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发(单独)doc - 东北财经大学

合集下载

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

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附件3: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精神,鼓励我校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国家地方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我校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打造具有特色的新型智库,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是指为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服务于社会实践等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政策建议和调研报告等。

第三条本办法的认定范围为署名单位为东北财经大学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

第二章成果认定细则第四条本办法中将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分为三类:批示类、采纳类和刊发类。

第五条批示类决策咨询成果级别认定标准如下:1. 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为国家级批示类决策咨询成果。

2. 获得中央部委领导、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为省部级批示类决策咨询成果。

3. 获得市级(不包括县级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为市级批示类决策咨询成果。

第六条批示类决策咨询成果的其他认定标准:1. 按照批示人批示时的行政级别确认相应的等级,行政级别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领导职务相关规定执行(不包括非领导职务)。

2. 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中没有清晰报送成果渠道的,降一级。

3. 如批示人的批注为“阅”、“阅研”等非肯定性用语的,或者仅有圈阅、无实质性批示内容的,降一级。

4. 如批示人的批注为“参考”、“批转由某某同志研究”等倾向性明显的用语,可以按本条第1项级别认定。

第七条采纳类决策咨询成果级别认定标准如下:1. 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采用,或被全国性法律、法规、规划或政策制定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为国家级采纳类决策咨询成果。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章程序言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1952年,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会计统计系合并组建,校址在沈阳。

其后,东北商业专科学校、东北合作专科学校,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统计、工业会计两个专修科,并入东北财经学院。

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辽宁大学。

1959年,原东北财经学院的主体,即计统系与财政系,以及部门经济专业的一部分教师从辽宁大学迁出,与位于大连的辽宁商学院合并,成立辽宁财经学院。

辽宁财经学院是文革期间全国唯一完整保留的财经类本科高校,1985年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

学校曾由国家高教部、教育部、财政部,东北人民政府和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

2012年,东北财经大学成为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职能,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现代大学发展规律,秉承“博学济世”校训,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突出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东北财经大学,四字简称“东北财大”,二字简称“东财”。

英文译名为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缩写为“D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四条学校经国家批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

