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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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领取,还可以到浦东新区档案局(馆)领取,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01号行政楼一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浦东新区门户网站()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具体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
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主动公开信息。该查阅点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58216302。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市政府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的除外)。
2、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行政许可项目、程序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情况等信息;
3、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触摸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获取。
1、受理申请机构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宜山路728号,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54264368,传真号码54263745,邮政编码200233,电子邮箱地址gongkai@。
2、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样本详见附件一,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可从网上(/)下载,也可直接在受理机构所设的公共查阅点领取。
具体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件二。
3、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三。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本机关监督机构为局办公室,监督电话:58216651,电子邮箱:pdxq@,
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303室
邮编:200135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免于公开或者部分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书面答复的60日内向上海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二: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受与处理流程图
附件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