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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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Establish standards and manage them well. January 26, 202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 ,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3.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的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5.停止使用的时间超过2年的;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 540Mpa 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应当开罐检验;12.搪玻璃设备;二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全面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 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涂层,通过1~2次全面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时,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备案;第六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一用焊接方法更换受压元件的;二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三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四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于更换衬里前进行;五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六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七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第八条从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及原设计单位的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以检验机构的意见为准;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工作;第九条使用单位必须于检验有效期满30日前申报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同时将压力容器检验申报表报检验机构和发证机构;检验机构应当按检验计划完成检验任务;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本规则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在检验现场做好配合工作;第二章年度检查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第十二条年度检查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一压力容器外表面和环境的清理;二根据现场检查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拆除保温层等配合工作,必要时配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三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四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五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它资料;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第十四条进行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时,除非检查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保温层;第十五条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三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四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五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六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七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八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九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十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十一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十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六条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附件三;一压力表1.压力表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压力表的选型;2压力表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检定有效期及其封印;3压力表外观、精度等级、量程、表盘直径;4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的位置、开启标记及锁紧装置;5同一系统上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的,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1选型错误;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5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6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二液位计1.液位计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2液位计外观及附件;3寒冷地区室外使用或者盛装0 以下介质的液位计选型;4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时,液位计的防止泄漏保护装置;2.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1超过规定的检修期限;2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3阀件固死;4出现假液位;5液位计指示模糊不清;6选型错误;7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损坏;三测温仪表1.测温仪表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测温仪表的定期检定和检修制度;2测温仪表的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的匹配情况;3测温仪表及其二次仪表的外观;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1超过规定的检定、检修期限;2仪表及其防护装置破损;3仪表量程选择错误;四爆破片装置1.爆破片装置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2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3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图1,检查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4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进口侧图2,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打开截止阀检查有无气体排出;5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进口侧图3,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如果有压力显示应当打开截止阀,检查能否顺利疏水、排气;6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图4,检查爆破片和容器间装设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更换爆破片装置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更换期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更换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1爆破片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2爆破片安装方向错误的;3爆破片装置标定的爆破压力、温度和运行要求不符的;4使用中超过标定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5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或者截止阀打开后有气体漏出的;6爆破片装置泄漏的;3.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或者爆破片与安全阀并联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时,如果发现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未处于全开状态或者铅封损坏时,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五安全阀1.安全阀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阀的选型是否正确;2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3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4如果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装设了截止阀,检查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及铅封是否完好;5安全阀是否泄漏;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1选型错误;2超过校验有效期;3铅封损坏;4安全阀泄漏;第十七条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本条所规定的条件时,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校验周期;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年:1.安全阀制造企业已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2.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10%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不大于15%;3.安全阀内件的材料耐介质腐蚀;4.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5.压力容器及安全阀阀体在使用时无明显锈蚀;6.压力容器内盛装非粘性及毒性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的介质;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1在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中,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三满足本条一款中1、3、4、5和二款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1.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20%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0%;2.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程度低度以及低度以下的气体介质,工作温度不大于200℃;四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第十八条安全阀需要进行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人员和经过安全阀校验培训合格的人员应当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当不低于1级;在校验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九条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做出下述结论:一允许运行,系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二监督运行,系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结论中应当注明监督运行需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限;三暂停运行,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问题解决并且经过确认后,允许恢复运行;四停止运行,系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做进一步检验;年度检查一般不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但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应当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进行评定,适当降低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第三章全面检验第二十条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三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四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五使用登记证;六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七历次全面检验报告;八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九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本条一至五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第二十一条全面检验前,使用单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它物体,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三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四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五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六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七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八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移动;九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十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十一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十二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第二十二条检验人员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第二十三条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 ’第二十四条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全面检验、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和出具检验报告等常规要求见图5,检验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工作;第二十五条检验的具体项目包括宏观外观、结构以及几何尺寸、保温层隔热层衬里、壁厚、表面缺陷、埋藏缺陷、材质、紧固件、强度、安全附件、气密性以及其它必要的项目;一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以下检验检测方法:1.超声检测;2.射线检测;3.硬度测定;4.金相检验;5.化学分析或者光谱分析;图5检验的一般程序6.涡流检测;7.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8.气密性试验;9.声发射检测:10.其它;二宏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观、结构及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容器安全使用的要求,本规则第五章有规定的,应当按其规定评定安全状况等级;1.外观检查1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以肉眼或者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2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3紧固螺栓;4支承或者支座,大型容器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5排放疏水、排污装置;6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7多层包扎、热套容器的泄放孔;上述检查项目以发现容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对于内部无法进入的容器应当采用内窥镜或者其它方法进行检查;2.结构检查.1筒体与封头的连接;2开孔及补强;3角接;4搭接;5布置不合理的焊缝;6封头端盖;7支座或者支承;8法兰;9排污口;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3.几何尺寸1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2焊缝余高、角焊缝的焊缝厚度和焊脚尺寸;3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4封头表面凹凸量、直边高度和直边部位的纵向皱折;5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或者堆焊过渡的两侧厚度差;6直立压力容器和球形压力容器支柱的铅垂度;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以后的检验只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对压力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5篇)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5篇)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定期检验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的法定检验,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实施,应做到: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压力容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验,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2)压力容器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它在承受高压和高温环境下工作,承载着重要的物质和能源。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维护设备运行和生产安全,采取定期报检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是指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测量、检验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报检周期:根据压力容器的种类、规模和工况特点,确定不同类型的压力容器的定期报检周期。

