结束前 2 天电话告知科主任和医务科或护士长和护理部。
7、进修结束后按进修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星期内提交进修总结以及进修鉴定或证明。
8、进修费用由医院另定,(住宿尽可能住集体宿舍)。
某某医院2021年2月6日附件: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成近成果名称和形式、发表刊物、时间及获奖情况果三年的科研。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需综合考虑,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安排进修。
需对进修人员的进修目的进行充分论证,明确进修内容,并规划进修结束后在院内开展的新技术项目。
每年____月的最后一天,应将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提交科教科,由科教科转交医院科技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进修医院的级别应根据发展计划,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特别批准。
二、进修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专业进修人员需具备本科学历并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中专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或已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进修人员需为护师及以上职称。
特殊情况由院长特别审批。
医务人员在每个职称阶段仅允许一次半年以上的进修机会,每科室每年原则上仅可安排医疗、护理各____人进修。
以下情况在____年内不得派出进修: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罚者;病、事假超过____个月者;发生医疗事故者;不服从分配者。
三、进修人员需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后方可离院。
四、进修人员须遵守本院及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修期间不得更换专业或无故中止学习。
如需延长或提前返院,需事先取得进修单位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如违反规定、医院规定或擅自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进修____个月以上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进修____个月及以内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
六、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在____天内向科室和科教科报到,提交《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全院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讲座。
进修人员应在____年内按照进修协议开展____项新技术新项目。
七、进修人员自进修结束回院工作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更改专业,否则需承担相应进修费用。
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科教科负责来院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结业鉴定等管理工作。
二、来院进修人员需为公立医院在职员工,中专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需要保持医疗技术和医学知识的更新与提升,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因此需要建立外出进修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职工的外出进修活动,提高进修的效果和成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院职工的外出进修活动。
三、外出进修流程管理1.提交申请:职工提出外出进修申请,明确进修目的、时间、地点以及预计花费。
3.管理层审批:医院管理层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预算以及进修的必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决策。
4.编制进修计划:职工完成申请后,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进修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主要任务。
5.出差手续办理:职工根据进修计划,办理相关的出差手续,包括交通工具的预订、行李的准备和住宿的安排。
6.进修考勤管理:职工在外进修期间需要按照进修计划进行学习,并按时地向管理部门报告学习进度和成果。
7.进修总结和评估:职工返回医院后需要进行进修总结和评估,向上级汇报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并参加针对进修的评估和考核。
四、外出进修费用管理1.费用预算:外出进修需要有明确的费用预算,职工需提前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详细预算表,管理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
2.费用报销:职工在外进修期间发生的费用需要凭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进行报销,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财务部门提交费用报销申请。
4.费用核算:医院管理部门对职工外出进修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统计,为医院进一步制定进修预算提供参考。
五、考核评价和奖励措施1.进修考核:职工完成外出进修后,医院将进行考核,包括学习成果、应用能力和对医院的贡献等方面的评价。
2.进修评价:医院将对职工的外出进修进行评价,职工需提供进修证书、学习报告和学习成果等。
3.奖励措施:对于取得优秀成绩和重要成果的职工,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例如给予荣誉证书、奖金和晋升等。
六、制度执行和监督1.员工教育:医院将通过培训和教育,向所有职工普及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其理解和遵守。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各科专业发展需求,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个人必须服从科室安排。
二、凡安排外出进修必须按医院要求联系进修,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改变专业。
三、进修人员条件: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2.有明确的进修目标,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3.住院医师一般安排到省内上级医院进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等确需到省外进修者,经科室同意、医院批准方可进修。
四、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脱产进修3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进修不得超过一年。
五、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申请表》,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部备案。
六、对备案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科室不予排班,凡未按医院要求进修或弄虚作假者,医院不予认可,且不报销进修费用、不出具进修证明。
七、进修期间住宿:如接收医院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医院住宿;八、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需经接收单位同意、医院每月不定时抽查,如进修当月抽查不在岗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进修期间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者不报销进修费用。
九、进修期间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应退回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差旅费等。
十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部报到,并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进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医务部存档,科室组织由医务部和科教科参与的科内讲课,必要时由科教科安排进行院内讲课,经考核合格后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考核表》,医务部出具《完成进修合格证明》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以后将进修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中积极推广应用。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院外出进修人员。
第二条:外出进修必须以本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
第三条: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登记,最后由院委会审批。
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第四条:进修人员签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院方医务科应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查进修纪律落实情况。
第五条:进修期间每月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学习情况。
第六条: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发放全额档案工资。
第七条:进修期间产生的进修费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由院方、所在科室、进修个人三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进修期满必须参加医务科组织相关理论、能力、综合考核。
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并且理论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1.回院入科前,进行理论考核。
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测试占70分,向院方汇报进修收获和成果占30分。
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通过。
2.回院入科后1个月后,进行能力考核。
采用随机抽查或现场演练业务技能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为熟练掌握100分,基本掌握60分,部分掌握30分,未掌握0分。
3.回院入科满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
包括科室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主任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40分、合格25分、基本合格15分、差0分;分管领导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
第九条:理论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立即停发室奖励绩效1个月,次月进行补考。
第十条:考核总成绩低于200分的,停发科室奖励绩效3个月。
第十一条:进修期满考核合格的,无违犯本办法进修期间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报销个人承担进修期间产生的费用。
医院短期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医务人员短期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计划与审批1. 各科室根据科室专业发展规划和医务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进修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科室报送的进修计划,结合医院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审核、汇总,并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
3. 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的进修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科室执行。
四、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完成进修任务的基本条件。
3.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所在科室工作满一年以上。
4.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五、进修内容与时间1. 短期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2. 进修内容应与本人所在专业领域相关,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3. 进修地点应选择国内外知名医院或学术机构。
六、进修经费1. 进修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医院承担。
2. 进修人员应合理使用经费,不得挪用、浪费。
七、进修管理1. 进修人员需在出发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进修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外出进修。
2.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汇报学习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八、考核与评价1. 进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考核小组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工作表现、个人能力等方面。
