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
3。
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
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
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
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
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
3。
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一)“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二)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三)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
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
2+———————-×0.2 + —-———-——-—-×0。
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
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工程公司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工程公司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一、前言为提高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工地安全生产,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本文将探讨工程公司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值:10分工程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将之传达给公司员工,确保员工能遵循标准操作程序执行任务。
2. 安全资料的管理分值:5分工程公司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资料进行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卡片、事故案例数据库等。
同时,还要检查安全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以及安排专人对有关安全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3. 工作场所安全设施分值:25分工程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工地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
其中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
工地上还应有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全警示标志等。
4. 安全环境的管理分值:20分工程公司应确保工地的安全环境,包括对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对危险物品和危险性特别高的区域进行隔离和标识等。
5. 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分值:20分工程公司应选拔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这些专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
同时,公司还应针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 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分值:20分工程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员工能有意识地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应该包括安全教育课程、现场安全讲座、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维护行动等。
同时,公司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员工关于安全方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7. 安全应急预案的效果分值:10分工程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应各种安全事件的应急情况并披露给所有员工。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该全员参与,大家都应熟知应急操作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事件。
三、结论综上所述,工程公司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场所安全设施、安全环境的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安全应急预案的效果。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一、工地基本情况。
1. 工地规模,评价工地的规模大小,包括占地面积、建筑物数量、施工人员数量等。
2. 工地环境,评价工地的环境情况,包括周边环境、气候条件、地质情况等。
3. 工地设施,评价工地的设施情况,包括临时建筑、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平安管理制度。
1. 安全责任制度,评价工地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评价工地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3. 安全生产标准,评价工地是否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包括施工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检查管理,评价工地的安全检查制度和频率,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2. 风险评估管理,评价工地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 安全生产记录,评价工地的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事故报告、隐患整改、安全会议记录等。
四、安全生产绩效。
1. 安全生产目标,评价工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包括事故率、伤亡率、安全生产奖惩等。
2. 安全生产效果,评价工地的安全生产效果和改进情况,包括事故纠正、风险控制、安全生产投入产出比等。
3. 安全生产文化,评价工地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情况,包括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氛围等。
五、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标准对工地进行考核评价,得出相应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意见。
评价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
六、考核评价周期。
工地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应定期进行,一般可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进行一次,确保对工地平安管理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七、考核评价责任。
工地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应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和专业。
八、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工地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的结果应及时通报工地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工地平安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工地平安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安徽省“平安工地”考核标准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工作实效,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特制订本标准。
2 我省“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采用基本考核与标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我省“平安工地”建设必须通过基本考核后,方可参与“平安工地”的标准考核。
基本考核内容为我省自定标准(见表1),标准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部考核标准(见表2~7)。
各考核项目评分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1 基本考核评价满分50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基本考核评价评分均在40分以上者(含40分),方可进行标准考核评价。
2.2 标准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分≥90分为示范工程(合同段),70分≤考核评分<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2.3 标准考核分值计算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100考核项目应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建设单位得分⨯=100考核项目应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监理单位得分⨯=5.05.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施工单位得分100考核项目应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100⨯=考核项目应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6.02.02.0P ⨯⨯+⨯+⨯∑∑∑施工单位合同价合同价施工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监理单位得分=建设单位得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原因。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价,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切实打造“平安工地”,制定“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2、向业主、监理单位、公司汇报考评结果;3、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4、对完善“平安工地”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5、对考核评价优秀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考核评价标准参照业主下发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三)考核评价内容1、项目各部门和班组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落实和完善情况;2、项目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情况;4、安全内业资料建档和管理情况,安全台账;5、施工现场a.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安拆方案及交底记录,特种设备的报检和验证;b.危险品管理及入库、出库使用记录;c.施工消防责任区划分、责任人和消防器具的配置等;d.重大风险源书面告知及单元预警法的实施;e.临时用电;f.应急预案及演练;g.拌和站等区域分区明显。
拌和站地面硬化,排水系统完善,并封闭管理。
h.以及其他“平安工程”考核标准内所明确的所有内容。
(四)考核评价程序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并形成考评意见,准备相关资料报批,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开工。
2、项目实施阶段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检查、考核评比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每月 24 日前,将考评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3、项目交工验收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面自评,并整理出管理资料和考核备案资料,以备业主考核和备案。
(五)考核评价结果及奖罚1、项目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行为直接与个人绩效和班组经济结算挂钩;2、考核标准必须两个达标“安全达标”、“文明达标”,加强过程控制。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及评分表
交通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一、总则(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确保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不带“*”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减或细化。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体例,结合本地区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其他技术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以及自查自评、考核评价。
公路工程中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合同段以及水运工程中的道路、堆场、房建等合同段可参照本标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评价程序(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在合同段开工后、交工验收前,每月应当按照本标准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
(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应当按照本标准对项目全部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我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审核记录及结论负责,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
(三)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 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扣5分。
2.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项目之一,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但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许多危险因素,如高空作业、起重运输、现场施工等,安全隐患很高。
