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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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一、设计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二、施工单位的确定: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三、监理单位的确定: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宜.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三、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一规划设计审查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二方案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三初步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施工图设计审查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3其它方面: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一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二工程进度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一、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2)二、小型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4)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5)四、合同管理制度.............................................. (6)五、工程例会制度 (8)六、工程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 (9)七、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0)八、工程统计管理制度 (12)九、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决算管理制度 (13)十、工程管理廉洁准则………………………………………. .工程计划管理制度一.计划管理体系:1.审核通过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规划(包含施工方案与进度总计划);小型与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审批监理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督查执行情况。

3.每月末编制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大中型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月计划,报监理审批后再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公司的工程计划;小型工程与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直接编制计划。

4.材料使用计划。

为保证月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每月在编制进度计划的同时,要编制本月的材料计划,报材料采购人员。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进展,提出材料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生产厂家及进场时间等),经监理审核后报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审核后,属于施工单位购买的签署书面意见,属于建设单位购买的以书面形式向材料采购部门报材料采购计划(写明数量、质量、规格、进场时间等)。

二.计划的调整与修改工程部密切跟踪进度实施情况。

要经常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与分析,假如出现大的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各类措施(包含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等)。

假如发现原有进度计划已不能习惯实际情况时,为了确保进度操纵目标的实现或者需要确定新的计划目标,就务必对原有计划进行调整,以形成新的进度计划,报公司有关部门研究批准后执行,作为进度操纵的新根据。

三.计划的编报要求1.内容要求:计划的要紧内容应该包含:编制说明与计划图表。

房地产企业工程款支付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款支付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款支付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房地产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款项支付行为,保障工程款支付的合理性和透明性,防范工程款支付风险,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款项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程序1. 工程款支付程序应遵循合同约定,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实际工程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比例、时间节点和方式支付。

2. 在进行工程款支付前,必须进行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及财务部门核对相关文件、发票、合同等材料,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工程款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进行,避免现金支付和私下转账,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4. 定期对工程款支付的票据、合同等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记录完整和准确。

5. 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时,应加强对供应商或服务商的资质审核和信用评估,确保合作方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避免支付风险。

四、工程款支付监督1.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支付程序合规和合理。

2. 项目部门应当密切关注施工进度和款项支付进展,及时报告支付情况,避免出现拖欠或重复支付等问题。

3.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工程款支付,应当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和审批,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五、工程款支付风险防范1.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了解合作方的信誉和资金状况,避免出现合作风险。

2. 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适时性。

3. 对于款项支付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4. 针对可能出现的支付风险情况,应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机制,及时处理风险事件,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六、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和宣传,确保全员遵守和执行。

七、其他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责。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及定义本指引适用于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项目独立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

1.1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算编制要求同工程造价编制要求)。

1.2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和独立分包工程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结算。

1.3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指甲供的材料设备在实施完成后的结算。

1.4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指经营部对公司工程结算过程中的监控工作,以及结算完成后的复核工作。

2结算流程2.1经营部编制结算计划,经集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各部门按此计划执行,结算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2.2经营部下发结算通知单,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并准备竣工结算资料。

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经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经营部签收,并接收相关资料。

2.4经营部对结算所需资料整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

2.4.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4.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4.5工程档案移交的甲方确认文件。

2.4.6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2.4.7竣工图纸。

2.4.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

2.4.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2.4.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2.4.11甲方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2.4.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2.4.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2.5经营部(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根据上述资料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工程部配合,形成初审意见。

2.6与施工单位谈判形成结算意见书,并修改结算书。

2.7经营部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提交相关部门及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审后,交总经理审批。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行为,维护公司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活动。

二、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 及时性: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结算,避免无故拖延。

3.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计算无误。

4. 合法性: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结算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结算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预结算报告。

2. 进度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节点,提交进度结算申请,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3. 竣工结算: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标准,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过双方确认后进行最终支付。

四、结算审核1. 内部审核:项目部门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外部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结果进行独立审核。

