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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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地管理水资源,预防水灾和减轻其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分配和治理,旨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管理。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在文章的开头可以阐述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

指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灾害等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制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如保护水资源、预防水灾等。

二、水资源保护与监控水资源的保护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资源监测: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施水质和水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资源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2.水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标准和措施,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和设备,鼓励节约用水行为。

3.水源保护区划:根据水资源保护的需求,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破坏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水源地。

4.水资源补给和保护:通过人工补给、水资源再生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资源量,采用水田化、农田复盖等措施保护水资源。

三、治理水污染水污染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划定污染源和水质目标。

2.污染治理措施:制定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广污水处理和水体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抑制非点源污染:加强农业、城市和工业等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河道污染等非点源污染的防治。

4.水环境修复:对受到重度污染的水体进行修复,修复受损湿地和河流的生态系统,恢复受损的水功能区。

四、防治水灾害防治水灾害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灾危险性评估:对各类水灾进行评估,确定受灾风险区域和灾害等级。

2.水灾预警系统:建立水灾预警系统,及时预警和提醒可能发生的水灾,包括洪水、地质灾害和干旱等。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四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四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工作。

三、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1)申请人应填写《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申请表》;(2)申请人应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2. 初审(1)资料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2)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不合格原因。

3. 技术评审(1)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对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2)技术评审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4. 决策审批(1)根据技术评审结果,决策部门进行论证和审批;(2)决策审批结果应做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5. 制作报告(1)根据决策审批结果,制作审批报告;(2)报告应包含审批意见、审核结果等。

6. 发放审批结果(1)完成审批的资料,应按规定时间通知申请人;(2)未能通过审批的资料,应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不通过原因;(3)审批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四、审批要求1. 审批时限(1)初审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2)技术评审应在初审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3)决策审批应在技术评审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保密要求(1)审批过程中,应保护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报告应在审批完成后进行归档保存。

3. 审批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申请人应支付相应的审批费用。

4. 审批结果(1)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2)通过的申请应及时发放审批证书,不通过的申请应说明不通过的原因。

五、责任与监督1. 责任部门地方水利部门负责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工作。

2. 监督机制监察部门对地方水利部门的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确保水安全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二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要求,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推进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生态修复。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注重工作标准化,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由地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地测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地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设立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

第十条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水安全技术与监测、水安全规划与预警、水安全救援与应急等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处(室)。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应按照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综合防治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调查评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监测评估。

第十二条调查评估阶段应开展水资源调查、水环境评估、水灾风险评估等工作,确定工程建设需求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阶段应编制水资源规划、水环境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阶段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监测评估阶段应对工程建设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效果。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等。

防治水管理制度

防治水管理制度

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一)防治水领导组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

(二)针对我矿的水害情况配备防治水专业人才及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并建立探放水台帐。

(三)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积水井巷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并及时对矿井充水图进行修改。

(四)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对采掘区域及积水区异常情况及时作出水害预报。

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

(五)建立矿井地面水位地质观测记录(气象、地表水等)。

(六)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的周、月、季、年的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七)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八)井下采掘工作面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式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由地测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探放水设计,特别在遇到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强等情况下,地测科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报告和探放水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和地测等相关科室研究分析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九)探放水设计内容要包括探放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放水巷道的开掘方向、施工顺序、规格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的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探(放)水钻孔设计的平面图、剖面图;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避灾路线、联系电话的确定;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要制定在探水过程中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防排水设施的设计以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等;积水区域最低标高、探放水处所处的标高;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一、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测部业务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1、为进一步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特设立地测部。

2、认真负责下属各矿井的地质测量工作,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井下测绘工作,正确填绘图纸,使其能够反映井下采掘现状,起到安全生产作用。

4、严格技术要求,正确标定井下掘进工作面的中、腰线,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及时延测。

5、坚持对巷道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6、加强各矿井储量管理,矿井防治水管理,提升矿井防排水抗灾能力。

7、加强对地测资料的管理,分门别类保管,定期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符合防火、防潮、保密要求。

8对上级下发的函件或规定上报资料,及时按期办理、上报。

9、制定有关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0、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具体予以落实。