举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合法权益。

东北财经大学科级干部任免文件

东北财经大学科级干部任免文件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东 北 财 经 大 学东北财大委发 [2007] 1号★关于许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校长聘任):许继同志任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牛志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科长;王俊奎同志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王金蕾同志任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李爽同志任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计艳平同志任宣传统战部宣传科科长;孙述香同志任宣传统战部统战科科长;董丽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信访办公室主任;罗琳琳同志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何方同志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范涛同志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张天胤同志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副主任;王锡明同志任校团委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主任;王熙东同志任教务处师资科(职称办)科长(主任);娄道凯同志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陈鹏同志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副科长;施德欣同志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副科长;薛凤英同志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任永奎同志任教务处教学技术中心副主任;赵合喜同志任教务处实验教学部主任;文件康敏同志任教务处教材供应中心主任;刘春节同志任科研处项目科科长;邹化勇同志任科研处学术交流科科长;吕晓乐同志任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杨秋艳同志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吴显红同志任人事处工资科科长;王逸强同志任人事处工资科副科长;滕晓同志任人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高奎明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主任;宋梅兰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科长;赵亮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人格发展指导中心主任;田文治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社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戴华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邱飞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管理科科长;高敬华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校友工作科科长;丁晓玉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外事科科长;孟妹同志任国际交流处留学生科科长;吕桂玲同志任财务处会计科科长;王筱莉同志任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高凤岩同志任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科科长;薛雷同志任财务处学费管理科科长;薛静同志任审计处工程项目审计科科长;齐惠敏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离休科科长;白淑贤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退休科科长;刘吉顺同志任保卫处调研科科长;谭震同志任保卫处治安科科长;张国发同志任保卫处综合科副科长;杨积光同志任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王艳雪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韩莉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工程管理科科长;龙海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盛旭华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秀永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暖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华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孙铁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王中同志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韩建东同志任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科长;李如伟同志任资产管理处房地产与公寓管理科科长;王国华同志任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王世伟同志任研究生院教学管理部主任;汤琼峰同志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宁霜同志任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主任;秦丽红同志任研究生院分团委书记;孙晓东同志任MBA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云波同志任MBA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李勇同志任MBA学院数字化教学部主任;张玉涛同志任MBA学院MBA项目办公室主任;张庆斌同志任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梁文武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主任;于晓媛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徐忠明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办公室主任;徐长波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赵丽荣同志任法学院办公室主任;孙彦慧同志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孙宇芳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张亚卓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王智同志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徐刚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修新路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王锦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远程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印明鹤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主任;滕乐春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办公室主任;王洪波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办公室主任;杨德志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郭伟奇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办公室主任;陶硕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刘欣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副主任;刘芳同志任国际商学院教学工作部副主任;赵烁菲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副主任;吕宁同志任国际商学院联考联招项目部副主任;曾祥宇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张冰融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王琦同志任津桥商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赵长生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图书馆馆长兼工会主席;宋涛同志任津桥商学院教学部主任;刘家胜同志任津桥商学院总务保卫部主任;陈伟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网络中心主任;鲍丽娜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管理系主任;徐凯楠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管理系党支部书记;朱志国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管理系副主任;王森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经济系主任;周波同志任津桥商学院经济系副主任;魏艺超同志任津桥商学院财会系党支部书记;钟骏华同志任津桥商学院财会系副主任;黄海鹰同志任津桥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关正春同志任津桥商学院体育部主任;葛清俊同志任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马富春同志任金融学院分团委副书记;于文艳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董晓舫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周世斌同志任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冯玉明同志任会计学院分团委书记;丁玲玲同志任会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栾辉同志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惠同志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李晓慧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刘正浩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孟霞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姜彦臣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副主任;杨德水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分团委书记;卢艳丽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马永来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副科长;张丽丽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副科长;朱雪海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教学管理科科长;宫胜先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教学管理科副科长;于亚南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教学管理科副科长;熊大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部主任;张瑶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部副主任;桑丽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夜大管理部主任;臧岩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林波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科长;车丽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范大军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资源部主任;张黎薇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资源部副主任;王治国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技术部主任;卢喜辉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陈君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辛华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兼分团委书记;刘伟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科副科长;李如海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管理科科长;张德鹏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培训科科长;姜厚财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科长;吕长庆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总务科科长;仲伟君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总务科副科长;罗强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办公室主任;崔爱香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李义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孙廷祥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孙鹤香同志任统计学院办公室主任;孙永钢同志任统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赵永丽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安斌斌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姜莲珍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郭宣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夏丽娜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主任;裴挚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书记;张秋霞同志任人文学院办公室副主任;杨波同志任人文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郭建军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王琪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辛进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燕皓同志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林桂芝同志任杂志社办公室主任;杨海霞同志任档案馆办公室主任;杜峥同志任出版社办公室主任;高鹏同志任出版社总编室主任;赵晶同志任出版社财务部主任;李翠梅同志任出版社营销部主任;刘瑞东同志任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兼电子出版中心主任;崔殿敏同志任出版社储运部主任;王兆勇同志任出版社图书代办站站长;陈力同志任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滕传湖同志任后勤集团动力修建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陈国会同志任后勤集团动力修建中心副主任;于立新同志任后勤集团动力修建中心副主任;徐伟同志任后勤集团动力修建中心副主任;何理同志任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林钧歧同志任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程桂民同志任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赵占连同志任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薛刚同志任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涛同志任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增秀同志任后勤集团宾馆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李刚同志任后勤集团宾馆副经理;刘勇同志任校医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2015年5月11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加强我校科研资金的会计核算,合理有效使用科研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科研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科研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科研专项资金纳入我校财务统一管理,科研专项资金实行专门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第三条科研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经费预算将作为经费划拨、使用及审核的依据.第二章会计核算范围第四条根据科研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科研专项资金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范围包括:1。

