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际税收惯例与我国涉外税收制度 《国际税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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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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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无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彻底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纳税人的来 源国已纳税 额
前者>后者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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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率与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的税率的关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之间的关系
居住国 补征税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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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的税 率与居住国 的税率的关

纳税人已缴收 允许抵免的 居住国 入来源国的税 已缴来源国 补征税 额与抵免限额 税额 之间的关系
避免 重复 征税
前者=后者
前者=后者
抵免限额, 或者纳税人 已缴收入来 源国的税额
• 4 所得 50000 — 80000 (含) 30%
• 5 所得 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分别用全额免税法、累进免税法和扣
除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 ×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 ×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 0+20000)]

国际税收理论课件

国际税收理论课件

03
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
确性。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未来国际税收需要加强合作与协调 ,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应对税收竞争
如何平衡税收竞争与税收公平成为 国际税收的重要议题。
应对技术进步
如何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提 高国际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是未来国际税收发展的重要方向。
反避税的措施与手段
措施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在加强合作, 共同打击国际避税行为。
手段
包括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信息透明度 、制定和修订国际税收协定等。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案例分析
01
案例一
苹果公司通过设立爱尔兰子公 司避税案。
02
案例二
谷歌公司利用荷兰低税率进行 转移定价案。
03
案例三
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利用避税 天堂进行财务操作案。
03
国际税收制度
居民税收制度
01
定义
居民税收制度是指一国政府对在本国境内居住的纳税人征收税款的税收
制度。居民纳税人通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根据其住所、居所、成立地
等标准来确定。
02
特点
居民税收制度以纳税人居住地为税收管辖权依据,税收负担与纳税人的
居住地相关联,纳税人需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向本国政
效地协调各国之间的税收权益,促进跨国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与执行
总结词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需要经过国内法律程序批准,并 由各缔约国政府执行。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审查 和更新,以确保协定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需要经过国内法律程序的批准, 确保协定符合各国的法律法规。签署后,协定将对各 缔约国政府具有约束力,需要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 ,各缔约国需要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应对税收政 策的变化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通过有效的执行和 审查机制,可以确保国际税收协定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和经济利益。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此案例的启示是,国际税收规则存在漏洞,容易被跨国公 司利用。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完善国际税收规则,防 止跨国公司利用规则漏洞进行避税。
亚马逊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案例
亚马逊公司通过在多个国家设立子公 司,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进 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
VS
此案例的启示是,跨国公司可以利用 税收政策的差异进行合理避税,但必 须遵守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同时,各 国政府可以加强合作,打击恶意避税 行为。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税收的制度设计 • 国际税收的争议解决机制 •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 国际税收实践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国际税收概述
税收与国际税收的概念
税收
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社会产 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双边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基本内容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税收条约,通常包括协定范本和议定书两 个部分。协定范本包括定义、适用范围、税种、税率、税收优惠、税收情报交换 、争端解决等条款。议定书是对协定范本的解释和说明。
作用
双边税收协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同时,协定可以解决因税收制度差异造成的税收争议,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降低 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
04
CATALOGUE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税收的影响和挑战
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 和多样化,为国际税收带来更多
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技术和劳 动力跨国流动,对国家税收管辖
权产生影响。
国际税收政策、法规和标准需要 不断更新和协调,以适应经济全

