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标的概念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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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的概念及容
一、清标的定义和目的
所谓清标就是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的基础性的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技术标和商务标都有进行清标的必要,但一般而言,清标主要是针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清标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现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框架体系,清标属于评标工作的畴。清标是已经被当前招标投标实践证明是必要和可行的一种做法,有利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清标的实质是通过清标专家对投标文件客观、专业、负责的核查和分析,找出问题、剖析原因,给出专业意见,供评标专家和建设单位参考,以提高评标质量,并为后续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指引。
清标工作组的组成
清标应该有清标工作组完成,当然也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人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组负责清标。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应该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建议应该在3人以上。
二、清标工作的原则
清标工作是评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清标工作是仅对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状况作出客观性比较,不能改变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清标工作应当客观、准确、力求全面,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
清标小组的任何人员均不得行使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使的评审、评判等权力。
清标工作组同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评标工作原则、评标和回避等国家相关的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的法律规定。
三、清标工作的主要容
1. 清标工作的主要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算术性错误的复核与整理;
(2)不平衡报价的分析与整理;
(3)错项、漏项、多项的核查与整理;
(4)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合理性分析与整理;
(5)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分析与整理;
(6)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2. 清标的重点有以下几项:
(1)对照招标文件,查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对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于或过低于清标均价的项目要重点查。
(3)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要对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4)对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测算。
(5)对投标人所采用的报价技巧,要辨证地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6)在清标过程中要发现清单不严谨的表现所在,妥善处理。
四、清标报告的容
清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它的准确与否将可能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最终的中标结果,因此,至关重要,清标报告一般应包括如下容:
(1)招标工程项目的围、容、规模等情况;
(2)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3)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建议的修正结果;
(4)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
(5)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细微偏差的情形和进行相应补正所依据的方法、标准;
(6)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
(7)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情形;
(8)其他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要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投标文件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清标是招投标的一个环节,是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规定,清标就是指招标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标后且评标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并给出相应的意见。
工程量清单核查
根据《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亲的计价规》7.1.3条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8.2.1条规定: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根据施工图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具有专业性强,容复杂,对编制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特点。在招标活动中,工程量清单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和依据,能否编制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关系到招标活动的成败。工程量清单还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策划投标方案和双方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编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和投标人的报价,以及施工过程中投资控制工作。
根据现行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招标文件编制资格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负责编制。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机构应对其编制的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了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起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核查制度,以加强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管。
工程量清单核查是对招标清单的准确性核查,通常说的清单核查是指在招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的清单核查。
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根据中标清单、施工图纸重新复核,主要是对清单的错漏项及工程数量的准确性核实。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更合
理、准确的支付。
但实际情况确实中标人发现中标清单工程量有漏、少工程量时会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并要求调整。如中标清单工程量更多时则无不提出或者无异议。
更有甚者通过修正图纸而调整原中标清单。
所以标后清单核查的
优点:1、修正中标清单的错、漏项,保证过程中进度款的支付。
缺点:1、施工方“多不提少则增”,相对各参建单位未做到公平、公正。
2、有关单位易利用该制度,制造缺项漏项,工程造价将增加,不利于政府投资控制。
3、增加相关单位工作量,影响政府单位的效率。
4、清单核查后通常都是要求增加工程量,造成财政、评审公司的时间、经济成本。
由此可见,标后清单核查的弊端大于优点,对于招标清单误差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避。
一、标前核查制度:
标前核查制度属于“事前控制”,应是工程量清单核查的主要模式,主要由招标人或委托的造价部门、造价咨询机构以及投标人、监管部门主动核查,将问题在招标前期解决,以利整个招标活动的顺利完成。根据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可以采用清单发布前的核查和清单发布后的核查。
1、清单发布前的核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招标人可以委托造价管理部门或其它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再审核,在发布工程量清单前就完成核查工作。这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量清单的误差率,一般适用于前期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