11、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技术培训和科学研讨会,学习新的技术管理措施。

12、参加公司的各种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

地测管理技术人员现场汇报制度1、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

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进行随时汇报,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2、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后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现场地测问题的处理意见。

3、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

4、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本,并由专人管理。

地测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析制度1、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工程质量事故。

2、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

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测部门;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地测防治水档案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测防治水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地测防治水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二)完整性原则:档案收集应全面、系统,不得遗漏;(三)安全性原则:档案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四)科学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地测防治水档案收集范围:(一)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二)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三)探放水设计、施工、验收记录;(四)水害防治技术资料;(五)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记录;(六)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记录;(七)其他与地测防治水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方式:(一)主动收集: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主动收集相关档案;(二)被动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各部门索取相关档案;(三)专项收集:针对特定项目或事件,组织专项档案收集。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著录规则》和《档案分类法》进行。

第七条档案分类:(一)按时间分类:按照年度、季度、月份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二)按内容分类:按照矿井水文地质、地测防治水工作、探放水、水害防治技术等类别进行分类;(三)按载体分类:按照纸质、电子、影像等载体进行分类。

第八条档案编号:(一)采用流水编号;(二)编号应清晰、规范,便于查找。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二)档案柜架应稳固、安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三)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存放,保持整齐、有序;(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借阅:(一)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等;(二)借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丢失;(三)档案归还时,应检查档案完整情况。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定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定

科右中旗跃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单位:地测科总工程师:2014年1月目录1241 234234678898地测科管理制度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二、每月初要进行一次对上月地质测量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三、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四、地测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五、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六、严格执行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综管理、检查制度一、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别编制年、月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批.水害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报和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调度、安监、开拓掘进、生产单位,生产部门要根据预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管理及防治水措施.二、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以水害评价为重点的水害排查工作会议.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水害隐患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制定方案,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三、要定期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及具有渗透补给关系的地表塌陷坑的积水范围及积水量变化情况和对本矿井存在威胁的临近煤矿的井口位置、标高、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深度及其与本矿井的空间关系进行调查.每周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的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 并分门别类归档.每月初要对上月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一、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二、集体使用的仪器指派专人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帐或卡片,并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检,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三、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四、任何人都要爱护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五、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并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测科资料、报告等的审批制度一、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师审查后报国瑞公司批准.二、回采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作面需报国瑞公司批准.三、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四、矿井地质报告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编后按程序报批.五、储量的变化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四节第42条办理.六、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例的规定内容签字手续.七、编制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一、根据其他部门委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二、凡可能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除进行水情水害排查外,还要按规定进行水害防治评价,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情、水害评价表,和年、季、月预报一起下发有关部门.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发现险情应及时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专项防治措施.三、对查明和预测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四、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采空区、本矿小煤窑越界采空区,应在采掘图上标明积水最低位置标高和积水区边缘线,并外推60~10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掘进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探放水,掘进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确保积水已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五、对于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间距离为:岩巷10—20米,煤巷20—30米时,快速掘头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测量负责人应书面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下发贯通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六、对于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沉陷,当涉及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时,在地测资料中,要加以说明.七、所有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借阅、发放.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测科和掘进、回采、安监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质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2、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4、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四、地测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测科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的数字为准.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4、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测点在上下付巷进行标定,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必须按规定报批.五、地测科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中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一、地测科按照三大规程和生产矿井地质测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以便接受教训.二、地测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成果应有审核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三、当发现地测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地测科应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下发的成果、图纸应追回或书面通知接受方及时更正.四、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科长工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总结,对当事人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因地测人员渎职酿成技术责任事故,地测科长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接受教训.责任人要虚心接受集团公司或矿上的处理意见.六、坚持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工作质量问题和地测责任事故的发生.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1、为了搞好地质、储量、测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地测成果及时整理保存及各种矿图的成图质量,设专机专人进行地测质量信息化管理.2、地测信息化专用微机不得考贝与地测信息无关的程序和软件.3、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专用微机.4、每次对地测资料或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要及时备份.5、电子版矿图绘制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郑煤集团公司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绘制,注记和图示无矛盾.6、上传到局域网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上的矿图,每月至少填绘三次.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至少两个月填绘一次.水文图纸每季填绘一次,其它矿图根据情况随时填绘,以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生产采掘情况为目的.储量图纸按规定进行填绘.7、电子交换图每月3日前送达集团公司地测部及防治水部,延期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8、填绘电子矿图应在地质测量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做到地测数据库成果资料与矿图无矛盾,地质测量数据库要做到能自动成图.9、电子矿图及其地质测量数据库,在每次填绘后,应及时备份.每季度用光盘拷贝一次并妥善保存,否则缺少一次罚款100元.10、各种地质、储量、测量图必须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精度合格,层次分明,并随时进行检查和修改,杜绝错漏现象发生.11、各种图纸,数据未经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或提交他人,避免地测资料丢失或泄密.1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房设备整洁和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对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确保地测数据和软件的安全,满足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13、凡因微机管理绘图员不负责任,造成地测信息数据库未及时补充,或未及时对图纸、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生产安全隐患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时,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罚14、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为认真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河南省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下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同下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矿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出现的问题.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及时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开展.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查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办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结算工作.5、分管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五、地测副总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4、协助科长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5、负责对矿井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工作.八、探放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责任.2、负责编制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九、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5、安监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6、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地测科负责储量管理、地质及防治水等工作.1、负责编排矿井中长期接替计划,根据矿井采掘接替情况及时编制采区、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的工程设计,对矿井生产及接替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区、工作面巷道工程设计完成后五天内向机电、通风部门提供设计图纸,供其进行机电、通风设计,以保证各系统的设计同步完成;2、安排矿井地质补勘,按规定报批提供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每月2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下月各采掘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生产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时下井了解情况并对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探煤、探构造设计提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搞好水害防治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害发生;4、按煤炭资源回收率奖罚制度对工作面回收率进行考核;5、负责及时填绘、编制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技术政策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二、经常深入井下和野外调查,研究和预测各种水文地质现象,如井下出水点矿井涌水量、地表水体水位、长观孔水位观测等,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同时负责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等图纸资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对水文地质方面的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三、支持分析和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摸清规律,积极收集井巷地质测量方面的资料,标明采空区、老巷、水井、钻。

