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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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外来施工单位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5月26日19时40分,东营华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检修期间,委托一外来施工单位在对脱硫塔烟道进行焊接时,引发保温玻璃钢瓦起火,酿成火灾。5月31日13时10分,东营德赛化工公司在处理废旧物资切割废旧罐体时,因罐体底部爆裂致回收公司的一名工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外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暴露出区内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外来施工单
位人员流动频繁,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工作滞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不但对自身造成损害,而且严重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外来施工单位承揽企业改建、检维修等作业时,企业应当将其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规范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职责
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资质准入、承包合同签订、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监管职责。尤其是化工企业,对承揽装置改建、检维修等作业的,必须严格审核承揽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
要强化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化工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对新上岗工人的培训要求,确保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入厂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作业。入厂教育应包括企业的生产特点、所从事作业的性质及危险因素、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自救互救方法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以及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内容。
三、强化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外来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企业必须书面告知工作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现场风险编制项目作业计划书,进行风险评价,规范操作规程,经企业安全部门审核,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施工。
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外来施工队伍开展拆除、起重、动土、受限空间等危险程度大的作业时,容易对企业装置、动力等产生影响,造成人员伤害、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要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存在的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报,依法予以查处,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外来施工单位因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安监部门除依法追究外来施工单位的责任外,还将依法追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 2017年6月2日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项目主管单位(如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施工协调、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方案的审核、办理施工项目审批表和施工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
3.2 安全技术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一级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
3.3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二级安全教育。
3.4保卫科负责办理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登记手续。
4、工作程序
4.1施工前程序管理
(1)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具体内容为:
①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②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③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④安全施工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⑤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符合安全规定。
(2)资质确认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或议标)程序进行招标(或议标),和中标的外来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起草签定施工合同书。
(3)安全技术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经核准后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4)签署完《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后,项目主管部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和施工协议。
(5)保卫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备案。
4.2 入厂后的日常安全管理
(1)项目主管部门要委派一名现场监工技术员,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确认、协调。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2)项目所在单位要指派一名现场监工人员,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协调、检查,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