设备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

2。

材料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

燃料动力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市内交通费等.6. 会议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课题研究人员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出国(出境)及邀请境外专家来华交流的费用、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注册费等.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印刷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东北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免文件

东北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免文件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文件东北财大委发 [2006] 33 号★关于朱富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校长聘任) : 朱富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 吴东皎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兼) ; 张振坤同志任组织部部长; 李 俊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 卢 雯同志任宣传统战部部长; 张淑敏同志任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谢春江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 刘险峰同志任校工会主席; 王述川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 贺守伟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 孙晓峰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姚恩全同志任教务处处长; 李宏林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王振山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王志强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张向达同志任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处长(主 任) ; 钟永圣同志任学科建设处 (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 副处长 (副 主任) ; 邹爱斌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兼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焦淑琴同志任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 沈 健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ÿÿÿ 盛 云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处长(部长) ; 王诚明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副处长(副部长) ; 宋亚非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处长; 李卿燕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 李军华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 王铁军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处长; 张语辞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副处长; 包丽萍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 郝玉英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徐 琳同志任审计处处长; 丁家兴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关守斌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 程心怡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 玄世金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 李 森同志任保卫处处长; 王立伟同志任武装部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 黄治俭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邓 亮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处长; 李 衍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 贾俊贤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郭连成同志任研究生院院长; 冯丽娟同志任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王春丽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曹宝全同志任研究生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于 立同志任 MBA 学院院长兼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于学军同志任 MBA 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孔 文同志任 MBA 学院副院长; 于 左同志任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 寇铁军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 吴旭东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孙 开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李松森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隋 晶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马永胜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李洪心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 马 刚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赵大利同志任法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主任; 於向平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 袁晓轩同志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岩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任 伟同志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副主任; 张军涛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公共管理硕士 (MPA)教育中心主任; 赵建国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钟 东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玮同志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副主任; 卢昌崇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赵 宁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雷晓敏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林 忠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郑文全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方爱乡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院长; 张 健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院长; 赵 悦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副院长; 王绍媛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梁喜臣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姜文学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宫桓刚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院长; 周竹南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车丽娟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副院长; 李荣国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庆石同志任国际商学院院长; 葛竞天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赵彦志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史 达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孙 磊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立国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王来福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副院长; 朱 骥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陈国辉同志任津桥商学院院长; 黎艳阳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傅 丹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副院长; 彭 健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副院长; 邢天才同志任金融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李秉祥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刘 波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史永东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李雪飞同志任金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询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院长; 张 丽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冯文成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副院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王 萍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永泽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兼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中 心主任; 刘书卓同志任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吴大军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万寿义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张先治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姜 欣同志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 谢彦君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长; 李晓华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孟庆杰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副院长; 于洪平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宫淑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宋 晶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张宏远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杨 青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安福仁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院长; 张树军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刘继伟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秉权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温殿升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觉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德龙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培军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孙灵杰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润山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副院长; 蒋 萍同志任统计学院院长; 徐建邦同志任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杨仲山同志任统计学院副院长; 李 斌同志任统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姜继忱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艾春库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杨 莉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赵 枫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维国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院长; 常成德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王雪标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李 斌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陈 磊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邱丽梅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 贾 英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主持党务工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作) ; 王 军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陈 勇同志任人文学院院长; 马丽波同志任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朱成全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 张益增同志任体育教学部主任; 李 沙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 毕桂凤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 吕 炜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宋旭光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庞明川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刘宝河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李淑华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主任; 赵国庆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甄阜铭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兴财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高良谋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王建国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 林鹏云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王 琳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邱国栋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肖兴志同志任杂志社主任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周 鹏同志任杂志社副主任; 吴东皎同志任档案馆馆长; 王冬梅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 方红星同志任出版社社长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宋玉平同志任出版社副社长; 田世忠同志任出版社副社长。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财经问题研究》于1979年创刊,由国家财政部主管(2001年后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东北财经大学主办, 财经类学术期刊,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
现任领导
资料来源:
校园文化
博学济世(学贯中西乃为博,才高德厚以济世) “博学济世”,取“博学致用、经邦济世”之义。“博学的求知精神,济世的广阔胸怀”既是对东北财经大 学悠久历史的精辟总结,也是对东财文化精髓的高度概括,更是对东财莘莘学子的殷切嘱托。 银杏(白果) 我是一叶舟,你是无边的海,无边的海,迎着风雨踏着浪,我向你驶来! 我是一棵树,你把我亲手栽,把我亲手栽,雨露滋润水土美,哺育我成才! 啊!东财!美丽的东财!啊!东财!美丽的东财! 我有赤子的心赤子心,你有慈母的爱, 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为你添光彩! 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为你添光彩! 东北财经大学校徽含义:古钱币图案和硬币造型寓意东北财经大学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的多科性教学研 究型大学,同时象征东北财经大学的悠久历史和迈向现代化的步伐。
知名校友
政治界 王文元:全国政协原副主席 陈政高:住建部党组书记 夏德仁:辽宁省政协主席,辽宁省委原副书记,东北财经大学原校长 鲁昕:教育部副部长 牟阳春:教育部办公厅主任 徐福顺:国资委副主任 孟建民:国资委副主任 迟海滨:财政部原副部长 张弘力:财政部原副部长 卢仁法:国税总局原常务副局长
1958年7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综合性的辽 宁大学。东北财经学院的全部资源并入辽宁大学,组成了该校的经济、财政与计统等3个学系。
1959年7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将辽宁大学财政、计统两个系以及贸易经济等部门经济专业的部分教师与 辽宁商学院合并,在大连成立辽宁财经学院。

