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养护管理制度措施(5篇)
养护管理制度措施公司的绿化是美化、净化环境的关键,是展示公司自然生态的亮点。
为加大公司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管理目标1、搞好公司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公司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公司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公司园林绿化力求遵循为公司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公司文化有机结合,创建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公司院内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低矮不落叶乔木与草坪,绿篱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1、公司建立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公司院内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公司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院内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具体养护工作有养护公司(绿化养护承包人)负责。
3、院内绿化与养护工作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根据对院内花卉树木管理与养护的质量情况对管理人员及养护公司实行考核奖惩。
4、院内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报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5、院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
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绿化质量,保护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的人员和单位。
二、养护管理责任1.绿化养护工作由专门的绿化养护管理人员负责。
2.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植物类型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并落实到位。
三、绿化养护要求1.植物保护a.严禁破坏、盗窃或非法移植植物。
b.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
c.给予植物充足的阳光、水分和养分。
d.注意植物修剪,保持植株形态良好。
e.定期清除杂草。
2.土壤管理a.定期检测土壤的酸碱度和养分含量。
b.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合理施肥。
c.定期翻松土壤,增强透气性和保水性。
d.合理利用有机肥料,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
3.灌溉管理a.根据植物的需水量,合理安排灌溉频率和用水量。
b.注意避免积水,有利于根系呼吸。
c.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的使用和推广。
4.病虫害防治a.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b.注意工作人员对病虫害的防护,防止传播。
5.绿化景观保洁a.定期清理枯叶、干枝,保持景观整洁。
b.定期清除病虫害受感染的植物,防止传播。
6.绿化养护设施维护a.定期检查、维护绿化养护相关的设施,如灌溉设备、温室等。
b.及时更换损坏的设施和工具。
7.安全保障a.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
b.操作设备时,应有专人指导或监督,确保安全。
四、奖惩措施1.对执行本制度良好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经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讨论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主管部门负责,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知。
以上是一份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的草拟制度,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
为确保绿化质量和环境保护,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各项养护要求,不断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最新修订(通用9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最新修订(通用9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
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2)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园林绿化在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提高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园林绿化成果的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管理办法。
一、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园林绿化成果的持续性。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延续和深化,通过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可以确保园林绿化成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使园林绿化在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2. 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城市噪音、调节城市气候,为市民提供舒适、优美的休闲场所。
3. 美化城市形象。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可以使城市园林绿化更加美观、协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味。
二、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1. 养护管理意识不强。
部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对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效果不佳。
2. 养护管理资金不足。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但目前很多城市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养护管理设施不完善、养护管理手段落后。
3. 养护管理技术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养护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难以满足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需求。
4. 养护管理法规不健全。
我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规内容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规范。
三、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1. 提高养护管理意识。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西湖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以及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养护、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四条东西湖区绿化养护工作由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日常养护。
第五条养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养护能力,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六条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草、清理枯枝败叶等。
