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损伤形成机制分析及致伤物推断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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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皮肤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1例分析

利用皮肤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1例分析

利用皮肤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1例分析
马志刚;宋春阳
【期刊名称】《神经药理学报》
【年(卷),期】2005(022)003
【摘要】钝性物体作用于皮肤会出现表皮剥脱和皮内出血,特别是皮肤受物体的
撞击会留下作用面表面的形态特征,这在法医实践中推断致伤物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总页数】1页(P53)
【作者】马志刚;宋春阳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河北,张家口,075000;河北省崇礼县公安局,河北,张家口,07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289
【相关文献】
1.由损伤特点推断致伤物 [J], 段喜华
2.鱼叉刺创致伤物推断1例 [J], 许小明;邱慈梧;楼旭鹏;凌思群;龚志强;郑剑
3.颅骨内外板骨折的致伤物推断1例 [J], 黎宇飞;陈兴武;依伟力;孙勇峰
4.对比创口和刺器量度推断致伤物2例 [J], 郭琥;高建勋
5.头部损伤致伤物推断一例 [J], 牛晓军;宋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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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颅脑损伤成伤机制鉴定案例分析1例

活体颅脑损伤成伤机制鉴定案例分析1例
口圜£
S c 科 i e B c e & 技 T e c h 视 n o l o g y / 界 V i s i o n
活体颅脑损伤成伤机制鉴定案例分析 1 例
刘燕 文 赵 文 勇 1 . 2 陈 锐1 . 2 ( 1 . 广 东 医科大 学 司法鉴 定 中心 , 广 东 东莞 5 2 3 8 0 8 ; 2 . 广 东医科 大学 法 医学 系 , 广 东 东莞 5 2 3 8 0 8 )
【 摘 要】 在法 医司法 鉴定工作 中, 颅脑损伤是极为常见的一种损 伤类型, 但其 成伤机制较 为复杂 本例通过 审阅被 鉴定人伤后病历及影像
学资料 . 结合事发现 场情; 也. 对其 成伤机 制进行 了成功 分析 , 供 同行参考借鉴 【 关键词 】 法 医临床 学: 颅脑损 伤; 成伤机制 ; 活体

