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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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共阅教?师?奖?励?方?案
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二)坚持激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要积极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又要合理统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三)坚持分类管理,导向激励的原则。在国家工资政策指导下,尊重现实、突出特色,完善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校内各类人员的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导向激励、分类考核。(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各校制定的具体分配方案,要经过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分配对象本中心学校在岗的工办师、特岗教师43人(不含校长)。三、构成比例和分配办法。(一)绩效工资分配额度按我县规定的人均413.3元计算。按《凤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规定,校长除外应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教师为43人,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为:413.3×43=17771.9元。(二)分配比例及办法1、校长绩效工资:校长奖励绩效工资按全县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平均数的2.5倍统一测算,由教育主管部门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按实际测算数直接提取。其具体分配办法是: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设为校长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校长绩效工资总量的50%由县教育局根据《凤庆县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按学年度考核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后,不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
分配。2、班主任津贴:2133元/月。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总额17771.9元的10%,即1777.19元,全年班主任津贴按10个月计算,总额为1777.19×12÷10≈2133元/月。以基础性津贴的形式,根据班额按月考核发放。班主任基础性津贴发放的具体办法是:2133÷701×班级学生数≈3元/生×班级学生数。中心学校根据《班主任、科任教师考核细则》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按月计发。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3元/月计发(考核分12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为“不合格”者,扣发该月该项津贴(扣发数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该项每月应发2133元。课时津贴:889元/月。中心学校核定课时量为5348节,人均课时津贴为:17771.9×5%÷5348×个人课时数≈0.166×个人课时数。发放办法:按月发放(当月发上月的,以此类推)。该项每月应发889元,结余1元,归入中心学校“奖励考核奖”项使用。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355元/月。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为17771.9×2%≈355元,用于奖励综合评价成绩进入县级前15名的班级。计算办法:个人奖金=奖金总额÷档次数的总和×档次数。(一至十五名的档次数分别计为15、14、13……3、2、1)年度考核奖:14751元/月。总额为:17771.9×83%≈14751元/月。按基础考核奖、奖励考核奖和岗位考核津贴三个部分考核兑现,具体办法如下:①基础考核奖:14751×80%≈11801元/月。学校根据《鱼塘中心学校考核管理办法》中“过程考核”部分的考核等次发放。考核为“合格”以上层次者按人均11801÷43≈274
,结余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