第七条绿化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1. 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3.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4. 绿化景观效果良好,与周围环境协调。
第四章养护监管第八条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养护质量评价体系。
第九条对于养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绿化养护资金应纳入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养护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区绿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东西湖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绿化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完善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绿地的整洁和美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社区等各类绿地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包括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化等各类绿地。
第三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行分类管理、专业化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确保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其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绿地的功能定位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管理计划,明确养护管理的重点和措施。
第九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绿地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绿地存在的问题,确保绿地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制定绿地的定期养护计划,包括定期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地的健康生长。
第十一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草坪、花木、水生植物等植被的管理,保持植被的良好状态,提升绿地的景观效果。
第十二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灌木、乔木、行道树等乔灌木的管理,定期修剪、修枝、修割,保持树木的健康生长,防止树木病虫害的发生。
第十三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人工湖、喷泉、水系等水体的管理,定期清理水体,保持水体的清洁和透明度,防止水体污染。
第十四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草坪、园路、景观小品等硬质绿地的管理,保持其整洁美观,提升观赏性。
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计划及方案
4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计划及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草地上,我在桌前坐下,思绪如潮水般涌来。
想起这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每一份计划都是对自然与生命的尊重。
让我来为大家详细梳理这份“4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计划及方案”。
一、绿化养护管理目标1.提高绿化覆盖率,使城市绿化环境更加美观、宜居。
2.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植物健康成长。
3.提升绿化养护技术水平,培养专业化的绿化养护团队。
二、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计划1.第一年度:基础绿化养护阶段(1)绿化植物修剪:对绿化带、公园、街头绿地等绿化区域的植物进行修剪,保持植物形态美观,生长健康。
(2)绿化植物施肥: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定期施肥,保证植物营养充足。
(3)绿化植物浇水:根据季节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浇水次数和水量,确保植物水分充足。
(4)绿化病虫害防治:定期检查绿化植物,发现病虫害及时防治。
2.第二年度:绿化提升阶段(1)绿化景观优化:对绿化带、公园、街头绿地等绿化区域进行景观优化,增加观赏性植物,提升绿化效果。
(2)绿化设施完善:增设休闲座椅、照明设施、指示牌等,提高绿化区域的使用价值。
(3)绿化植物更新:对老化、病死植物进行更新,保持绿化区域生机勃勃。
3.第三年度: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化阶段(1)制定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明确绿化养护管理流程、标准,提高养护质量。
(2)绿化养护管理培训:对绿化养护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护水平。
(3)绿化养护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绿化养护工作落实到位。
4.第四年度:绿化养护管理可持续发展阶段(1)绿化养护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的绿化养护技术,提高养护效率。
(2)绿化养护资源整合:优化绿化养护资源配置,降低养护成本。
(3)绿化养护管理宣传: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三、年度绿化养护管理方案1.第一年度:绿化养护管理方案(1)制定绿化养护管理计划:明确绿化养护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
(2)绿化养护物资准备:提前采购绿化养护所需肥料、农药、工具等。
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威海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包括环翠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委是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市绿化养护标准的制定及考核工作,并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具体负责所分担区域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环翠区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规定,负责所分担区域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财政、城管执法、物业、环卫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园、广场绿地、街道小游园及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带的养护管理,由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周围责任区内绿地的养护管理,由责任单位负责;住宅小区绿地的养护管理,由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城市公共绿地,具体办法参照《威海市市区树木花草社会化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城市绿化实行分级养护,具体按照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执行。
第七条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档案,明确养护管理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由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的绿化养护项目,应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养护单位。
招标工作由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和管理范围自行组织。
城市绿化养护项目工程量较小的,可将几个项目合并后进行公开招标。
