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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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交接班工作制度

110交接班工作制度

110交接班工作制度一、交接班的意义110交接班工作是公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确保警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关键环节。

通过交接班,能够确保工作的顺利衔接,避免信息的遗漏和误判,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交接班的对象和内容1. 交接班的对象:主要包括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案件、警务活动、值班记录、设备设施、武器弹药、警用车辆等。

2. 交接班的 content:主要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处理进展、相关证据和文件、嫌疑人或犯罪分子的基本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交接班的原则1. 准时交接:交班人员应按时完成交班,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 全面交接:交班人员应将手中的工作全面、详细地介绍给接班人员,确保接班人员对工作有全面的了解。

3. 准确交接:交班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接班人员应认真核实,确保工作的稳定性。

4. 保密交接:交班人员应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保密,接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交接班的具体流程1. 交班前的准备:交班人员应提前整理好手中的工作,准备好交班材料,包括案件资料、文件、证据等。

2. 接班前的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了解当班的工作情况,做好接班准备。

3. 交接班: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详细介绍手中的工作,接班人员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

4. 接班后的核实: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后对交接班的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接班后的报告: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后向上级报告接班情况,包括案件的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五、交接班的要求1. 交班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交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接班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确保能够迅速熟悉工作并开展工作。

3. 交接班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4. 交接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六、交接班的监督和考核1. 上级部门应加强对交接班工作的监督,确保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篇一:110接处警规则通渭县公安局110接处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110报警服务台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九条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110接处警首接责任制

110接处警首接责任制

110接处警首接责任制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人民群众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许多国家都采取了110接警首接责任制,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就110接警首接责任制在我国的应用与意义作进一步探讨。

110接警首接责任制是指在警察机关内设立专门的接警中心,负责接听、处理和处置各类报警案件。

在这一制度下,接警员是警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他们要接听群众的报警电话,并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距离等,将警力及时派往现场处理。

接警员要做到24小时不间断接警,快速而准确地判断警情,并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接警员还要做好记录、报案、指挥、转警等工作,并及时将案件责任交给相关部门。

110接警首接责任制的实施,对于社会治安的维护和犯罪打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制度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

由于接警员接警及时,派警迅速,可以有效地缩短处警的响应时间,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了损失和危害。

其次,该制度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

群众知道只要拨打110报警电话,就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这增加了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和依赖,提高了社会的整体安全水平。

再次,该制度规范了警务工作的流程和管理。

接警员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接警、处警,并将责任有机地传递给相关部门,促进了警务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然而,110接警首接责任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接警员的素质与能力对于整个制度的运作至关重要。

接警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接警处警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的沟通与应急处理能力。

然而,有些接警中心存在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警情处理效果欠佳。

其次,信息共享与系统建设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同地区的警察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导致一些警情不能及时处置和解决。

此外,接警中心的技术水平也需要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需求。

110接处警规范

110接处警规范

贯彻执行《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两区”分局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110接处警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接警快、出警快、处置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接警、指挥调度和处警程序、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警种的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及派出所、分局、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担负110接处警任务的警种、部门及其接处警人员。

处警人员包括处警民警和协助处警民警勤务工作的协勤人员。

第二章接警与指挥调度第五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统一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举报、投诉。

根据局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置、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

第六条110接处警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热情服务。

第七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接警(调度)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

(一)指挥长(值班长)指导、检查接警人员处置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常态指挥调度和处理一般信息;协助局领导或指挥中心领导处置重大紧急警情,并根据有关工作预案进行先期指挥调度工作;处理各类重要信息,提出拟办意见。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一、背景介绍110接处警是指公安机关接收和处理紧急报警的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二、接警流程1. 接警当接到报警电话时,接警员首先要保持冷静,耐心倾听报警人的陈述,准确了解案情。

2. 核实报警信息接警员要通过与报警人的对话,尽可能获取准确的报警信息,包括案发地点、案发时间、涉及人员和物品的特征等。

3. 分类和优先级判断接警员要根据报警信息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和优先级判断,确保高风险、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4. 指派警力根据报警信息的分类和优先级判断,接警员要及时指派警力,派遣到案发地点进行处置。

5. 跟进案件接警员要及时与派出所、巡警队等相关部门联系,跟进案件的处理进展,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三、工作要求1. 保持冷静接警员在接警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智,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不得因情绪波动而影响工作。

2. 全面掌握业务知识接警员要全面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各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能够正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报警情况。

3. 保护报警人隐私接警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报警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细节要进行保密,确保报警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4. 语言表达清晰接警员在与报警人沟通时,要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确保案件信息的传递不产生歧义,避免造成误解或延误。

