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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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2019年整理】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建筑物位移及沉降观测的要点

建筑物位移及沉降观测的要点

建筑物位移及沉降观测的要点建筑物位移及沉降观测要点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1、水平位移观测点的位置,对建筑物应选在墙角、柱基及裂缝两边等处;线状构筑物应选在端点、转角点及必要的中间部位;护坡工程应按待测坡面成排布点。

观测点的埋设应稳固且便于观测,当设置上、下标志时,应使上、下标志和某一测站点在同一铅垂面内。

2、水平位移观测可根据需要与现场条件选用下列方法:
测量地面观测点在特定方向的位移时,可选用下列几种基准线法。

①视准线法(包括小角法和活动觇牌法)。

②激光准直法。

③测边角法。

主要用于地下管线的观测。

④采用基准线法测定绝对位移时,应在基准线两端各自向外的延长线上,埋设基准点或按检核方向线法埋设4~5个检核点。

3、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4、垂直位移(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法,亦可采用静力水准、三角高程等测量方法。

监测点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点规范一、引言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重要的施工监测内容之一,能够及时发现地基沉降情况,为工程施工提供及时的监测数据,对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规范是针对沉降观测点规范进行制定,旨在保证沉降观测点的合理布置以及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观测点布置原则1.观测点布置应覆盖工程区域,能够从整体上全面观测到地基的沉降情况。

2.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合理选择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确保观测数据的代表性。

3.观测点布置应均匀分布,适量增加在非均匀沉降区域的观测点。

4.观测点应距离工程区域边界一定距离,避免边界效应对数据的影响。

5.观测点应远离可能产生沉降的干扰源,如地铁、管道等,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点布置要求1.观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土层厚度、土层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易发生沉降的特殊地质构造上,如断层、裂缝等。

3.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临时性施工设施上,如钢管支撑、临时土方等,以免干扰测量数据。

4.观测点应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避免设置在可能发生滑动、坍塌的地层上。

5.观测点的标志物应稳固牢固,防止标志物移位或倾斜导致观测数据不准确。

6.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较好的可观测性,方便观测人员进行观测,如安装标尺、测量孔等。

四、观测点维护与管理1.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标志物移位、标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观测点应避免受到人为破坏,设置警示标识,确保观测点的安全。

3.观测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观测点的位置、布置图纸、观测数据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4.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数据校核和比对,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清理,确保观测点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对观测数据的干扰。

五、数据处理与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筛选掉异常值和干扰数据。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观测位定义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观测位定义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观测位定义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观测位在土木工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们是用来监测土地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的点位,能够提供有关土地或建筑物是否存在沉降问题的重要信息。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沉降观测基准点。

沉降观测基准点是一个已知高程的点位,通常是由测量部门在工程施工前精确测量并设立的。

它的作用是作为一个参考点,用来确定其他观测点和观测位的高程。

在沉降观测过程中,观测人员会定期回到基准点进行测量,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观测点是指被观测的土地或建筑物上设置的一系列点位。

这些点位通常分布在土地或建筑物的不同部位,以全面监测沉降情况。

观测点的数量和布局会根据具体工程的要求和监测目的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观测点应选择在可能发生沉降的区域或关键结构部位,如土壤软弱区域、建筑物的角部、柱子下方等。

观测位是指在观测点上设置的具体观测设备。

观测位的选择取决于具体的监测要求和技术手段。

常见的观测位包括沉降仪、测斜仪、水准仪等。

这些设备能够测量土地或建筑物在垂直方向上的沉降情况,并将数据传输到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分析和处理。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和观测位的设置和使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

在设置时,应考虑到观测点和观测位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在观测过程中,观测人员需要定期回访观测点和观测位,进行测量和数据记录。

同时,还需要对观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和观测位的监测数据可以反映土地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和比对,可以判断土地或建筑物是否存在沉降问题,以及沉降的程度和速率。

这些信息对于土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如果发现沉降超过了允许范围,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土地或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沉降观测基准点、观测点和观测位在土木工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通过监测土地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沉降观测如何设置与测量沉降点

沉降观测如何设置与测量沉降点

沉降观测如何设置与测量沉降点沉降观测可以提供土壤和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数据,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重要的资料。

通过沉降观测,可以及时监测土壤和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情况,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程安全。