一般情况下,压力容器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报检,特殊情况下,报检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2. 报检内容:定期报检的内容主要包括压力容器的外观检查、内部结构和连接件的检查、设备的功能性检测、压力容器的压力和温度等参数的测量和记录。

3. 报检人员:定期报检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和检测人员进行。

他们应熟悉压力容器的结构和原理,掌握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定,并严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5篇)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5篇)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____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____年至少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首次检验的;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使用期超过____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非金属材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____年;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l毫米/年的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____年;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耐压试验期限:每____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更换材里在重新衬里前;停止使用两年重新复用的;新安装的或移装的;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检验或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不应超过____个月。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2)可能会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标准和规定的影响。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规定:1.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规定:根据ASME规定,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可靠性或安全性检验。

具体的检验周期取决于容器的类型、设计和使用环境等因素。

一般来说,ASME规定的检验期限为每隔一定年限进行一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如此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如此。

第二条本规如此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X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附合本规如此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照本规如此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如此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展,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展。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规如此第五章进展。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展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如此上应当进展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展时,应当依次进展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展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展。

对无法进展或者无法按期进展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投用满3年时进展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如此第四条的有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常见的工业设备,它们通常被用于储存或加工各种气体和液体,例如石油、天然气、化工品、食品、制药等。

由于其高压、高温等特别的工作环境,为了确保安全、牢靠、长寿命地使用压力容器,各国都订立了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其中包括定期检验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一、定期检验目的和紧要性定期检验是一种对压力容器内部所承受的压力、温度、材料物理性能等各方面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其重要目的是确保压力容器的工作安全、生命周期长、维护成本低。

由于压力容器内部承受了高压、高温等极端环境,因此它们存在着一些破坏因素,例如疲乏破坏、强化腐蚀、裂纹扩展、泄漏等,这些因素会导致压力容器失效、爆炸、泄漏等问题。

定期检验可以识别和修复这些问题,以此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和工业生产的安全。

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类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两种类型,其中内部检验通常会涉及压力容器的打洞、拆卸等操作,而外部检验则重要以可见部位为主,实在的检验范围和标准由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

1. 内部检验内部检验一般用于检查压力容器的壁厚、焊缝、裂纹、疲乏损伤、腐蚀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发觉压力容器内存在泄漏、氧化等情况。

