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237.1-2004代替GB/T 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Part 1:Untreated profiles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本部分为GB 5237的第l部分。
本部分规定的产品不能直接用于建筑物。
本部分主要作为GB 5237.2、GB 5237.3、GB 5237.4、GB 5237.5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是对GB/T 5237.1—2000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性质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条款强制性标准,并将5.4.1.5条修改为“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
幕墙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5237.1—2000。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宏卿、吕新宇、陈世昌、陈洪再、王来定、卢继延、张贵斌、王举荣、张中兴。
铝合金力学性能标准整理分析
一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6005;6005A供货状态:T5、T6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小于1.20mm时;不测断后伸长率..:
a 硬度仅供参考..
二GB/T 6892—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车辆型材指适用于铁道、地铁、轻轨等轨道车辆车体结构及其他车辆车体结构的型材.. 6005;6005A供应状态:T6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
a A5.65表示原始标距L0为5.65S0的断后伸长率..
b 壁厚不大于1.6mm的型材不要求伸长率..
三GB/T 10623—2008 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术语
A 伸长率:原始标距L0的伸长与原始标距之比的百分率..
Rp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非比例延伸率等于引伸计标距L e规定百分率时的应力..
注:使用的符号应附以下脚标注说明所规定的百分率;例如:R p0.2..
四GB/T 3191—2010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
6005;6005A供货状态T5、T6
棒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
五GB/T4437.2-2003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第2部分:有缝管6005;6005A供货状态T5
管材的纵向室温力学性能:
六GB/T 26494—2011 轨道列车车辆结构用铝合金挤压型材6005;6005A供货状态T6
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
GBT 5237.1-2017换版宣贯
释义:YS/T67标准中,圆铸锭状态有两种,一种是铸态,一种是均 匀化。这两种状态的圆铸锭都可用于生产建筑型材,但建筑型材用圆 铸锭采用均匀化状态的圆铸锭比较多,其理由是:目前企业生产的铝 合金铸锭,由于冷却速度快,熔融的金属在凝固时会产生非平衡结晶, 进而造成铸锭的化学成分和组织不均匀性。铸锭的均匀化退火是用来 消除铸锭的残余应力,消除铸锭的化学成分和组织的不均匀性,进而 改善铸锭的压力加工工艺性能以及制品的某些最终性能。
GB/T5237.1-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换版宣贯-与2018版标准主要差异
铝材质量管理部 吕尚娟
GB 5237-2008标准:
第一部分:基材; 第二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第三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四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第五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第六部分:隔热型材
GB/T5237-2017标准: 第一部分:基材; 第二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第三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四部分:喷粉型材; 第五部分:喷漆型材; 第六部分:隔热型材
2
GB/T5237-2017标准代号组成
GB 5237-2008标准:
• GB 指国标第一个字母大 写 • 5237 指此标准发布的顺 序号; 2008指此标准发布的年代号
GB/T5237-2017标准: • GB 指国标第一个字母大 写; • /T 指推荐性标准; 5237指此标准发布的顺序 号; • 2017指此标准发布的年代 号。
19
GB/T5237.1-2017标准:
4.4.1.2 非壁厚尺寸
4.4.1.2.1 非壁厚尺寸(如图3~图14 略)所示基材的H、H1、H2等H 尺寸)允许偏差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 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应按实际装配或搭接要求选择,并在图样中注 明。图样中未注明允许偏差且可以直接测量的非壁厚尺寸,其允许偏 差按普通级执行,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 6063T5、6063AT5、 6463T5、6463AT5基材的非壁厚允许偏差,应选用表4中的高精级, 需要超高精级或严于超高精级的偏差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 图样及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4-表6 非壁厚尺寸(H)允许偏差 修改 部分允许偏差要求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_2004)_质量标准[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2004-11-01发布 2005-03-01实施前言GB/T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第1部分:基材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8478 铝合金门GB/T 8479 铝合金窗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3 定义3.1基材 untreated profiles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装饰面 exposed surfaces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它包括可开启窗、通风口、门或板等.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可以见到的表面。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237.1-2004代替GB/T 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Part 1:Untreated profiles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本部分为GB 5237的第l部分。