I . I ຫໍສະໝຸດ 图2 2 0 1 7年 2月 4 日 C T 片
2 讨 论
2 . I 被鉴定人损伤特点 分析 病历 及影像 资料 i 哉 . 被鉴定人门 ; 椠除右额 顶部及右胫腓, i ¨ ] 1 。 前 侧r f 1 段分 别 ・ 皮肤裂创 外, 余体 表术 明 损 伤: 头颅及胸腹 部 ( r r 示: 有额颢顶部 皮肿胀. 左额颗部硬膜 下I 觚肿 . 左 额颞 叶腩挫 裂伤什 蛛网膜下腔… 1 0 【 , 颅 I I I L 无坩 ’ j ’ 折. 颅底骨折 可疑: 胸骨 体骨折 伴前纵 隔 眦 肿. 双肺挫伤 , 双侧胸腔私 l 液f l q l q i 轻度 缩 . 右侧第 4 、 5前肋及左侧笫 2前肋骨折i ‘ i ; 时, 人院 F术探盎 , 左硬膜下 m肿约 6 ( ) n 、 l , 左侧 额 、 I j 场 况 颞叶 裂伤什左颞 叶皮 动脉 破裂活动性Ⅲ m 此说明被鉴定入受 脱 场 少f 偻梯怫少 阶 一较 人[ i f t  ̄ l ' i . I I Ⅱ 内及其周 罔台阶地 面 伤 时体表损伤 相对轻微 、 I l i J 侧 分布( 躯 f右侧 ) . f 『 1 体内脏器拍j 伤较 敞溶 少} 1 : E发. 1 .一 怫少台阶 片状擦 蹭m迹 l 处、 钥匙链 I串 , 为广泛 、 严重 H处 于 一受 力 线 范同. 符合高坠损伤特点㈦ l 0 l f I r 1 下力 工 . J 仃楼梯 ¨ . 两侧均术安装防护 2 . 2 闭合性 腑 f 损 伤机 制I i 1 3 1 J . 4 法 。 ’ 蛉 、 I , 暴力作用 于头部叫‘ , 脯 颅腔 内可表现为 线 . 挤压 旋转 等不 2 0 l 7" 1 - 3 J j 8 F 1 法 术 愉验 : 步态 正常 , 步 幅一致 , 神清语 问运动方式 , 巾 卣线运动所敛的加速性颅腩损伤 和减速性颅 脯损 伤 晰. 问祷 = | J J 题. 怵合作: 爱额颢顶部明 凹陷伴 l 3 c mx I 1 . 5 n颅骨缺 最 为常 『 见 1 ) 『 J I 1 速性颅腑搠伤 : 处 下静止状态的 尖部遭受运动物 体 拟. 边 缘 2 6 . 8 ¨ l 1 x ( ( ) , I 一 ( ) - 3 ) ¨ l r ‘ 屿蹄 形 ” 条状瘢 痕 : 右额 顶 部 见 的作用( 如棍棒 、 砖 类d t J - J ‘ 头部) 时. 头部 静止状 态转变 为加速运 6 . 5 t ・ n l x 0 . 2 r I l l 弧 肜条状 雅痕 : 额纹 对称 .L 睑无 下垂 . 眼球 各向活动 动状 态 所造 成 的腑 拟 伤 此 时 . 由于 头部 运 动 受 到 其 相 连 的颈 部 和 如, 舁 沟 尤变浅 . J f 1 . 皱额 、 鼓腮 、 露齿 、 吹哨可 : 颈、 胸、 腹及腰 躯 f : 的限制 . 据 J 不能 助 头部运动 I f i T 得到杵 1 应的 衰减 . 造 成着 力部 背部 木 』 U J l 砰常 ; I 小f l i l ! t f , 段l { 订 f ! I ! I l 2 3c n l x 1 . 5 t ! I l l 紫红 色瘢痕 : 余 位惜质变形或发生骨折 . 进I 『 l i 撞击脑组 织形成脑冲击点伤I 冲击伤) . 故 怵 未 I U J 5 常 肴力点处脑 冲击伤较 最; 反之 . 力作川 t 的对侧( 对 冲部位 ) . 由于义部 I . 5 彬像 : 资料 受 到 部 和躯 t 的 同定羽I 颅骨变形或骨折致使暴 力逐渐衰减 . 脑 的运 1 ) 2 0 I 7 I门 3 I【 i 、 2 J 1 1 H C T片示 : 额颞顶部头戍肿 胀 , 左 动范嘲较小 . 荆应 域 骨质的摩擦 、 撞 击柳对较 轻 . 敝对冲部f 茬 损协 额颞部硬膜 卜 h } l , : 颓 l l ‘ 脯桦裂 伴蛛 网膜下腔 } I J 血. 颅盖 无骨 ( 对冲伤 ) 较 2 ) 减速忡损 伤 : 运 动的头部撞击 于卡 ¨ 时静止的物体 折. 颅底 泞折 I , f 疑( I 】 : 嘲 休骨 折伴前纵 隔 m肿 . 双肺挫 伤 . 双侧 ( 如高 坠 、 跌倒 头部撞击地 而) . 颅脑 F h ・ 陌速 甚 至 加 速 运 动 突 然 减 速 或 胸 腔 积液f ' l q l i l i 辑J 受f 矗 0 第 4、 5前 肋及左 侧第 2前肋 骨折 ” 、 . 2 ) 静止时造成的聃损 伤 … ] 符力部值的颅骨变彤或骨折 . 造成蕾 力点 2 0I 7 q - : - 2 J J 2¨ , 2川 4¨ cr复 查 片提 示 : 左 额 颞 部 硬膜 下 t i l t / J 4  ̄ 、 蛛 网 处腩 冲击伤, 荇力点的 对侧部化 . 运 动的头部碰撞 于物体 L而突 膜 腔 … 逐 渐 暇 收 , J j l i i 裂伤J 嗣嗣 水肿 明 ( 罔2 ) : 双 肺挫 伤 、 前纵 然静止, 在颅骨 停止运 动的} 瞬间. 脑 惯 r £ 作川继续 向前运 动 . 原始速 隔I f l t t l , I l 逐渐 【 1 殷l J . 蚁侧 舱夥{ 液 量略 仃增 多 度越大则脯I i j J 荷 乃对侧运 动幅度 也越 夫. 造成对 冲部位腑底 面 j 颅前 窝或颅中窝的骨质 摩擦 、 冲撞 l 产生腑计 冲伤 . 通 常埘冲伤 比冲击伤 严 蠹. 有时- 耐 J 击伤几乎缺 f ( 1 i 而埘冲伤却 很严 霞 本 例被签定 人行额顶 部仃 一 头 皮裂刨伴 头皮 肿胀 ( 暴 力冲 击部 化) , 仇对应硬腑膜 外 、 下 叭肿 及脑组织 挫裂伤等 冲击伤不 著 . 然而 其对 冲部位 ( 左额颇部 ) 硬膜 下 『 n l 肿( 约6 0 n 1 1 ) 、 脑挫裂伤伴 蛛网膜 F 腔 I f l I 等对冲伤严 蠹, 分析 认为. 被鉴定人邝 某颅腑损伤符合 线 减 逑 运 动 损 伤 特 . 坠 可 以 彬 成 L颅 脯损 伤 2 . 3 书 发 当『 1 l f 观 场情 况 巾心现 场步行楼梯 梯步台阶 I f I L 内及其周 仃阶地 面散' f f f 少许 毛发. 钥匙链f 眭 于l i ' i L ' i l f 附近 , l l i t  ̄ l ' I , l 下 方步行楼梯两 ( 下转第 2 1 0页 ) 图 1 2 0 1 7年 2月 1 日 CT片

交通事故损伤致伤方式分析1例

交通事故损伤致伤方式分析1例

法医学杂志2019年6月第35卷第3期1案例1.1简要案情某日21:08,郑某醉酒后驾驶“别克”牌小型轿车沿右侧车道行驶至某小学门前路口处时,轿车前部与由道路右侧向左侧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相撞,事故后郑某驾车逃离现场。

21:16,同方向王某驾驶“大众”牌小型轿车同向行驶将李某碾压。

21:25,“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已经死亡。

1.2尸体检验尸表检验:身长160.0cm ,额部正中见5.2cm×3.4cm 皮肤挫伤。

左颞顶部见4.0cm 挫裂创,创腔内见血痂附着。

左乳下方胸壁见6.0cm×3.5cm 皮肤青紫,左肩部见5.0cm×3.0cm 皮肤挫伤,左肘部见4.5cm×4.0cm 皮肤擦挫伤,左膝部见5.0cm×3.0cm 皮肤擦伤,左内踝见8.0cm×4.5cm 皮肤青紫,上述损伤部位皮肤切开均见皮下组织出血。

右侧胸壁见三处条形皮肤擦伤,大小分别为5.0cm×1.0cm 、8.0cm×1.0cm 、15.0cm×2.0cm ,右侧胸腹部右腋中线前侧区域见35.0cm×23.0cm 大片状灰白色皮肤擦伤,擦伤表面见油污样物附着,上述损伤表面未见液体渗出,切开未见皮下组织出血(图1)。