★关于转发《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讲解

★关于转发《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讲解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东北财大委发 [2009] 14号★关于转发《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分类指导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现将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分类指导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2009年4月7日主题词:科学发展观分类指导意见通知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制作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分类指导的若干意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加强分类指导,既是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省属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若干意见》(辽学组发[2009]4号)的精神,以及《东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东北财大委发[2009]6号)的要求,现对我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人员,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

(一)各级领导班子要担负起领导、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组织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这一政治任务。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树立科学人才观、教育观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规划、引领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各中层领导班子要重点抓好调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等四个环节的各项工作。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文件东北财大校发[2015]52号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主题词: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通知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共印85份)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11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完善我校科研评价制度,提高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坚持科研精品化导向,以提高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提倡学术自由。

第三条我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研成果认定、科研成果计分和科研成果奖励。

认定、计分和奖励的对象是我校教师以“东北财经大学”或“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的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科研成果分为学术类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二大类。

其中,学术类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和教材)、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依据本办法进行计分与奖励;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4]32号)进行计分与奖励。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以“分”为计量单位,每年(自然年)核算一次,岗位津贴中科研工作量要求实行三年移动平均的滚动方式进行核算。

科研奖励每年(自然年)进行一次,根据当年科研成果登记情况集中发放,奖金为税后金额。

第二章科研成果的认定第六条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根据不同引文索引的主题或学科分区方法,将学术期刊分为四个区。

具体分区规则如下:1.科学引文索引SCI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JCR期刊分区。

2.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进行期刊分区,排序在(0,5%]之间的为一区期刊,排序在(5%,20%]之间的为二区期刊,排序在(20%,50%]之间的为三区期刊,排序在(50%,100%]之间的为四区期刊。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入学测试、国家统考和学位考试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

第二章考试内容及方式第四条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在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的同时,重视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考核方式及答题类型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