《国际税收》课件2

《国际税收》课件2

04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原则
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 性原则,确保筹划行为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并充分考虑税收政策
变化和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法
利用国际税法差异、合理安排公司 组织结构、选择适当的投资地点和 交易方式等,以降低整体税负。
筹划风险评估
对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筹划 行为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与影响
总结词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包括减少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税 收歧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国际经 济合作和贸易发展等。同时,国际税收协定还对跨国 公司和个人的税务规划、国际投资和跨境经济活动产 生影响。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重复征税现象 ,避免跨国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的困境。同时,协定可 以消除税收歧视,确保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获得公平 的税收待遇。此外,国际税收协定还可以提高税收征管 的效率和公正性,降低跨国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和成本。 最后,国际税收协定可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为跨国公司和个人的跨境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税收保 障和支持。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合规管理
合规义务确认
合规培训与意识提升
明确跨国公司所适用的国际税收法规 和合规要求,确保公司经营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 税务合规意识和操作技能。
税务文档管理
建立健全的税务文档管理制度,确保 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税务审 计和查证。
05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ppt课件
目录
•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税收协定 • 国际税收筹划 •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XXXX_国际税收PPT资料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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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一国采用何种税收管辖权,由该国 根据其国家权益、国情、政策和在国际所处的经济地位等 因素决定。目前,大多数国家为维护本国权益,一般都选
择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
例如
甲国居民在乙国从事经济活动并在当地取得一笔 所得。甲国依据居民管辖权有权征税,乙国依 据地域管辖权也有权征税
甲国和乙国分别按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 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若某法人在甲国注册 而在乙国设立管理机构,则该法人同时成为甲 乙两国的法人居民,甲乙两国均可对其进行征 税
国际税收的三层含义
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不存在超越主权的“国际政治权利”
不能脱离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纳税人至少在两个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国际税收实际上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家税收是国家和其统治下的成员之间的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除了包含这层关系外,还包含同等的拥有政治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不同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同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主要有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
的重叠、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
减除方法主要有两种
有关国家通过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约束各自的税收 管辖权
例如,注册地标准服从于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权利的独立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
国际税收四项主要工作非居民 Nhomakorabea税收收走出去服务
对走进来纳税人行使地 域管辖权

进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 国内协调
对走出去纳税人 行使居民管辖权

进行居民税收管辖权 的国内协调
Sichuan Office of SAT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PPT课件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PPT课件
第8页/共31页
五、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 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定、补 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收协定更加优 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般应 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另一种是直接由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协商来确定该人为本协定中 哪一方居民,不采用上述顺序判定法。
第15页/共31页
• 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法人居民,有以下几种确定其居民身份的方 式: • (1)将其视为是其总机构所在缔约国的居民。 • (2)承认上述总机构标准,但同时指出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 • (3)以企业经营的实际管理机构为标准,但如果企业经营的实 际管理机构与总机构不设在同一缔约国,两国应协商确定其 为哪国的居民。 • (4)同时列出总机构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但不明确指定 最终应采用哪种标准。 • (5)直接协商确定。
第18页/共31页
三、所得税权的划分
(一)营业所得
• 对于从事工农业、商业、服务业等一般行业的企业营业利润, 两个协定范本都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 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在该国进 行营业的除外。
• 协定范本中所运用的冲突规范遵循的是居住国征税的原则, 利润归属原则和独立企业原则。
• 美国的例子:美国财政收入法典第7852(d)节中指出, 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条款与国内税法中的条款哪一个都不 具有优先地位。
• 根据美国的法律,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都是最高法, 具有同等的效力,如果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冲突,则按 照“后法优先于前法”的惯例办理,这样,当美国后颁 布的税法与以前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相冲突时,按“后 法优先于前法”的原则执行就会违反国际税收协定,而 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的范畴,除非协定国同意中止或部 分中止与美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否则美国无权单方面免 除其协定义务。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894(a)节也承认,

《国际税收讲义》PPT课件

《国际税收讲义》PPT课件
32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 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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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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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 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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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第1章 国际税收导论
1.1 国际税收的含义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 1.1.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2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 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Y=iV或V=Y/i 设财产税税率为tp,所得税税率为ty,为了使财产税与所得税税额 相等,必须有:
tp Y/i =ty Y 或ty =tp / i 在上面的例子中,财产税税率tp为5%,市场利息率i为10%,因而所 得税税率ty一定等于50%。
15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改革应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各国能够公平地分享 税收利益。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学1270页PPT