5. 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接警员要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决策,保障报警人的安全和利益。

四、工作注意事项1. 客观公正接警员在接警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受个人情感和利益影响,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 妥善保管证据接警员在接警处理过程中要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后续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3. 不得泄露案情接警员不得将案情信息泄露给无权知晓的人员,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泄露、散布案情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接处警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110接处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以便110接处警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工作职责。

1. 接听来电,接听来电时,要保持冷静、礼貌,及时记录报警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并详细询问报警事项。

2. 分类处警,根据报警内容,将警情分为紧急、一般和非紧急三类,对不同性质的警情进行分类处置。

3. 及时反馈,对于紧急警情,要及时通知现场民警出警,对一般警情,要及时指派民警前往处理,对非紧急警情,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记录。

二、工作规范。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接处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规定,避免出现差错。

2. 保护报警人隐私,在记录报警人信息时,要严格保护报警人的隐私,不得泄露报警人的个人信息。

3. 保持警情信息的真实性,在记录警情信息时,要保持信息的真实性,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工作技巧。

1. 善于倾听,在接听来电时,要善于倾听报警人的诉求,了解其需求,做到耐心细致。

2. 善于沟通,在处理警情时,要善于与报警人进行沟通,让报警人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和帮助。

3. 善于协调,在处理复杂警情时,要善于协调各方力量,做到资源整合,提高处置效率。

四、工作要求。

1. 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 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警情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110接处警工作的高效运转。

五、工作纪律。

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处理警情。

2. 严格遵守电话接听规范,不得在接听电话时进行私人交谈,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 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擅自变更警情分类,不得随意调动警力。

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

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

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公安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公安机关 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发布日期:2013-02-23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全省公安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工作规范》),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围绕落实“五分钟”工程要求,以“接警快、出警快、处置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 接警和调度处置、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110 报警服务台和治安、巡(特)警、刑警、交警、边防、消防、派出所及其他受领110 报警服务台出警指令的警种、部门和接处警人员。

第二章接警和调度处置第四条110 报警服务台24 小时值守,统一受理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执行。

根据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挥、先期处置、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

沿海城市、大中城市和旅游城市应开通外语报警服务。

第五条 110 接处警实行 110 、119 、122“三台合一”一级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热情服务。

第六条110 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

指挥长(值班长)职责范围按照公安部《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执行。

指挥调度工作由110 报警服务台民警负责, 110 报警服务台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

第七条110 报警服务台应按照案(事)件性质、规模、可控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和重大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置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警情调度处置的工作预案。

接处警工作规范

接处警工作规范

接处警工作规范篇一: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

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警察部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接处警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和提高接处警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警察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了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一、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1. 110接警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二、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1. 110接警员应具备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的能力,能够快速决策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响应警情。

三、专业知识和技能1. 110接警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在接警过程中能够正确地指导报警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度警力和资源。

四、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了解报警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并对警情进行分析判断,提供有效的指导建议。

五、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对待报警人和当事人应友善、耐心,并积极解答报警人的问题,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六、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1. 110接警员应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警务系统的数据和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警务信息。

七、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警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警务工作。

八、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采取正确的措施处理突发事件。

九、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1. 110接警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准时上班、服从指挥、提高工作效率,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态度端正和形象维护1. 110接警员应保持端正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安排,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违规违纪,不得存在工作失职的行为。

以上就是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规范和提高接处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合集5篇)

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合集5篇)

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合集5篇)第一篇: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1、为了加强110接处警管理,保证接处警工作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交接班制度是保证110接处警工作安全有序、连续运作的重要制度,各在岗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做好110接处警交接班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安全的重要环节,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交接班的一般规定4.1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相关职责、110指挥大厅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

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4.2 交班工作由当天值班民警,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卫生整洁,以及为下一值班人员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

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4.3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民警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

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4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指挥中心主任和值班民警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托付他人顶岗,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

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

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4.5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

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4.6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调度同意,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交接班准备工作5.1 由交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5.2 检查一次情况是否正常,情况如何; 5.3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5.3 检查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核对清楚; 5.4 检查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正确;5.5 检查锁、钥匙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5.6 检查打印机、350兆、电脑、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是否正常;5.7 检查指挥大厅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按要求摆放物品; 5.8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到岗、是否按要求着装;5.9 开交接班碰头会,告知接班人员注意事项、重要警情等情况;5.10 确认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可以进行交接班。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一、引言110接处警是公安机关重要的一项职能,是群众的一项权利。

通过接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110接处警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犯罪形式逐渐多样化,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

