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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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和规范方案验收》DBJ15_30_200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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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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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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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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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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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一般规定铝合金型材五金配件密封材料金属连接件紧固件4、工程设计一般规定抗风压性能设计水密性能设计气密性能设计隔声性能设计隔热性能设计防玻璃热炸裂设计玻璃镶嵌结构设计防雷设计其它安全性设计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一般规定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产品保护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检验规则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隐框、半隐框窗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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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一般规定铝合金型材五金配件密封材料金属连接件紧固件4、工程设计一般规定抗风压性能设计水密性能设计气密性能设计隔声性能设计隔热性能设计防玻璃热炸裂设计玻璃镶嵌结构设计防雷设计其它安全性设计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一般规定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产品保护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检验规则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隐框、半隐框窗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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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铝合金门窗作为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铝合金门窗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舒适性,制定了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旨在规范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和验收流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材料验收1.铝合金门窗型材:应根据设计要求,检查型材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明显磨损和划痕,颜色一致,异型材要求尺寸准确。

2.玻璃:应验收玻璃的厚度、透光率、平整度、无开裂、划伤等缺陷。

3.五金配件:验收五金配件的质量和性能,如铰链、合页、锁具的开启与关闭是否灵活、无噪音、不卡阻。

二、施工验收1.安装前的准备: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清理,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2.安装工艺: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安装,确保门窗与建筑物的结合紧密,无明显的缝隙和变形。

3.固定要求:门窗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钉、螺丝、焊接等固定。

4.密封性能:门窗的密封性能是重要的验收指标之一,应进行相应的检测和测量,确保无渗漏现象发生。

5.开启和关闭:门窗的开启和关闭应灵活,无噪音,能顺畅运动,不卡阻。

三、表面处理验收1.阳极氧化膜:铝合金门窗表面应进行阳极氧化处理,验收时应检查氧化膜的厚度、平整度、颜色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喷涂涂层:喷涂涂层应均匀、平整、无麻点、气泡等缺陷,颜色应与设计要求相符。

3.玻璃胶密封:玻璃与型材之间的胶密封需匀称、牢固,无泛白、掉胶等现象。

四、品质验收1.外观检查:对铝合金门窗的外观进行检查,无明显的划痕、变形、损坏等缺陷。

2.尺寸测量:测量门窗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合理匹配,开启顺利。

3.功能性能:门窗各项功能应正常,如开闭、锁紧、密封、保温、隔音等。

五、验收报告根据以上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后,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将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总结:铝合金门窗是建筑物中重要的构件之一,施工质量验收至关重要。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5.1.1 铝门窗的湿法安装施工,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进行门窗安装固定,待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最后进行门窗扇及玻璃的安装与密封。

5.1.2 铝门窗的干法安装施工,预埋附框应在墙体砌筑时埋入;后置附框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后安装固定。

待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最后进行门窗在附加框架上的安装与密封施工。

5.1.3 门窗洞口墙体砌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规定,门窗洞口高、宽尺寸允许偏差为±5mm。

5.1.4 门窗洞口墙体抹灰及饰面板(砖)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的规定,洞口墙体的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及阴阳角方正等允许偏差,以及洞口窗楣、窗台的流水坡度、滴水线或者滴水槽等均应符合其相应的要求。

5.2.1 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附件配套齐全,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5.2.2 防腐、填缝、密封、保护、清洁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3 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预埋件或者预埋附框的门窗洞口,其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埋设方法或者预埋件附框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有影响门窗安装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5.2.4 门窗的装配及外观质量,如有表面损伤、变形及松动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校正等处理,合格后才干进行安装。

5.3.1 门窗框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和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必须涂刷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砂浆粘接效果好的防腐蚀保护层;而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和氟碳漆喷涂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可再也不涂刷防腐蚀涂料。

2、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位,用木楔、垫块或者其它器具调整定位并暂时楔紧固定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连接件应采用Q235 钢材,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于住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铝
合金门窗在建筑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铝合金门窗具有轻量化、耐久性强、设计灵活等特点,因此在建筑门窗中占有重要地位。