土壤的沉降变形情况可以反映土壤的质量,通过沉降观测可以判断土壤质量。

一、沉降点的设置设置沉降观测点的数目和具体位置需要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来确定,(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图和变形量测要求进行布网,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或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图纸会审阶段,施工单位、监理与设计院进行协商初步确定沉降点设置方案;待基础施工完成后,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一步细化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位置。

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几何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水准基点和沉降观测点的高程测量,应按二等几何水准测量的要求施测;每次观测应记录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值;各次观测的线路、仪器、尺垫和方法均应尽量一致;观测人员、观测时间和气象条件应尽量一致;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时间段内进行观测。

为较好地进行沉降观测,施工现场内埋设的水准基点应有利于直接引测,且数量不少于两个,每次进行沉降观测时,事先核查基准水准点是否发生异常变化,正常后才能进行施测。

沉降点的埋设方式为:先将带锚固脚的钢板埋入设计观测点柱身上,并按初步设定高程埋设,待模板拆除后,精确找出高程、焊上带观测点的角钢。

二、沉降点的测量1、测量工具:本工程沉降测量由测量工程师负责;沉降观测采用S1水准仪和毫米分划水准尺进行测量。

2、测量频次:正常施工阶段应保证每加载一次施测一次(每一结构层施工完毕观测一次);主体结构竣工后每月观测一次;暴雨后观测一次;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前还需与业主共同观测一次后向业主进行沉降点的移交。

3、观测方法:每次观测按固定后视点、观测路线进行,前后视距尽量相等,视距大约15m,以减少仪器误差影响。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布设 需要考虑的因素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布设 需要考虑的因素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布设需要考虑的因素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是监测重要建筑物在各种应力下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如果沉降过大或不均匀,建筑物就会倾斜、移位,甚至开裂,甚至破坏。

因此,沉降观测结果是验证设计理论和检验施工质量的重要数据。

1、沉降水准点、观测点的设置(1)水准点的设置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水准点,为了相互检查、核对,一般水准点不少于三个。

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稳定。

水准点应与观测点接近,不能受施工机具及来往车辆的扰动,应埋设在受振区以外和埋设在冰冻线以下0.5m处,顶部要加盖予以保护。

(2)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上能表示出建筑物沉降与变形特征的部位,要求牢固可靠,便于观测,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基础的构造、荷载以及地质情况而定,一般可沿房屋四周每隔15-30 m设一个观测点,在建筑物的基础转角处,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柱基、新旧建筑物的基础连接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地方,都应设观测点。

2、沉降观测的方法沉降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一般民用建筑每加高2~3层应观测一次,而工业建筑则应在不同的荷载阶段如浇筑砼基础、安装柱子和屋架、铺设屋面板、安装吊车架、砌筑砖墙体、烟囱每增加15m等之后,应分别作沉降观测,整个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不能少于四次,建筑物竣工运营阶段,第一年可每隔3个月左右观测一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每年观测1次,直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

3、沉降观测的成果整理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

计算沉降量计算内容和方法如下:(1)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本次观测所得的高程一上次观测所得的高程(2)计算累积沉降量:累积沉降量=本次沉降量+上次累积沉降量,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次沉降量、累积沉降量和观测日期、荷载情况等记入“沉降观测表”中。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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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
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
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沉降观测的对象
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
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
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
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创优工程要求的建筑物。

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
点位,一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
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
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
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
筒处;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
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生较大不均
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
端处。

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㈠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对本工程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观测点布置在建筑物四角处。

通过对沉降进行一个时期的跟踪观测,获得建筑物准确可靠的沉降数据,了解建筑物的实际沉降情况,为建筑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数据保证。

㈡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布设1、布点原则:⑴沉降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依据,每个工程应有三个稳定可靠的基准点,并每半年检测一次,以保证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性;⑵沉降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⑶沉降基准点须埋设在建筑物的压力传播范围以外,距离新建建筑物基坑边线不小于15m。

2、基准点的埋设及测量:⑴在工程压力传播范围之外预先合理埋设半永久性高程基准点,本工程沉降观测基准点拟使用结构施工中布设的场区高程控制网基准点。

⑵基准点使用前,用AT-G2水准仪从国家城市水准点与四个基准点联测,经平差计算后的四个基准点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高程。

⑶沉降观测基准点应布设附合或闭合路线,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二等水准观测精度要求㈢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布置在变形明显而又有代表性的部位;针对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和实际情况,沉降观测点的埋设由观测点实际位置和数量应由设计单位设计确定。