右小腿下段成角畸形,胫、腓骨骨折。

尸体解剖:左颞枕部头皮下出血,右颞部头皮下出血,双侧颞肌出血。

以左颞顶枕部为中心的颅骨粉碎性骨折,骨折线延伸至双侧颅中窝、枕骨大孔及右颞部(图2)。

颅前窝骨质下出血。

硬脑膜下未见出血,蛛网膜下隙弥漫性出血。

胸骨、锁骨未见骨折,左侧胸腔积血约60mL ,左侧第2~8肋骨于腋后线处见肌肉出血,剥离肋间肌后见对应肋骨线形骨折。

左侧第5~8肋骨于腋前线处骨折,骨折断端周围肌肉明显出血,右侧第5肋骨于锁骨中线处骨折,骨折断端周围肌肉未见明显出血。

左肺下叶大片挫伤、出血。

心脏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冠状动脉左前降支未见狭窄。

法医病理学 第十二章 致伤物的推断

法医病理学 第十二章 致伤物的推断

4.根据挫裂创形态推断致伤物
(1)头皮条状挫裂创
(2)头皮椭圆形挫裂创 (3)头皮或颜面皮肤的弧形挫裂创 (4)角形挫裂创 (5)带有方角的挫裂创 (6)十字形或星芒状挫裂创
5.根据骨折形态推断致伤物
(1)单纯线状颅骨骨折
(2)舟状凹陷颅骨骨折 (3)圆形凹陷或穿孔性骨折 (4)角形凹陷骨折 (5)扇形凹陷骨折或穿孔骨折 (6)粉碎性骨折或颅顶、颅底联合骨折
如损伤部位的衣着完整或仅见磨损的情况,
为钝器所致;损伤部位的衣着破裂,但没 有火药成分沉着或/和高温作用痕迹,一 般是锐器所致;还能根据断端尖锐整齐或 撕裂起毛的情况推断是单刃、双刃或无刃 锐器;损伤部位的衣着破裂,伴有火药成 分沉着或/和高温作用痕迹则可帮助判断 枪弹创;损伤部位或附近衣着沿原缝线撕 裂,一般为高坠或交通工具损伤所致衣服 上的车轮印,粘附的油垢、碎石、泥沙有 助于推断交通工具损伤。

在法医检案中,有些特殊形态的挫伤,有
助于推断致伤物。 (1)体表平行条状挫伤 (2)带状或线状皮肤挫伤 (3)印痕样损伤 (4)圆形或弧形挫伤 (5)长方形、正方形或类方形挫伤 (6)具有特殊花纹印迹的皮下或皮内出血 (7)大面积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 (8)挫伤、出血广泛且不规则
第十二章 致伤物的推断
致伤物的推断(estimation
of the instrument causing the trauma),是指根据损伤的形态 特征,结合现场情况,对致伤物的类型、 大小、质地、重量及作用面形状等特点进 行分析推断的过程。 致伤物的认定(identification of the instrument causing the trauma),是指根 据损伤的形态特点与嫌疑致伤物进行比较, 从而对嫌疑致伤物是否即为该损伤的致伤 物进行分析推断和认定的过程。

同一致伤物致多种损伤形态检验1例

同一致伤物致多种损伤形态检验1例

1 案 例
1 案 情 . 1
某 年 2月 2 7日 】 :0许 , 区公 安 分局 接 到 报 30 某 案 称 : 该 区某 家 属 院 3楼室 内发现 3具 尸 体 , 在 分别
以 上创 E均 创 缘 整 齐 , 壁 光 滑 , 角 锐 利 , 腔 无 l 创 创 创 组织 问桥 。 尸体 解 剖 : 顶 部 、 左 顶部 正 中 、 顶部 颅 骨 右 外 板 缺 损 面 积 分 别 为 29c 1 m、. c 47a . mx .e 6 mx . m、 9 0 46 r 1 .c x .c u 5 m。右顶部 及右颞 部有 多条骨 折线 。右颞
J An 1To io , 0 3, 7 8) 5 5 5 9 a xc l2 0 2 ( :9 — 9 .
《 稿 日期 :0 0 0 — 9 收 2 1— 5 1 】 ( 文编辑 : 建华 ) 本 张
同一致伤物致多种损伤形态检验 1 例
李 坤 明
( 阳市 公安 局 刑 侦 支队 , 南 濮 阳 4 7 0 ) 濮 河 5 0 0
的不 同部位 击打 3名受 害人致 死
图 2 王 某右 侧 顶 枕 部 头 皮砍 创
王 某长 子 , 尸 表 检查 : 部 发 际 至右 眉 弓 7岁 额 上 50 m 处有 一 1 m 的斜 行 创 口 , 开 26 m. .c 3 c 哆 .c 多
图 1 现 场 菜 刀
创角且伴有 皮瓣 . 骨骨质 暴露 , 应部位 颅骨 内 颅 对 外板 缺 失 ( 3 左顶 部 有 一长 6c 创 口( 4 。 图 ) m 图 ) 顶
J An lTo io , 0 3, 7 8) 5 5 5 9 a xc l2 0 2 ( :9 — 9 .

