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通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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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通用规程)

1总则

1.1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公司35KV变电站。修试人员、变电站留守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之规定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1.2 本规程是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的依据。修试人员、操作队人员、变电站留守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

1..3 调度人员、修试人员、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有关技术人员及公司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均应熟悉本规程。

1..4 从事变电站留守工作的新人员,以及脱离运行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原监控、操作人员、留守人员均须学习现场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5 本规程每隔四年或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订。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认为有关条款需要修订时,留守人员、监控操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经分管生产的局〔公司〕经理或总工批准修改。

1.6 引用标准

1.6.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6.2 电业公司安全工作规程DL/T 408-91

1.6.3 电器事故处理规程

1.6.4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95

1.6.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 15164-94

1.6.6 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DL/T 574-95

1.6.7 高压断路器运行维护规程

1.6.8 蓄电池运行规程

1.6.9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程

1.6.10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1.6.11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

1.6.1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1.6.13 省、市、县电网调度规程

1.6.14 各级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1.7 本规程如与上级有关规程相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1.8 本规程解释权在生产技术部。

2 操作管理

2.1 电气设备的状态

2.1.1 操作任务是将系统〔或设备〕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设备状态可分为:

2.1.1 .1 运行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都在合上位置,将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包括辅助设备如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

2.1.1 .2 热备用状态

设备只靠开关断开而刀闸仍在合上位置。

2.1.1 .3 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开关及刀闸〔如接线方式中有的话〕在断开位置

A“开关冷备用”时,接在开关上的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取下,高压刀闸拉开。〔接在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高压刀闸和低压熔丝一律不取下〕

B“线路冷备用”时,接在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取下,高压刀闸拉开。

C“母线冷备用”时,该母线上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一律不取下,其高压刀闸拉开。

D 电压互感器与避雷器当其与刀闸隔离后,无高压闸刀的电压互感器当低压熔丝取下后,即处于“冷备用”状态。

2.1.1 .4 检修状态

设备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挂好保护接地或合上接地刀闸时〔并挂好工作牌,装好临时遮栏时〕,即作为检修状态。根据不同的设备有分为“开关检修”与“线路检修”等。

A“开关检修”时,该线的开关与两侧刀闸拉开,开关与两侧刀闸间有压变的,则该压变的刀闸需拉开或高低压熔丝取下,开关操作回路熔丝取下,在开关两侧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做好安全措施。

B“线路检修”时,线路的开关、母线及线路侧刀闸拉开,如有线路压变者,应将其刀闸拉开或高低压熔丝取下并在线路出线端挂好接地线〔合上接地刀闸〕。

C“主变检修”时,在变压器各侧挂上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断开变压器的有载调压电源。

D“母线检修”时,母线从冷备用转为检修,包括母线压变改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在冷备用母线上挂好接地线〔合上接地刀闸〕。

“××母线从检修转为冷备用”是拆除该母线接地线〔拉开接地刀闸〕,包括母线压变改运行状态。

2.1.2 对不符合上述四种状态的操作,值班调度员应另行提出要求或发布操作指令。

2.2 调度管理

2.2.1 监控、操作人员、变电站留守人员必须服从电网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2.2.2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监控、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执行,如监控、操作人员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确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提出意见,由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令的执行与撤消,当发令调度员重复其指令时,监控、操作人员必须迅速执行。如执行该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的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决不允许有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虚报或隐瞒情况的现象发生。

2.2.3 凡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如未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监控、操作人员、变电站留守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事故处理应边处理边汇报〕。

2.2.4 调度管辖或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监控人员、变电站留守人员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

2.2.5 变电站的留守人员在接班后30分钟内应主动向监控操作中心当值值长互通接班情况。

2.3 操作制度

2.3.1 变电站的电气设备均应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且字迹应清楚、醒目。不得重复。新投入运行的设备需确定名称和编号或设备需变更名称和编号时,必须填写“设备变更及投入运行申请书”,报经生产局长和生技、调度部门审查批准。无书面通知的,监控操作人员、留守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模拟图必须始终保持与现场一致。

2.3.2 所有电气操作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2.3.2 .1 只有当值操作人员有权进行倒闸操作。在事故处理或特殊检修时方允许非当值操作人员进行指定项目的操作。

2.3.2 .2 修试人员只能进行被修试设备的手动操作,需要进行不带一次电压的电动操作时,须由当值操作员进行,并在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状态,严格执行设备验收传动试验制度。

2.3.2 .3 变电站的一切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操作。操作队副职操作,正值监护。

2.3.2 .4 倒闸操作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部分〕及省、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2.3.2 .5 操作时,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工作和交谈。若听到调度电话铃声,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接听调度电话。

2.3.2 .6 更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应根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通知单”和调度指令进行,并严格执行整定流程。

2.3.2 .7 监控、操作人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应启用录音电话,互报单位和姓名,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录音、汇报和记录制度,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发令、受令双方应明确发令时间和完成时间,以表示操作的开始和终结,并将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内。

2.3.2 .8 调度同时预发两个及以上的操作任务时,必须按各个任务的操作程序依次进行操作,不得几个任务同时操作。

2.3.2 .9 操作中如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告调度,经调度同意后,才能继续进行操作。

2.3.3 变电站的倒闸操作一般应正确掌握以下十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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