内部检验一般适用于小型压力容器,例如罐式压缩空气容器、小型千斤顶和液压系统中的管道和油箱等。

内部检验的检查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a. 全面检查:对全部可检查部位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

b. 取样检测:在压力容器中取样进行材料化学成分分析和金相组织分析。

c. 磁粉检测:通过施加磁场,使用铁粉或磁粉检查压力容器表面的裂缝、裂纹等d. 超声波检测:使用超声波检测仪器检查压力容器壁厚、焊接质量等。

2. 外部检验外部检验重要用于检查压力容器外表面的磨损、腐蚀、裂纹等问题。

外部检验一般涉及拆卸和移动压力容器,因此肯定要进行安全评估,以此确定检验方案和削减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外部检验的检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a. 视觉检查:使用肉眼或光学仪器进行外部视觉检查,以发觉表面缺陷和变形。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安全检查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安全检查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安全检查规定一、背景介绍压力容器是各种工业领域中常见的设备,用于储存和运输气体或者液体。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压力的特点,定期安全检查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年度安全检查旨在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运行和功能完好。

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检查内容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容器是否有破损、变形、腐蚀等情况。

2. 内部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包括检查容器内部是否有积水、沉淀物、腐蚀等情况。

3. 压力测试:对压力容器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能够承受设计压力。

4. 安全阀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5. 管道连接检查:对压力容器与管道连接处进行检查,确保连接坚固可靠。

6. 附件检查:对压力容器的附件进行检查,包括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附件的工作状态。

7. 记录和报告:对检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包括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四、检查频率1. 压力容器的年度安全检查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2. 对于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首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3. 对于长期使用的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五、责任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年度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2. 检验机构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包括检查方案的制定、检查过程的执行和检查报告的编写。

3.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安全隐患处理1.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2. 处理措施应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包括维修、更换、加固等。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处理液、气或气体混合物的容器,具有极高的压力承载能力,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为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各国都出台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国内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定。

一、法律法规我国的压力容器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除了汽车内燃机、摩托车等乘用车辆外,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进行定期检验。

其中,压力容器需要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二、检验周期和方式按照《规定》的规定,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且还要进行定期年检。

具体而言,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如下:1. 一年一次所有压力容器都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检验,包括检查外观、检查标志、查过压表等。

2. 五年一次一些压力容器需要五年一次的检验,主要包括焊接接头等重点部位,以及采用了新的材料或设计的新型压力容器等。

3. 十年免检合格的镀锌钢瓶和玻璃钢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以满足十年免检的要求。

4. 其他情况如果压力容器使用环境变化较大,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异常情况,也需要进行特殊的检验。

针对不同种类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方式也不同,一般可以采用外观检查、气密性检验、水压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

三、检验内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主要是查看压力容器的外观是否有破损、变形、腐蚀等情况,同时也要检查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 检漏检漏是指通过测量压力容器在不同压力下的漏气率来判断其气密性是否正常。

3. 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主要是为了检查压力容器是否能够承受规定的压力,同时也可以检查其密封性和耐压能力。

4. 辅助检验除了以上内容外,定期检验还需要对还需要对阀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辅助设备进行检验。

以上就是我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功能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用于储存或传输气体、液体或蒸气等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功能,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1. 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或3年。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和材料等因素而定。

在特殊情况下,检验周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检验内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内部检查、泄漏检测、安全阀调整等多个方面。

其中,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的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材料性能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内部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内部是否有积水、结垢、腐蚀等情况;泄漏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安全阀调整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

3. 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具体来说,需要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细则》等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

此外,还需要根据压力容器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

4. 检验机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这些检验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并且具有专业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

在进行定期检验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需要选择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且按照检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

5. 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详细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检验报告是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需要妥善保存并及时进行整改。

总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内容和标准进行检验,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压力容器年检规定

压力容器年检规定

压力容器年检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存储、运输和处理气体或液体的设备,它被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和日常生活中。