3. 考核合格者,医院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4. 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均需遵守本制度。
2.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外进修、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等。
三、进修条件1. 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药师、技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培养计划,择优推荐进修人员。
四、进修审批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计划,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
2. 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批准进修申请。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4. 进修期间,医院按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进修成果转化1. 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2. 医院对进修成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修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医院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条件1.热爱医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态度;3.工作表现良好,无重大差错事故;4.年龄和学历符合进修医院的要求。
四、进修计划1.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审批;2.医务科根据年度进修计划,统筹安排进修人员;3.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完成进修任务。
五、进修申请1.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申请,内容包括进修理由、进修医院、进修专业、进修时间等;2.科室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医务科;3.医务科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进修待遇1.进修期间,医院按照规定给予进修人员相应的津贴;2.进修人员按照进修医院的规定,享受进修期间的各项待遇;3.进修结束后,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进修纪律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进修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3.进修期间,不得参与与进修无关的活动。
八、考核与评价1.进修结束后,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学习态度、进修成果等;2.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1.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计划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派进修学习人员。
2. 绩效优先:优先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培养潜力的医务人员。
3. 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科室工作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意愿,合理安排进修学习时间。
第二章进修学习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务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学习:1. 热爱医院,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2. 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临床医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其它专业人员应来院工作满3年以上,初级(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5. 近两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教学事故。
第三章进修学习程序第五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程序如下:1. 个人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填写《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
2. 科室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医务科汇总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医务科通知申请人员。
5. 申请人员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进修申请表,按要求报批后寄出。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进修学习成果第七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满后,应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 学习收获和体会。
2. 在进修医院所学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
3. 回院后拟开展的工作和计划。
第八条医院对进修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成果显著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等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的目的1. 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掌握先进医疗技术;2. 培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梯队;3. 促进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整体实力。
第三条外出进修的范围1. 医师: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五官科、康复科等临床科室;2. 护士:各临床科室及护理部;3. 其他技术人员:检验科、药剂科、影像科等。
第四条外出进修的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独立工作能力;3. 在我院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4. 年龄在40岁以下,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放宽至45岁;5. 具有进修需求,对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有明确目标。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提出进修申请;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修名单;3. 院长办公会审批进修名单;4.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需在进修期间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外出进修人员需定期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进修情况,并按要求提交进修总结;3. 外出进修人员返院后,需在1个月内向科室及医院作学术汇报、专题讲座;4. 外出进修人员进修费用、差旅费等按规定报销。
第七条外出进修的考核与奖惩1. 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2. 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3.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进修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文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持续推动医院稳步发展,全面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并有效实施我院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进修原则1. 目的性与计划性:依据医院实际情况及学科队伍建设需求,实施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的选派机制,坚持“扶持新兴学科、保障重点学科、兼顾一般学科”的原则。
2. 质量优先与学以致用:坚持“按需选派、确保质量、注重实践应用”的原则,积极遴选优秀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与进修。
3. 严格管理与支持保障:加强进修过程管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进修人员学成后按时返回医院工作。
4. 科室平衡:各科室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人员外出进修不影响科室正常运作。
二、进修人员条件1. 职业道德与业务素养:热爱医院及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综合素质高,能安心于专业学习与工作,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工作。
2. 学术道德与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学习任务。
3. 资质要求:持有医、护执业资格证书及主治医师(主管护师)职称,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已确定专业方向的住院医师。
4. 发展潜力与考核成绩: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发展潜力,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5. 继续教育学分:连续三年内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标准。
6. 再次进修条件:再次申请外出进修者,需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本科室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科室需于每年____月底前向医务科提交次年进修学习计划及申请。
2. 审查与审批: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联系与派遣: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医院负责联系进修单位,医务科出具《进修人员介绍信》。
4. 签订协议:进修前,进修人员需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书》。
职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职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营造活跃的学术氛围,强化对外的交流能力,拓宽专业的知识视野,加强对本专业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培训成果转化率,大力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根据我院业务发展规划、科室专业发展及个人专长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要求地选派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二)外出进修时间分两个月(限护理)、三个月、半年、一年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科室制定进修计划(科室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应以不影响科室当前日常工作为前提),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研究同意后,全院统筹安排。
(四)外出进修学习应以当前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所学内容应在我院专科建设范畴之内,学成回院后能开展相关业务、技术。
二、进修条件(一)外出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政治表现优良,医德医风优良,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好,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专业资质:需取得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
(三)工作年限、年龄、学历、职称要求:原则上在本院有3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45岁(含)以下。
医生: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需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以专科护士培养为主。
医技: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及初级以上职称。
(四)既往已有进修经历的人员,三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予外出进修。
若因科室发展需求再次进修的,必须是科室的业务技术骨干。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同意后可再次进修。
(五)由于专业发展的特殊需要,尤其是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需特殊安排进修的,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同意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外出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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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