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现状、挑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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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现状、挑战及思考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现状、挑战及思考

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拟组建的五支执法队伍之一,是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涉及多个生态环境要素、多个行政管理层级、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领域广泛、关系复杂、任务繁重,受到各方关注。

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现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实行“块块管理”(部门间实行统管与分管)和“属地管理”(不同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横向上,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环境保护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级部门间属于统管与分管的关系。

纵向上,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系统内不同层级实行分级管理。

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的一部分,也属于这一体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在这一大背景下,环境执法改革时机日渐成熟。

(一)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如何改革生态环境执法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重点在资源环境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2018年,中央再次提出综合执法改革,这为执法体制提出了两个层次的改革路径。

纵向上,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

2016年9月,中央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地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作为地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不再单设,市(地)级环保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行政区域内县级环境执法力量。

目前,河北和重庆已经改革到位,另有9个试点省(市)完成改革方案备案。

试点省份大力探索,在提高执法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协同性方面有很多突破。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建议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建议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建议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并不尽如人意。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1. 人为干扰过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着一些不法砍伐和捕杀野生动植物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一些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村民也存在非法狩猎和非法采伐行为,给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2. 管理薄弱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着管理薄弱的问题,缺乏专业的保护人员,缺乏专门的科研力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不到位,导致了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3. 保护政策不够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管理政策制定不够科学,监督执法不力,导致了保护工作效果不佳。

1. 加大宣传力度应该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2. 完善管理体制应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投入,提高管理效率。

3. 增加保护资金应该增加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资金,保障自然保护区的正常运转。

4. 强化法律法规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执法制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保护自然资源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团队建设应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团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6. 加强科学研究应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力量,加强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7. 增加保护区表现力应该增加保护区的表现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社会监督的合力。

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生态系统逐渐恶化的当下,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只有通过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力度,共同推动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并由此提出了提高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的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执法现状;环保法制宣传;执法权力和能力我市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为生态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革新的步伐。

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现状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环境执法部门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对流域开发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

2001和2002年连续两年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监局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地区性产业结构调整和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1.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环保部门难以发挥统一监管作用。

我国的每一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几乎都有管理体制的规定,而最基本的管理规定模式就是“某某行政主管部门对某一事项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到底怎样“统一”?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结合自己职责进行管理的部门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分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时统管部门怎么处置?等等,都没有作出规定。

这就使得统管部门想统统不起来,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有效配合。

而分管部门总感觉自己是处于配角的地位,进行监督管理也是为统管部门做嫁衣裳,有了成绩尽是统管部门的,因而缺乏管理的积极性。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发展研究摘要:作为生物圈组成部分之一的人类,在追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之前发展模式的粗放化,再加之国内人口的持续增加,致使生态环境遭到巨大损伤。

现如今,生态环境的持续保护、发展俨然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也为此投入巨大的精力,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其中的问题却仍旧不可小视。

在当下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也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出了多方面的尝试,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部分问题仍旧未能解决,本文通过分析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问题,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合理展望,以期为今后这一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借鉴。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发展中图分类号: X830 文献标识码:A引言我国在追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前期缺乏人与环境理念的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都是以生态环境破坏作为代价的,并且生态环境受损程度严重,对国民的生存、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在当下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也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出了多方面的尝试,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部分问题仍旧未能解决,本文通过分析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问题,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合理展望,以期为今后这一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借鉴。

1新时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一般常识上,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可以简单理解为: 满足当下需求的同时强化后续需求能力。

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等先进管理理念,就是不断丰富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2 环境保护的概念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环境保护概念已悄然发生改变。

对环境进行保护不再片面地指保护自然资源和改善社会环境生存质量。

新时代的环境保护的理念和主要内容更多的是指改变资源短缺、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考虑兼顾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与之互相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生态环境保护论文•相关推荐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导语:近年来,我国经济获得飞速发展,但是与人类紧密相关的自然环境却受到破坏,保护环境迫在眉睫。

