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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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X—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我县上一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的结果为基数,确保全县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全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体系
1.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以政府为主导,残联牵头,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民政、财政、人社、教科、扶贫等部门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县残联牵头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乡、镇(管委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反馈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务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筛选上报我县康复评估服务机构并公布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县教科局进一步完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机构康复设施设备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随班就读方案、搞好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和低保、特困等人群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及时给予救助。
——县财政局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给予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支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县人社局做好残疾人医疗保险工作,将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做好工伤人员医疗康复保障工作。
——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指导组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服务机构;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
——县扶贫办将建档立卡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整体规划,结合精准扶贫行动和专项扶贫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和康复救助。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将本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信息反馈至同级残联。
2.技术指导体系
县残联、教科和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机构、落实服务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
3.精准服务网络
县残联、民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要根据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建立县、乡、村精准康复服务网络。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机构或组织作为县级康复服务机构。依托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卫生、康复等服务机构,建立乡级康复服务机构。村(社区)卫生所及康复站承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在乡镇(管委会)、村(社区)成立基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依托现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和社区(村)
医生,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日常调查登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发放、康复评估及转介工作。
(二)根据服务目录制定补贴标准
根据《X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X年)》,对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扶贫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残疾人,在接受基本医疗康复服务项目经医保报销及各类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可根据当地残疾人基本康复专项资金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再给予10%-30%的补贴,补贴上限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三)确定康复评估与服务机构
1.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
建立残疾人康复评估一级评估机制。县残联牵头,联合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教科、人社等部门,选定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由二级评估(市级评估机构)机构开展评估,确保每一个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基本康复服务。
2.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残联会同同级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根据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个人意愿,对照《X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为县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包括: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机构、0-6岁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服务
机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和其他基本康复服务机构),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
对认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名单要及时上报市残联备案,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1.评估服务对象
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对照《X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对本辖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逐一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并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及时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经初步评估能够确定其康复需求的,由小组成员将康复评估情况填写至《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后,将其转介至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对有康复需求但是不能确定其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转介至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开展康复评估。需进一步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二级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评估机构将评估情况填写至《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类别和项目。
经评估,确认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应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将其转介到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接受医疗康复服务。
符合0-6岁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服务、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其它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根据本辖区年度基本康复服务计划,指导其填写《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及服务记录表》(见附件2),按规定程序向县级残联申请基本康复服务补贴项目。
2.确定服务对象
县级残联对递交《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及服务记录表》的残疾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服务对象,其中:0-6岁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服务对象由市残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由最终审批的市、县残联负责,结合申请人的意愿,将其安置到相应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
3.实施康复服务
残疾人、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及服务记录表》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应对其进行专业评估、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依据《X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为其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将康复服务情况记录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X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及服务记录表》之中。
(五)信息报送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