㈣沉降观测1、观测方法:沉降观测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要求,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

观测过程中应做到:主要观测人员固定、仪器及附属设备固定、安置的镜位固定、观测方法及程序固定。

2、数据记录及处理:认真读取数据,及时记录数据,不得涂改,估测。

对有疑问的数据不得使用,加强复测报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㈤观测周期1、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往返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2、荷载变化期间的观测周期要求:主体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应观测;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3、结构施工期观测周期要求:基础阶段沉降观察点设置,沿外围基础承台底板周边一圈布置,用红漆作标记,并测好初始值。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沉降观测点对桥梁的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沉降观测点的布置要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并切实落实观测————要求,确保测量精确、可靠。

1、要考虑桥梁的结构型式、跨度、支座位置和施工工艺,明确水平变形量集中位置,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水平变形量集中的位置。

2、沉降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桥梁的跨径决定,桥梁长度的占比要求:当桥梁跨径100米以内时,观测点数量需均匀分布在每座桥中,每单元长度不大于15米时,观测点数量一般在2~3个;当跨径大于100米时,沉降观测点数量需增加,每单元桥梁长度可达20米。

3、沉降观测点距离支座不宜过近,以免支座反应不全,准确性下降;也不宜过远,以免沉降及水平变形离散不明显,测量有误。

4、沉降观测点位置宜设置于桥墩的上部,以免水淹对测量的影响。

5、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应满足桥梁利用率,避免沉降观测点与桥梁基础、桥面板材料不兼容,影响桥梁使用效率。

6、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车辆通行过程中受轨道作用力影响小的段桥上,如构造较复杂的多段桥,有必要设置车辆作用点的观测点,以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7、考虑到沉降量的大小和外部环境因素,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必须明确,以确保观测准确度,特别是在桥墩上部越跨延伸桥实体或弯曲跨度越大的桥结构,必须采用观测点确保观测准确性。

8、沉降观测点宜选取高程较为解放、地面层次较低、防护耐磨能力较强的位置,结合具体上下文,沿桥墩连续设置沉降观测点,以九点为每孔设定9~10点的沉降观测点;同时,要安排几个抗议点,并定期连续观测,以检测观测点的变化趋势,及早发现沉降的变化,以此丰富资料,增加准确性。

9、明确沉降观测点位置,必须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观测单位等多方面确定设定观测点位置,保证绝对安全,无影响桥梁使用。

落实以上沉降观测点的要求,可保证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完整,进而组织观测工作,掌握桥梁状况动态变化,为安全可靠的服务提供重要依据。

谈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谈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5 误差 预计 结果
对以上方案 进行 误差 预 计 , 到平 巷 水 平 面 内预计 误 差 为 得
4 1 mm 。 -1

4 .6 竖直面 内预计误差为 4 .9 - 3 4m, 0 - 02m。 0
M脉下=土1 1×/3 .4≈ ± 3mm=± .6 31 6 0 0 3m。
1 点位 的布 设
为了保证 测量成果能保 障施工 的质量 与安 全 , 我们应 该不 断
减少观测误差 。因为水准基 点网监测 的主 要 目的 根 据水 准基点与 沉降观 测点 的布 点原则 以及 现场 踏勘 的情 提 高观 测精 度 ,
本 工程 R=334 m, 1 对井下 Ⅱ级水 准测量 取 m =± 3 0
大学 出版社 ,9 1 19 .
MH = ±2 x0 0 6= ±0 0 2 m。 预 . 4 .9

小于规定 的贯通 工程 在竖直重要方 向的允许偏差 。本 工
程规定 的允许偏 差为 ± .0 误差 预计结果 说 明, 0 3 0m, 预先 选择 的 [ ] 彭先进. 4 测量控制 网的优 化设 计 [ . M] 武汉 : 汉测绘 科技 武
考和借鉴 。
参考文献 :
MH: ± 1


0 8 0 十0 0 3 . 1 ‘+0 0 9 . 0 ‘+0 0 3 土0 0 6 m。 .6‘ .4
5 贯通相遇点 在竖直 重要 方向的预计误差 M顺 : )
肘 师 =2M s。
[ ] 陈永 奇. 1 工程测量 学[ . M] 北京 : 测绘 出版社 ,95 19 . [ ] 煤矿 测量手册( 2 修订本 ) M] 北京 : [ . 煤炭 工业 出版社 ,9 8 18. [ ] 虞定麒 . 用贯 通点相 对误 差椭 圆预 计横 向贯通误 差 [ ] 3 利 J. 工程勘 察 ,9 5 2 :82 . 18 ( )2 - 9