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

(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

(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

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

(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

(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

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

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东北财大校发[2005] 98号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通知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印发(共印62份)2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2005年8月29日印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实施纪律处分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需要,既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种管理行为,也是学校教育管理学生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未按照要求履行义务,偏离了基本行为规范和教育目的,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第四条 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以下情形:1.触犯国家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触犯国家刑律,但尚未构成犯罪,或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4.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

第五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六条 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与适用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3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东北财经大学东北财大委发 [2010] 1号★关于许继等任免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校长聘任):许继任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刘金鸥任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牛志勇任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陈亚东任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蔡晓琳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贾妍任学校办公室信息科科长;王金蕾任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爽任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计艳平任宣传统战部宣传科科长;刘晓楠任宣传统战部统战科副科长;赵长生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信访办公室主任;高奎明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主任;田文治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长;陈晓峰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段志锦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思想教育与人格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赵婷婷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社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罗琳琳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何方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范涛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张天胤任校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副主任;王锡明任校团委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主任;杨秋艳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吴显红任人事处工资科科长;王逸强任人事处工资科副科长;滕晓任人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王熙东任教务处师资科(职称办)科长(主任);娄道凯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陈鹏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副科长;薛凤英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科长;施德欣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任永奎任教务处教学技术中心主任;康敏任教务处教材供应中心主任;王大宇任科研处项目科科长;张茜任科研处学术交流科科长;邹化勇任科研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主任;吕晓乐任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戴华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邱飞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就业管理科科长;高敬华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校友工作科科长;丁晓玉任国际交流处外事科科长;余涛任国际交流处留学生科科长;吕桂玲任财务处会计科科长;王筱莉任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高凤岩任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科科长;张瑶任财务处学费管理科科长;徐俊晖任财务处学费管理科副科长;娄丽敏任财务处薪酬税管理科副科长;薛静任审计处工程项目审计科科长;张丽丽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离休科科长;白淑贤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退休科科长;刘吉顺任保卫处调研科科长;谭震任保卫处治安科科长;张国发任保卫处综合科科长;杨积光任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曹卫平任保卫处校卫队队长;王艳雪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韩莉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工程管理科科长;盛旭华任校园建设管理处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秀永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暖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华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孙铁任校园建设管理处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王中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韩建东任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科长;李如伟任资产管理处房地产与公寓管理科科长;王国华任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王世伟任研究生院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汤琼峰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李增森任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宫胜先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科科长;王玮任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分团委)科长(书记);孙晓东任MBA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云波任MBA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李勇任MBA学院数字化教学部主任;张庆斌任MBA学院MBA项目办公室主任;张晓东任MBA学院EMBA项目办公室主任;郭霄鹏任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于晓媛任财政税务学院分团委书记;徐凯楠任法学院办公室主任;王红娟任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孙彦慧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安晓燕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徐刚任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修新路任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王锦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远程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孙宇芳任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张亚卓任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王智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刘蕊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赵永丽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安斌斌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汪大为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刘伟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办公室主任;李荣荣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分团委书记;王洪波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办公室主任;杨德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分团委书记;杜芳芳任国际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孟妹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主任;刘欣任国际商学院国际项目部副主任;吕宁任国际商学院教学工作部主任;赵烁菲任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石天煜任国际商学院联招联考项目部副主任;魏艺超任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马富春任金融学院分团委书记;于文艳任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董晓舫任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周世斌任会计学院办公室主任;丁玲玲任会计学院分团委书记;王莹任会计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栾辉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张惠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教学管理部主任;李晓慧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徐长波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张秋霞任人文学院办公室主任;杨波任人文学院分团委书记;郭伟奇任萨里国际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陶硕任萨里国际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刘芳任萨里国际学院教学工作部主任;郭璞任萨里国际学院行政管理部副主任;白杨任萨里国际学院学生工作部副主任;姜莲珍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办公室主任;郭宣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分团委书记;李兆丹任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东北分中心办公室主任;孙鹤香任统计学院办公室主任;孙永钢任统计学院分团委书记;曾祥宇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冰融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夏丽娜任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主任;李国涛任新闻传播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印明鹤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德鹏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姜彦臣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办公室副主任;杨德水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分团委书记;辛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科长;马永来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副科长;刘伟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学生管理科副科长;朱雪海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管理科科长;刘杨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管理科副科长;熊大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培训管理部主任;于亚南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培训管理部副主任;桑丽华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夜大管理部主任;李如海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教学设备管理科科长;姜厚财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保卫科科长;孟霞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总务科科长;仲伟君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总务科副科长;臧岩任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林波任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科长;车丽任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张黎薇任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资源部主任;王治国任网络教育学院技术部主任;罗强任自学考试学院办公室主任;李义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崔爱香任自学考试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孙廷祥任自学考试学院学生管理科科长;宋涛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主任;隋月晖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部副主任;王华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部主任;郭建军任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李寒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玉涛任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高峰任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辛进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陈伟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杨海霞任档案馆办公室主任;燕皓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单素华任杂志社办公室主任;刘勇任校医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百科名片东北财经大学的校徽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UFE"),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创建于1952年10月,是一所拥有管、经、法、文、理、工等学科的财经类高等院校。