国际税收学1270页PPT

税收管辖权与税种的关系
商品税的税收管辖权
地域税收管辖权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综合所得税制下: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 管辖权
分类所得税制下: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财产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般财产税 :居民(公民)管辖权和/或地域管辖权
特别财产税 :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意愿标准
居民公司
法律标准
按照本国法律组建并登记注册
总机构标准
总管理机构设在本国境内
控制和管理中心标准 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在本国境内
主要经营活动标准
公司占最大比例的贸易额或利润额在本国境内实现
控股权标准
握有能够控制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是本国居民
双重居民身份的处理
自然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
船舶船籍所在国,即船舶的母港(Home Harbour)所在国 船舶的母港是指船舶登记人办理船舶所 有权登记的港口;
船舶经营者的居住国 例 2.5
例 2.5
某国际船运公司A公司由一家美国居民公 司B公司控股。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在希腊的港口登记, 即船舶的母港在希腊,则应认为A公司的实 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希腊,由希腊对其国际 运输所得征税;
如果A公司经营的船舶无母港,则因为A公司 经营者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为美国,由美 国对其国际运输所得征税。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境内来源劳务所得的确定标准
劳动地点标准 以劳动活动发生在本国的事实为依据
支付地点标准 以劳动报酬在本国支付的事实为依据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不同类型劳务所得来源国的确定
的监督管理活动,但应连续超过一定期限,一般为 六个月或一年;

国际税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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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如果一个人被缔约国双方同时认定为本国居民,其居民身份应当按照“决胜法” 的下列顺序确定:
案例来源:朱青,《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仅内容部分)
(英国所得税法规定,在英国有永久性住所的自然人或者在英国 拥有习惯性住所的自然人为英国税法上的居民)
这位先生在英国连续居住了44年之久,但是他表示要回加拿大安度晚年,也就是 说他在英国没有永久性的居住地,所以英国法院判定这位先生有居所而没有住所。但 是他却符合居所的定义,“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长期居住”,所以英国法院 判定他在英国有居所,由于英国实行的是居所标准,英国政府有权对其实行税收管辖 权,该先生对英国有无限纳税义务。同时,他虽然由加拿大国籍和护照,但加拿大在 居民税收管辖权上实行的也是居所标准,因此他不用向加拿大纳税。
案例来源:http://=373
非居民所 得类型
包括内容
征税权分配 规则
适用范围
不动产所得
由各种不动产权利而产 生的收入,具体指因出 租、直接使用或以其它 任何形式使用不动产而 获得的总收入扣除所发 生的费用后的余额
由收入来源 适用于企业
国即不动产 的不动产所
所在国独享 得和用于完
征税权
成独立个人
劳务的不动
产所得
非居民所 得类型
营业利润
包括内容
纳税人从事工业、自 然资源开采、交通运 输、商业、农牧业、 各种专业性劳务和其 它独立性活动而取得 的纯收入
判定营业利润 来源地的主要 使用情况 标准