3. 异议处理: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及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五、结算支付1. 支付条件:结算金额须经过审核确认无误,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2. 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结算款项。

3. 支付时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支付,逾期支付可能会产生违约金。

六、责任与处罚1. 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2.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应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内部工程结算制度

公司内部工程结算制度

公司内部工程结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时,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五条公司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应当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水平。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人员的考核机制,促使他们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程结算的基本流程第八条公司工程项目结算的基本流程包括依法签订工程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结算文件、进行结算审计、支付工程款项等环节。

第九条公司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费用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等内容,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在实施工程项目时,应当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公司在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时,应当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结算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公司在进行结算审计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三条公司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当按照结果审计结果的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章工程结算的具体要求第十四条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结算规定进行,不得违约或超支。

第十五条公司在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时,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在进行结算审计时,应当严格核对结算文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公司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或拖欠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结算部门的制度文件

工程结算部门的制度文件

工程结算部门的制度文件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结算工作,保障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

2. 工程结算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等工作,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合法。

二、职责划分1. 工程结算部门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结算审核等。

2. 结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结算结果负责。

3. 结算部门应与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共享和数据一致性。

三、操作流程1. 工程开工前,结算部门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预算报告。

2. 施工过程中,结算部门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及时调整预算,控制成本。

3. 工程进度款项支付前,结算部门需审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支付合理。

4. 工程竣工后,结算部门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四、审核制度1. 结算报告应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

2. 审核人员应对结算数据进行独立复核,确保计算无误、资料齐全。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争议处理1. 在结算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结算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结算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于结算工作中的优秀个人或团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操作或造成损失的,应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结算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的审核是控制造价的最后控制点。

为保证审核质量,让结算审核工作能够正确、有序、掌控的进行下去,制定本办法。

1、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流程组织审计力量→签定咨询合同→收集审计资料→实施委托→编制审计方案→熟悉图纸资料→勘察现场→工程量计算及现场测绘→三方会审工程量→集中解决难点疑点→审核审计质量→出具审计报告→结算资料归档→审计总结2、审计权限划分2.1对于工程报审值小于50 万元的项目,由公司成本部负责,审计结果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同意,即可作为结算依据,存档,以备公司抽查复核。

2.2对于工程报审值大于50 万元的工程项目,如建安工程、景观工程、装修工程、通风空调、消防工程等。

成本部可委托社会审计。

公司成本部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并对审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3、委托审计的前期准备工作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工程结算期。

在承包合同约定的乙方提报结算期限(一般28 天)内,我方应同时完成审计资料的收集工作。

由成本部向各相关部门发出结算审计通知:3.1.1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天内,提供如下资料:(a)监理日志;(b)隐蔽工程记录;(c)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签证;(d)具有详细描叙现场施工措施项目的项目总结;(e)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纸;(f)通知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上报竣工结算及证明材料,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上报之日即为证明材料上报截止日,过期上报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g)其他各种已确认的罚单、水电费交费方法及数量证明。

注:施工单位上报结算文件及证明材料后,7 日内,监理方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及其负责人完成对其报审资料的审核并签字批准,签字之日起即开始计算审计时限。

公司各责任部门要对以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逾期未报或少报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成本部上报总公司,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及经济处罚。

房地产企业工程进度款结算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进度款结算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进度款结算制度1、名词:1.1 工程进度款结算:是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向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其目的是用以根据合同要求补偿施工过程中资金的耗用,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3、主管部门:预算室4、主管及参与配合的岗位:4.1 各项目的经理或主管造价工作的项目副经理、主管。

4.2 由各项目预算员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4.3 各项目的材料员、会计必须按时提供相关数据进行配合。

5、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5.1 按月结算,对在建施工工程,每月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总包单位)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宜在按实调整的工程范围实施。

5.2 分段结算:按建筑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几个段落进行结算。

分段情况可按时间或分部分项工程的一个约束条件也可多个约束条件来进行分段,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宜在包干使用的工程范围实施。