为此,为了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制定“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I. 符合建设规范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地方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公路水运工程的稳健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程和施工班次计划,确保施工过程控制得当,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和超时施工现象。
II. 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倡议得以落地。
尤其是对于高空、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III. 施工机具维护在施工过程中,机具设备是关键要素之一,需要对施工车辆、吊车、推土机等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可靠性和运行安全性,从而大大降低工程建设难度和安全风险。
IV. 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的清洁度,是衡量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整洁情况的重要指标。
安全生产措施不能有效地实施,若管控不严,施工现场就会造成严重的人为事故。
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18S整理并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工作流程,保证施工现场不产生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
V. 施工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告示牌等,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和安全纪律性是必须的。
特别是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加以强调,以此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纪律性,保障施工现场超强的安全水平。
VI. 施工技术先进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存在着多种技术问题和复杂场地环境,因此,施工单位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实力。
施工单位应该对新技术加强研发,熟练掌握高效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确保全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危害能力。
总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心,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的实施。
新版监理单位“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批,监督实施情况。
查文件
未及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批,扣5-8分。
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扣5-8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同意,工程已实施,且监理未纠正,扣5分。
未严格监督实施,扣2-6分。
8
2.3风险预控
2
5
专项工作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安全专项工作应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
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所有监理人员。
查文件、记录,现场核对
未按规定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未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发现一次扣4分。
安全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4分。
未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扣6分,“平安工地”建设要求未落实到所有监理人员,扣3-5分。
6
6
工作效能
所监理施工单位的考核评价情况
所监理的各施工合同段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值×0.3即为监理工作效能得分。
查考核评价资料
各施工合同段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值×0.3即为监理工作效能得分。
6
4
人员管理
4.1持证上岗
按照合同文件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名册。
监理工程师持安全监理培训证。
查名单、资料。
安全监理人员不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每人扣1分。
未提供监理名册,扣1分。
未提供监理人员上岗及离岗记录(如考勤表等),扣1分。
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持安全监理培训证,发现一人扣1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第一,安全生产。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很多危险的施工环境和活动,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首要考虑的是安全生产。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措施,以及是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二,环境保护。
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考虑环境保护。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制定和执行环境管理措施,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以及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
第三,质量控制。
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寿命,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是否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是否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是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第四,文明施工。
公路水运工程涉及对公共空间的占用和改造,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要考虑施工文明。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和工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周边居民沟通和协商等。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工程进度、费用控制等。
总体来说,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需要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和文明施工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合理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促进公路水运工程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工程质量水平。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的组织工作。
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予以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
5+外业(表2)分值x0。
5;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
1+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接判为不达标。
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别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出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况的,该标段必须立即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
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
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六、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价、交工前考核评价三个阶段。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
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是为了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而制定的一套评价和考核标准。
该制度旨在帮助工地管理层和安全生产人员评估工地的安全状况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制定目的1.提高工地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2.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二、考核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完善程度;2.安全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3.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4.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1.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度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由安全生产人员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的完好程度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等。
2.专项评估:根据工地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评估工作,如临时工地的审核、新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等。
四、考核评分标准1.定量评分:根据考核内容的具体事项,对每个事项制定相应的分值,如安全设施的配置齐全加5分,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扣除2分等。
2.定性评价:对工地整体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合格等级。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地进行分类管理和辅导指导:1.优秀和良好:对工地进行表扬,给予相关奖励或激励措施,同时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水平;2.及格:对工地进行督促和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现场管理,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3.不合格:对工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复工,同时将不合格情况纳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考核结果的公示和交流工地的考核结果需要向社会公示,主要通过媒体报导、企业内部通知和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同时也可以组织考核经验交流会议,让不同工地之间相互借鉴经验,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工地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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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的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应覆盖到。
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评为不达标等级,建设单位及相关的监理和施工单位评为不达标等级。
6.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6.3 对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7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将组织开展的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表2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
省份:评价(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
表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项目名称:
8
注: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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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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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通用部分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表5.2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公路部分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表5.3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水运部分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表6 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14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监理单位名称:
表7 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140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