其前身是东北财经学院,1959年与辽宁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现由辽宁省教育厅管理。

中文名:东北财经大学 外文名: Dongbei University ofFinance & Economics 简称: 东财 校训: 博学济世(学贯中西乃为博,才高德厚以济世) 创办时间: 1952年10月 类别: 公立大学现任校长: 艾洪德 所属地区: 中国辽宁 主要院系: 电子商务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 主要奖项: 97年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05年获评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 校树: 银杏(白果) 学校地址:大连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目录[隐藏]学校名称学校历史学校地址学校概况组织结构友好学校获奖情况备注 学校名称学校历史学校地址学校概况组织结构友好学校获奖情况备注公交线路[编辑本段]学校名称东北财经大学中文简称东财英文名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 onomics网址:/[编辑本段]学校历史1904(光绪三十)年9月20日,日本设立的瀛华实学院在营口成立,1905年5月5日,日本人开办的营口商业学堂成立。

1906年12月11日,清政府接收两校,将其合并为营口商业学堂。

1907年,营口商业学堂改为营口高等商业学校,后迁至奉天,取名为奉天中等商业学校。

1946年,奉天省立商业学校被接收为辽宁省立沈阳商科职业学校。

1948年11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商业部接收了敌伪的商业学校,改名为商业专门学校,此为东北财经大学前身。

1949年,东北商业专门学校1950年,东北财政专门学校1951年,东北计划统计学院(1951年)1952年10月,东北合作专门学校(1951年)的基础上组建的东北财经学院,校址在沈阳。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精品推荐-doc】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精品推荐-doc】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工作效率,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分权管理的原则,规范办事程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院领导班子对学校党政领导负业务责任,对全院全体教工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学院领导班子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学院全面工作,党总支书记负责保障监督,副院长对院长负责。

第四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时时刻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学院领导班子实行分工负责,集体领导,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

(二)主持学院日常的教学、科研、行政、党务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院务委员会决议。

(三)拟订定期召开的院务委员会的会议日程,并准备有关书面文件。

(四)拟订学院的工作总结、长远建设方案与发展规划。

(五)拟订学院的专业设置与学科改造方案。

(六)拟订学院的各项投资方案,决定学院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单项投资方案。

(七)拟订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八)拟订学院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拟订学院的职工福利分配方案。

(十)拟订须由院务委员会最终决策的其他方案草案。

(十一)决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各种决策。

(十二)决定学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十三)决定学院师资队伍的扩充、培养与人事安排。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具体规章、规定、暂行办法和相关细则。