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案例一>(一)案情及现场简介死者:黄某,男,39岁。

某县渔民。

黄平时有爱占小便宜习惯和偷摸行为。

1961年7月31日清晨,被发现死在距他家约2华里的河中。

头顶有创口数处。

距尸体约40米处有死者家的小船一条,船上堆有新砍的高梁,船舱边有少数飞溅状的血迹,河对岸3块高梁地里的高梁有被新砍的现象。

当地公安局根据调查,初步分析是死者在偷他人的高梁后被人用蔑刀之类的锐器砍伤头部后又投入河中溺死。

时经半月调查无进展,又有人检举其要有男女作风问题,使案情趋于复杂,要求法医开棺验尸。

(二)开棺验尸所见尸体已严重腐败。

头顶部皮肤可见紧密相连的3条创口,走行与前正中线平行,长度为5—7cm,创角较锐,但有的呈撕裂状,创缘亦较整齐,有的创缘两侧伴轻度的擦伤和挫伤;创壁不很平整,但亦无明显的组织间桥。

创底可见颅骨骨膜,骨膜下的顶骨有与创口走行一致的线状骨折一条,长4cm,右侧顶骨距人字点3cm、紧靠矢状缝右侧有一凹陷性骨折,其骨折片宽2cm、长3cm,右缘较整齐,左缘呈锯齿状。

此外,于左顶部、右颈顶及右颞枕部还见三条线状骨折,分别为12cm、14cm和4cm。

脑实质已腐败液化,不能分辨有无挫伤和出血。

气管及细小支气管内壁附有较多泥沙,说明最后是因溺水而死。

其它部位未检见明显损伤和异常。

(三)讨论题1.根据头部损伤情况,分析其头皮及颅骨损伤的种类和形成机制。

2.试推断形成头部损伤的致伤物的种类、性状及特点。

3.试分析案情性质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55 <案例二>(一)案情及现场简介死者:韩某,女,42岁,某研究所干部。

1969年11月15上午7时骑自行车自家中来研究所上班。

上午10时5分找其开会时,发现她死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尸体附近有较多血迹,遂向公安局报案。

现场在该研究所生物楼二楼14号房间,门未关。

尸体斜行仰卧于房内一壁柜与茶几之间,右上肢伸直紧贴于体侧,左手屈曲内收置于胸前,两手握拳状,两手背血迹左手多于右手。

头部损伤致伤物推断一例

头部损伤致伤物推断一例

兴梆顇伤黪伊物推断—例丨牛晓军宋永科,_、案例资料:1.1案情摘要:2017年06月14日,被鉴定人盖xx ,34岁。

在某 牧场内被他人致伤。

被鉴定人自诉被挖虫草的工具致 伤,受xx 公安局委托对其致伤工具进行鉴定。

1.2病历摘要:(1 )xx 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患者以“头部外伤伴 后背部、大腿处疼痛5小时余”为主诉。

自诉于5小时 前被他人锐器致伤头部及后背部,专科情况:头顶部 长约2.0cm 伤口深达头皮下、边缘整齐,后背部皮肤 无明显青紫及红肿、压痛(+ )。

诊断为头部外伤,后背 部软组织挫伤,左侧大腿软组织挫伤。

(2)省人民医院 住院病历:以“头部外伤后5天,伴抽搐2次”为主诉。

患者家属代述于2017年06月14日下午被他人用锄 头击伤头部,当时感头痛,头皮破裂渗血,恶心、呕吐, 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呈非喷射性呕吐,无肢体活动障碍急送当地医院(xx 县人民医院)就诊,头皮裂伤给予 清创缝合。

头颅CT 示:右侧小脑半球出血。

出院诊 断:右侧小脑半球出血,头皮裂伤。

1.3鉴定过程:检査见:前顶部距发际边缘5.0cm 处见一弧形 2.0cm 瘢痕,瘢痕宽度宽窄不一,宽度为别为0.5cm 、 0.3cm 、0• lcm 、0.2cm ,瘢痕边缘欠规整,无明显隆起及 凹陷,局部部分色素及毛发脱失。

双侧瞳孔等大等圆, 对光反射灵敏。

颈软无抵抗,胸廓对称无畸形,心肺腹 未查。

二、分析讨论:根据病历资料、公安机关提供的照片及法医学检 验分析认为:(1)公安机关提供的8个致伤工具均具 有同一特性,木柄铁头,木柄长约50-7〇c m ,铁头呈犁 状,长约17cm ,铁头头端呈钝圆形,两边逐渐变宽,中 间厚,有棱角凸起,边缘厚度约为2mm 左右。

致伤工具照片*作者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2020•第 2 期21青海检察QingHai's ProcuratorialBimonthly(2)公安机关提供的受伤当时照片见创口略呈弧 形状,创口裂开,边缘不整,毛发未剃除。

损伤成因分析1例

损伤成因分析1例

gies【J】.Forensic S e i Int,2001,122:19
2 Mant led K,Antti S.Mutation at Y —STR loci:implication for pa—
temity testing and forensic a nalysis【J】.Forensic S e i Int,2001,
与 常 染 色 体 STR基 因座 相 比 ,Y染 色 体 基 因 座 的 数 目要 少 得 多 。至 今 为 止 ,已 报 道 的 Y染 色 体 特 异 的 STR基因座仅 30余个 ,而且单 个 Y—STR基 因座 的多
态性 也 较 常 染 色 体 差 。但 由 于 Y非 拟 常 染 色 体 基 因 座 呈 连 锁 遗 传 ,选 择 多 态 性 好 的 Y—STR 基 因 座 复 合
ll8: ll6
3 Carracedo A ,Beckmann A,Bengs A ,et a1.Results of a collabo—
rative study of EDNAP group regarding the reproducibility an d IX)一
bustness of the Y — chromosome
扩 增 ,并 进 行 Y单 倍 体 的 检 验 将 会 大 大 提 高 Y —STR
检 验 的识 别 能 力 。
参 考 文 献
1 i ̄m abel GN , M ike E, M af ia VL, et a1. Sequence s ̄ cture of 12
novel Y chromo ̄ me microsatellites and PCR am plification strate—