文将对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二、设计
1. 铝合金门窗材料选择
铝合金门窗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
耐腐蚀性。

应选择防水性好、不易变形、不易开裂等特点的材料。

2. 尺寸设计
铝合金门窗的尺寸设计应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寸应符合国家标准,门窗的开启方向、开启方式、开启角度等应符
合实际使用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3. 结构设计
铝合金门窗的结构设计应合理,保证门窗具有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承重能力。

应注意门窗框架的加强件设置,避免门窗出现变形、裂纹等问题。

4. 化学处理
铝合金门窗在制造前应进行表面处理,防止铝材生锈等问题。

化学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门窗的表面光洁、色泽一致。

三、施工
1. 施工准备
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安全,并妥善保护好铝合金门窗材料,避免损坏。

2. 安装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门窗的垂直度、水平度和密封性。

安装时应注意加强件的设置和门窗的固定,确保门窗的稳固性。

3. 密封。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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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 ? 术语?? ? 符号3、材料要求?? 一般规定?? 铝合金型材?? 五金配件?? 密封材料?? 金属连接件?? 紧固件4、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抗风压性能设计水密性能设计气密性能设计隔声性能设计隔热性能设计防玻璃热炸裂设计玻璃镶嵌结构设计防雷设计其它安全性设计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一般规定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产品保护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检验规则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DBJ15-30-200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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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DBJ15-30-2002 简介: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本省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

1.0.3本规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门窗幕墙】铝合金门窗,是指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为框、梃、扇料制作的门窗称为铝合金门窗,简称铝门窗。

铝合金门窗包括以铝合金作受力杆件(承受并传递自重和荷载的杆件)基材的和木材、塑料复合的门窗,简称铝木复合门窗、铝塑复合门窗。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玻璃镶嵌结构设计一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2.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应不大于3mm。

二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的玻璃装配要求。

2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11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三隐框、半隐框窗玻璃与结构胶粘结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差效应,依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进行。

四防雷设计1.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的规定。

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免费:400-6633-3681 及以上的外墙窗户,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2.防雷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划定:(1)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使用,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

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联接。

(2)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 圆钢或同等截面积扁钢,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024年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2篇)

2024年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2篇)

2024年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____年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本规范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造和维修保养铝合金门窗工程。

第三条铝合金门窗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施工技术要求。

第四条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五条铝合金门窗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门窗的设计要满足使用功能、安全性、美观性和耐久性的要求。

(二)门窗的结构应设计合理、稳定,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自然灾害等外力影响。

(三)门窗的隔音、防火、防盗等功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门窗的材料、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切勿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六条铝合金门窗设计文件应包括:(一)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二)构造图纸,包括门窗的结构图、连接方式等。

(三)材料清单,明确所选用的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四)施工工艺说明,包括门窗的安装方法、施工步骤等。

第七条铝合金门窗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交由施工单位使用。

第三章施工要求第八条铝合金门窗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切勿私自更改。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

(三)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应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四)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件应完好无缺,不得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

(五)门窗的玻璃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和密封性。

(六)门窗的防水、防风、隔音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七)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材料和废料。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工艺说明进行施工,特殊情况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更改。

第四章验收要求第十条铝合金门窗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施工单位应逐项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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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56552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56552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材料要求3.1 一般规定3.2 铝合金型材3.4 五金配件3.5 密封材料3.6 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抗风压性能设计4.3 水密性能设计4.4 气密性能设计4.5 隔声性能设计4.6 隔热性能设计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雷设计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施工准备5.3 安装施工5.4 产品保护5.5 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主控项目6.3 一般项目6.4 检验规则6.5 质量验收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