例如:秦虹三期商品房为分段结算,合同约定分二段进行结算。

第一段为工程封顶,第二段为架子落地,因此该工程有二次较大的工程进度款的结算。

具体结算方法:原施工图预算(投标书)增减变更合并法,即维持原施工图预算(投标书)不动,将应增减的项目算出价值,并与原施工图预算(投标书)合并即可。

6、编制依据:6.1 根据招投标文件。

6.2 工程合同及图纸。

6.3 工程现场形象进度(由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确认文件。

6.4 甲供材、总包代购材料的最新双方确认统计表(或数据)。

6.5 专业分包的合同。

7、编制要求7.1 工程进度款结算要如实反映实际完成情况,严格扣除未施工项目。

7.2 工程进度款结算总价=a b-c.a、根据投标费率表计取的投标数量及单价的造价。

b、根据投标费率计取的变更等双方同意的调增项目的造价。

c、扣减甲供材(按照预算含量)、代购材、水电费、其他代扣代缴费用。

8、操作流程:8.1 工程进度款结算书由分包单位编制。

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变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1.所有工程类合同结算(包含建安工程、装饰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非政府性收费的区内管网设备工程),均需执行本管理制度。

XX公司合同值与结算值发生变化的的结算由集团计划成本部负责,合同值与结算值没有变化的结算由项目公司成本计划部负责;异地公司的结算由该公司成本计划部负责,集团计划成本部进行复审。

结算过程资料整理齐全存档,结算工作过程具备可追溯性。

2.所有工程类合同结算时必须遵循原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违背的现象。

3.所有工程类结算必须经逐级审批后方能生效,在没有经过集团结算审批例会最终审批前,不论就整个结算还是单笔签证、变更,结算相关人员都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任何结论性文件或签字认可。

4.所有工程类结算完成后,XX公司的结算由集团计划成本部统一编号后返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本计划部应及时将结算金额反映到合同台账和项目动态成本中。

异地公司由异地公司成本计划部统一编号,并将结算金额及时反映到合同台账和项目动态成本中。

5.工程类结算原则上不允许外部委托,结算复审需要外部委托的,XX项目由集团本部统一组织实施。

异地项目需要结算外审的委托,需报集团计划成本部、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由项目公司按招标流程组织实施。

第二条:职责1. 项目公司1.1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部、开发部等部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1.2XX公司成本计划部负责编制《结算月度计划》,报送集团计划成本部备案,同时上报审核合格的结算资料;集团计划成本部将安排结算审核。

1.3XX公司成本计划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并负责合同额与结算额发生变化的结算与集团计划成本部的结算对接工作(如做好结算过程中结算资料的解释工作和被结算单位的联络工作等)。

1.4XX公司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对合同额与结算额没有变化的合同进行确认,公司成本计划部负责此类合同《结算分析报告》的填写,并于每月度末填报《月度结算汇总表》,一同上报集团计划成本部。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工程结算人员组成及结算工作范E第二条结算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的工程负责人、工程造价人员或技术人员、公司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组成。

参与审计的施工单位结算人员须在承诺书内认可,或者是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本人。

第三条结算工作范围:已经全部施工结束的单项独立工程,并且已经整理好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并进行了汇总和初审的所有工程。

工程可以为总包工程,也可以是总包工程里面的有分包合同的单项工程。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由下次结算审计时在进行复核。

)第三节结算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工程负责人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附表一(结算资料上报统计表)中的内容开展工作,通知施工队上报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按统计表内要求进行对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组织预算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预审,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做好与造价咨询公司人员的资料交接。

第五条已完成资料汇总、内部审计的工程结算项目,及时上报电子版结算资料,每个工程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工程签证单扫描件、软件版结算书、电子版竣工图(如果有)等结算内容(详见本办法第三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尽可能齐全)签证单必须依次进行编号并与结算书中编号相对应。

第六条公司安排审计小组,对收到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复核,计划时间为2天,在复核期间甲方及监理方应积极配合,配合造价咨询公司人员复核交接工作,同时要对移交资料进行登记记录。