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参加城市绿化养护投标的企业,应具有3级以上城市绿化养护资质,并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满足城市绿化养护需要.第十条各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与中标的养护单位依法签订养护合同,养护期一般为2年。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绿地养护标准:1、绿地全覆盖,整洁、无垃圾杂物;园林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
2、植物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死树,无枯死枝,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无缺株断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树养护标准:1、按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树木灌水、修剪、施肥等养护工作;2、树木生长健壮,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完整;3、枯死树、枯死枝、倒伏树木处理及时;4、树体无杂物缠绕、无悬挂物;5、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预防和防治,无明显病虫害危害症状。
三、考核机构成立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山市城管局园林处处氏卢兆敬任组长,市植保中心主任徐志钊、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主任陆庆轩任副组长,各区城管(建)局、市属各绿化管理单位为成员单位。
市城管局园林处负责组织协调、核定考评结果,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市植保中心承担监督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
各区也要相应成立本区的园林绿化监督检查考核领导机构,负责本区的园林绿化检查考核工作。
为保证检查考核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考评小组由市绿化监管中心与各区的绿化监管人员共同组成,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区及市直单位绿化管护情况进行监管和考评。
四、考核评比办法(一)检查考核方式实行市、区两级考核、每日检查每月考评制度,山市考评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区、各市直单位的绿化管养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各区城管(建)局、各市直单位负责对本区、本单位所管辖的绿地的管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采取每日巡线检查与定期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考评队每周对每个区考核一次,市考评小组每月组织 1 次全市联合检查考评。
市考评小组对全市每月的考核、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二)考核评比等级划分实行百分制月考核评比方式。
月考核60 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合格,80—90分(不含90分)为达标,90 分以上为优秀。
(三)考核评分细则1、绿地、行道树养护管理水平考核(满分60 分)月考核扣分值满60 分后不再继续扣分,评分细则见附表。
养护管理制度措施(五篇)
养护管理制度措施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本工程执行《西安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对苗木进行养护,针对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我方已完成的三桥立交绿化工程,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一年四季进行以下养护工作:修剪、灌溉与排水、除草、施肥、防护措施、病虫害防治、建立技术档案等。
一、修剪、整形(1)修剪目的。
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达到树木生长茂盛的目的。
(2)修剪方法:①花灌木类:修剪应使枝叶茂盛,分布均匀。
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的形成。
修剪时就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不同的树种用不同的修剪方法。
夏秋于当年生新梢开花的种类,应在冬季或早春修建,可以进行重剪,使新梢强健。
如紫薇等。
春季在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种类,应在开过花后1—____周内适度修剪。
观果兼观花的树种,应在休眠期修剪。
②乔木类:乔木修剪一般应保持自然生长的形状。
修剪时,可将树木主枝上生长过密的侧枝进行适当的疏剪,并剪去下垂枝、徒长枝、病虫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要维护树冠完整。
____金五环风景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③草坪类:及时挑杂草,杂草过多和空秃地段及时重铺或补植。
生长季节适时中耕、加工、镇压、轧草。
草坪一般高度保持在6-8厘米。
二、灌溉与排水对土壤干旱的地块及时灌溉,特别是高温季节,在清晨或傍晚,及时浇水。
在确保根部不受窒息伤害的前提下,经常浇水。
预先做好排水系统的准备工作,在涝灾时可有备无患,及时排水,防止植物烂根、死亡。
梅雨季节和夏季暴雨后,绿地内及时排水。
2.1一旦发现土壤水分不足时,立即灌溉,西安地区一般年份需灌水六次,具体安排在3、4、5、6、10、____月各灌水一次。
2.2园林树木的灌水量,以能使水分浸润根系分布层为宜,土壤中的含水量以达到田间持水量的60--____%最合适。
应采用小水灌透的原则使水分慢慢渗入土中。
灌水时应一次或分几次灌透。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范本(精选8篇)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范本(精选8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范本(篇1)1.目的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3.1绿化管理范围.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 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五篇材料)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五篇材料)第一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一)、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二)、管养内容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内容。
(三)、养护管理标准: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
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合理。
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
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
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
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立项和规划1.绿化养护项目的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评估,制定详细的规划和执行方案。
2.规划中应包括绿化目标、绿化区域、绿化植物种类、水源供应、养护人员和负责单位等相关信息。
二、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1.根据绿化区域的环境条件、用途和美观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绿化植物种类。
2.植物的配置应考虑植物的生长特点、抗逆能力和病虫害防治等因素。
三、苗木的选用和养护1.选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确保苗木的健康和良好生长。
2.进行苗木的适当修剪和整形,保持树冠的合理形态和密度。
3.合理施肥,保证苗木的养分供应。
四、绿化区域的养护和管理1.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绿化区域的问题和隐患。
2.对绿化区域的灌溉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植物的水分供应。