第十章国际税法81页PPT

第十章国际税法81页PPT
由于个人在一国境内居留时间期限,可以通过入 出境登记管理具体掌握,因而这种标准显得具体 明确,易于在实践中掌握执行。
国籍标准
在当今人才跨国流动普遍频繁的时代,这 种标准欠缺经济上的合理性。因为在现代 社会里,具有一国公民身份的个人离开国 籍国而长期居住在他国经商、求学或就业, 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个人的国籍往往不 如住所或居所等标准能在更大程度上反映 个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实际的人身或经济利 益联系。
属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征税对象与 本国领土存在某种地域上的连接因素而主 张行使的征税权。
基于这种管辖权,征税国只是依据课税对 象与本国存在着地域上的联系这一事实而 主张课税,并不考虑纳税主体的国际和身 份。(有限纳税义务)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指征税国基于作为课税对象的所得系来 源于本国境内的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 权。
采用住所标准,就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 内是否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居 民或非居民纳税人身份。
住所具有永久性和稳定性,易于判断。 但单纯依照住所标准确定个人的居民或非
居民身份显然有一定的缺陷,因此,采用 住所标准的各国往往同时兼用其他标准以 弥补住所标准的不足。
居所标准
一般是指一个人在某个时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并 不具有永久居住的性质。
财产收益的征税
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或资本利得, 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 所得,即转让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 产的购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对转让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认定各国税法 一般都以不动产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但 在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所得的来源 地认定上,各国主张的标准不一。
所谓法人的总机构,一般是指负责管理和 控制法人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中心机构, 如总公司、经理总部或主要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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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大负担原则
(一) 全面最大负担原则
• 全面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分别 制定两套完全不同的税法,使前者的税收负担全面高于 后者。选择这一原则,一般是出于政治经济方面的考虑。 一是限制外资涌入国内,保护民族经济。
(二) 特定最大负担原则
• 特定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在制定一套同时适用于外国纳税 人和本国纳税人的税法基础上,对前者的某些特定所得 或在某些特定地区按照较高的税率征税。实行特定最大 负担原则可以在不影响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交往关系的 前提下,达到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限制外资的目的, 尤其能够对国内某些资源起到保护作用。
(二) 特定优惠原则
•1.特定项目优惠,第一,对某些利息所得给予特定优惠。第二,对技 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所得给予特定优惠。第三,对外资企业营业利润所得 给予特定优惠。第四,对国家急需发展的部门和行业给予特定优惠。
•2.特定地区优惠,特定地区优惠是指对某些特定地区实行优惠政策。 具体做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鼓励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促进区域间的 协调平衡发展。为此,一些国家规定对在落后地区投资的企业给予特殊 的税收优惠。另一种是在本国境内选择某些地区设立经济特区、出口加 工区或自由贸易区,对这些地区的外国投资者实行特定税收优惠。
三、平等原则
• 按照平等原则,外国纳税人将在同等条件下,承担和本国纳税人一样 的税负,即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按相同的税法纳税,既不给外国投资 者特殊的税收优惠,也不在税收上加重其负担,不实行歧视性的差别 待遇。
• 由于平等原则对国内外纳税人在税收上一视同仁,因此,在各国涉外 税收的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国家间处理国际经济关系的一 条重要准则。
六、利用仲裁方式的国际惯例
•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之间税法或税制的差异是 客观存在的。这种差异就是矛盾,因而难免导致冲突。当用协调方式 处理冲突无效时,最后采取国际仲裁是必要的。仲裁常常是处理国际 冲突具有权威性的终结程序。当然,平等互利仍然是其基础。
第四节 我国涉外税收制度
一、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我国涉外税收改革遵循的原则
•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14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 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1986年又发布了《关于鼓励外 商投资的规定》
• 这一时期,虽然我国涉外税收制度包含的税种仍然很少,但是涉外税制的框 架初步建立起来了。
(三) 我国涉外税收的改革与调整(1990—2007年)
(二) 国民待遇原则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在国际法中,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原则,除了国民待遇原则外,还有差别待遇、优惠 待遇、歧视待遇、无差别待遇、最惠国待遇等。
• 差别待遇,从广义上讲是指不同待遇,它包括对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的不同待遇, 以及对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不同待遇。
• 无差别待遇也称无歧视待遇,该原则除了要求缔约国一方公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 的税收应与缔约国另一方公民在相同情况下负担的税收相同(国民待遇) 外,还要 求和另一方的任何其他缔约国(即任何第三国) 公民在相同条件下负担的税收相同
一、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 我国涉外税收的起步(1949—1978年)
• 这一时期我国虽然有一些涉外税收活动,但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 整的涉外税收制度,并且对外税收与对内税收适用同一税法。具 体而言,当时我国涉外经济活动所适用的国内税收法规主要有: 1950年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由海关总署发布实施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1958年经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工商统一税条例(草 案)》。
• 第二,在居住地税收管辖权方面,关键的问题就是纳税人居民身 份确定。
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惯例
•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是当今国际税收领域最普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为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社会主要采取两方面的措施。
•第一,协调各种税收管辖权的内涵,防止税收管辖权内涵的人为夸大。 •第二,在协调各种税收管辖权内涵的前提下,提出各国同时实行两种不
