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流程图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流程图
、
乡镇安监办对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安监局
符合发证条件的,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颁发的理由
单位(个人)向所在地乡镇安监办申请,并
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销售场所张贴岗位责任制、购销管理制度、储存保管管理制度等;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专营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与其他商品柜台的距离不小于2米;
6、销售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
7、经营场所周边安全距离示意图;8、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
县安监局受理审核并现场审查,经局长办公
会议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