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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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之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XXXX年XXXX月XXXX 日由下列各方在XXXX订立:
(1)XXXX有限公司(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XXXX公司XXXX的股权。
(2)XXXX(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
(3)XXXX有限公司(被投资方,以下简称“XXXX”或“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 万元。其股东为甲方和XXXX……。
鉴于: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乙方为投资方,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可转股债权增资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中国法律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目标公司、公司或公司指XXXX有限公司
●投资方、乙方指X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甲方指XXXX、XXXX
●控股股东指XXXX
●债转股指乙方行使转股权将债权转为股权
●各方、协议各方指目标公司、投资方、原股东
●投资额、增资价款指投资方此轮投入目标公司的价款,为人民币
XXXX万元
●协议生效日指本协议正式生效的起始时间,以协议正式签
定日为准
●交割指投资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将全部债权转为
股权,将投资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行为
●交割日指投资方按本协议第三款约定将全部投资价款
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当日。
●登记日指债转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关联方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控制”指就某一法人而言,指一人(或一致行动的多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包括:(i)该法人50%以上有表决权的资本,该表决权通常可在该法人的股东会上行使;(ii)该法人的董事会会议或类似机构的会议上50%以上的表决权;或(iii)该法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大多数成员的任免;且“受控制”
应作相应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就任何人士而言,指适用于该人士的中国政
府、监管部门、法院或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法律、法规、行政或部门规章、指令、通知、条约、判决、裁定、命令或解释。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局指XXXX工
商行政管理局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除非另有特指,本
报告涉及的金额均指人民币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任何
一个日期
●资产处置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
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
第二条本次投资
2.1为促进目标公司发展,同时保障乙方的投资安全,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作为可转股债权投资人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________万元。
2.2本轮投资的具体方案如下:
2.2.1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目标公司分_____次投入______万元;
2.2.2乙方有权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年内,将全部所投资金额由债权置换为目标公司股权,乙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前行使置换权;
2.2.3乙方无论行使或放弃置换权均有权获得债权期的利息回报,按投资额的____%支付年息,在每年的___月___日结算支付,并在置换时全部结清。
2.3乙方同意,于签署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将上述款项支付到目标公司帐户。
第三条债权转股权行使的方式、价格、数量
3.1方式
3.1.1债转股行使方式采用目标公司定向增资方式,乙方以全部投资款认购目标公司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行使;
3.1.2原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2债转股价格
3.2.1增资价格
乙方认购增资股份的每股价格取决于目标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建立在截至【】年【】月【】日【】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审计的每股净利润数额之上,根据____倍的市盈率计算得出。
3.2.2增资价款及数量
按照前述增资价格,乙方根据其全部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确定乙方认购
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份数(总投资额/增资每股价格),从而确定目标公司最终增资数量。乙方全部投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目标公司的新
增注册资本(每股对应人民币1元),其余_______万元计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第四条债权转股权行使的其他相关约定
4.1利润分配
各方一致同意,自交割日起,XXXX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完成后的所有在册股东按各自的股权(或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2反稀释条款
在交割日后,在同样的条件下股东对XXXX有限公司的增资享有优先认购权,以维持其在新一轮增资或发行之前的股权比例;该等优先认购权的行使,需以股东提交书面认购意向书为必要条件。
第五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5.1目标公司及控股股东的陈述和保证
5.1.1目标公司是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资质;
5.1.2迄今为止,目标公司开展的业务行为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符合中国
法律及其章程的规定;
5.1.3目标公司持有其现有资产及开展现行业务所需的全部执照、批文
和许可,目标公司所有权/存续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情况;
5.1.4目标公司不改变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亦不终止目前进行的主营
业务活动;
5.1.5目标公司应将其知晓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和性质有重
大影响的有关事项的任何公告或其它信息通知乙方;
5.1.6向乙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关目标公司资产和负债等全部财
务资料及数据均为合法、真实、有效;
5.1.7目标公司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债务纠纷;
5.1.8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获得了签署并履
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授权和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