地测防治水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地测防治水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地测防治水组织机构总工程师地测科(副科长1人)地测组水文地质组矿压监测组规划组(组长1人) (组长1人) (组长1人)测量储量管理水文地质图纸资料矿压监测第一部分岗位责任制一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煤矿有关地质方面的安全进行监察和管理。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提出资源勘探、矿井补充勘探的计划和生产勘探的意见,4、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及矿井地质研究工作。

5、组织定期及动态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

6、负责审批采掘规划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组织水文地质人员开展水文地质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

二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煤矿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和指导煤矿有关地质方面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及矿井地质研究工作。

4、组织定期及动态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

5、负责该矿井的矿井地测管理工作,6、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合理规划采区和工作面。

7、掌握井田煤炭资源变动情况,搞好储量管理工作。

8、负责地质研究、调查和必要的补充勘探;组织调查供水水源,参与安排供水工程。

9、提供满足煤矿生产建设的地质资料。

10、组织编制井田测量规划,配合生产建设完成领导安排急需的测量任务。

11、参与三下采煤工作的研究,组织分析岩层移动规律的科研工作,提供修改井田岩移的各种参数。

12、负责审查全矿上报的交换图并统一制定井田地测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的索引、编录、借阅、销毁的规定与制度。

13.负责地测信息系统建立,提供整个井田各种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及生产建设所需地测信息及矿图,指导全矿完善地测信息系统及绘制各种矿图。

三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全面系统地收集和综合研究井田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掌握地质现象的规律,为井田或深部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勘探及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较大地质、水文地质问题提供依据。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6篇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6篇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6篇第1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2篇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3篇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4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格式怎样的第5篇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6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1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必备的台帐、成果卡片、综合性图件、日常用图及有关针对性图件、水位水量报表及曲线图、探煤厚、探煤岩柱厚度等的措施及成果资料,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

2、地质交换图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签字后上报。

3、季度采掘工程交换图由地测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4、水文地质年、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批阅后上报。