第七条造价咨询公司应委托相应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审计,每项工程结算时间约为20工作日,并组织施工方进行核对。

第八条造价咨询公司对审计结束的工程结果,先报公司进行复核,没有异议后形成最终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计划时间3天。

第四节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第八条主要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包括: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如果通过招标程序的需提供)3.图纸会审纪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4.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5.竣工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6.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7.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版(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8.投标文件技术标(如果通过招标程序需提供)9.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版(盖承包人公章和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并由建设单位签字同意送审,共叁套文字版,一套电子版。

房地产开发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1.流程目的1.1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2.适合范围2.1本流程适合开发项目的预结算管理。

3.定义3.1 预算: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资料、合同、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的单位工程建设费用文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据。

3.2 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

4.部门职责4.1总经理/工程、成本分管领导4.1.1.按权限审批工程结算书。

4.2成本控制中心4.2.1. 负责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结算。

4.2.2 负责督促、协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结算的核对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4.3工程管理中心4.3.1 负责提供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4.3.2 负责审核确认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填报《项目结算审批表》。

4.3.3 负责提供施工图预算技术支持。

4.3.4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4.3.5 负责提供施工单位履约评估报告书.4.4总工室4.4.1 负责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等其它相关资料。

5.工作程序5.1.编制计划5.1.1.成本控制中心根据总工室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

5.1.2.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结算资料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

5.1.3.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报结算时间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计划。

5.2.委托造价咨询公司5.2.1.成本控制中心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后报成本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确定。

5.2.2.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5.2.3.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

5.3.图纸要求及台帐管理5.3.1.总工室向成本控制中心提供设计图纸(白图),成本控制中心资料员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建立设计图纸收发台帐。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工程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的编制和审批,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结算)主要针对各类施工总承包、独立承包、各专业分包施工工程的决算编制和审批工作。

3、决算前置条件3.1、工程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已竣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

3.2、施工单位提供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并经公司工程部、总师办、档案员签字确认。

4、决算工作流程4.1、决算申报:4.1.1、施工单位在办理好工程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竣工决算申请,经监理公司复核后,报送公司工程部。

申请须有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4.1.2、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材料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公司总师办。

4.2、决算审核:4.2.1、总师办应对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其它相关材料,以及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价格等进行审核,并在《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签复意见,并移交预决算。

4.2.2、公司预决算人员展开决算内审工作,并与总师办、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等部门沟通,对与施工单位有争议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实。

4.2.3、预决算在收到竣工决算资料后,根据工作进程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核对。

决算审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补充资料仍需经履行上述的审核流程。

4.2.4、在核对过程中若出现较大的争议问题可先与施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暂不计入总造价,报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2.5、工程竣工决算内审一般应在60天内完成。

4.3、决算审计。

经内审的决算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区审计局审计。

5、工程结算5.1、区审计局批复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后,审计报告由预决算分送办公室、财务部和总师办等相关部门。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合同结算管理制度总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费用合同结算支付。

合同结算基本原则:1、结算总价=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或综合单价×数量)+合同外补充、变更、签证合价2、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价款和计算规则以及相关调差、增减签证约定原则。

3、尊重事实、注重依据,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

一、结算工作流程1.1 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1。

2 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1。

3 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1。

4 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1.5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1.6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

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结算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流程,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制度遵循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活动。

二、组织结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结算部门,负责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结算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结算流程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时,应明确项目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目标,作为后续结算的依据。

2. 进度报告:项目经理需定期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成本支出。

3. 变更管理:任何工程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评估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必要时更新预算。

4. 结算申请: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提交完整的结算申请,包括工程量清单、实际成本报告等。

5. 审核验证:结算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结算报告:审核无误后,结算部门出具结算报告,明确项目的最终成本和应付款项。

7. 付款执行:根据结算报告,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同时保留必要的支付凭证和文件。

四、风险管理为防范结算风险,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于大额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五、信息公开结算管理制度要求高度的信息透明度。