(二)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
• 1.国民无差别 • 2.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无差别 • 3.常设机构无差别 • 4.成本费用扣除无差别和企业资本无差别
(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实施的范围
• 第一,国民待遇原则是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协议来规定和约束的, 并且各缔约国的法律地位是对等的。
• 第二,税收国民待遇条款的实施取决于签订条约双方和多方谈判 后的结果。
四、运用国际税收协定的惯例
• 国际税收协定是相关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 着平等的原则,经过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在国际 经济交往中,各国征税权的划分、重复征税的避免、税收情报的交换 、税务事项的协作等,一般都是通过国家间缔结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加以规范的。
• 目前,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的税收协定范本有两个——— 《经合组织 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成为指导国家间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规范 性文件
同税收管辖权的条件下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此外,还有一种与抵免法相联系的饶让抵免方法,即居住国(国籍国)
对本国居民(公民)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在来源国享受的减免税待遇视同 已纳税款给予抵免的方法。
三、防范国际避税的惯例
• 国际避税与国际重复征税一样,也是国际税收领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 问题,而且两者都是伴随着跨国纳税人和跨国所得的出现而产生的一 种国际税收现象。国际避税的直接结果是跨国纳税人减轻了税收负担 ,但由于这种减轻是不正常的,因而给国际经济交往带来了许多不利 影响。它不仅严重影响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使国家之间税收权益的 划分难以达到公平合理,而且无法做出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同时,它 还会引起国际资本的不正常转移,导致有关国家国际收支出现巨额逆 差,从而被迫实施必要的外汇管制,这又影响正常的国际资本流动。
第三节 国际税收惯例
一、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惯例
•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征收的,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一个国 家行使其征税权力要受国家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所制约。
• 第一,在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方面,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收入 的来源地点作出合理而科学的解释,确定纳税人与本国有无收入 来源地的联结因素,即确定纳税人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来源于本国 境内。
第二节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
一、优惠原则 二、最大负担原则 三、平等原则
一、优惠原则
(一) 全面优惠原则
•全面优惠原则是指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分别制定两套完全不同的 税法,给予前者以全面的税收优惠,使前者的税收负担全面低于后者。
•目前世界各国采用全面优惠原则的国家并不多,这是因为该原则在具体 运用中存在很多局限性:首先,实施税收的全面优惠,将导致税收收入 大量减少,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水平,并使税收制度变得复 杂,税务成本增高。其次,虽然实行全面优惠政策有助于吸引外国资本, 但同时也会出现外国资本和本国资本在不同等的条件下展开竞争,造成 国内外资本的不平等待遇,不利于把利用外资与发展民族经济有效地结 合起来。
(二) 我国涉外税收的建立(1979—1989年)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此背景下,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1981年12月13日,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又通过并颁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最惠国待遇是在优惠待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常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形式规定 缔约国之间相互把给予第三国公民的最优惠的权利给予对方公民,即以第三国公民 所享有的最优惠的权利为标准,给予对方公民民事权利。
二、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一)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
• 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在税收上,就是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其实质是 非歧视性原则,又称税收无差别待遇。所谓无差别待遇,即在同等 条件下外国居民或产品所享受的税收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居民或产品, 同时外国居民也不能要求享受任何高于本国国民的税收待遇。
(一) 维护国家权益的原则
五、实施外交税收豁免的惯例
• 外交税收豁免是各国依据有关协议、公约在税收上相互给予驻本国的 外交代表及其机构人员的外交特权待遇,一般限于进出口关税及附加 和所得税。按照《维也纳外交管辖公约》(1964年4月24日生 效) 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67年3月19日生效) 规 定,
• 外交税收豁免范围包括:(1) 使、领馆馆舍及职业领馆馆长寓邸, 免纳全面性、区域性或地方性的一切税收; (2) 领、使馆办理公 务所收的手续费,免征一切税收; (3)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及非 居住国国籍的使馆行政和技术人员,领馆雇员及其与他们构成同一家 庭的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的全国性、区域 性或地方性税收; (4) 使、领馆服务人员服务所得工资、报酬, 免纳税收;(5) 使、领馆公务用品,外交代表、领馆官员及与他们 构成同一家庭人员的私人用品,以及使、领馆工作人员、雇员初到任 时运入物品,免征一切关税
第十章 国际税收惯例与我国涉外税 收制度
第一节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节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 第三节 国际税收惯例 第四节 我国涉外税收制度
习题与思考
第一节 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一) 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
• 在国际经济法中,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议中,缔约国 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对方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 和商船在本 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即把外国的商 品当作本国商品对待,把外国企业当作本国企业对待。
• 国务院在2010年10月1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 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 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 被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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