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修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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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路基及桥梁的沉降观测,得出真实详细的沉降观测数据,为后续施工工序提供依据。

二.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2.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总体要求

2.1.1 路基沉降观测的目的是通过沉降观测,利用沉降观测资料分析、预测施工后沉降,指导进行信息化施工,必要时提出加速路基沉降的措施,评估路基施工后沉降控制效果,确保后续工序施工的的安全。

2.1.2 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2.1.3观测期内,路基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2.1.4 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要进行必要的检查。

2.1.5 路基沉降观测内容分为路基面的沉降和地基沉降观测。

2.2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2.2.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应根据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同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

2.2.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一般情况下沿线路方向每间距50m设置一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过渡段的断面设置按过渡段的技术规定执行。

对地形、地质条件变化大的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按25米的间距加密设置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且地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点位的附近1米处必须设加密观测断面,以确保能够反映真实差异沉降。

因过渡段观测断面或加密断面的设置而导致一般路基区段间距不足50m时,不设断面;超过50m而不足100m时,按等分间距设置断面;超过100m时,按50m倍数的四舍五入原则来设置断面数量,断面间距宜一致均匀。

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

基底沉降观测断面每间距两个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设置一个,过渡段和有加密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的优先设置基底沉降观测断面。

2.2.3观测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为有利于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偏差不超过±5cm。

预压地段,预压期因基床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设置沉降观测桩,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3个,布置于路基中心和两侧。

基底沉降观测断面在路基面沉降观测断面之间居中设置,包括1个沉降板,布置于路基中心。过渡段的基底沉降观测断面包括3个沉降板,布置于路基中心和两侧。

路堑地段路基面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分别于路基中心及两侧路肩设置观测桩。路堑地段不做地基沉降观测,不设基底沉降观测断面。

表层尚未施工,路基顶面沉降观测应在预压土方底部(基床底层顶面)布置沉降元件进行,即在基床底层顶面临时布置沉降板,位移观测以及基底沉降观测布置与无预压段完全一致,预压土方卸除时临时沉降板随之拆除,基床表层施工后,于路基面上设置正式沉降观测桩。

路基断面布置示意图见下图:

沉降观测断面布置示意图

2.2.4 路基沉降水准路线观测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如图所示:

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

2.3观测技术要求

2.3.1 路堤地段从路基填土开始进行沉降观测;路堑地段从级配碎石顶面施工完成开始观测。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2.3.2 沉降观测设备的埋设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施工单位的填筑施工要与设备的埋设做好协调,做到互不干扰、影响。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沉降观测工作应按要求进行,不能影响路基填筑质量。

2.3.3 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整理路堤中心沉降观测点的沉降与边桩的位移量,当中心地基处沉降观测点沉降量大于10mm/天或边桩水平位移大于5mm/天、竖向位移大于10mm/天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并要求停止填筑施工,待沉降稳定后再恢复填土,必要时采用卸载措施。

2.3.4 观测精度要求:路基沉降观测水准测量的精度为±1.0mm,读数取位至0.1mm;位移观测测距误差±3mm;方向观测水平角误差为±2.5″。

2.3.5观测频次要求: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下表的规定。

路基沉降观测频次表

观测阶段观测频次

填筑或堆载

一般1次/天

每天填筑量超过3层时1次/每填筑3层沉降量突变2~3次/天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1次/3天

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毕

第1个月1次/周1个月以后1次/2周

无砟轨道铺设后

第1个月1次/2周第2~3个月1次/月3个月以后1次/3月

实际工作进行时,观测时间的间隔还要看地基的沉降值和沉降速率。当两次连续观测的沉降差值大于4mm时应加密观测频次;当出现沉降突变、地下水变化及降雨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次。路基施工各节点时间(包括路基堆载预压土前后、卸载预压土前后、运梁车架桥机通过前后、基床表层施工、轨道板底座施工、铺板、轨道板精调以及铺轨时间)应具有沉降观测数据。观测应持续到工程验收交由运营管理部门继续观测。

三、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3.1、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总体技术

3.1.1桥面结构施工前,应对桥涵沉降、变形作系统的评估,确认桥涵基础沉降、梁体变形等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1.2通过各施工阶段对墩台沉降的观测,验证和校核设计理论、设计计算方法,并根据沉降资料的分析预测总沉降和工后沉降量,进而确定桥梁工后沉降是否满足桥面结构施工要求。

3.1.3根据沉降资料分析,对沉降量可能超标的墩台研究对策,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桥梁工程的安全;同时积累实体桥梁工程的沉降观测资料,为完善桩基础沉降分析方法作技术储备。

3.1.4观测期内,基础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20%及以上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地质复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3.2、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3.2.1为了满足变形观测的需要,需要在梁部、桥台、桥墩及承台上设置观测标。每个桥墩均设置承台观测标、墩身观测标,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随施工的逐步进行依次进行墩身、桥台、梁体的变形观测。

3.2.2 承台观测标:

设置两个观测标,观测标-1设置于底层承台左侧小里程角上,观测标-2设置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

3.2.3墩身观测标:

观测点数量每墩2处,位于墩身两侧;

桥墩标一般设置在墩底高出地面或水位0.5m左右。当墩身较矮立尺困难时,桥墩观测标位置可降低或设置在对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特殊情况可按照确保观测精度、观测方便、利于测点保护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位置。桥墩上观测标的具体设置位置见下图:

承台与墩身观测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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