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的公平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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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公平竞争问题

——“985工程”“211工程”资源分配竞争的通常含义就是努力超越对方,在经济领域,竞争是具有性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的经济主体,为获取有利的市场条件和增进自己的利益而相互争夺、各尽其能的过程。

高等教育的竞争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培养合格的、适合需要的高级人才作为最终目的,属于一种非经济竞争。高等教育竞争的一般概念是: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高等教育主体,为获得有利的生存与发展条件,增进办学效率与效益,在一定的资源条件和社会关系约束下而各尽其能、努力超越对方的过程。其实质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本利益一致的竞争;是高等学校之间及其内部教职工为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学校的发展,而比教育质量、比科研成果、比学术水平、比师资力量和学生质量、比管理水平、比学校综合实力的过程,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

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分期分批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共有112所高校纳入211工程。在“211工程”的基础上,教育部分批将39所国内知名高校列入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名单,即“985工程”。2011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当前“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稳定,将不再新设学校。正是从这一年起,两个工程没再扩大规模。

根据2013年数据,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中,政府与非政府经费的比例是1:0.71。而OECD国家的平均值为1:1.1,美国、日本、韩国

分别是1:1.8、1:2、1:2.7,并且,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民间投入主要体现在以学费为主体的事业收入上,民间捐资、学校投资收入的比例非常低。

而“985”和“211”最大的任务,就是给其中的高校以资金支持。中国大学的资金来源中最重要的就是财政下拨,超过整个高校资金来源的一半(2013年数据)。在财政下拨中,有个专项补助经费,指211工程专项资金、985工程专项资金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项重大专项资金等。其中,211工程专项资金和985工程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数额较大,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由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大学共同筹集;985工程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共建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

211工程和985工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投入的方式,最大的不公平正是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一所高校有多个学科,学科之下又分为多个专业,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全国660多所国立本科高校中,最优秀的专业并不全部集中在某个或少数几十所学校。许多高校虽然没有进入211工程或者985工程,但这些高校的某些学科或某些专业却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由于该校其他专业没有达到211工程或985工程所要求的水平,他们就不可能得到211工程或985工程的倾斜投入,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资源配置不公,有人认为,我国高等教育过程中资源配置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高校投入中,经费主要倾向于2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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