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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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行政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为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尤其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赤岸镇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合理、及时、安全”的处置原则,完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排查、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 全面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 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持续稳定。
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工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
(一)明确分工,协调管理
镇政府:负责牵头会同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摸,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落实各部门职责,指导督查各部门建立精神病管控机制。
派出所:参与联合管理小组,纳入网格化监管服务体系,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摸;督促协助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或对潜在危险高风险病人动员其监护人送院治疗;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管理。
财政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民政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的医疗求助和生活求助有关工作。
综治办: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季度报表申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负责牵头组织、分解目标任务、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理工
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残联:维护精神残疾人员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符合精神残疾标准的精神病人管理,办理精神残疾证,提供惠民服务。
卫生院: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
各工作片:配合开展辖区精神病人排摸,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病情动态,做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在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卫生院报告;对新发现的疑似精神病例及时联系派出所/卫生院,便于提供后续管理服务。
村、学校、企事业单位:配合开展辖区精神病人排摸,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病情动态,做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在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卫生院报告;对新发现的疑似精神病例及时联系派出所/卫生院,便于提供后续管理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加强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加强与公安、残联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掌握主动权。加大精神疾病的预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看
待精神疾病,重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文关怀,逐步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三)定期排摸梳理,加强日常监管
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重点时段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主动发现、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发现有潜在危害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及时掌握其现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落实送治、求助及管理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口调查登记,及时发现掌握输入性精神病史人员,纳入管控视线,落实治疗管控措施,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已经纳入管理的精神病人,根据《广东省社区精神病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监管级别。对病情稳定,危险性评估≤2级精神病人,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常态管理及随访。对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的精神病人,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四)构建网格化服务监管体系
制定精神卫生工作制度,完善市、镇、村的三级治疗管理网络,成立由驻村干部、片警、公共卫生联络员、一级精防医生、患者监护人等组成的爱心监护小组,暨网格化服务监管体系,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掌握患者病情动态,及时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落实保障措施
我市已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特殊病种报销;对持有三级以上精神残疾证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每月120元的免费施药;需住院治疗的低保精神病患者,通过本人或家属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提供每人每年一次免费住院治疗,费用控制
在6000元以内。监管过程中应积极宣传这些政策,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从而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率。
五、工作要求
1. 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扎实做好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维稳工作。
2. 保护病人隐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精神卫生法》,认真开展精神病人的排摸和防治康复管理工作,注意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泄露病人信息。
3. 责任分工,联防联控。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XX镇精神病人的管理,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4.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辖区内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事件,要逐级追究责任。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