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优化对策论文,文章希望大家喜欢!生态环境保护论文1 引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现象。

保护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农村环境问题势在必行。

因此,法制治理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内在要求,我国在农村环境法治上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用水安全,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2.1水体污染比较广泛农村水体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农业和生活的污水。

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导致饮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质逐渐恶化,无法满足农田灌溉。

加上气候等原因,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2.2工业污染逐渐加重技术含量低、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导致工业污染逐渐加重。

生存环境和管理水平都较薄弱的乡镇企业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和资金支持,治理污染困难,致使农村生态环境呈现工业化污染问题。

加上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厂迁到农村,或将城市垃圾直接运往农村,形成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2.3畜禽粪尿污染量大大量无序分散的农村畜禽养殖粪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体、土壤、大气环境大面积污染。

粪污经有氧发酵分解,孳生蚊蝇,繁殖细菌,传染疫病,给畜禽自身生长和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头之一,已超过了化肥和农药的污染,给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CHAPTER 05
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机构
01
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执法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执法工
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02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
法律意识。
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03
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能力,保证执法工作的规
CHAPTER 07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制定年度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宣传形式
和宣传对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 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 规,提高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
知晓率和认知度。
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等合作, 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教学内容, 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环保意识和法
明确责任分工
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 护综合执法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分 工明确、运转高效的责任体系。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 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环境 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建立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责任清单制度 ,将执法任务和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 和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 管、有人负责。
未来工作展望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环保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机制,强化部门 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执法格局。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 教育,提升环保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快环保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共享 和动态管理,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适用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建议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建议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建议作者:袁庆锋来源:《机构与行政》2016年第06期关键词: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机制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

要顺利推进这项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切实找准现行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应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和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的改革方向,突出精准发力,有针对性地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改革路径、制定改革举措、攻克改革难点,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针对执法权力和执法队伍底数不清的问题,要建立行政执法权力和执法队伍基准库,锁定好改革对象由于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相对复杂,法律法规层级跨度大,特别是在部门主导立法的情况下,不同部门法之间交叉、冲突多。

当前,无论是行政处罚等权力,还是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底数不清、改革对象游移不定是共性问题。

以江苏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行政执法权力分散在省市县3个层级、40多个领域,由2800多支队伍在行使。

仅以江苏省交通领域执法队伍为例,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共280项(省级行使35项、属地行使245项),行政强制共13项(省级行使12项、属地1项),涉及到3部法律、7部国务院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和27部规章。

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共有执法队伍513支,其中省级3支,市平均有7支,县(市、区)平均有4支。

因此,深入了解摸清执法权力的静态现状和执法队伍的动态运行,彻底弄清执法权力分布领域、行使频率和执法队伍纵向、横向配置等情况,是筹划和推进改革的前提关键。

建议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清权确权。

可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认真梳理行政处罚等执法权力事项。

原则上省级保留行使的执法权力有三类: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行使;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重大事项;跨区域、跨流域的执法事项。

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1.06•【文号】环执法〔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正文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执法职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建立执法事项目录。

2021年6月底前,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三定”规定等,对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并编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按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

统筹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二)完善履职责任制度。

2021年底前,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公布简明易懂的行政执法履职要求,对作为第一责任层级的执法事项,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公开履职方式,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明确问责办法。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执法履职评估试点,以履职效能为中心,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优化创新、指导帮扶、企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制定可量化的执法履职评估办法。