110接处警是警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公安机关履行基本职能的重要途径。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110接处警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和公共安全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原则1. 依法依规原则:110接警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及时性原则:对于接警信息,应当及时响应,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专业化原则:110接处警工作应当精准、专业,提高公安机关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4. 公开透明原则:110接警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警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警处理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5. 协同作战原则:110接处警工作应当与其他部门协同作战,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接处警信息采集(1)建立健全110接处警信息采集系统,对来电信息进行记录和分类。

(2)提供专业的呼叫中心设施和设备,确保接警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录入。

(3)设立专门的接警信息采集人员,对接警信息进行核实和录入。

2. 接警信息处置(1)建立健全110接处警工作流程,规定不同类型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时限。

(2)提高接警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

(3)对紧急事件进行及时警情确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3. 接警信息反馈(1)建立接警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来电人员反馈接警处理结果。

(2)建立接警信息追踪系统,对接警信息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定期向社会公开。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

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指挥中心110值班制度调度指挥中心所有上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着工装,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佩戴胸卡,讲求礼仪,文明用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1、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上班工作、对调度室所有监控、电话、视频设备运行状况、对上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调度员还必须了解井下各工作面作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井下生产工作;工作完成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上班人员方可离岗下班。

2、接-班后调度员对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系统、调度电话录音系统进行一次演练,熟悉运行程序,发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监控值机人员对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瓦斯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了解井下人员分布、生产情况、各作业点瓦斯浓度情况,并与调度员进行沟通,完成接-班工作。

3、接-班工作完成后,所有值班人员按照调度室卫生责任划分进行卫生打扫工作,保证值班区域干净整洁,不存在死角现象。

4、值班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值班矿长、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保证井下的正常生产,坚守工作岗位。

5、值班期间遇副矿级领导到岗检查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在调度指挥台前起立、侧身轻声鼓掌欢迎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然后坐下坚守岗位;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领导要求进行各项操作演练。

6、在演练时要求演练人员声频同步,将演练项目切换至大屏幕显示系统或视频会议显示系统上,并同步做工作汇报。

①在演练瓦斯监控系统时:介绍井下工作面分布情况,并按照顺序对各作业工作面瓦斯浓度向领导汇报,包括当班各工作面瓦斯最大值及原因、地点,井下排水系统、压风系统、主、局扇风机运行情况等;②在演练人员定位系统时:介绍本班井下作业人员情况,包括入井人数,人员分布,跟班矿长姓名、职务及所在位置、运行路线等;③在演练产量监控系统时:介绍当天矿井产量情况,及现阶段井下各作业工作面生产运行情况。

④在演练广播系统时:介绍广播系统的功能及作用,井下广播的分布情况,并逐一演练井下全系统音乐播放、语音广播及区域性音乐播放、语音广播等;⑤在演练调度录音电话系统时:介绍井下电话分布及覆盖区域,介绍调度台功能系统,并能够熟练调取电话录音,能够熟练播放。

派出所110管理制度

派出所110管理制度

派出所110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派出所110指挥中心,包括值班管理、应急处置、业务记录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负责接听报警电话,指挥和协调警务资源,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服务保障。

第四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管理属于警务管理的一部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第五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值班管理第六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配备专职值班领导。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值班要求,佩戴工作证件、工作服装,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岗位上看手机、聊天、打瞌睡等。

第八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手续,做到接警、派警、记录、报告、交接工作流程顺畅。

第九条值班领导要及时调度警务资源,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十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要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性质、重要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更新完善。

第十一条指挥中心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迅速反应、果断处置。

第十二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档案,做好处置记录和事后总结,为日后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第四章业务记录第十三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要建立健全业务记录制度,对每次接警、出警、处置情况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业务记录要真实、准确、详细,涉及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经过核实。

第十五条业务记录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杜绝遗漏、错漏现象。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六条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要建立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对值班管理、应急处置、业务记录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结果要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纠正和培训。