肩袖损伤成伤机制及鉴定要点法医学分析

肩袖损伤成伤机制及鉴定要点法医学分析

肩袖损伤成伤机制及鉴定要点法医学分析发布时间:2023-06-07T10:39:31.190Z 来源:《医师在线》2023年2月3期作者:曾雪昂[导读]肩袖损伤成伤机制及鉴定要点法医学分析曾雪昂(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南永州425000)摘要:在人体肩峰、肱骨头以及肩锁关节之间,可作为袖套状肌腱复合体,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肩关节活动具有多样化特征,而肩袖是十分重要的结构。

肩袖的致伤类型具有多样化特征,包括血管因素、退行性变和老化、撞击综合征、外伤等等,肩袖损伤的病理过程的复杂程度比较高,因此,在肩袖损伤患者法医鉴定中,需对肩袖损伤的成伤机制进行分析,为法医学鉴定提供可靠依据。

关键词:肩袖;损伤;法医学鉴定肩袖又被称为“肌腱袖”,如果发生肩袖损伤,则会对人体正常的肢体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危害人们日常生活。

根据调查研究发现,造成肩袖损伤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大部分肩袖损伤都是由于间接暴力引起,肩袖组织的退行性变、长期的过度用肩、反复的撞击、磨损都可以造成,各种引起因素以某种方式结合,共同导致了肩袖撕裂。

而不同患者的病情有所不同,因此,法医学鉴定难度较大。

基于此,在法医学研究中,可将肩袖损伤鉴定作为研究重点,对肩袖损伤的成伤机制展开详细阐述,为法医学鉴定提供适当参考。

一、肩袖解剖学结构及生物力学分析肩袖属于十分复杂的袖套样肌样结构,其是由冈上肌肩、胛下肌、冈下肌等所组成的,在保证人体肩关节活动灵活、稳定方面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肩袖肌群与肩胛回旋肌相互联合,即可确保肩关节处于稳定状态,在冠状面以及水平面,二者之间能够维持在动力平衡状态,其中,冈下肌和肩胛下肌之间相互作用,可作为一对力偶,在肩关节旋转中,即可发挥稳定平衡的作用,另外,三角肌、冈上肌能够与大、小圆肌之间形成已对力偶,在肩关节内收以及外展动作中,可发挥平衡作用。

当人体肩关节外展时,三角肌以及冈上肌二者均收缩,使得肱骨头向关节盂一侧施加压力,即可显著提升肩关节稳定性。

余甘子根致急性肝损伤1例报告

余甘子根致急性肝损伤1例报告

余甘子根致急性肝损伤1例报告目的:分析1例余甘子根致急性肝损伤的可能原因及机理。

方法: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对余甘子根致急性肝脏功能损伤的病例进行分析讨论。

结果:患者自行服用余甘子根水煎液后,在伴有严重腹泻、呕吐及肝脏功能损伤的情况下出现血压下降。

结论:大剂量的余甘子根水煎液对肝脏功能有损伤作用。

余甘子根降压作用的药理机制尚不明确。

标签:余甘子根;急性肝脏损伤;降压余甘子别名油甘子、庵摩勒、油柑、余甘、橄榄子、滇橄榄等、是大戟科(Euphorbiaceae)叶下珠属Phyllanthus L.植物余甘子Phyllanthus emblica Linn.的干燥成熟果实,主要分布于印度、马来西亚等热带和亚热带国家,以及我国云南、广西、福建、广东、四川、贵州、台湾、海南等省。

其味甘、酸、涩,性凉,具有清热凉血、生津止咳、消食健胃等功效。

用于血热血瘀,消化不良,腹胀,咳嗽,喉痛,口干[1]。

近年有研究表明,余甘子具有抗氧化、抗癌、抗病毒、抗菌、抗突变、抗高血压、抗疲劳、抗缺氧、调血脂等作用[2]。

但目前国内对余甘子根的植物化学成分及其药理作用研究不多,多局限于对余甘子果实的研究,余甘子根的提起物中也含有单宁、鞣酸等成分[3]。

临床上应用余甘子根的案例非常少见,仅在一些少数民族验方中使用用于治疗肾虚[4]。

据了解,在云南部分地区一直有原住居民用余甘子根控制高血压的情况[5]。

但其治疗效果、毒副作用情况报道较少。

现以笔者收治的1例自行服用余甘子根治急性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为例,进行余甘子根的相关治疗效果与毒副作用的讨论。

1病例介绍患者黄某,男,年龄:62岁,患高血压20余年,期间口服降压药进行治疗,控制尚可。

今年3月,发现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好,血压:210/160mmHg,自行服用余甘子根控制血压。