建筑沉降合适的观测点位

建筑沉降合适的观测点位

建筑沉降合适的观测点位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或其他结构的基础因为各种因素而产生的下沉现象。

建筑沉降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对于建筑沉降的观测、检测以及处理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着重探讨建筑沉降合适的观测点位。

一、建筑沉降的危害建筑沉降的危害是非常明显的,首先是会导致建筑物的严重变形甚至是破坏。

其次,建筑物沉降还会直接影响周围的道路、桥梁、管道等公共设施,甚至会影响到地下水位和城市排水体系,给城市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

因此,对于建筑物的沉降问题,需要进行及时的观测和预警。

二、建筑沉降的观测方式建筑沉降的观测方式主要分为手工观测和自动观测两种。

手工观测是由人工对建筑物进行看、量或者进行采样、测试等形式进行的观测,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同时能够观测到建筑结构的细节,缺点是观测结果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大,并且也比较耗时费力。

自动观测则是通过安装各种仪器和传感器,通过电子设备或传感器进行数据的收集、上传、储存和处理的过程。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观测数据精准,可以实时的进行监测且大小不受人工因素的影响。

三、建筑沉降观测点位选择对于建筑沉降的观测点位的选择,首先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观测点位应该摆放在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上,不同结构的建筑物观测点位的设置也不同。

基本上,建筑物的承重墙和柱子是一般可以考虑的观测点位,因为它们能承受建筑物的重量,并且可能会受到外部力的作用而导致沉降。

除此之外,对于桥梁、地铁等,还需要考虑地基和地下设施对沉降的影响,因此也需要一些特殊的观测点位选取,如相邻区域和附近建筑物的影响等。

在实际观测时,建筑物的高度也需要考虑,因为建筑物的顶部对于沉降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观测点位的选取应该在建筑物的下部。

四、观测点位的布置要点选择合适的观测点位后,还需要注意观测点位的布置,并结合使用相关的仪器和设备进行实时的数据读取和分析,可以采用激光测高、测斜仪等设备进行精细测量。

另外,建筑的沉降观测通常在建筑物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分别进行,以便全方位地评估建筑物的沉降现象,并及时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

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施工方案

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施工方案

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施工方案沉降观测是工程地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于监测土地表面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观测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沉降观测点的布置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来确定。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观测施工方案的制定观测施工方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观测任务:明确观测任务,包括监测对象、观测时间、观测周期等。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观测任务的时长和频率。

2.观测项目:根据工程的特点,确定需要观测的项目,例如地表沉降、建筑物沉降等。

3.观测方法:确定观测方法,包括采用水准仪观测、全站仪观测、GPS观测等。

根据观测准确度和经济性的要求来选择观测方法。

4.观测参数:确定观测参数,包括水准点的位置、高程、坐标等。

根据观测任务的要求来确定观测参数。

5.数据处理:确定数据处理方法,包括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以及结果的总结和报告。

6.资金预算:根据观测任务的要求,预估观测所需的人力、设备和材料等费用,制定合理的观测施工方案。

二、沉降观测点的布置1.平整地点:选取地面平整、无明显隆起或下凹的地点作为观测点,避免有施工活动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地面变形。

2.稳定基础:确保观测点的基础稳定可靠,避免土体松动或沉降。

3.多点布置:根据工程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布置方式。

常用的布置方式包括等间距布点、紧密布点、等高差布点等。

考虑到工程的不同部位,可以采用多种布点方式组合使用。

4.控制测量点:在布置沉降观测点的同时,还需布置一些控制点,用于校正观测数据,提高观测结果的准确性。

这些控制点可以选择在观测点附近的地表或建筑物上。

5.校正因素:在布置沉降观测点时,还需考虑到各种因素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例如,地下水位的变化会导致土体的沉降,需要选择与地下水位变化相一致的时间段进行观测。

综上所述,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施工方案的制定是沉降观测工作的重要环节。

只有制定合理的观测施工方案,并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来布置观测点,才能确保沉降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沉降观测规定事项