校园110值班干警工作流程

校园110值班干警工作流程

校园110值班干警工作流程
1、早8时至8时10分与上一班干警履行交、接班手续。

工作包括:
(1)交、接和清点值班备品,检查通讯器材,填写值班人员签到本,在电脑中输入交班记录。

(2)主班干警负责在值班室门口的校园110值班公示板上书写当日信息。

2、主班或副班在值班台坐岗,接待师生员工来访、来电,做好接处警工作,时间从早8时至晚8时,主班临时离岗时,必须由副班或者其他主班人员替岗,值班台全天不得空岗。

3、全天按规定时间主班、副班带队进行巡逻,督促校卫队员按时间进行巡逻。

巡逻时对保安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要在保安门岗室记录本上签字。

4、11时30分至13时30分值班干警完成换饭工作。

5、主班负责每天18时—6时(夏季)、16时30分—6时(冬季)打开门前照明灯,其他时间关闭。

6、18时至21时,主班干警负责督促校卫队员到联通广场巡逻维护秩序。

7、0时主班检查门岗时注意保安是否执行四门落锁制度,汇文楼门和北二门无车辆进出时应关闭,来车开启,其
他各门按时间关闭和开启。

8、交班的主班干警负责指派副班、司机或校卫队员打扫值班室、校卫队备勤室、门前台阶、走廊内的卫生。

9、次日早7时前全体值班干警起床,打扫卫生,整理值班室内务,8时向昨日值班部长汇报24小时内的值班情况。

10、早8时与下一班主班干警进行交接班。

110接处警规范

110接处警规范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110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公众电话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投诉。

第五条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一般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件的管辖范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三)对管辖权和案(事)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临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派出所值班交接制度

派出所值班交接制度

派出所值班交接制度派出所值班交接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民-警一律着装。

二、每日交接-班时,值班民-警应把枪弹和未尽事宜交接清楚,并做好文字记载。

三、值班民-警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做好来访接待、上传下达、电话记录等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绝不能拖延和贻误。

四、值班工作岗位在派出所内,值班民-警绝不能脱岗、离岗,甚至擅离职守。

五、值班民-警负责打扫室内和环境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派出所保卫处值班制度2015-10-09 22:28 | #2楼一、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交接-班,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提前请假。

二、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检查报警器、监视器和通讯设备,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相互签名认可。

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谁的值班时间内发现的问题(案件)就由谁负完全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脱岗。

不准在值班期间饮酒、醉酒(指在值班前已经喝醉)、睡觉、下棋、打牌等活动。

四、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责任区域经常进行巡查和记录;负责报告和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案件,遇重大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五、切实认真保管好枪支、警(戒)具,做好交接工作。

六、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爱护室内公物。

闸北派出所值班制度2015-10-09 15:37 | #3楼1、民-警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有情况时请示报告,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

3、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

4、派出所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5、值班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6、保卫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

一要做好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要搞好水电节约,防止跑冒滴漏。

三要做好来客登记、询问,主动为来客服务。

7、其他需要处理事务。

派出所值班制度2015-10-09 23:43 | #4楼一、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通讯畅通。

接处警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接处警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接处警值班人员的管理,提高接处警工作效率,确保警情的及时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接处警值班人员。

第三条接处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群众,确保警情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接处警值班人员的职责:1. 接听、记录、传递警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 及时调度警力,指挥现场处置;3. 协助指挥中心开展警务活动,确保警力合理分配;4. 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警情和突发事件;5. 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沟通;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接处警值班人员的权限:1. 根据警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2. 对现场处置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指导现场处置;3. 对警力调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警力充足;4. 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传唤、拘传等强制措施;5. 对紧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接处警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熟悉接处警业务,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够承受工作压力;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值班工作。

第七条接处警值班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2.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警务工作秘密;3. 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警情;4. 严格执行警力调度,确保警情得到及时处理;5. 良好服务群众,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对接处警值班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接处警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 110 接处警工作规化建设,提高 110 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警服务台实行 24 小时值班,受理公众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迟延或者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者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用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者投诉。

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普通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 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 件的管辖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 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暂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即将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 对有现实危(wei)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 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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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处警交接班制度
1、为了加强110接处警管理,保证接处警工作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交接班制度是保证110接处警工作安全有序、连续运作的重要制度,各在岗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做好110接处警交接班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安全的重要环节,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相关职责、110指挥大厅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

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交班工作由当天值班民警,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卫生整洁,以及为下一值班人员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

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民警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

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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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指挥中心主任和值班民警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托付他人顶岗,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

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

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

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调度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交接班准备工作
由交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检查一次情况是否正常,情况如何;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检查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核对清楚;
检查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检查锁、钥匙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检查打印机、350兆、电脑、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是否正常;
检查指挥大厅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按要求摆放物品;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到岗、是否按要求着装;
开交接班碰头会,告知接班人员注意事项、重要警情等情况;
&
确认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可以进行交接班。

接班准备工作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检查交班人员资料是否齐全,各类台账是否完整。

检查完毕,值班民警主持交接班碰头会;
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接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二交接”。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二交接”即: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出现重大警情,在现场交接必须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钥匙”,收文登记簿、工具用具等物件。

)
交班工作由值班民警主持,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待、汇报各项工作的情况,工作过程。

接班人员听取汇报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

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

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
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交接双方要向值班民警汇报检查情况。

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

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汇报,并在交班后组织班组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吸取教训。

值班民警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班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

值班民警、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

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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