(十五)审议由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作出的各种决策。

(十六)聘任或者解聘教学部领导、办公室主任。

(十七)组织对全院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工作。

(十八)向全院教职工宣传、解释领导班子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以下职责:(一)忠实执行领导班子的决议。

在班子讨论问题时,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申述理由,直至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一旦班子作出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对于班子已经作出决议,但需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在院务委员会的会议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班子形成的决议,统一口径,坚持原则,不能犯“自由主义”,更不能“见风使舵”或“一言不发”。

东北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年11月11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4]13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差旅费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14]15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所属部门,各部门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的资金都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学校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其调整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部门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照东北财经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见附表)执行。

东北财经大学文件(1)

东北财经大学文件(1)

东北财经大学文件东北财大校发 [2009] 6号关于做好2009年归档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本年度归档工作安排在4月7日至5月22日期间进行。

学校要求各单位和部门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和档案馆列出的时间安排,规范、守时、有序地完成年度归档任务。

为做好本年度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要按照教育部第27号令即《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新规定,做好学生类归档材料的归档工作。

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新颁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新增了学生类归档范围。

结合我校档案馆舍建设实际,学校决定将学生类档案分两部分,属于个人档案的归档材料,仍由相关单位按档案馆所列的内容建档归档;属于学校档案馆馆藏的归档材料,由各单位整理立卷后移交档案馆馆藏。

两部分的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二、要做好上年度科研成果归档补救和本年度科研档案归档工作。

我校科研成果归档工作基础薄弱,本年度,一要加强薄弱环节,完成好年度归档任务,二要采取措施,做好上年度缺失部分的补救工作。

各学院和科研机构,要广泛宣传,让专、兼职科研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都知道,教职工有责任与义务向学校上交包括科研成果在内的职务活动所产生的归档材料;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对列入归档范围的科研成果,执行好“先归档再发放科研津贴”的工作机制,把我校已经建立起来的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坚持好、落实好、完善好。

三、继续做好档案信息化工作。

上年度我校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了网上归档。

本年度要进一步推进纸介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的目标。

要解决好电子文件上传不充分的问题,将《档案管理网络系统》软件所支持的文档、报表、名册等内容全部实现网上归档;要进一步规范数据录入,克服在数据录入过程中的不够规范问题,保证数据排序、查询、统计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实物、音像等载体的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要组织落实《东北财经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办法》和《东北财经大学音像档案管理办法》,更加重视音像、实物档案的搜集与整理,扩大音像、实物档案的归档范围,做好音像档案分室保管的工作。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东北财大校发〔2018〕101号东北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东北财经大学2018年12月27日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表彰长期从事课程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修订《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

为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二条我校承担本科、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已获得我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得重复参加评选。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潜心教书育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广大师生爱戴。

第四条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我校担任课堂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

第五条具有系统、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特有的教学风格,深厚的教学功底和高超的教学艺术,得到同行专家和学生的高度认可。

第六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建设,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材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

第七条近五个学年每年教学质量综合评议均在全校同类课程排名前50%之内,在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公共外语、体育课教师、实验课教师及思政课教师每学年面向本科生授课不少于144学时,其他老师面向本校本科生课堂教学每学年不少于72学时,课堂教学时数不计算各种系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北财大委发 [2007]8 号

关于对我校基层党组织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批准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总 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机关总支委员会由包丽萍、卢雯、孙晓峰、朱 富宇、张振坤、邹爱斌、姚恩全、盛云、谢春江九人组成。

朱富宇为 书记,卢雯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总支委员会由王世伟、王国华、王春 丽、冯丽娟、秦丽红、郭连成、曹宝全七人组成。

冯丽娟为书记,曹 宝全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 MBA 学院总支委员会由于左、于立、于学军、 孔文、李云波五人组成。

于学军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总支委员会由孙开、 吴旭东、 李松森、 寇铁军、隋晶五人组成。