公司应确保所有结算信息能够被适当地记录和存档,并在必要时向相关利益方披露。

六、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回顾和评估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七、附则本结算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结算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内结算制度

工程内结算制度

工程内结算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
惯例,制定本结算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条件、程序和方式,保障工程顺
利进行,防止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

二、适用范围
本结算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
工程项目。

三、结算条件
1. 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

2. 完成的工作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通过质量检验。

3. 提交的结算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结算程序
1.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结算报告,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监理单位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对结算材料进行复核,确保结算金额的正确无误。

4. 经过审核无误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五、结算方式
1. 按进度付款: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按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

2. 完工付款:在整个工程项目或某一阶段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六、违约责任
1.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
工程款项。

2.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2. 本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目的:确保向承包商和供应商有计划、有组织、及时准确地支付工程款,减少违约行为;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确保工程尾款的支付,不产生遗留问题。

适用范围: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审批、支付;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合同类付款。

付款原则:工程款支付必须依据合同,严格按计划进行支付;工程款支付要严格执行公司审批的年度计划及年度计划修正方案和月度资金计划的规定;对于超出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工程款项的支付须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特别的审批程序审批;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经指定的中介机构审计完毕的审计报告进行结算付款。

职责:请款单位在合同需要付款时,当月20日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工程管理中心付款经办人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对付款经办人的意见进行复核;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重点复核已完成工程量及合同履约情况,对付款进行把关,负责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成本控制中心总监对《付款审批表》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分管副总负责对《付款审批表》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财务部经理负责对《付款审批表》的复审,重点复核已会付款额度及制定初步付款计划;财务总监根据资金计划确定付款计划,确保严格按合同及时付款;总经理对最终确定付款额度和计划进行审批;非合同规定的提前付款均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办理付款审批程序。

注意事项:在不能及时付款时,应及时与分管副总经理沟通,并由分管副总经理及时与供方单位沟通,争取赢得谅解。

5.1 付款申报阶段程序(适用于工程类进度付款,除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付款外)5.1.1 施工承包方需在当月20日前将已完工程费用预算书(附详细计算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呈报至监理单位。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5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5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平台,达到控制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的决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决算是公司对各项目开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公司生产基建部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四条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成本,为控制成本提供目标,并为编制资金计划奠定基础。

第五条工程预算编制需要在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立即开始一般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生产基建部须提前作好工程预算编制的计划工作,通过预算明确目标成本,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在施工招标前,生产基建部提供编制工程预算并制作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候选单位,直接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程序为:一、由生产基建部根据资质条件及信誉情况挑选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比较确认一家后,与之进行谈判,确认取费标准,并提出申请;二、由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审批;三、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认为取费标准不合理,审批未通过,则由生产基建部重新与造价单位进行谈判后再次报批;四、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如果否决此造价咨询单位,则由生产基建部提名另外一家;五、项目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第七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生产基建部负责填写工程预(结算)算委托书,报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委托书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在编制过程中,1预结算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沟通,促进工程预算在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编制完成。

第九条工程预算审批程序:一、生产基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提交的工程预算草案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预算中的有遗漏或错误之处,须退回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修改,直至精确合格为止。

二、生产基建部审核通过工程预算草案之后,若发现该预算超出设计委托限额指标范围,可以要求生产基建部____设计院对施工图进行合理修改,然后再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修改的施工图修正工程预算草案,直至符合预算合同部审核要求;三、最后,由分管副总进行审核,项目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审批形成正式工程预算。

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结算领导小组下设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算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2. 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完成结算工作;3. 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4. 负责结算款项的拨付和管理;5. 负责结算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结算流程第五条工程结算流程如下:1.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结算申请;2. 结算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4. 验收合格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工程量审核;5. 工程量审核完成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造价审核;6. 造价审核合格后,结算办公室组织进行综合审核;7. 综合审核合格后,结算办公室将结算报告提交给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审批;8. 工程结算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结算办公室负责办理结算款项的拨付。