沉降观测规定事项

沉降观测应遵循的规则一、基准点的布设1、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的位置。

在建筑区内,基准点位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

观测时,应作稳定性检查,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基准点数不应少于3个。

2、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

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工作基点。

3、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二、观测点的布设沉降观测点高度不宜过高或过低。

测点宜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三、观测标志基准点标石可选岩层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等。

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

一般不宜少于15天。

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进行选择:墙柱应采用螺栓式标志,设备基础采用盒式标志。

严禁使用钢筋头等简易标志。

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

测量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及钢水准尺,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和固定测时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四、观测周期及观测时间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C、加层、扩建建筑物;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主体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主体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主体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1. 前言说到建筑,大家都知道一栋大楼的基础有多重要。

就像我们说“根深叶茂”,只有基础扎实,才能撑起高楼大厦。

不过,有时候大楼的“脊梁”也会遇到些小麻烦,像沉降这种事儿。

这时候,咱们就得有个好的观测方案来监测沉降情况了。

今天咱们就聊聊,怎样布置这些观测点,让我们的建筑不再“东倒西歪”。

2. 观测点的布置2.1 选择位置首先,选观测点的位置可是个技术活儿!这就像挑选好朋友,不能只看表面,得深入了解。

一般来说,观测点最好布置在建筑的四周,特别是那些容易沉降的地方,比如靠近墙角、基础较弱的地方。

再者,别忘了看看周围的地形,山高水低,可能会影响沉降的情况哦。

2.2 点的数量接下来,咱们得考虑点的数量。

一个观测点就像一只耳朵,听不到全貌。

一般来说,关键位置要多布置几个点,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捕捉到沉降的“脉搏”。

通常每栋大楼至少要有四到六个点,如果是特别高的建筑,甚至得多几个。

想象一下,像打麻花一样,越多越稳,才能不怕风吹雨打。

3. 观测要求3.1 精度要求观测的精度可是关键,这就像做菜时盐的量,太多太少都不好。

我们一般要求观测点的沉降精度在毫米级别,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如果精度不够,那简直是跟开玩笑似的,后果可想而知。

3.2 记录频率再说说记录的频率。

监测可不能“隔三差五”,不然就像养花不浇水,迟早要枯萎。

建议每隔一两天就要记录一次,特别是在大雨后或土壤松动的时候,更要加倍关注。

只有做到及时监测,才能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4. 结尾总之,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就像是为建筑的健康把脉,咱们可不能大意。

选对位置、保证数量、精确记录,这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就像古人说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只有做好基础工作,才能让我们的建筑稳稳当当地矗立于天地之间。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让大家对沉降观测点有个更直观的了解。

咱们常说,做事要细致入微,特别是在建筑这种事儿上,马虎可是不行的。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

正常沉降标准最新规范正常沉降是指建筑物或结构在自然条件下由于自重和外部荷载作用而产生的垂直位移。

沉降标准是评估建筑物或结构沉降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最新规范的概述:1.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或结构的关键部位,包括基础、柱、墙和重要结构连接处。

2. 沉降观测频率:对于新建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至少每月观测一次;施工完成后,第一年每季度观测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观测一次,之后每年至少观测一次。

3. 沉降速率:正常沉降的速率通常不应超过2mm/月。

如果沉降速率超过这一标准,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

4. 总沉降量: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总沉降量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总沉降量不应超过建筑物高度的0.02%。

5. 不均匀沉降:建筑物或结构的不均匀沉降应严格控制。

不均匀沉降的标准通常为相邻观测点之间的沉降差不超过10mm。

6. 沉降分析:对于沉降数据的分析,应采用统计方法和工程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沉降趋势进行预测,并评估其对结构安全的影响。

7. 沉降处理措施:一旦发现沉降超标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加固基础、调整荷载分布等。

8. 沉降记录和报告:所有沉降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定期编制沉降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观测数据、分析结果和建议措施。

9. 规范更新:随着建筑技术和材料的发展,沉降标准也会不断更新。

因此,应定期关注相关规范的最新动态,并根据需要调整观测和评估方法。

10. 法律责任:遵守沉降标准不仅是技术要求,也是法律责任。

违反沉降标准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概述,具体实施时应参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沉降观测是一种用来监测土地或建筑物沉降变形的测量方法。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以及观测要求对于正确获取沉降变形信息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一、沉降观测点设置1.观测点的选择在选择观测点时,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或地基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需要选择在可能发生沉降变形的地区。