3.定期修剪和清理绿化区域的枝叶和杂草,保持绿化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4.进行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病虫害的扩散。
5.绿化区域的施肥工作应根据植物的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进行合理施肥。
五、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对养护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2.建立养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和工作要求。
3.加强对养护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1.对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2.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文件和记录,保证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操作的规范化。
七、宣传和意识培养1.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绿化养护的认识和意识。
2.组织开展绿化活动和讲座,加强对绿化的宣传和推广。
八、奖惩制度的建立1.建立奖励机制,对在绿化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建立惩罚制度,对绿化养护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管理不当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九、监督和评估1.建立绿化养护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的监察和评估。
2.对监督结果进行奖惩处理,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规定树木管理1.1 确保树木存活率达到100%。
若因管理不当导致死亡、断桩等情况,需要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两个月内补植,一年内保活。
1.2 确保树木生长正常,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严重倾斜的树木需要及时扶正。
使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喷漆。
在生长季节无法扶正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3 根据树种适时进行苗木抹芽、修剪。
在修剪时,乔木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 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
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场合。
1.6 确保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
在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草坪管理2.1 确保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 确保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 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
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3.1 确保绿地内绿化设施及时维护。
对于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卫生保洁4.1 实行动态巡视,发现垃圾提醒环卫清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3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1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
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
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
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
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
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
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够长,需攀至更高枝条修剪时应特别注意要攀登的每个枝条的牢度,必要时须佩系安全带。
(7)使用高空车作业者必须熟练掌握吊臂伸缩、升降、旋转的各种控制按钮及操作流程。
枝条的重量要在吊绳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吊臂下严禁站人。
(8)使用油锯截枝必须仔细了解油锯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
2、绿篱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现场,要确定适当的安全作业范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操作人员要在安全作业范围内作业,密切注意行人车辆通行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使用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作业,必须仔细了解各机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方法,正确、安全操作,专人使用、机具定期保养。
(3)使用绿篱机操作时操作人须脚踏实地稳定身体,循序渐进,同时注意旁人安全。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办法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办法一、概述绿化养护管理是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进入养管期后,对苗木进行养护管理。
养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当日起计,至项目移交为止。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在养管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约定,履行绿化养护管理责任。
二、绿化养护管理的内容绿化养护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灌水、苗木施肥、苗木防寒、病虫害防治、植物整形修剪、中耕除草、苗木补植、基础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以及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三、绿化养护管理的要求项目在养管期内,施工单位需按照《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及合同约定积极进行养管工作,根据绿地面积配备相应的管理和养管人员,所备的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养管人员必须是独立的工作队伍,专司养管工作,不得同时参与其他施工或养管工作。
施工单位每日需填写《施工养管日志》(见附件一),在每个月的25号(周期为一个月)上报我公司工程部。
监理单位需每月(至少三次)对施工单位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有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绿化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二)并附整改前后照片在每个月的25号一同上报我公司工程部。
我公司工程部会组织专家在每年的四月份、九月份、十一月份进行三次绿化专项检查,根据《滨海建投项目管理公司重点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评比表(绿化)》(见附件三)进行现场打分,85分为合格分。
检查不合格的将依据合同进行相应的处罚。
整改完成后,我公司会择机进行复查。
复查结果作为养管费支付的依据。
四、绿化养管资料管理养管期内的绿化检查资料、施工养管日志、绿化检查记录表、影像资料等过程文件由工程部进行存档。