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1 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 30 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 30 2002全文

xoool xoooi《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简介: 内容: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材料要求一般规定3・2«^合金型材3.4五金配件3.5密封材料3.6金属连接件3・7紧固件4.工程设计4-1 一般规定4,2抗风圧性能设讣4,3水密性能设计4.4气密性能设计4,5騙声性能设计4,6隔热性能设计4,7防玻璃热炸裂设计4,8玻璃镶嵌结构设计4,9 防宙设计4,10英它安全性设汁4,11门窗立面建筑设计5.安装施工5,1 -般规定5.2施工准备1总则lOl 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怡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怡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木省的气候 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木规范。

1.0-2木规范适用于木省范ffl 内的」:业与诧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 参照木规范。

103木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抬在建筑物上的安装商度不大于loom 、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 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馆门窗。

木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增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

安装商度大 于loom 的门窗1: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讣、施1:及验收,除应符合木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卅\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1主型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木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木构 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塌挺型材。

2.1.2辅型材nw 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主要受力构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橈 框型材e2.1-4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5,3安装施工 5,4产品保护 5,5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6,1-般规定6,2主控项目 6・3 -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木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嬰部位•2.1.5隐框、半隐框窗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2.1.6雨幕原理在建筑外隔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泊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用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il•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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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门窗幕墙】铝合金门窗,是指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为框、梃、扇料制作的门窗称为铝合金门窗,简称铝门窗。

铝合金门窗包括以铝合金作受力杆件(承受并传递自重和荷载的杆件)基材的和木材、塑料复合的门窗,简称铝木复合门窗、铝塑复合门窗。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玻璃镶嵌结构设计一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2.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应不大于3mm。

二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的玻璃装配要求。

2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三隐框、半隐框窗玻璃与结构胶粘结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差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进行。

四防雷设计1.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窗户,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2.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使用,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

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联接。

(2)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圆钢或同等截面积扁钢,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4.其它安全性设计(1)开启门扇和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玻璃,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

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2) 安装高度大于20m且其他地面人流较多的外墙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

(3) 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在负风压下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 高层建筑宜采用内开式窗或具有可靠防脱落限位装置的推拉式窗。

(5)有防盗要求的建筑外门窗,可采用夹层玻璃和可靠的门窗锁具,推拉门窗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6)为防止儿童或室内其他人员从窗户跌落室外,或者公共建筑管理需要,窗的开启扇应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或者采用铝合金花格窗、花格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7)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0.9m,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

窗台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门窗幕墙】5.门窗立面建筑设计(1)建筑外门窗立面尺寸,应根据天然采光设计要求的各类用房窗地面积比和建筑隔热节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2)门窗的立面分格尺寸,应根据玻璃抗风压设计计算其最大许用面积、开启扇允许最大高宽尺寸,并考虑玻璃原片的成材率等综合确定。

(3)门窗的立面开启构造形式(如外平开、推拉、上悬、立转、内平开下悬等)和开启面积比例,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使用特点,满足房间自然通风导引风路的要求,保证启闭、清洁、维修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4)门窗洞口宽、高构造尺寸,应根据门窗尺寸和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的安装连接构造及缝隙尺寸设计确定。

6.湿法字装门窗时,应根据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材料厚度,具体确定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尺寸,一般可按下表采用:7.干法安装门窗时,应根据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材料厚度,具体确定门窗洞口墙体砌筑时预埋附框的尺寸及深度;或洞口墙体后置附框的尺寸及其与洞口墙体的安装缝隙(一般可按5~10 mm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预埋附框和后置附框的安装缝隙尺寸一般可按2~4 mm采用。

安装施工1、一般规定(1)铝门窗的湿法安装施工,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后进行门窗框安装固定,待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最后进生门窗扇及玻璃的安装与密封。

(2) 铝门窗的干法安装施工,预埋附框应在墙体砌筑时埋入;后置附框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安装固定。

待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最后进行门窗在附加框架上的安装与密封施工。

(3)门窗洞口墙体砌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的规定,门窗洞口高、宽尺寸允许偏差为±5mm。