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具体要求而定,它们应能够有效覆盖整个工程或建筑物。

2.观测点的布设观测点布设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需要监测的区域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网格或等距离方式布设观测点。

观测点之间应保持距离适当,以便于后期分析。

3.观测点的编号与标识为了方便管理和数据处理,每个观测点都需要进行编号和标识。

编号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但最好使用简单明了的方式。

观测点的标识则可以使用铭牌、红色喷涂或其他方法来进行。

二、沉降观测要求1.观测周期沉降观测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观测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观测。

2.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以采用传统的水准测量方法或现代的全站仪等测量方法。

观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记录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留,以备后期分析和处理。

观测记录包括观测日期、观测点编号、观测数值等内容。

通常可以使用记录表格、数据采集设备或电脑等方式来进行数据记录。

4.观测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测量精度在毫米级别。

为达到此要求,应在进行观测前进行精密调校和校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误差和提高测量精度。

5.观测环境要求沉降观测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观测点周围应保持相对平稳的环境,避免土地移位、振动或其他干扰因素。

6.观测结果分析与评价观测数据获取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以确定沉降变形的情况和趋势。

可以使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绘制沉降等值线图、变形曲线图等图表,以便于后期的工程设计和调整。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一、引言沉降观测是土地开发和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观测沉降情况可以及时了解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本文将就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观测要求进行探讨。

二、沉降观测点设置1. 观测点选择沉降观测点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影响因素。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工程的重要部位、土壤条件较差区域、填筑物边缘等作为观测点。

同时,观测点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以获得全面的沉降情况。

2. 观测点布设观测点的布设应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般情况下,观测点应形成一个规则的网格状布设,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合理。

同时,观测点的数量也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进行合理确定,以获取足够的数据支撑。

三、观测要求1. 观测频率沉降观测应该具有一定的观测频率,以及明确的观测时间。

一般情况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观测频率应为每日一次;工程竣工后,观测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

观测时间应固定,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2. 观测参数沉降观测应关注的参数包括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变形特征等。

其中,沉降量是最重要的观测参数,可以通过沉降点的高程变化来确定。

沉降速率可以通过连续观测多个时间段的沉降量来计算,用以评估工程的稳定性。

沉降变形特征可以综合考虑沉降量和沉降速率等因素,分析工程的变形趋势。

3. 数据处理和分析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沉降观测的关键环节,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进行。

首先,需要对观测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以消除测点之间的高差影响。

然后,可以采用回归分析、灰色关联度分析等方法,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绘制出相应的沉降曲线和图表。

四、结论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观测要求对于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选择观测点,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观测,可以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调整。

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沉降观测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合适位置

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合适位置

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合适位置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建筑物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由于存在某些因素而导致地基沉降,使建筑物所在的地基降低了高度,导致建筑物出现变形或损坏。

这种现象不仅会对建筑物的稳定性产生影响,还会给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建筑沉降观测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技术手段。

本文将从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合适位置的角度出发,探讨建筑沉降观测技术的一些应用问题。

一、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合适位置的选择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之前,首先要确定合适的观测点位。

一般来说,观测点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应根据不同建筑的特点来选取。

对于高层建筑而言,一般选取建筑的各个角落或支撑点位;而对于别墅或独栋房屋,应选取房屋的中心位置及四个角落。

2、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应尽可能选择在建筑物基础之上或基础周边的地面上。

这样可以减少地面效应和基础位移对观测点位的影响,提高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3、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应远离污水管道、沉降点、沉降后果严重的地带等因素的影响。

4、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应选取稳定的地质环境。

例如盆地地区或类似的构造地质条件下,应选择较为稳定的地质体。

5、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应坐落在一个相对开阔、无遮挡的场地上。

对于高层建筑的角落或支撑点位,要尽量避免周围存在较高的建筑物所致的遮挡影响。

以上原则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实际场地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观测点位。

二、建筑沉降观测点位的设置确定了建筑沉降观测点位后,还需要对观测点位进行具体设置。

一般来说,对于每个观测点位需要设置两个观测桩,以便于进行实时沉降监测。

观测桩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原则上每个观测点位至少应设置两个观测桩。

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点位设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沉降观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如道路、地下管线等影响,同时还需考虑相关法规的限制和规定。