养管期结束后,工程部按要求对养管期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待养管到期后连同监理资料一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五、绿化养管安全管理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在绿化养管作业中,严格执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扬尘治理有关要求,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化的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是指为了维护单位内外植物的生长健康,保护环境,美化生活环境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外所有植物绿化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专门的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绿化工作。
第二章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内容第五条植物的养护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施肥、修剪、灭虫等工作。
第六条植物养护工作应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特点和季节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第七条植物养护工作要注重细致、持之以恒,保证植物的生长健康。
第八条植物的养护工作应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九条植物的养护工作应注意避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化学肥料和农药。
第十条植物的养护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一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和实施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方案。
第十二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管理方案。
第十三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养护人员,提高其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勤勉、细致。
第十五条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养护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植物的养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绿化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植物养护的档案,记录每一次的养护情况。
第十八条单位领导应定期听取绿化管理部门关于养护工作的汇报,督促整改问题。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擅自破坏植物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优秀的养护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养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就是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绿化环境。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道路维护:保持园区道路的畅通,及时修补损坏的路面。
2.2 专项维护
专项维护工作是指对特定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维护和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绿化植物更新:对老化、病弱或失效的绿化植物进行更新替换,保持园区的色彩和景观特点。
•设施设备维护:对园区的座椅、休息亭、喷泉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良好使用状态。
根据园区的绿化面积、植物种类、设施设备情况等因素,制定绿化维护养护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周期和工作重点等内容。
3.2 工作人员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绿化维护养护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培训内容包括植物养护知识、疾病防治方法、施肥浇水技巧等。
3.3 工作实施
根据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给相应的人员。工作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注意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1. 引言
园林绿化在城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美化环境,还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改善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了确保园林绿化的持续发展和良好维护,制定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是必要的。该文档旨在规范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的流程和方法,提高绿化维护工作效率和质量。
2. 绿化维护养护的分类
绿化维护养护工作可分为日常养护和专项维护两类。
2.1 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工作是指对园林绿化景观进行常规性的保护和维护。主要内容包括:
•清洁保洁:定期清理树叶、烟蒂、垃圾等杂物,保持景观整洁。
•浇水管理: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合理浇水,保持植物的生长状态。
•杂草处理:采取机械或人工方式清除园区中的杂草,防止对绿化造成影响。
•护树修剪:对树木进行定期修剪,保持树冠的形态和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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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1、树木管理
1.1树木存活率100%。
若因管理不善有死亡、断桩等苗木需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二个月内补植、一年保活。
1.2树木生长正常。
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树木倾斜严重的需及时进行扶正,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喷漆。
生长季无法扶正的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3苗木要根据树种适时进行抹芽、修剪。
乔木在修剪时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病虫害防治。
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节假日、大型活动等。
1.6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
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2、草坪管理
2.1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绿化带内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同时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3.1绿地内绿化设施要维护及时,对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对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4、卫生保洁
4.1实行动态巡视,发现垃圾提醒环卫清理。
确保绿化带(绿化有路基的到路基,无墙基的到绿化边界外1米)内无垃圾,确保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
4.2绿化生产的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杂物能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出场放入指定垃圾池,做到保洁及时,同时禁止在路两侧、绿化带等处焚烧树叶和垃圾。
5、绿地看护
5.1对绿化带有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巡查报,对破坏、占用绿化带的行为及时进行阻止并及时上报,确保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5.2因非乙方原因破坏的绿地,依照甲方对责任认定以及约定的条件24小时恢复。
6、文明安全养护
6.1养护人员必须着统一着装,车辆设备统一标识。
