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营改增政策培训课件(山东国税)

合集下载

不动产经营租赁营改增政策培训

不动产经营租赁营改增政策培训

金税三期工程
(一)不动产抵扣(结合15号公告)
1.需要分2年抵扣的范围 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 等各种形式),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⑵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 产)。 注意:15号公告第三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 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 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需进行分2年抵扣的范围(可一次性全额抵扣) ⑴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⑵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⑶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金税三期工程
例3:2016 年 5 月 1 日,纳税人买了一座楼办公用,1000 万元,进项税 额 110 万元,正常情况下,应在 5 月当月抵扣 66 万元,2017 年 5 月 (第 13 个月)再抵扣剩余的 44万元。可是在 2017 年 4 月,纳税人 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用于集体福利了。
金税三期工程
例:某一般纳税人将其2016年5月4日取得的写字楼 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11万元(含税),购进消防设 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 元,税额为1.7万元。 7月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111÷(1+11%)×11%1.7=9.3万元
金税三期工程
(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 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 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 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注: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 出租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对企业的会计、资金和财 务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 挑战。
不同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的应对措施,减少营改增带来的 负面影响。
企业如何合规避税
企业可以采取合规避税的方法, 合理合法地减少营改增给企业带 来的税收负担。
四、营改增的实际操作
税务登记和发票开具 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和 发票开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 项。
纳税申报和缴税流程
详细介绍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 缴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帮助 企业避免税收违法行为。
常见问题的解答
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 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 指导。
五、总结
营改增的效果和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效果, 推动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发展。
未来政策展望
展望未来,营改增政策仍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改增的政策解读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税收征管的改增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
营改增的税率及计税方法
营改增税率和计税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特点而定。
三、营改增的影响与应对
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和挑战 各行各业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培训》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营改增培训》的PPT课件,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营改增政策的 概述、政策解读、影响与应对、实际操作等内容。
一、概述
营改增的定义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 改为增值税。
为何要进行营改增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简化税 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 济发展。
营改增的目标和意义
营改增的目标是实现税制改 革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升税 收征管能力,促进国民经济 健康发展。

营改增培训课件

营改增培训课件
税问题严重。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服务业占比 逐渐提高,营业税的弊端愈发显
现。
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推进税收 制度改革,国家决定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政策目标与意义
减轻企业税负,激发 市场活力。
完善税收制度,实现 税收公平与效率。
促进服务业发展,推 动经济结构调整。
涉及行业及影响范围涉及源自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 活服务业等。
提高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企业持续应对税制改革的建议
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划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规划,合理利用税收政 策,降低税负成本。
积极适应税制改革
企业应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模式,积 极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变化和挑战。
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和内部控制机制,避免税务违规行为带来的损失。
营改增培训课件
目录
• 营改增政策背景及意义 • 营改增基本原理与税制改革 • 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调整 • 营改增后发票管理规范及注意事项
目录
• 案例分析:成功应对营改增挑战的企 业实践
• 总结与展望: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影 响与挑战
01
营改增政策背景及意义
营改增政策出台背景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 和营业税并行征收,导致重复征
括自动化开票系统建设、电子发票推广、开票流程简化等。
03
实施效果评估
对发票管理优化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包括开票效率提升、客户
满意度提高等方面,证明了优化方案的有效性。
案例三:某跨国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调整实践
营改增对跨国公司内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税收政策宣传培训

营改增税收政策宣传培训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通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第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普通发票衔接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广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工作试点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经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确定,现将山东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管理使用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劳务原则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包括《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等。

纳税人应当于2016年5月15日前到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缴销手续,缴回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除《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可继续。

《山东营改增》课件

《山东营改增》课件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营改增有利于推动服务业的发 展,优化产业结构。
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营改增优化了税收制度,提高 了税收征管效率。
促进经济发展
营改增对山东经济的增长起到 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03
CATALOGUE
营改增对山东经济的影响
对山东税收的影响
税收收入增加
营改增的实施增加了增值 税的征收范围和税基,从 而增加了政府的税收收入 。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各地区积极落实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取得了显著的减税 效果。
营改增的全面推广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 活力。
营改增在山东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方向
山东省将继续深化营改增改革 ,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激发 市场活力。
山东省将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提高企业对营改增政策的知 晓率和执行力。
营改增适用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 、建筑、房地产等原征收营业税的行 业和领域。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旨在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
营改增的目的和意义
营改增的目的
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服务 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
扩大营改增范围
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实施范围,将更多行业纳入改革范围,推动 山东经济的全面发展。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加大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政策知 晓率和使用率。
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深化营改增改革,进一步优化山东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 投资和企业进驻山东。
THANKS
感谢观看
营改增在山东的实施情况
山东营改增的改革历程

纳税人营改增培训39页PPT

纳税人营改增培训39页PPT

营改增纳税人前期准备工作
三、税控设备、电子签章申请及票种核定(需要开票的纳税人) (一)申请税控设备(开票硬件设施)、电子签章(开具增值 税电子发票时需要):通过服务单位申请,需签订服务协议等 资料 (二)票种核定: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无需申请,国税将综合考虑地税发票供应数量自动增加该票种; 首次无需购票,国税将电子发票自动发放到税控设备。开具时 还需使用电子签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使用):填报《增值税专用发 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与《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后,无需 申请,国税将综合考虑地税发票供应数量自动增加。 3.其他发票,如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需纳税人根据需要自行申 请,并到办税服务厅购票。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内容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
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内容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 、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 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
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ONTENTS
目 录
1 3 5 7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地点 2 4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抵扣 预缴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8
9
11
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
10
五、销售额的确定
(一)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销售额 1、一般计税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 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转让不动产
纳税人种类 项目 计税方法 税率、征收率
取得(不含自建)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 一般计税
自建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 一般计税 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
取得(不含自建)
5% 11% 11% 5% 5%
自建
5% 11% 11% 5%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 日前的项目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 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CONTENTS
目 录
1 3 5 7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地点 2 4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抵扣 预缴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8
9
11
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
10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转让、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 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转让、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 通行费,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 权。 (3)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 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 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 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6年5月1日后的项目
一般计税
一般计税
11%
11%
小规模纳税人
所有
简易计税
5%
CONTENTS
目 录
1 3 5 7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地点 2 4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抵扣 预缴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8
9
11
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
10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 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CONTENTS
目 录
1 3 5 7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率和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地点 2 4 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抵扣 预缴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五、销售额的确定
(3)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 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五、销售额的确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 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 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税收优惠
10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应税行为: 1、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 2、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不包括纳税人提 供道路通行服务 。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于《纳税人提供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以上两款,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 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自行开发,是指在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五、销售额的确定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 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 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2)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 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 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2016年5月1日 后的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个人(不 含住房) 所有项目 所有项目 所有项目
应适用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
个人(个体工 商户)住房
1、5% 2、免税
免税
三、税率和征收率
(二)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纳税人 项目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取得的 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 住房) 小规模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 房) 计税方法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 5% 11% 11% 5% 5%减按1.5% 5% 税率、征收率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涉及的主要文件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18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
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19 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不动产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南
涉及的主要文件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1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 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16号)
6
8
9
11
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
10
二、征税范围
(一)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 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2、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3、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 务。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 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 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 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 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 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二、征税范围
5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 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 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 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