吴旭东为书记,隋晶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总支委员会由马永胜、马刚、乌 跃良、徐长波、徐忠明五人组成。

马永胜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富虹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由于文艳、王询、王 萍、刘英群、张丽五人组成。

张丽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红娟、王岩、孙勇、安 晓燕、於向平、赵大利、袁晓轩七人组成。

赵大利为书记,袁晓轩为 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玮、张军涛、赵 建国、赵秋成、钟东五人组成。

张军涛为书记,钟东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李品媛、林忠、郑 文全、赵宁、雷晓敏五人组成。

赵宁为书记,雷晓敏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由方爱乡、张
1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健、胡兴华三人组成。

张健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绍媛、兰天、刘 伟、杜晓郁、姜文学、梁喜臣、滕乐春七人组成。

梁喜臣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总支委员会由车丽娟、李荣 国、周竹南、罗军、宫桓刚五人组成。

周竹南为书记,李荣国为副书 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庆石、 史达、 孙磊、 郭璞、葛竞天五人组成。

葛竞天为书记,孙磊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金广建设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立国、王来 福、刘秋雁、朱骥、张冰融五人组成。

王立国为书记,朱骥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玮、 张拓、 陈国辉、 赵长生、徐凯楠、黎艳阳、魏艺超七人组成。

黎艳阳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总支委员会由马富春、史永东、刘军 善、邢天才、李秉祥、李雪飞、姜学军七人组成。

邢天才为书记,李 雪飞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总支委员会由万寿义、王景升、冯玉 明、刘书卓、刘永泽、孙光国、吴大军、张先治、姜欣九人组成。

刘 书卓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由刘正浩、李 晓华、孟庆杰、梁春媚、谢彦君五人组成。

李晓华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总支委员会由马丽波、 王毅、 朱成全、 陈勇、徐祥运五人组成。

马丽波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云平、王 维国、王雪标、步平、常成德五人组成。

常成德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总支委员会由孙永钢、 李斌、 杨仲山、 夏伟、徐建邦、徐强、蒋萍七人组成。

徐建邦为书记,李斌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岩、李秋、邱丽 梅、夏丽娜、贾英五人组成。

贾英为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 。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由艾春库、安斌斌、 苏惠香、姜继忱、赵永丽五人组成。

艾春库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由于洪平、卢艳丽、 宋晶、张宏远、杨德水、孟霞、宫淑萍七人组成。

宫淑萍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由车丽、安福 仁、张树军、杨青、臧岩五人组成。

安福仁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觉、卢喜辉、刘 继伟、刘德龙、孙丽霞、成秉权、辛华、陈君、温殿升九人组成。

成 秉权为书记,温殿升为副书记。


2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学院总支委员会由王润山、孙廷祥、 孙灵杰、李培军、罗强五人组成。

李培军为书记,孙灵杰为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体育部总支委员会由毕桂凤、张益增、李沙、 单涛、席兆鑫五人组成。

李沙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吕 炜、严绍兵、宋旭光、庞明川、曹志来五人组成。

吕炜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直属支部委员会由王兴财、 刘宝河、李淑华、辛进、赵国庆、童军、甄阜铭七人组成。

李淑华为 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总支委员会由马长勇、王建国、王琳、 林鹏云、高良谋、廖映红、燕皓七人组成。

王建国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杂志社直属支部委员会由肖兴志、周鹏、林桂 芝三人组成。

肖兴志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直属支部委员会由方红星、田世忠、刘 洋、孙越、李彬五人组成。

方红星为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后勤集团总支委员会由王涛、何理、张增秀、 陈力、赵占连、徐伟、高庆祝、滕传湖、魏丽云九人组成。

魏丽云为 副书记。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医院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刘勇、刘晶、谭伶三人 组成。

刘勇为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200 7年4月 23 日
主题词:党组织 选举结果 批复
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07年4月 23 日印制
3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