5、矿产储量报表,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批阅后上报。

6、水文地质资料向协作单位供应,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供应。

7、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井田瓦斯资料,猜测预报,技术报告,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

8、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包括开拓)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及其他地质水文资料,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9、矿井地质报告,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10、生产矿井补勘方案、设计,经地质负责人核对,审查,矿总工程师查阅后上报。

11、井下探放水,探断层的设计、措施,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钻探部门执行。

12、建立矿井井田范围内的地面掌握网时,需编制设计方案,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

13、凡大型贯穿测量(3000m以上)及重要贯穿测量都必需编制贯穿测量设计书,由矿测量负责人校对,总工程师审查。

14、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应编制施测方案和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

15、巷道贯穿在达到平安规程和测量规程的相对距离时,由测量班组长提交贯穿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施工区队等有关部门。

16、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平安边界时,除准时延长导线外,测量负责人还必需以书面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地质测量科工作程序几各种制度

地质测量科工作程序几各种制度

地质测量科工作程序一、地质工作程序1、资料提交→有关部门提出委托书→总工程师签字→地测科接受→收集、分析材料→提出三书、剖面→科长审提→总工程师签字→提交有关部门→对比总结。

2、地质问题处理→发现问题→现场收集资料→提出方案→领导汇报。

3、资料收集→整理→上图、上账。

二、测量工作程序接受任务→审核图纸→引入起算数据→中腰线及导线标定、延伸→计算成果→上图→交换图→提交有关部门→贯通测量→现场标定贯通中腰线→向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书→巷道贯通→中型→贯通技术总结→贯通台帐→成果台帐→资料整理入档。

三、防治水工作程序分析资料→编制探放水设计、措施→矿总工审批→报局审批→组织实施→现场验收→合格→不合格→区队整改再验收→探水→分析提出恢复掘进通知书→会审→掘进队进巷→再次验收→水情消除→总结。

XXXX煤矿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1 目的为了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中的差错,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2.1 设计交底:是指设计单位对其所提交的图纸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说明。

2.2 施工图纸会审:是指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图图纸后,分专业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阅审,并提出书面意见的过程;施工单位派专业人员参加设计交底会,以便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并审查其可操作性。

2.3 参与会审:是指设计单位必须派该项目主设计人及指定的各专业工地代表出席;监理公司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在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组织现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审图纸,提出审图意见;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具体情况由组织者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与设计单位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3 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的条件3.1 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达后应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地测防治水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制度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护水资源、防止水灾、提高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水资源的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称。

地测防治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地测防治水制度的目标、体制、政策和中国的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述。

一、地测防治水制度的目标地测防治水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护水资源、安全防洪、提高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水资源的能力、减少水灾损失、改善生态环境等。

首先,保护水资源是地测防治水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是地测防治水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对水资源的勘测和监测,可以了解水资源的分布情况、补给和消耗量,从而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

其次,安全防洪是地测防治水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

洪灾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问题,通过对河流水位、流量、泥沙等指标的监测和预测,可以提前采取措施,减少洪灾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危害。

再次,提高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水资源的能力是地测防治水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

水利设施的完善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对于改善水利设施的效益、提高农田灌溉水平、保护水资源和灾害防御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减少水灾损失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地测防治水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过地测防治水制度对水资源和水灾进行监测和预测,可以减少水灾对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地测防治水制度的体制地测防治水制度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实施。

在国家层面,国家水利部是主要负责制定制度标准和政策,监督和指导各地方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地方政府的水利部门是负责具体的地测防治水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地测防治水制度还需要有相关的技术机构和人员支持。

地测防治水的实施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如水文测量、遥感技术、数值模拟等,因此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机构和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控制水灾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范文:一、总则1.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贯彻国家水利政策,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3. 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 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国家水利部负责,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2. 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包括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等部门。

三、工作职责1. 国家水利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2.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3. 监测部门负责对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地下水开发利用、水文气象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

4. 监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工作等进行监管和评估。

5. 救援部门负责对水灾发生后的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流程1. 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图。

2. 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报告。

3. 水文气象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水文气象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水文气象报告。

4. 监管部门应根据监测结果和报告,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和政策。

5. 救援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和水文气象监测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救援工作。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2013年地测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 文档

