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程序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情形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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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程序(掌握)以下以深交所为例(上证所基本相同):
程序中的几个关注点:
1、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
2、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决议当日或者次一工作日的非交易时间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五、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情形(掌握)
(一)强制要求
(二)自愿申请
六、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