首日,将新鲜余甘子根100g,用400ml水煎致100ml,后口服。

次日,测量血压150/100mmHg,收缩压及舒张压均下降了60mmHg,自觉身体无不适。

法医病理 机械性损伤鉴定-致伤物推断

法医病理  机械性损伤鉴定-致伤物推断

致伤物的推断
● 根据损伤形态推断 ● 根据创内异物推断 ● 根据衣物痕迹推断 ●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 ● 推测致伤物的质地
难题
致伤物种类繁多 损伤形态复杂
同一致伤物可以形成不同形态的 损伤
不同致伤物可以形成形态相似的 损伤
判断钝器损伤 依据:
擦伤、挫伤 咬伤、挫裂创 骨折
判断锐器伤
依据: 切创 砍创 刺创 剪创
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
机械性损伤鉴定
● 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 ● 损伤时间推断 ● 死因及死亡方式确定
鉴定目的
● 为侦察提供线索 ● 为审判提供证据
致伤物推断和认定的概念
致伤物的推断指根据损伤的形态等特征 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重量及作用 面形状等特征进行分析推断的过程。
致伤物的认定指根据损伤的形态等特点 推断的致伤物与嫌疑致伤物进行比较,进而 确定嫌疑致伤物是否为造成该损伤的致伤物 的分析认定过程。
切创
砍创
刺创
刺创(stab wound)具有锋利 尖端的物体沿其长柱方向刺 入人体。
单刃刺切创
刺入口菱形,创缘齐,创 角一钝一锐。刃缘斜则形 成切创
双刃刺切创
入口菱形,两创角锐
多刃刺切创
如三角刮刀
无刃刺创
剪创
判断枪弹创
根据皮肤组织损伤特征 根据骨损伤特征 根据X光片影像特征 根据衣着损伤特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判断爆炸损伤
根据组织损伤特征 根据现场特征
致伤物的认定
依据: 致伤物表面形态推断 血痕、毛发,组织碎片检验 创口中异物认定 衣物上破损检验

根据成伤机制推断致伤工具及致伤方式判断1例

根据成伤机制推断致伤工具及致伤方式判断1例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6年 第16卷 第104期231·病例报道·根据成伤机制推断致伤工具及致伤方式判断1例孙维立1,王丽丽2(1.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吉林 132011;2.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吉林 白城 132011)摘要:伤情检验是刑侦工作当中的重要部分,其对于行凶方、作案工具、作案动机等均有着较强的引导意义,并且可能成为指证行凶者或凶手的直接证据。

在实际工作当中,不同致伤工具所形成的伤口状态具有明显的区别,而且成伤机制也明显不同,掌握这些规律就能够快速、准确地对受害人伤口进行判断。

基于此,本文以某一案例作为参考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成伤机制;致伤工具;致伤方式中图分类号:R826.6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671-3141.2016.104.1960 引言故意伤害在界定时需要提供双方证词、伤情医学鉴定、致伤工具、致伤方式等多项证据,由于实际生活当中能够成为作案工具的器物种类较多,不同工具形成的伤口形态和特点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这给刑侦工作和法医的判断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需要利用成伤机制对致伤工具进行有效的推断,从而保证检验判断的正确性[1]。

1 案例简介1.1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某日下午3时,受害人蒋某与同村邻居赵某等人发生争执,并升级为推搡。

蒋某,男性,现年39岁,争执过程中由于势单力孤,为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而选择逃离现场,进入自家车辆中躲避危险,并在此过程中电话向家属求助。

赵某独自一人发现躲藏在车内的蒋某,并追至车辆一侧拍打车窗,蒋某因害怕将车辆驶离现场。

后赵某亲属找到赵某时发现其已经受伤,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蒋某以木凳腿对赵某进行人身攻击,并造成伤害,要求蒋某给予经济赔偿,并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调查中,蒋某坚决否认当时曾使用木凳腿对赵某造成伤害,双方证词存在严重的矛盾。

1.2 法医检查报告。

受害人于受伤后第十天接受检查,可见其右侧额颞处具有一道明显的伤口,整体呈鱼钩状,伤口起点位于右侧耳廓上方,以斜上方向延伸至额颞部,终点位于发际的边缘处。

简述推断致伤物的方法

简述推断致伤物的方法

简述推断致伤物的方法一、推断致伤物的基本方法根据法医学专家总结出的死亡时间与损伤机理推断其损伤时间。

致命伤,是指能引起心跳、呼吸停止的创伤。

因此在法医学上将伤害致死者称为“一次性死亡”。

也就是说,一个人受到损伤后,只要不救活,他就可以立即死亡。

如果抢救及时并积极施治,还有可能把人救活。

致命伤应该是钝性物体直接作用于身体所形成的伤害。

钝器包括刀具、斧、锤等;锐器主要是指各种能够刺破皮肤和其它组织的利器,主要是指剪刀、匕首、钉子、锥子、螺丝钉、刀片、玻璃碎片等。

尖锐物体所造成的伤害,往往需要专门工具进行检验,如玻璃碴、针头等。

锐器、枪支、弹药等造成的死亡,往往通过分析枪支类型或弹药类型,大致判断其类型,而确定当事人死亡原因。

根据案件发生的现场条件,特别是作案手段、动机、工具、尸体搬运等,综合分析推断作案人员。

通常法医学的侦查人员,应注意观察被害人周围环境,包括车辆特征、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等,尽量从中找出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逐一分析、鉴定,最终准确地确定案犯。

对损伤特点分析,将损伤特点与死亡结果相比较。

分析某些损伤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分析损伤部位与死亡时间、伤情变化等,以确定损伤的机理,来源、原因等。

二、推断致伤物的意义;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提供确定侦查范围的重要线索;查清死亡原因,还原真相,确定是他杀、自杀或意外;推断死亡时间,调查嫌疑人,查找尸体,解剖尸体。

三、关于生前损伤1、骨折:骨折多由直接暴力引起。

暴力打击使脊柱骨折,尤其是横突骨折。

骨折可能在第二、三、四腰椎处。

受暴力撞击可引起骨折。

对高处坠落、高速撞击和严重的挤压伤易形成骨折。

2、颅脑损伤:头皮裂伤、挫伤和出血都是头部外伤中常见的表现,严重的脑损伤会危及生命。

3、胸腹部损伤:肋骨骨折或脏器损伤都属于常见的胸腹部损伤。

4、脊柱损伤:包括骨折脱位、压缩变形或完全性截瘫等。

5、四肢骨折:一般是根据创伤的程度,按照骨折的机理进行的分类。

变异型刺创的损伤过程分析1例

变异型刺创的损伤过程分析1例

20182341作者简介:杨恒(1972—),男,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现场勘验及法医临床学鉴定;E-mail :yanghengyl@11.1简要案情461,(,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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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现场勘验,、,、,、。