由于容器内部承受着高压力,因此为了确保安全和使用效果,压力容器需要定期进行年检。

压力容器年检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年检周期: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压力容器的年检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即每个压力容器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年检。

年检的时间可以在容器投入使用后的一年内进行,也可以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2. 年检内容:压力容器年检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检验、泄漏测试、安全装置检查等内容。

外观检查主要是对容器外部的磕碰、腐蚀、裂纹等进行检查,确保容器外部没有明显的损伤。

材料检验主要是对容器内部材料的使用寿命、磨损程度等进行检查,确保容器内部材料没有明显的老化或损坏。

泄漏测试主要是对容器内部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容器没有泄漏现象。

安全装置检查主要是对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装置正常工作。

3. 年检机构:压力容器年检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这些检验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设备,能够对压力容器进行专业的检查和评估。

年检机构在检查过程中会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确保年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4. 年检结果:根据年检的结果,压力容器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修复三种情况。

合格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压力容器需要停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待修复的压力容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修复并重新进行年检。

压力容器年检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其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

通过定期的年检,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容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安全。

因此,压力容器的年检规定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和执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年检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年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 引言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设备之一,其安全性对于生产过程的稳定运行和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维护,本文档即为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下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2. 检验周期根据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当按照以下周期进行:•高压容器(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6MPa):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中压容器(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2MPa,低于1.6MPa):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低压容器(工作压力小于0.2MPa):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外部观察外部观察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容器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容器附件是否完整;•安装是否稳固。

3.2. 内部检验内部检验应根据容器的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容器内部是否有腐蚀、结垢、沉积物等;•如果容器内部可以进入,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包括容器内部焊缝、支撑、热交换器等。

3.3. 泄漏测试对压力容器进行泄漏测试,包括以下检查项目:•容器是否存在泄漏;•泄漏的位置和程度。

3.4. 附件检验对容器的附属设备进行检验,包括以下内容:•容器的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准确;•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其他附件的使用情况。

4. 检验报告每次检验完成后,应当制作相应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日期和地点;•容器的基本信息,包括容器型号、序号等;•检验内容和结果;•如有异常情况,则应记录异常的具体情况;•检验后的处理意见。

5. 检验记录与追溯每一次的定期检验都应当有相应的检验记录,并且保留到下一次定期检验结束。

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日期和地点;•检验内容和结果;•异常情况的处理意见;•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为了方便追溯,每一次的检验记录应当进行编号,并且按照编号进行归档。

2023年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2023年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2023年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的进步,压力容器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定。

本文将介绍2023年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包括检验周期、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等方面。

一、检验周期:1. 定期检验周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5年。

在某些情况下,检验周期可能会根据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2. 首次定期检验:在压力容器使用前首次进行的定期检验,一般在装配和初次安装后的3个月内进行。

二、检验内容:1. 资料审核:检验机构需要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和材质合格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包括表面是否有腐蚀、变形或者裂纹等缺陷。

3. 内部检查:对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查,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无损检测技术进行。

4. 法兰、密封面和管接口检查:检查压力容器法兰、密封面和管接口是否有泄漏,是否有松动或者变形等问题。

5. 压力试验:对压力容器进行静态或动态的水压或气压试验,以验证其耐压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其他特殊检查: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磁粉检测、超声波检测等特殊检查。

三、检验方法:1. 人工检验:由检验人员进行目视检查和触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可以进行必要的进一步检测。

2. 无损检测:包括磁粉检测、超声波检测、X射线检测等技术。

无损检测可以帮助检测人员发现材料内部的缺陷,以及外部难以观察到的问题。

3. 检验设备:检验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专业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以及液压试验台和气压试验台等压力装置。

四、检验报告:1. 定期检验报告: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后,需要出具专业的检验报告,其中包括检验过程的详细记录、结果分析和评估等信息。