第四章结算资料管理第九条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施工合同;2. 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通知;3.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依据;4. 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资料;5. 工程结算报告;6. 结算款项拨付凭证。

第十条结算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结算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2. 结算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借阅;3. 结算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泄露。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合理有效,提高房地产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房地产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工程结算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合法、透明、规范、科学。

第二章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的主要机构为工程结算管理部,负责工程结算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工程结算管理部设立充分的人员,依据公司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人员数量。

第七条工程结算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2.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的结算资料,确保工程款项的合法合规;3.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结算预算和实际结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4. 负责对外联系工程结算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5.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程结算情况。

第八条公司领导对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应做到法定责任与事实责任相结合。

第三章工程结算管理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结算审批程序:1. 工程项目部门完成工程项目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结算申请;2. 工程结算管理部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可进行结算审批;3. 工程结算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第十条工程结算决策程序:1. 工程结算管理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制定工程结算方案;2. 工程结算方案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管理的监督程序:1. 工程结算管理部定期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审计,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2. 工程结算管理部对工程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杜绝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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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结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工程结算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经济权益原则。

第2章结算定额单价确定规范
第4条结算定额单价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第5条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第6条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第7条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第8条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第9条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3章结算工程量确定规范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重要内容与依据,结算人员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10条必须严格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相关系数调整换算等内容必须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必须严格按图纸、随工签证和相关协议计算、计列单项工程量。

第12条要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步总结影响结算及时性、准确性的主要矛盾,安排合理的计算程序。

第13条结合工作情况,整理汇总各种常用资料,使用常用的定额外标准、常用的计算结果,分门别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以备查。

第14条依据施工图和竣工图,按实物工程量编制结算,任何计费都必须有据可查,不得随意编列。

第15条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以实际安装(验收规范标准)就位净值数量为准,不得将“工地材料投入量”和“实际安装就位净值数量”混为一谈。

第4章结算造价确定规范
第16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第17条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其计算公式如下:
结算造价=预算造价+设计变造价+现场签证造价+人工补差+材
料差价+增加项目
第18条工程结算需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放坡坡度、运距等。

第19条工程结算需扣除甲供材料的多用材料费,扣除预算中的未施工项目的造价。

第20条材料价差严格按项目经理部的材料限价进行调整。

第5章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规范
第21条项目经理部预结算人员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第22条主体工程项目应于承包商提供结算后的2个月内核对完毕,总体结算应在竣工验收后的5个月内完成,其他工程项目应在乙方提供结算后的30天内核对完毕。

第23条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依据如下所示:
1.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资料;
2.施工设计、竣工图纸、施工预算、承包合同;
3.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申请;
4.随工现场签证;
5.工程委托书;
6.材料市场价格资料;
7.工程各项取费标准和双方协议等。

第24条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程序如下:
1.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工作计划;
2.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决算人员必须对原预算及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造价管理部联系;
3.造价管理部有必要进行关于前期预算编制问题的结算工作协调及配合;
4.收集并整理结算依据,包括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承包商的结算报价等;
5.项目经理部预决算人员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并与承包商进行核对;
6.项目经理部预决算人员单列清理甲供的预算工程量及承建商超领用量的扣款表;
7.确定结算造价后,10万元以上的工程报造价管理部进行核定。

第25条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经理部应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

第26条项目经理部需提前选择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工程结算,便于承包商配合业主入住的“四通”工作。

第27条工程竣工结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编制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经济分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竣工结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图、工程量、机械台班费、人员费、材料费、各种工程签证等;
3.工程结算的分析。

第28条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经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及造价管理部人员相互交叉审核,经审核后的造价方可作为最终的结算价。

第29条项目经理部建立“承包商的结算报送及审核情况登记台账”,便于时间的掌握及责任的界定。

第30条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必须建立“三方及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账”,对领用单的原件进行存档,便于结算扣减。

第6章附则
第31条本制度由造价管理部拟定,并由造价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32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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