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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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六、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即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七、环境法的地位——独立的法律部门
为什么说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环境资源法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
2、环境资源法有自己的调整方法。
3、环境资源法有自己特殊的任务和目的。
4、环境资源法有自己的特征。
5、环境资源法有独立的法律体系。
八、环境法的效力体系
1、宪法
2、环境保护基本法
3、环境保护单行法
4、环境保护法规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6、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7、环境标准
8、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九、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1、目的一元论——保障人体健康是环境法的唯一目的;
目的二元论——不仅应该保护环境,维护人体健康,也应该促进经济的发展
均是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不同认识
2、我国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目的二元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十、可持续发展相关论述
(一)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布伦特兰的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WCED,1987)
(二)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立法目的之必要性
1、从经济发展与环境的长远观点来看,环境的可持续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乃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可持续的基础,因而经济与环境并不矛盾;
2、短期内存在矛盾,应通过法律机制加以制衡,限制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
3、所以,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应该是保护整个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内涵
1、公平性(两个方面)
本代人的公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性,要求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均等的发展机会。
代际间的公平:世代人之间的纵向公平性,要求世世代代公平地利用自然资源。
2、持续性
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
3、共同性
目标的共同性和行动的联合性
4、需求性
坚持公平性和长期的可持续性,要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向所有的人提供实现美好生活愿望的机会。
十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相关论述
(一)源头控制及全程控制原则
1、概念:
(1)源头控制:是指采用技术、工艺、原材料替代、管理、教育等各种方法,在污染没有产生或形成之前减少污染物的数量和危害;
(2)全程控制:是指对有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行为,从行为的计划、实施直到行为的后果实行全过程的管理。
2、该原则的贯彻
1、把源头控制、全程控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之中;
2、制定专门的源头控制和全程控制的法律;
3、采用经济手段,贯彻该原则
(二)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1、概念
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是指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资源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2、现实意义:
(1)有利于单位和个人积极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
(2)有利于环境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和保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该原则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