检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并加盖检验机构的公章。

2. 报废判定:如果压力容器在定期检验过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或不可修复,检验机构将出具报废判定报告,确认该容器已不能继续使用,并应予以安全处理。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三篇)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三篇)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存储、输送和处理压缩气体或液体的设备。

由于存储和输送高压流体所带来的风险,压力容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以下是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相关规定。

一、国际标准与法规1.1 《国际规范》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遵循国际标准和规范。

常见的国际标准包括美国ASME标准、欧盟PED标准、英国BS标准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也对定期检验进行了详细说明。

1.2 《国家法规》不同国家也有自己的法规来规范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以中国为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法规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进行了规定,如GB150-2011《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二、定期检验的时间要求2.1 新设压力容器对于新设的压力容器,一般需要在投入使用前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首次检验的时间可以根据国际标准或国家法规进行确定。

2.2 在役压力容器在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时间一般为1年、2年或3年。

具体时间跨度由国家法规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不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能存在差异。

三、定期检验的内容3.1 外观检查定期检验的第一项内容是对压力容器的外观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容器是否有损坏、腐蚀、变形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更换。

3.2 内部检查在定期检验过程中,还需要对压力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

可以通过非破坏性测试、X射线检查等方法,评估容器内部的情况,发现和修复潜在的问题。

3.3 泄漏测试定期检验还需要对压力容器的泄漏进行测试。

通过检测容器是否存在泄漏现象,以保证其密封性能符合要求。

3.4 强度检验定期检验还需要对压力容器的强度进行检验。

可以通过水液蓄能器检验、破裂盘检验等方式,评估容器的强度和可靠性。

3.5 定期检验记录定期检验的结果需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以备将来查阅和追溯。

四、定期检验的重要性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气体、液体或蒸汽的设备,其内部压力通常高于大气压。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重要性,对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至关重要。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是指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评估的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其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一、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规定,压力容器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一般来说,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分为定期检验和特殊检验两种。

定期检验一般为1年、2年、3年或5年一次,而特殊检验则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比如容器发生了事故或者经历了大修。

二、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检查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特别是焊缝、法兰和密封面的情况。

2. 内部检查:通过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对容器内部进行检查,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以发现潜在的裂纹、腐蚀等问题。

3. 压力测试:对压力容器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压力测试,以确保其能够承受设计压力和工作压力。

4. 安全阀检验:对安全阀进行检查、清洗和校准,确保其能够在需要时正常工作。

5. 泄漏检测:对容器的密封性进行检测,以确保其不会发生泄漏。

6. 附件检验:对压力容器的附件设备,如传感器、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三、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规范》等。

同时,还应当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如ASME、GB、PED等。

四、检验记录对于每次检验,应当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和记录,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方法、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10年以上,以备查证。

五、检验机构进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同时,检验机构应当独立公正,不受被检单位的影响。

六、检验报告对于每次检验,检验机构应当出具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检验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装置,用于存储和传递各种气体、液体和混合物的高压介质。

由于容器内部承受的压力较大,因此压力容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工作。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验周期: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根据容器使用的环境、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5年。

2.检验项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非破坏性检测等项目。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容器外部是否有腐蚀、变形、裂纹等损伤情况。

压力测试用于检查容器的耐压性能,通过充水或充气等方式施加压力,观察容器是否存在泄漏、变形等问题。

非破坏性检测则是采用超声波、射线或磁粉等方法对容器进行内部缺陷的探测。

3.检验机构和人员: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应从业务独立、机构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

4.检验记录:检验机构在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包括容器的基本情况、检验项目和结果等内容。

检验记录应保存在检验机构内,并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保证其安全可靠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容器的隐患问题,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进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定期检验外,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还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洗容器内部,定期检查泄漏阀门、密封件等关键部位的性能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需要维修的部件。

同时,还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事故,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所使用的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通过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保证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的压力容器,包含但不限于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