本部分规定的产品不能直接用于建筑物。
本部分主要作为GB 5237.2、GB 5237.3、GB 5237.4、GB 5237.5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是对GB/T 5237.1—2000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性质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条款强制性标准,并将5.4.1.5条修改为“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
幕墙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5237.1—2000。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宏卿、吕新宇、陈世昌、陈洪再、王来定、卢继延、张贵斌、王举荣、张中兴。
GB5237
三涂 四涂
≥40 ≥65
≥34 ≥55
注:由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在型材某些表面(如 内角、横沟等)的漆膜厚度允许低于表中的规定值,但不允许 出现露底现象。
GB5237-2004宣贯资料
GB5237.6-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Fra bibliotek-2004宣贯资料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一.标准名称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 基材》 铝合金型材是指用铝合金材料通过一定的压力加工 方法和热处理制度得的具有一定形状和力学性能的 型材,如这种铝合金型材专为建筑行业应用的,则 叫铝合金建筑型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主要应用于建筑外围护,也可应用 于建筑物的一些结构上。故需要在这种材料上根据 不同的设计和防护进行多种多样的表面处理。
GB5237-2004宣贯资料
GB5237.3-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3-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一.标准名称 GB5237.3-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表面经阳极氧化 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复合处理的铝合 金热挤压型材(简称电泳型材)。 3.2复合膜 型材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后再经电泳涂漆而形 成的具有耐蚀性、耐候性和耐磨性的膜
5.5阳极氧化膜的质量 5.5.1阳极氧化膜的厚度级别应根据使用环境加以选择, 其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未注明时,门窗型材符 合AA10级,幕墙型材符合AA15级。
铝型材标准
1、别低估任何人。
2、你没那么多观众,别那么累。
3、温和对人对事。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4、现在很痛苦,等过阵子回头看看,会发现其实那都不算事。
5、和对自己有恶意的人绝交。
人有绝交,才有至交。
6、学会宽容伤害自己的人,因为他们很可怜,各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大家都不容易。
7、学会放弃,拽的越紧,痛苦的是自己。
8、低调,取舍间,必有得失。
9、不要试图给自己找任何借口,错误面前没人爱听那些借口。
10、慎言,独立,学会妥协的同时,也要坚持自己最基本的原则。
11、付出并不一定有结果。
坚持可能会导致失去更多。
12、过去的事情可以不忘记,但一定要放下。
13、活得轻松,任何事都作一个最好的打算和最坏的打算。
14、做一个简单的人,踏实而务实。
不沉溺幻想。
不庸人自扰。
15、不说谎话,因为总有被拆穿的一天。
16、别人光鲜的背后或者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痛苦17、尽量充实自己。
不要停止学习。
不管学习什么,语言,厨艺,各种技能。
18、注意自己的修养,你就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
19、孝顺父母。
不只是嘴上说说,即使多打几个电话也是很好的。
20、爱父母,因为他们给了你生命,同时也是爱你爱的最无私的人。
21、偶尔也要现实和虚伪一点,因为不那样做的话,很难混。
22、收敛自己的脾气,偶尔要刻意沉默,因为冲动会做下让自己无法挽回的事情。
23、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要思考。
24、永远不要给背叛过自己的朋友第二次的背叛的机会。
25、无论是谁,都有自己的限度。
特别是信任。
26、懂得倾听别人的忠告。
27、别人说的记在脑袋里,而自己的,则放在心里。
28、尽量不要讲同事朋友的八卦。
29、在真正的因果面前,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
30、坦然接受生活给你的馈赠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 5237.1-2004 第1部分基材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237.1-2004代替GB/T 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Part 1:Untreated profiles2004-11-01发布 2005-03-01实施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铝合金建筑型材T质量标准修订稿
铝合金建筑型材T质量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前言GB/T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第1部分:基材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8478 铝合金门GB/T 8479 铝合金窗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3 定义3.1基材 untreated profiles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装饰面 exposed surfaces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质量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质量标准————————————————————————————————作者:————————————————————————————————日期: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前言GB/T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第1部分:基材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8478铝合金门GB/T 8479铝合金窗GB/T 16865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YS/T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YS/T436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3 定义3.1基材untreatedprofiles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2016.8.5-铝合金铝型材检验样品的形状和尺寸要求
