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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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教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公安部
2007年7月
目录
1概述 (3)
1.1 背景介绍 (3)
1.2 主要作用及特点 (3)
1.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4)
1.4 框架结构 (4)
2描述模型 (5)
2.1 总体描述 (5)
2.2 保护对象 (6)
2.3 安全保护能力 (6)
2.4 安全要求 (8)
3逐级增强的特点 (9)
3.1 增强原则 (9)
3.2 总体描述 (10)
3.3 控制点增加 (11)
3.4 要求项增加 (11)
3.5 控制强度增强 (12)
4各级安全要求 (13)
4.1 技术要求 (13)
4.1.1 物理安全 (13)
4.1.2 网络安全 (19)
4.1.3 主机安全 (24)
4.1.4 应用安全 (30)
4.1.5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36)
4.2 管理要求 (38)
4.2.1 安全管理制度 (38)
4.2.2 安全管理机构 (41)
4.2.3 人员安全管理 (44)
4.2.4 系统建设管理 (47)
4.2.5 系统运维管理 (52)
本教材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文件,围绕信息安全等级工作,介绍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标准之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描述《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分级思路、逐级增强特点以及具体各级安全要求。通过培训,使得用户能够了解《基本要求》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的作用、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以便正确选择合适的安全要求进行信息系统保护。
1概述
1.1背景介绍
2004年,66号文件中指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分步骤、分阶段、有计划的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分三个阶段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准备阶段中重要工作之一是“加快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据此要求,《基本要求》列入了首批需完成的6个标准之一。
1.2主要作用及特点
1.主要作用
《基本要求》对等级保护工作中的安全控制选择、调整、实施等提出规范性要求,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其主要作用分为三种:
a)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和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基本要求》为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营、使用单位如何对特定等级的信息系统进行保护提供技术指导。
b)为测评机构提供评估依据
《基本要求》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专门的等级测评机构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检测评估提供依据。
c)为职能监管部门提供监督检查依据
《基本要求》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用于判断一个特定等级的信息系统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了基本的保护。
2.主要特点
《基本要求》是针对每个等级的信息系统提出相应安全保护要求,“基本”意味着这些要求是针对该等级的信息系统达到基本保护能力而提出的,也就是说,这些要求的实现能够保证系统达到相应等级的基本保护能力,但反过来说,系统达到相应等级的保护能力并不仅仅完全依靠这些安全保护要求。同时,《基本要求》强调的是“要求”,而不是具体实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基本要求》给出了系统每一保护方面需达到的要求,至于这种要求采取何
种方式实现,不在《基本要求》的描述范围内。
按照《基本要求》进行保护后,信息系统达到一种安全状态,具备了相应等级的保护能力。
1.3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从标准间的承接关系上讲: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出系统等级以及业务信息安全性等级和
系统服务安全等级后,需要按照相应等级,根据《基本要求》选择相应等级的安全
保护要求进行系统建设实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是针对《基本要求》的具体控制要求开发的
测评要求,旨在强调系统按照《基本要求》进行建设完毕后,检验系统的各项保护
要求是否符合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
由上可见,《基本要求》在整个标准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从技术角度上讲:
《基本要求》的技术部分吸收和借鉴了GB 17859:1999标准,采纳其中的身份鉴别、数据完整性、自主访问控制、强制访问控制、审计、客体重用(改为剩余信息保护)标记、可信路径等8个安全机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将这些机制扩展到网络层、主机系统层、应用层和数据层。
《基本要求》的技术部分弱化了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安全机制结构化设计及安全机制可信性方面的要求,例如没有提出信息系统的可信恢复,但在4级系统提出了灾难备份与恢复的要求,保证业务连续运行。《基本要求》没有对隐蔽通道分析的安全机制提出要求。
此外,《基本要求》的管理部分充分借鉴了ISO/IEC 17799:2005等国际上流行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尽量做到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1.4框架结构
《基本要求》在整体框架结构上以三种分类为支撑点,自上而下分别为:类、控制点和项。其中,类表示《基本要求》在整体上大的分类,其中技术部分分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5大类,管理部分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5大类,一共分为10大类。控制点表示每个大类下的关键控制点,如物理安全大类中的“物理访问控制”作为一个控制点。而项则是控制点下的具体要求项,如“机房出入应安排专人负责,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具体框架结构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