2013年地测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 文档

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规章制度二〇一三年目录第一章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 (1)第二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0)第三章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2)第四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20)第五章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21)第六章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23)第七章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 (24)第八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26)第一节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26)第二节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27)第三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31)第四节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33)第五节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36)第九章重大水害(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38)第十章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2)第十一章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44)第一章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一、经理岗位责任制1、经理是本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经常听取总工程师和防治水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4、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地测防治水有关制度

地测防治水有关制度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

因此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生产安全必不可少的基础之一,二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在地测防治水范围内,必须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所以必须定专人生产前先做好作业范围的地测防治水探测,认真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三、矿井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四、地测部门必须保证各种图纸的准确性地质预报必须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并对所做的预报有总结,对于误报地段要认真分析原因。

五、生产过程中发现预报与实际不符且有可能带来不安全隐患的要制定临时专门措施。

六、施工人员必须将安全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一切不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发现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及检查制度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排除水害给矿井造成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每月必须对井下各地点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并有书面表格汇报,对存在水患的地点要设专人观察,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水清水害要做到月预报,年预报,并要有相关预报的总结,预报要对井下各作业点进行认真分析预报,不准草草了事,尽量做到预报与实际相符。

三、对于预报存在水患的地点要实行跟踪管理,由地测组派专人进行现场勘察,并有书面记录,发现透水预兆及时汇报调度室启动预警系统进行处理。

四、值班领导每班派专人对存在水患威胁地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确需探放水要制定出探放水方案并有设计图纸,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探放水。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一、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的各类资料,并建档保存。

二、定期与相邻矿井进行适当的资料交换,并将资料对比分析。

三、各类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由矿业务部门组织各科室负责人会审,对资料,技术报告进行细致严密的审核,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国家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包括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遵循科学、统一、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机构为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设有办公室、规划与设计部、监测部、治理与整改部、宣传与教育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地方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设有办公室、规划与设计部、监测部、治理与整改部、宣传与教育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地测防治水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做好全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三)推动地测防治水科技创新,提升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水平;(四)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水资源意识;(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地方地测防治水管理局的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地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制定本地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三)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监测和评估;(四)协调本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坚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水平。

第十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注重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部门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部门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部门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地测部门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2)是指对地质测量防治水相关资料和技术报告进行审批的规定和流程。

这些资料和报告主要涉及对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水灾防治等方面的地质测量工作和技术研究。

审批制度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资料: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由编制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给审批部门。

2. 初步审查:审批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同时进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

3. 专家评审:对初步审查合格的资料进行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资料进行评价和审查,确保技术内容科学、可行。

4. 听证会:在需要进行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听证会,供相关单位和公众就资料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最终审查和决策:审批部门根据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和听证会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料的审批结果,并作出审批决策。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水环境,规范地测防治水质量工作,提高水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适用于所有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评估、监测、处置、考核、奖励等方面。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水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的原则是: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第二章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六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由标准、规程、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等组成。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二)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三)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工作规范;(四)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五)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处理;(六)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评估和考核方法;(七)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的改进措施和纠正措施。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专业技术机构负责,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标准化评估和监测第九条地测防治水质量评估和监测应具备以下要求:(一)评估和监测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二)评估和监测方法应科学、规范,能够准确反映水质状况;(三)评估和监测数据应真实、可靠,采样和分析过程应符合相关要求;(四)评估和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分析和解读。

第十条地测防治水质量评估和监测应结合现场调查和实地考察,进行数据采集和样品分析。

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质量评估和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实施,确保水质量评估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四章处置和改进措施第十二条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地测防治水质量管理中的改进措施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高监测和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人员培训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流程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目录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2)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3)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4)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5)物探组长岗位责任制 (6)物探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物探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资料、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9)水质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0)矿井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1)水文地质人员岗位责任制 (13)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5)制图和绘图人员岗位责任制 (16)测量员岗位责任制度 (17)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8)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9)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21)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 (24)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0)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33)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5)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8)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40)探放水管理制度 (42)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9)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50)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53)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56)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5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62)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68)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 (70)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到位。

4、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落实。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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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部门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部门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部门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地测部门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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