2、建筑沉降观测点位的设置应无遮挡物,以确保观测数据的真实性。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沉降观测点规范是确保沉降观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下面就对沉降观测点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沉降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观测点要能全面反映地基或土层依赖程度的差异;(2)观测点要与评价对象紧密相关;(3)观测点要分布均匀,避免单点局部变形结果的片面性;(4)观测点要选择在建筑物或结构体的每个主要部位及建筑物或结构体两侧对称的相应部位;(5)观测点距离承载体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mm。

二、沉降观测点的设计1.观测点布设应关闭与环境条件互相影响的相关设备,如风扇、管道等;2.观测点应选择固定安全的位置,使用专门的标志作为测量点标志;3.为了保障观测点的长期使用,可以将测量点地面部分做成凹陷状,并铺设专用的水泥硬质路面;4.观测点应该与地面保持垂直,避免使用标志物或桩等凸起的构造。

三、沉降观测点的标志设计1.观测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物,可以使用标志杆或者钉子等;2.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一定的牢固性和稳定性;3.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在进行沉降观测时不遮挡测量仪器;4.观测点的标志物应有一定的高度,以便于观测时的测量仪器对准。

四、沉降观测点的测量方法1.沉降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测量,随着施工进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测点;2.为保证测点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应先进行测点的调整和标定;3.测量时应用水平仪或全站仪等精确的测量仪器,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4.测量时应避免因外力干扰而产生误差,如风、雨、震动等;五、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根据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3.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合理解读和评估;4.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对沉降观测点规范的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的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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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与观测要点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

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相关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经建设部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为行业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同时废止。

此外,经江苏省建设厅审定,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6-2006)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目前省内建筑物沉降观测参考的主要规范依据。

2008年4月,昆山市建筑业协会制定《关于对创优工程进行现浇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通知》(昆建协字(2008)第11号),对本地区创优工程沉降观测的观测点布设、观测周期及时间等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创优工程的沉降观测。

二、沉降观测的对象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3.0.1条(强条)及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要求,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期间需进行沉降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F、创优工程。

在此需要明确的概念是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若不能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者有疑问,就请设计单位明确是否需要沉降观测,并请书面答复或者写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三、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明确:根据以上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一般多层建筑布8~16个点;(小)高层建筑布8~20个点。

对于基础面积较大的建筑物,如大型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测点布置可能超过20个点。

四、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的测量,应使用精密水准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

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测量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
1、初测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一般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4、对于荷载突然增加,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明确:根据以上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在施工期间,一般多层建筑观测共约需3次(初始值一次,施工到三层测一次,主体结构封顶后测一次);工业厂房对于小于三层(含三层)的共约需2次(初始值一次,主体结构封顶后测一次),高于三层的工业厂房,按每增加两层测量一次,共约需3-4次;(小)高层建筑观测每增加三层测一次,共约需5~15次。

发现数据异常,应增加观测频率。

在使用阶段,可见上述第三条。

六、竣工验收标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第5.0.6条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时,地基沉降变形观测值在没有相应的规范、设计要求时,可参照本条执行。

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1、建(构)筑物竣工验收地基变形要求以沉降速度,即沉降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曲线应逐步收敛、曲线的斜率应逐渐减少或趋向于零,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S
S= m ax
式中:S——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平均沉降量(mm);
S——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最大沉降量(mm);
m ax
S的比值。

λ——建(构)筑物竣工时地基基础平均沉降量与最终最大沉降量m ax S、λ宜参照下表执行。

S、m ax
3、竣工验收时,还要计算判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基变形引起整体倾斜是否满足规
注: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H g指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4、当符合竣工验收沉降量和沉降速度标准后,尚未达到建筑物稳定标准时,竣工验收后应按照本标准省标DGJ32/J18-2006第5.0.4条(即本文“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稳定。

七、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建筑物安全等级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 ~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

八、工程竣工观测资料整理
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每次沉降观测成果,整理相关资料。

认真分析沉降情况,出现异常时采取措施。

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有关沉降观测资料:
A、沉降观测成果表;
B、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C、沉降量――时间――沉降速度(s-t-v)曲线图;
D、沉降量――时间――荷载(或加载楼层数)(s-t-v)曲线图;
E、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如观测点数量较少,可以不提交);
F、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G、观测工作方案。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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