建筑铝型材拉伸检验样品
形状和尺寸要求
A:通用要求
本要求所指铝型材为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B:试样的形状
试样进行机加工的,样品应做成哑铃型(如附图D)。
平行长度和夹持头部之间应以过渡弧连接,试样头部形状应适合于试验机夹头的夹持。
夹持端和平行长度之间的过渡弧的最小半径应为≥b o。
C:试样的尺寸
根据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南海区的通常做法及本公司仪器设备的实际情况,对试样尺寸的要求如下:
C.1试样的长度
拉伸试样长度大约为180~200mm,其中平行长度L c≥57mm,每一端的夹持头部长度约为50mm。
C.2试样的宽度
原材厚度为>0.1~12.5mm时取宽度12.5mm,每一端的夹持头部宽度约为25mm。
备注:尖锐棱边应打磨。
D:附图
说明:
r ——从头部到平行部分的过渡圆弧半径;
L o ——原始标距;
L c ——试样平行长度;
a o ——矩形试样平行部分的原始厚度;
b o——矩形试样平行部分的原始厚度。
佛山市南海区正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16-8-5。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6-10-3 20:03:53,阅读:385次1、目的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4、职责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B3-002 胚料B3-003 黑色阳极氧化B3-004 银白阳极氧化B3-005 雾银阳极氧化B3-006 磨砂阳极氧化B3-007 古铜阳极氧化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B3-010 光亮阳极氧化B3-011 黑色化学氧化B3-012 银白化学氧化B3-013 雾银化学氧化B3-014 磨砂化学氧化B3-015 古铜化学氧化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B3-018 光亮化学氧化5、检验5.1抽检标准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
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
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
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合金表面不均匀,用细砂纸打磨后重新氧化带来的长条纹。
5.2.6 测厚仪检验膜厚,不允许没有氧化膜或氧化膜偏薄。
一般要求氧化膜不得小于4μm。
GB5237
GB5237-2004宣贯资料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一.标准名称 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 基材》 铝合金型材是指用铝合金材料通过一定的压力加工 方法和热处理制度得的具有一定形状和力学性能的 型材,如这种铝合金型材专为建筑行业应用的,则 叫铝合金建筑型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主要应用于建筑外围护,也可应用 于建筑物的一些结构上。故需要在这种材料上根据 不同的设计和防护进行多种多样的表面处理。
5.1.1牌号、状态 合金牌号-6063
状态-T5
T5-由高温成型过程冷却,然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
5.3化学成分 6061、6063、6063A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3190的规定。 本条是强制性条款 GB/T3190中规定6063其化学成分如下表:
化学成分 牌号 Si Fe Cu Mn Mg Cr Zn Ti 单个 合计 其它 Al
5.4.1.5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mm。 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 GB/T8478、GB/T8479的规定。幕墙用铝合金型材最 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的规定。 本条是强制性条款。 本条有三层意思: 1.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mm这里指 的门窗型材是指除建筑物上用作外门、外窗和除防火 窗、防火门等特种门窗之外的门窗型材。 由于此门窗型材其壁厚尺寸是公称尺寸,则此公 称尺寸允许有偏差。
GB5237-2004宣贯资料
GB5237.3-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3-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质量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 B T:质量标准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237-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前言GB/T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第1部分:基材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8478 铝合金门GB/T 8479 铝合金窗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3 定义3.1基材 untreated profiles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装饰面 exposed surfaces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中国有色金属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国家标准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正在迅猛发展,目前,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年产量达170多万吨,已经成为铝合金建筑型材的生产大国。
我国GB5237.1-200×是参照美国ANSI H35.2、ASTM B221和日本JIS H4100的规定而制定的,对于在国际贸易中有重要影响的欧盟标准EN755-9和EN12020未考虑。
而且GB5237.1-2004中的合金只有6061、6063和6063A,其状态也只有T4、T5、T6三种,与目前在实际生产中的众多合金及其状态相比较相差太大。
因此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GB 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进行修订。