(4)门窗洞口墙体抹灰及饰面板(砖)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的规定,洞口墙体的立面垂直、表面平整度及阴阳角方正等允许偏差,以及洞口窗楣、窗台的流水坡度、滴水线或滴水槽等均应符合其相应的要求。

2、施工准备(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附件配套齐全,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防腐、填缝、密封、保护、清洁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预埋件或预埋附框的门窗洞口,其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埋设方法或预埋附框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有影响门窗安装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4) 门窗的装配及外观质量,如有表面损伤、变形及松动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校正等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门窗幕墙】3、安装施工(1) 门窗框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门窗框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和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必须涂刷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砂浆粘接效果好的防腐蚀保护层;而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和氟碳漆喷涂表面处理的铝型材,可不再涂刷防腐蚀涂料。

2>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位,用木楔、垫块或其它器具调整定位并临时楔紧固定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3>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连接件应采用Q235钢材,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

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铝门窗的尺寸、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

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固定点的间距不超过400mm。

2)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

如采用紧固件穿透门窗框型材固定连接件时,紧固件宜置于门窗框型材的室内外中心线上,且必须在固定点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3)连接件与洞口混凝土墙基体可采用特种钢钉(水泥钉)、射钉、塑料胀锚螺栓、金属胀锚螺栓等紧固件连接固定;4)砌体墙基体应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严禁用射钉固定门窗。

4>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宜采用隔声、防潮、无腐蚀性的材料,如聚氨脂PU发泡填缝料等。

如采用水泥砂浆填塞,则应采用防水砂浆,并且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等不得遗留在洞口缝隙内。

严禁使用海吵做防水砂浆。

5>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施工前,应先对待粘接表面进行清洁处理,门窗框型材表面的保护材料应除去,表面不应有油污、灰尘;墙体部位应洁净平整。

2)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密封,应符合密封材料的使用要求。

门窗框室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间留出密封槽,确保墙边防水密封胶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

3)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

(2) 门窗框干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埋附框和后置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预埋、安装应连接牢固,防水密封措施可靠。

后置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安装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3.1条门窗框湿法安装规定执行。

2>门窗框与附框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防水密封处理措施。

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胶宽度不应小于6mm。

(3)组合门窗拼樘框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基体上。

(4)五金附件的安装应保证各种配件和零件齐全,装配牢固,使用灵活,安全可靠,达到应有的功能要求。

(5)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镀膜玻璃的安装应使镀膜面的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安装就位时,应先清除镶嵌槽内的灰砂和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4>密封胶条应与镶嵌槽的长度吻合,不应过长而凸起离缝,也不应过短而脱离槽角。

5密封胶在施工前,应先清洁待粘接基材的粘接表面,确保粘接表面干燥、无油污灰尘。

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

密封胶与玻璃和门窗框、扇型材的粘接宽度不小于5mm。

【门窗幕墙】4、产品保护(1) 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吊运时选择牢靠平稳的着力点,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附件。

(20 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产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高于地面10mm以上,严禁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通风。

(3) 门窗装入洞口墙体就位临时固定后,应检查四周边框和中间框架,是否用规定的保护胶纸和薄膜封贴包好,再进行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嵌密封和洞口墙体表面装饰等施工,以防止水泥砂浆、灰水、喷涂材料等污损门窗表面。

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得破坏门窗表面保护材料。

(4)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门窗型材、玻璃、附件等材料。

(5)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经常出入的门窗洞口,应及时用木板等材料将门窗框保护好,严禁擦碰铝门窗产品,防止门窗变形损坏。

(6)铝门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铝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5、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防护用品及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铝门窗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巾帽,穿防滑的工作鞋。

2>高空室外安装铝门窗必须要有安全网、护身栏等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必须系好安全带。

(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符合下列规定:1> 焊接机械的使用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太规范》(JGJ 46)中的有关规定,并注意电焊火花的防火安全。

2> 电动螺丝刀、手电钻、冲击电钻、曲线锯等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格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中的有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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