,,(1)。

(2),20.2cm、8.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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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型刺创的损伤过程分析1例杨恒(宜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云南宜良652100)关键词:法医病理学;创伤和损伤;锐器伤;变异型刺创;致伤方式;死亡方式中图分类号:DF795.4文献标志码:B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8.01.021文章编号:1004-5619(2018)01-0093-02图1现场尸体情况;图2木柄单刃切片刀121.3尸体检验、,、,。

71110.3cm×4.0cm 、,,0.8cm×0.6cm ,、(3A);,7.5cm,,(3B)。

、,9,,7、8,,。

8.5cm×3.6cm ,17.0cm 。

()13.2cm×5.1cm (4A),、,,、,(4B)。

1.5cm×1.3cm 。

6、77.0cm×0.3cm 。

,(),。

93··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February2018,Vol.34,No.1BAA:;B:对合状态图3右腰背部创口ABA:肝组织上数条阶梯状平行分布的锐性切割创;B:肝右叶膈面后部与右三角韧带处贯通性创口图4肝组织创口1.4鉴定意见、,。

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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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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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

参考文献:[1]闵建雄.法医损伤学[M].2版.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302-306.[2]李金富,张明,赵明军,等.200例变异型刺创形成机制的初探[J].法医学杂志,2000,16(1):33.(收稿日期:2015-05-29)(本文编辑:邹冬华)94··。

一起命案中致伤工具的分析

一起命案中致伤工具的分析

一起命案中致伤工具的分析作者:陈晴晴王贤亮代继东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6期摘要:致伤物的推断是指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结合现场情况,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作用面形状、作用方向及作用力大小等特点进行分析推断的过程。

致伤物的认定是指根据损伤的形态学特点与嫌疑致伤物进行比较,从而对嫌疑致伤物是否为该损伤的致伤物进行分析推断和种属认定的过程。

关键词:致伤物;案例分析一、案例资料2018年12月27日,我技术室接到我局某派出所的电话报告:在辖区内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一家人正在办丧事,据死者家人报称,死者为意外摔伤致死,需要我室提供技术支持。

后经了解死者为郭某,家人发现其在西边卧室仰面躺在地上,面部有严重伤痕,头部肿胀,生命迹象微弱,后經抢救无效死亡。

(一)现场勘验现场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连江镇李集村黄庄组×号,现场北侧为农田,现场为定远县连江镇李集村黄庄组×家、×家,南侧为定远县连江镇李集村黄庄组×家、×家,东侧为定远县连江镇李集村黄庄组×家、×家,案发住宅为六间砖瓦结构带有后院,坐北面向南,中心现场位于六间中的东侧四间,其中东侧三间为堂屋,西侧一间为单间,堂屋入口双开门完好无损,在入口大门东侧窗户下方的地面上有一根长为82CM的木棍,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室内进门位置地面上设置有灵堂,地面上头南脚北仰卧一具尸体,在双开门西侧靠背墙地面上有一个带有“安乐制衣”字样的袋子,袋子里有一件左袖口带有可疑斑迹的藏蓝色薄袄,拍照固定后剪片提取,一件右肩部带有可疑斑迹的棕色羽绒服,拍照固定后棉签擦拭提取,堂屋西墙有扇门通往西侧单间,房间靠南墙由东向西分别为书架、写字台、木橱,靠西墙由南向北放置的为花生袋、行李箱、双层床,靠东墙有一张单人床、塑料凳,在距离南墙110CM、东墙120CM地面上有一处擦拭物可疑斑迹(物证编号1号),拍照固定后棉签擦拭提取,距离南墙210CM、西墙96CM处地面上有一处不规则圆型可疑斑迹(物证编号2号),拍照固定后棉签擦拭提取,在距离东墙130CM、南墙180CM处地面上有一处成团毛发(物证编号3号),拍照固定后实物提取,在双层床南侧凳子下方距离南墙215CM、西墙58CM处地面上有一处滴落状可疑斑迹,拍照固定后棉签擦拭提取。

身体损伤的病因与病机分析

身体损伤的病因与病机分析

身体损伤的病因与病机分析第一节病因伤病即人体在一定条件下,对外界损害因素作用的反应,这种反应通过人体内在的变化而反映出来。

因此,导致伤病发生、发展的因素,它必须作用于人体,通过人体的反应,才有可能构成伤病。

同时人体对于各种外界损害因素的反应,固然有它共同的规律,但由于人们所处环境、生理特点与病理因素的不同,这是产生了人体对外界损害因素反应的各种特殊性。

伤科疾病,根据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方面。

一、外在因素是指从外界作用于人体的伤病因素。

如外力作用与邪毒感染。

1、外力作用由于跌扑、坠堕、撞击、闪挫、扭捩、压扎、负重、刀刃、劳损等所引起的伤病,都与外力作用有关。

根据外力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收缩和持续劳损等四种。

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常发生于外力接触的部位,如挫伤、创伤等;间接暴力所致的损伤发生在远离外力接触的部位,如传达暴力、挫伤暴力引起的骨折脱位等;肌肉紧张收缩亦可造成损伤,如跌扑时股四头肌强烈收缩可引起髌骨骨折;此外,持续劳损作用还可引起腰椎峡部、跖骨等疲劳骨折或慢性筋肉劳损等。

2、外感六淫与邪毒感染外感六淫诸邪或邪毒感染,均可导致筋肉、关节发生疾患。

由于创伤、细菌感染、损伤积瘀、经脉受阻,亦可化热成毒,形成化脓性疾病。

各种损伤可因风寒湿邪乘虚侵袭,气机不得宣通而出现反复发作性疼痛,或出现筋肉挛缩、松弛无力,致关节活动不利,肢体官能障碍等。

二、内在因素是指从内部影响于人体的伤病因素。

内在因素与伤科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年龄、体质、局部解剖结构、病理因素等的不同,可影响到疾病有不同特点。