2 工作简况本标准原来打算与GB/T689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合并修订,但在修订和讨论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的难度。
因此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决定,保留原来标准的结构体系,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型材和建筑铝合金型材分别制定标准。
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标准编制小组于2005年9月制定出了标准的讨论稿,并于2005年9月22日~25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在成都市召开了本标准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对本标准的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根据第一次会议精神,起草了本标准的第二稿,并于2006年4月8日~10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在广州市召开了本标准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与会代表对本标准的预审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根据第二次会议精神,编制小组起草了本标准的第三稿。
3 标准的制定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3.1 标准的制定原则(1)本标准是在GB 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的基础上,参照美国ANSI H35.2《美国铝素材尺寸偏差标准》、日本JIS H4100《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欧盟EN12020-2《6060及6063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EN755-2《铝及铝合金棒、管、型——力学性能》等标准进行编制。
铝合金门窗检测资料
型材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 6061,6063和 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1 定义1. 1基材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1.2装饰面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它包括可开启窗、通风口、门或板等,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可以见到的表面。
2、阳极氧化膜的性能;2.1 局部膜厚在型材装饰面上某个面积不大于1cm2的考察面内作若干次(不少于3次)膜厚测量所得的测量值的平均值2.2 平均膜厚在型材装饰面上测量出的若干个(不少于5处)局部膜厚的平均值。
2.3覆盖层厚度基体金属的电性能;基体金属的厚度;边缘效应;曲率;表面粗糙度;外来附着尘埃;测头压力;试样变形;侧头的温度;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一、定义及术语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外窗及外门的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试验室检测。
检测对象只限于门窗试件本身,不涉及门窗与其他结构之间的接缝部位。
2、外门窗建筑外门及外窗的统称。
3、标准状态温度为293K(20℃),压力为101.3kPa(760㎜Hg),空气密度为1.202㎏/m3,试件条件。
4、开启缝长外窗开启或门窗开启缝隙周长总和,以内表面测定值为准。
如遇两扇搭接时,其搭接部分的两段长按一段计算。
5、试件面积外门窗框外侧范围的面积,不包括安装用附框的面积。
以内表面测定值为准。
6、气密性能外门窗在正常关闭状态时,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7、水密性能外门窗正常关闭状态时,在风雨同时作用下,阻止雨水渗透的能力。
8、抗风压性能外门窗正常关闭状态时在风压作用下不发生损坏,(如:开裂,面板受损,局部屈服,粘结失效等)和五金件松动,开启困难。
二、分级1. 气密性能分级指标采用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时的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作为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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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237.1-2004代替GB/T 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Part 1:Untreated profiles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基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本部分为GB 5237的第l部分。
本部分规定的产品不能直接用于建筑物。
本部分主要作为GB 5237.2、GB 5237.3、GB 5237.4、GB 5237.5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是对GB/T 5237.1—2000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性质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条款强制性标准,并将5.4.1.5条修改为“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
幕墙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5237.1—2000。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宏卿、吕新宇、陈世昌、陈洪再、王来定、卢继延、张贵斌、王举荣、张中兴。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237—1985、GB/T 5237一1993(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部分)、GB/T 5237.1—2000。
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8478 铝合金门GB/T 8479 铝合金窗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3 定义3.1基材untreated profiles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装饰面exposed surfaces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它包括可开启窗、通风口、门或板等,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可以见到的表面。