6.2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在作业区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进行围挡。
6.3高压线以下危害电力正常运行的树木,须根据电业部门的要求,乙方随时修剪或移除。
7、其他
7.1无条件配合甲方所有大型活动,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并迅速处理好绿地一切情况。
7.2乙方按有关要求将绿化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甲方,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3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设备、机械等。
7.4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报送上月小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和有关的汇报材料。
7.5因工作需要,甲方通知乙方有关人员到养护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
7.6在合同养护期约定养护期结束之前,乙方将有关资料(包括竣工图、经公司审核后的设施量清单或审计部门确定的设施量清单等)移交给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由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按竣工图、设施量清单核对苗木数量及养护管理质量。
7.7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将核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由甲方督促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7工作日。
7.8乙方需在接管意见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认为养护合同履约完成。
7.9接管意见单将做为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绿地养护合同附件组成。
7.10如乙方在整改期限内未及时整改,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拒绝在接管意见单上签字,则由甲方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理。
7.11如甲方经现场核验认为可以接收而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无正当理由仍不予接管的,则由甲方对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7.12如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同意接管并已在接管意见单上签字后,所接管绿地发生的各种管护责任均由下一轮中标绿化养护单位承担;
绿化养护工作考核标准
1、树木管理
1.1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黄,予以每株100元罚款,因养护工作不到位,导致苗木死亡缺株,缺一株除按市场价扣除费用外,另外予以200元罚款。
1.2有死株、断桩等未及时汇报申请清除,予以每株50元罚款。
1.3在栽植完苗木或者浇水后未及时整理树穴的,树木倾斜严重,树穴不整齐,予以每株50元罚款。
2、修剪
2.1苗木修剪未形成良好架构的,病枝、重叠枝超过8%,剪口不平,留茬高度超过2厘米的,予以每株50-100元罚款。
2.2未及时抹芽或剪除残花败果的,予以每株10元罚款。
2.3模纹、绿篱、草坪修剪不平,未体现造型艺术的,予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2.4攀援植物新梢生长量大于80厘米未引扶的,予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2.5树木与高压线、路灯、变压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距离的,予以每株200元罚款。
原施工栽植中就已经存在的问题,需提醒甲方移植解决。
2.6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在作业区域内未设警戒标志或进行围挡的,予以每次500元罚款。
2.10修剪下的枝叶等未及时清理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3、草坪
3.1草坪生长不繁茂、色差较大的,予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3.2草坪地内坑洼不平,有积水未填平现象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3.4绿化带内未及时清除杂草和外运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4、施肥
4.1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予以每株/每平方米50元罚款。
4.2未浇返青水、防冻水的,予以每缺一次1000-2000元罚款。
4.3浇水时导致水溢于道路上未及时清理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5、病虫害
5.1绿地内病害状大于1.5%,虫害状大于8%,打药不及时或不彻底或产生药害的,予以每株/每平方米50元罚款。
5.2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防治任务,每延误一天予以1000元罚款。
5.3带病虫的落叶、杂草未及时清理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6、设施设备
6.1绿化设施设备因养护使用造成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的,予以每处200元罚款。
6.2有跑、漏水现象未及时处理的,予以每次/每处100-200元罚款。
7、其他
7.1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职工等反映的绿化管护存在问题,经查属实的,未进行及时整改,予以每次1000元罚款。
7.2乙方进场后需在5日内确定中标绿地养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用书面材料报甲方,每缺一项予以200元罚款。
7.3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若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予以500元罚款。
7.4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到位。
若不到位(一周内)每拖延一天予以200元/人罚款。
影响养护水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拨付人员不到位以后的养护经费。
7.5乙方操作人员未按照统一规定的款式、颜色着装作业,予以100元/人罚款。
7.6乙方养护作业车辆、设备未按照规定的款式、颜色统一标识的,每拖一天予以100元罚款。
7.7苗木补植:(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植任务的,每拖一天予以100元罚款。
(2)未按照确定的补苗计划进行补苗的,按未完成数量的百分比罚款。
若所缺损苗木不按照要求补植,甲方有权指定其他专业队伍补植,费用从管理费中扣除。
7.8病虫害防治: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防治,甲方有权制定其他专业队伍防治,费用从管理费中扣除。
7.9行道树修剪:由乙方拿出具体修剪方案和计划,未提报计划就修剪的,予以每次500元罚款,未按要求修剪的,予以每株50元罚款。
7.10对树冠、绿篱定期喷水:沿车行道两侧花坛、行道树、绿篱、模纹,定期喷水,冬季应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对长青植物喷水冲尘。
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
园林植物蒙尘明显,喷水冲尘不及时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7.1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未上报年、月、周度养护计划和汇报的,予以每项50元罚款。
7.1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养护作业,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乙方
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一致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7.13养护企业有定期巡视制度,养护范围内公用设施缺损发现未上报的,予以每次200元罚款。
7.14如遇重大节日及活动,乙方不积极配合,管理不善,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从重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7.15因养护管理不当,连续2个月处罚扣款额度达到月养护款40%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