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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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就废标的含义、废标产生的原因、减少废标的对策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招投标废标对策

招投标作为一种最具竞争力的采购方式在我国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众多领域被广泛应用。它对于提高采购单位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招投标机制不断健全,废标现象常有发生,给招投标当事人带来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本文就废标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作一粗浅的探讨,以期引起采购当事人的重视,减少废标的出现。

一、废标的概念

废标在我国有约定废标和法定废标两种情形。前者主要是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定要求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资格的投标,也就是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废标。例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

法定废标主要是《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法》中的“废标”是指宣告招标程序终止的行为,是一个动词。本文针对以上两种废标情况进行探析。

二、废标产生的原因

(一)招标人的原因

1.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过高。一些采购项目金额较小、技术要求简单,并不需要投标人具备很高资质(如注册资金、专业资质、合同业绩、单位规模等),但采购单位却对供应商提出了过高的资格要求,致使经营规模不大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而无法参与竞争,经营规模稍大的供应商又由于项目的标的额不大而对投标不感兴趣,最终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

2.招标文件编制不够规范科学。一是要求供应商响应的文字条款内容表述不清晰,主要表现在对标的的规格、型号、安装、评标标准、售后服务、验收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含糊,致使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理解产生歧义而未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成为废标。二是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设置过多,投标供应商往往因一时疏漏而导致投标成为无效投标。三是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限过短,按正常市场供货渠道难以按时完成,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废标现象。四是招标文件包含不切实际的要求。例如,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某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这种需要授权证书的要求,也不同程度地给制造厂商提供了控制以致于操纵市场价格的机会。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往往存在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

3.采购限额预算过低。一些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限额前未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或在市场价格基础上过分压低采购预算,致使采购项目利润过低或无利益,打击了供应商投标的积极性,导致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而废标。

4.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工作不到位。第一,未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二十天时间;或者招标公告发布范围过于偏僻,不容易被潜在投标人发现,使众多投标人错失投标机会;第二,没有提醒投标人应该特别注意事项。如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质、投标保证金、主要技术参数等实质性内容,使投标人忽略而导致废标。

(二)投标人的原因

1.投标人疏忽所致。如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提供专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达不到要求,营业执照未年检,税务登记过期,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不明确等等。

2.投标书制作不精细。一是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二是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三是部分投标人标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严重偏离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少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关键指标必须响应或是更高,任何一项未达到,便视同不响应;相当多的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未达到采购人需求,却抱着侥幸心理来投标,导致“废标”产生。

3.投标报价超出买方预算或价格居高。对于报价超预算的投标人,有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废标”,有的则在评审时取消其竞争资格。报价过高,虽然有质量和价格成正比情况,但是也存在相同的资质、相等的质量,供应商的报价却差别很大。

4.投标方准备不够充分,导致“废标”。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投标样品制作不精。有的投标人虽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了样品,但是没有完全按照招标书要求来完成,结果没有中标;第二种情况是,投标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在

投标过程中,投标代表解释有关问题是一个不可缺少环节,投标代表综合素质如何,对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管理、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准确掌握,对用户代表、评审专家某些疑虑的解释说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评委的决定,甚至直接导致“废标”。第三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被拒收,做为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恶性竞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报价或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评标人在询标时就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防止废标的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防范废标意识。投标双方熟知哪些环节易废标,哪些环节应谨慎,从而减少或避免废标的产生,同时监管部门除加强监管外,还要认真学习招投标方面的相关知识,依法执法,严格把好招标关。(二)采购主管部门要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重点审查供应商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无贪污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无违法活动等。供应商也应加强自身的诚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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