如骨关节疾患可因轻微外力而引起病理性骨折、脱位,内分泌代谢障碍可使骨折愈合迟缓,某些骨肿瘤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等。

伤科疾病的发生,外在因素是主要的,不同的外在因素,可以引起不同的伤病。

在不同的情况下,伤病的特点、种类、性质与程度也有所不同。

例如,外力的大小、方式、时间、速度,物体的体积、重量、形状、哽度等,均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如跌倒时臀部着地,外力作用虽同,但老年人易引起股骨颈骨折,青少年则较少发生;传导外力作用于某一骨骼时,通常是在骨骼的疏松组织与致密组织交界处或在活动与固定部位的交界处发生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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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杂志CHIN J FORENSIC MED 2013年第28卷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学专业委员会专刊
·S 122·
【作者简介】王跃进,男,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文证审查书证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法医学科研教学工作。

E-mail :wangyuejin0323@ ·案例分析·
损伤形成机制分析及致伤物推断1例
王跃进1,于云辉2
,董
庆3,刘尚峰4,陈蓬波5,吕国庆5
,任

5
(1.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济南250099;2.章丘市公安局,山东章丘250200;
3.济南市公安局,山东济南250001;
4.历下公安分局,山东济南250014;
5.历城公安分局,山东济南250100)【关键词】法医损伤学;损伤机理;致伤物推断【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5728(2013)S0-0122-01
人体损伤鉴定在法医学领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
位。

应用损伤形成机制分析损伤形态,依据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及凶器认定,为侦查破案、检察起诉、审判定罪量刑提供必不可少的关键证据。

本文作者利用几何学、
物理力学原理对薛某死亡案的致伤物及致伤方式进行科学分析,消除了死者亲属的质疑,避免了上访。

现报道如下。

1案例资料
薛某,男,27岁。

2008年8月7日晚9时许,在
家中和多人喝酒过程中与一青年发生纠纷,薛某追打该青年。

在2人相距约2 3m 时,青年回头投掷出手中破碎的下半部啤酒瓶,击中薛某,致其当场坐在地上,身上可见大量血迹,被急送医院抢救数小时后死亡。

次日7时至11时勘验现场。

薛某家大门为双扇内开木门,地上有一带瓶盖、破碎的“崂山”牌啤酒瓶瓶颈,瓶颈长9cm ,瓶颈南侧地上有一些啤酒瓶玻璃碎片;东边一扇木门内侧距地面74cm 处门横梁上有一打击痕迹,
并有少量的玻璃碎片,其右侧门框上距地面78cm 处有一接触状血迹。

由薛某家门口往西15m ,在水泥道的北侧地上有面积为25cm ˑ40cm 的滴状血迹,在距血迹40cm 的南瓜秧内有一破碎的、高为16cm 的“崂山”牌啤酒瓶瓶底;由此往西约10m 路中间地上有一面积为200cm ˑ120cm 的血泊,之间水泥地上有大量的滴状血迹。

血泊西侧5m 处,在水泥道南侧地上的150cm ˑ180cm 范围内有滴状血迹。

尸表检验见左腹股沟中上部腹侧有一1.4cm ˑ0.6cm 的横形创口,其创缘整齐,创角外钝内锐,创腔深约3.5cm ,无组织间桥;该创内侧0.7cm 处有一
2.3cm ˑ0.7cm 斜形创口,其创缘整齐,创角锐,创腔
深约5.5cm ,无组织间桥。

上述两创道均与人体纵轴腹壁平面成30ʎ角向内下方向走向。

左膝关节内上5cm 处有一5cm ˑ2.5cm 斜形创口,其创缘整齐,创角锐,深达皮下。

解剖见左腹股沟韧带下1.5cm 处股静脉前内侧破裂,腹股沟区及阴囊大量淤血。

法医死因鉴定认为,薛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左股静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讨论
本案起诉意见书认定,薛某是在追打相距2 3m 时,被犯罪嫌疑人回头投掷的破啤酒瓶扎破股静脉致
死,但死者亲属怀疑是犯罪嫌疑人用匕首直接刺伤薛某致死。

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委托法医,要求对被害人薛某的致伤物及致伤方式分析论证。

在鉴定专家会检过程中,本文作者应用几何学、物理力
学原理,
对损伤特征进行分析论证。

检见发现:(1)薛某左腹股沟区2处创口,其中内侧创口伤及股静脉
为其致命伤;两创口创缘整齐创腔内无组织间桥;(2)两创口以及左膝关节内的创口,均具有锐器伤的特征;(3)两创腔方向一致,均斜向内下方,分别深达3.5cm 和5.5cm 。

以两创口为中心建立坐标,几何制图测量,证实两创口位于同一圆弧的弧线上;经测量计算,该圆直径与同型号啤酒瓶一致,且两创之间的弧线上隐约显现不规则、深浅不一的点状划痕。

将两
创口断续相连,
其创腔方向一致,深浅不一,符合玻璃啤酒瓶破碎呈犬牙交错参差不齐所致的损伤特征。

同时,应用物理学平行四边形法则进行力学分析,进一步说明薛某左腹股沟的两处创口,系和青年打斗过
程中被同一破碎啤酒瓶一次作用形成。

据此分析,消除了薛某亲属的疑虑。

本案说明,几何学、物理力学知识的应用,在机械性损伤特征、损伤形成机理分析论证中具有不容忽视的特殊作用,应该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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