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现场领导负责保卫工作。
有总、分包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
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
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架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注意以布局合理,并应经常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00项。
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
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
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建工程内不准做库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季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
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坑、高空吊装、架预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11、工地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2024年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以及国家利益,防止施工现场火灾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的平安稳定。
第四条施工单位(包括一般施工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设施服务单位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注重防火、防烟、疏散、救援和灭火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组织与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组织和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责任。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指挥中心,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消防培训并制定消防演练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消防措施和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使用有效、完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并定期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火灾报警和火灾应急预案,并向施工现场全体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第三章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措施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可燃物存放区域,并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可燃物专用容器,并定期清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宣传禁止吸烟,并设置吸烟区域。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易燃易爆物品处理区域,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电气设备用房,并配备电气设备专职人员实施管理和维护。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劳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管理规定,是建筑施工承揽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的依据。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救援、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宜强化法制教育、技术培训,确保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掌握。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第七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综合施策,形成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由建筑施工承包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必须具备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和指挥调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实施,参与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火源控制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严禁乱丢燃烧物、乱拉乱放电线和使用明火。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施的布置、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
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
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
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章施工前的消防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消防计划,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选择和布置,以及消防组织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消防工程设计单位编制消防设计方案,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采购和安装。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存放点和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器材的及时配备和调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施工中的消防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消防巡查人员,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消防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消防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验收,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消防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包括消防设计方案、消防设施验收报告和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和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共同负责的工作,各方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依法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逃生通道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火灾扑救。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以便应对不同种类的火灾。
第九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布局和设置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的间距、数量和位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供应充足,并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房。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电路布置应符合消防电气安全的要求,电箱、电线等应选择阻燃材料,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检测。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和掌握火灾防范知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法。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检验消防安全管理的效果,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业厂房等。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执行部门是负责监管和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部门,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证书。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并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进行布局,提供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逃生设施,并保持畅通。
消防车辆应当能够顺利进入施工现场,并具备灭火和救援的能力。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或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当保存一年以上。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报警器材、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等。
消防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消防水源的供应充足,消防水源应当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求,并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联系,确保消防水源可靠有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灭火器材的种类齐全、数量足够,明确摆放位置,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综合防控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实行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人员培训的综合防控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七条承建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明确消防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指导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计划,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演练的组织和指挥等。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监管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消防设备的巡查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配齐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并依法办理消防安全培训和工作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操作要求。
第十七条所有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
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
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
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____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____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____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所、物料仓库等。
第三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等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办法,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包括消防知识、灭火方法、应急疏散等内容。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可靠性。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设计文件、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消防设施维修记录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消防设备使用、应急疏散等,明确操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带等。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引言施工现场作为建筑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工程顺利进行。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消防责任制度1.明确责任主体:确立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下设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责任分工: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分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作业班组的消防安全职责,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
三、消防教育培训1.定期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疏散逃生技巧等。
2.特殊工种培训:对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需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防火检查与整改1.日常检查: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气线路敷设、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
2.定期检查:每周或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录并整改。
3.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五、消防器材配置1.合理布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取用。
2.定期检查: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正常使用。
六、临时设施管理1.搭建规范:临时设施如宿舍、办公室、仓库等应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搭建,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保持适当的防火间距。
2.用电安全: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电气线路敷设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七、动火作业管理1.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前言旧城改造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是旧城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范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建设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旧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一、基本要求1.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1.1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消防管理,并在工程施工期间持续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1.2 明确所有的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任务,确保职责和任务得到认真落实。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2.1 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喷淋系统、烟雾探测器等必要设备。
2.2 消防设施位于安全疏散通道上,必要时借助安全疏散通道援助消防救援。
2.3 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在保养期内,凡是有关火源的活动,必须经允许才能进行。
3.消防应急预案3.1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
3.2 应急标志标注清晰,人员配备齐全,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4.消防培训与演练4.1 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火灾危害性、火警报警与灭火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4.2 演练消防应急预案,设置现场火灾事故的演练,确保人员掌握正确、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法。
二、现场管理1.高风险区域的管理1.1 列举处于高风险区域的区域,实施分区的费控要求。
1.2 在高风险区域内开展公共区域的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消防装置、电器设备、作业状态等。
2.材料和设备的管理2.1 所有材料和设备都必须被妥善存放,不得妨碍逃生通途,不得影响机动车行驶,不得影响景观。
2.2 对于有明火作业的设备,必须制定单独的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3.1 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保障人身安全。
3.2 严格控制现场焊接、切割等有火源作业行为,必须有人严密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三、消防检查1.消防检查周期1.1 消防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部门或者设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部门或者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安装,确保消防设施的功能完善。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应满足消防灭火的需要。
消防水源的设置应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泵和水池,保证消防水源的正常供应。
消防水泵和水池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运行。
消防栓和灭火器材的布局和数量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提高火灾的及时报警和灭火救援能力。
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布局和尺寸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分区,确保火灾的扩散范围受到控制。
防火墙和防火分区的布局和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防火服、灭火器具等。
消防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配置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施工等各类施工项目。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实施。
第四条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在突发火灾等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指示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垃圾。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源,并采取措施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带,水带应保持畅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栓箱,并设有明显的消防栓标识,方便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官和泡沫灭火器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独立疏散通道,并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不得违法搭建临时建筑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模版(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现场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临时建筑、施工设备和材料堆放区域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评估,定期进行隐患检查和消防设备的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化的消防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都知晓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类设备和材料的堆放区域应按照防火间距要求进行布置,并配备专人进行防火巡查。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做好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工作,保障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可及时使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联动设备,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响应应急处理措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会议,定期讨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依法组织开展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区域,明确标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保卫消防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安全,指导本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逐级制定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保卫消防安全职责。
3.施工现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制度以及保卫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全体职工保卫消防知识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应设置训练有素、业务能力强的警卫人员,同时要组建义务消防队。
警卫、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最少要进行一次教育、训练,熟练掌握警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进行防火检查和扑灭初起火灾。
5.施工现场应制定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定期组织演练。
6.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动火证管理,动火证必须由总包单位消防负责人签发,严禁由分包单位或其他人员签发。
7.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安全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或备案。
三、施工现场保卫工作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2.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
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4.加强对财务、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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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一、项目经理的职责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3.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项目副经理的职责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
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
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总工程师的职责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四、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的职责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五、技安科长及安全员的职责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的职责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生产工人的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
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九、重点工种的消防管理办法(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7.看火人员职责:(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二)木工的防火要求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操作问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三)电工的防火要求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4.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6.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7.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 Q;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9.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定距离;10.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四)机械操作人员的防火要求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4.每辆汽车都应设置灭火器材;5.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熄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着火。
十、重点物品、部位消防管理办法(一)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二)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问、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 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