3. 管理标准3.1 压力容器分类依据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性质,将其分为以下几类:—类别Ⅰ: 蒸汽锅炉—类别Ⅱ: 压力容器—类别Ⅲ: 低温容器—类别Ⅳ: 温度较高的容器3.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标准3.2.1 类别Ⅰ: 蒸汽锅炉•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蒸汽锅炉内部结构和设备的完整性。

•压力测试:每3年进行一次,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内部压力测试,确保安全运行。

•超声波检测:每6年进行一次,检查蒸汽锅炉内部料子的超声波腐蚀情况。

•料子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对蒸汽锅炉料子进行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的检查。

3.2.2 类别Ⅱ: 压力容器•内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检查压力容器内部结构和设备的完整性。

•压力测试:每5年进行一次,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内部压力测试,确保安全运行。

•料子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对压力容器料子进行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的检查。

3.2.3 类别Ⅲ: 低温容器•内部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低温容器内部结构和设备的完整性。

•压力测试:每5年进行一次,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内部压力测试,确保安全运行。

•超声波检测: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低温容器内部料子的超声波腐蚀情况。

•料子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对低温容器料子进行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的检查。

3.2.4 类别Ⅳ: 温度较高的容器•内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检查温度较高容器的内部结构和设备的完整性。

•压力测试:每5年进行一次,依据标准规定进行内部压力测试,确保安全运行。

•料子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对温度较高容器料子进行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的检查。

3.3 压力容器检验记录•对每次检验都应有正式记录,记录中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 检验对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对象包括常见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2. 检验周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压力容器应当定期进行检验。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不同的设备材质、使用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来确定,通常为1-4年。

3. 检验内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水压试验、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表面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腐蚀,水压试验用于检测设备的密封性能,压力试验用于检测设备在设计工作压力下的承压能力,泄漏试验用于检测设备的密封性能。

4. 检验方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通常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机构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5. 检验记录进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后,检验机构应当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这些记录,并在下次定期检验时提供给检验机构作为参考。

6. 检验结果如果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用户可以继续使用该设备。

如果检验不合格,用户应当及时停止使用该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理或更换。

7. 故障处理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压力容器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故障处理。

故障处理包括修理、更换等,直到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总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用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并妥善保管检验记录。

只有在经过合格的检验后,才能继续使用压力容器,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1. 背景与目的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定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流程、检验标准、人员职责,以确保压力容器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3. 定期检验内容3.1 检验周期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周期如下:•2年及以下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2—4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4级及以上等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

3.2 检验项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项目如下:•外观检查:检查容器外观是否存在裂纹、变形、腐蚀等问题;•焊接接头检查:检查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可靠性;•壁厚测定:测定容器壁厚是否符合标准;•泄漏检测:检测容器内部和外部是否存在泄漏;•泄压阀检验:检查泄压阀的正常工作状态;•安全附件检查:检查安全附件的功能是否正常;•腐蚀检查:针对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容器,进行腐蚀检查。

4. 检验流程4.1 提交检验申请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应提前提出检验申请,并在申请中供应以下信息:•压力容器的名称、型号和编号;•压力容器的使用地方;•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4.2 检验计划编制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检验申请后,应依据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和数量编制检验计划,并将计划通知使用部门。

4.3 检验准备和组织使用部门应依照检验计划组织人员,搭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含:•压力容器内部清洁及准备;•供应必需的检验工具和设备;•布置人员帮助检验。

4.4 检验实施依照检验计划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应严格依照检验标准进行检查,并记录检验结果。

4.5 检验报告和记录检验人员应编制检验报告,包含以下内容:•压力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结果;•若存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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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第三章全面检验
第二十条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度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
(三)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
(四)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五)使用登记证;
(六)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七)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八)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九)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本条(一)至(五)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第二十六条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根据实际检验情况,结合耐压试验结果,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出具检验报告,给出允许运行的参数及下次全面检验的日期。

第四章耐压试验
第二十七条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

耐压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到试验现场进行检验。

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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