4 订购单(或合同)内容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购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牌号、状态;c) 规格;d) 尺寸允许偏差精度等级;e) 本标准编号;f) 其他特殊要求。
5 要求5.1 产品分类5.1.1 牌号、状态产品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合金牌号供应状态6061 T4、T66063、6063A T5、T6注:以其他牌号、状态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1.2 规格建筑型材的横截面规格应符合YS/T 436的规定或以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确定,且由供方给与命名;建筑型材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1.3 标记示例产品的标记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供应状态、规格(由型材的代号与定尺长度两部分组成)和标准号的顺序表示。
标记示例如下: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型材代号为421001,定尺长度为6 000 mm的外窗用铝型材,标记为:外窗型材G063-TS 421001X6 000 GB 5237.1——20045.2 铸锭质量挤压型材所用的铸锭质量应符合YS/T 67 关于“均匀化状态”铸锭的规定。
5.3 化学成分6061、6063、6063A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 的规定。
5.4 尺寸允许偏差5.4.1 型材的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5.4.1.1 型材横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分普通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分别符合表2、表3、表4的规定。
表2、表3、表4的使用说明见附录A。
5.4.1.2 型材的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采用6063、6063A铝合金的型材,对有装配关系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5.4.1.3 尺寸允许偏差为高精级和超高精级时,其允许偏差值应在产品图样中注明,图样中不注明允许偏差值,但可以直接测量的部位的尺寸,其允许偏差按普通级执行。
5.4.1.4 横截面中壁厚名义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应不大于相应的壁厚公差之半。
5.4.1.5 门、窗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
幕墙用铝合金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4.1.6 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部分尺寸精度高于超高精级的型材,其允许偏差应在合同或图样中注明。
表2序号指定部位尺寸/mm 允许偏差(±)/mm金属实体不小于75%的部位尺寸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75%的所有部位尺寸3栏以外的所有尺寸空心型材a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L>6 ~15 >15~30 >30~60 >60~100 >100~150 >150~2001栏 2栏 3栏 4栏 5栏 6栏 7栏 8栏 9栏1 ≤1.00 0.13 0.18 0.18 —————2 >1.00~2.00 0.15 0.23 0.22 0.26 ————3 >2.00~3.00 0.18 0.28 0.26 0.30 ————4 >3.00~4.00 0.20 0.38 0.30 0.35 0.42 ———5 >4.00~6.00 0.23 0.53 0.35 0.40 0.47 ———6 >6.00~12.00 0.25 0.75 0.41 0.46 0.52 0.56 ——7 >12.00~19.00 0.29 — 0.47 0.52 0.58 0.62 ——8 >19.00~25.00 0.32 — 0.53 0.58 0.63 0.71 0.83 —9 >25.00~38.00 0.38 — 0.61 0.66 0.75 0.84 0.95 —10 >38.00~50.00 0.45 — 0.70 0.75 0.89 1.01 1.14 1.3411 >50.00~100.00 0.77 — 0.98 1.09 1.36 1.58 1.87 2.1712 >100.00~150.00 1.08 — 1.31 1.44 1.82 2.19 2.60 3.0013 >150.00~200.00 1.41 — 1.59 1.89 2.34 2.76 3.33 3.8314 >200.00~250.00 1.74 — 1.87 2.14 2.87 3.38 3.99 4.61注:表中指定部位尺寸为1.20mm~2.00mm的型材壁厚偏差要求是强制性的。
a 除另有说明,本标准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未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2倍的型材。
表3序号指定部位尺寸/mm 允许偏差(±)/mm金属实体不小于75%的部位尺寸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75%的所有部位尺寸3栏以外的所有尺寸空心型材a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L>6 ~15 >15~30 >30~60 >60~100 >100~150 >150~2001栏 2栏 3栏 4栏 5栏 6栏 7栏 8栏 9栏1 ≤1.00 0.10 0.15 0.16 —————2 >1.00~2.00 0.12 0.20 0.18 0.21 ————3 >2.00~3.00 0.14 0.25 0.21 0.25 0.21 ———4 >3.00~4.00 0.16 0.35 0.25 0.30 0.38 ———5 >4.00~6.00 0.18 0.45 0.30 0.35 0.42 ———6 >6.00~12.00 0.20 0.60 0.35 0.40 0.46 0.50 ——7 >12.00~19.00 0.23 — 0.41 0.45 0.51 0.56 ——8 >19.00~25.00 0.25 — 0.46 0.51 0.56 0.64 0.76 —9 >25.00~38.00 0.30 — 0.53 0.58 0.66 0.76 0.89 —10 >38.00~50.00 0.36 — 0.61 0.66 0.79 0.91 1.07 1.2711 >50.00~100.00 0.61 — 0.86 0.97 1.22 1.45 1.73 2.0312 >100.00~150.00 0.86 — 1.12 1.27 1.63 1.98 2.39 2.7913 >150.00~200.00 1.12 — 1.37 1.57 2.08 2.51 3.05 3.5614 >200.00~250.00 1.37 — 1.63 1.88 2.54 3.05 3.68 4.32注:表中指定部位尺寸为1.20mm~2.00mm的型材壁厚偏差要求是强制性的。
a 除另有说明,本标准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未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2倍的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