(三)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

2021年起,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履职要求,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结合监管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落实国际承诺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国际承诺,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是落实这些承诺的重要举措。
02 改革目标与原则
CHAPTER
总体目标设定
建立高效、严格的生态环境保 护执法体系,确保生态环境质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政策标准、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执法人 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执法人员轮岗交流
通过轮岗交流,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生态环境保 护各领域执法要求,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技术装备更新升级
更新执法监测设备
01
加大投入,更新升级执法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
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
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 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提高 执法效率和覆盖面。
信息共享与公开透明化举措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信息平台
整合各部门执法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 服务。
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 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 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执法权力 在阳光下运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严肃问责。
谢谢
THANKS
跨部门联合执法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 行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严格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第43卷㊀第3期2021年5月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Vol.43,No.3May,2021收稿日期:2020-04-26基金项目:生态环境部财政专项 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机制与制度研究 (202001)作者简介:徐敏云(1977 ),男,山东兰陵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研究,E -mail:xuminyun@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徐敏云,杨雾晨,竹怀林,谢琼立,王文娟,隆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㊀100012摘要:通过梳理分析2019年度2500余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评审案卷,以及进一步对重庆㊁山东㊁江苏㊁湖南㊁广东㊁内蒙古等省(区㊁市)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座谈,并开展问卷调查,归纳总结各地集中反映的问题,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㊁执法过程不规范㊁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推动各地制定自由裁量规范,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协调推进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建设,落实乡镇政府生态环保职责,增强执法力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㊂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执法力量;执法机制;执法效能DOI :10.14068∕j.ceia.2021.03.007中图分类号:X328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2095-6444(2021)03-0031-04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XU Minyun,YANG Wuchen,ZHU Huailin,XIE Qiongli,WANG Wenjuan ,LONG ZhongAppraisal Center for Environment and Engineering,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Beijing 100012,ChinaAbstract :Through sorting out and analyzing more than 2500evaluation files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enforcementtraining in 2019,and further conducting field research in Chongqing,Shandong,Jiangsu,Hunan,Guangdong,Inner Mongolia and other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organizing seminars and carrying out questionnaires,the problems concentrated in eachregion were summarized.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imperfect law enforcement mechanism,irregular law enforcementprocess and weak law enforcement i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Based on this,putting forwar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Firstly,promoting the formulation of discretion norms and establishing multi -sectoral cooperation mechanism.Secondly,promoting the law enforce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and constantly improving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level.Thirdly,coordinating the building of community -leve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ies,implementing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uties of township governments,and strengthening law enforcement and improving law enforcement efficiency continuously.Key words :the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law enforcement power;lawenforcement mechanism;law enforcement efficiency㊀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推进环境执法力量下沉,有效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㊂但与此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和体制保障不够健全㊁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㊁职责交叉和权责脱节㊁基层执法队伍职责与能力不匹配等突出问题[1]㊂为此,总结分析这些问题,探寻问题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健全生态㊀㊀㊀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第43卷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㊁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㊂1㊀研究方法从2016年开始,生态环境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推进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㊁考核奖惩制度㊁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立功表彰机制㊁纠错问责机制㊁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等,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㊁装备现代化㊁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有力推动了各地执法水平的提升㊂研究团队参与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活动,通过梳理31个省(区㊁市)的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2500余份参与评审案卷,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还存在执法自由裁量依据不充分㊁执法公示不到位㊁执法文书不完善等问题㊂为了进一步探究原因,研究团队组织了对重庆㊁山东㊁江苏㊁湖南㊁广东㊁内蒙古等省(区㊁市)的实地调研,就执法过程不规范及其体制机制原因组织座谈,并开展问卷调查㊂根据对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的分析以及对各地集中反映问题的归纳总结,形成研究框架,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㊂2㊀突出问题2.1㊀执法体制机制待健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足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不是独立行政机关,不能实施行政强制处罚[2]㊂在实际工作中,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着环境执法任务,在没有法律㊁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本单位名义对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㊁扣押的行政强制处罚措施存在法律瑕疵㊂自由裁量依据不充分㊂生态环境部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 2019 42号),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但一些地方细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是基于原环境保护部以前出台的文件,尚未及时更新,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存在冲突,造成环境执法处罚屡次出现从重㊁从轻㊁减轻处罚或自由裁量缺乏依据的情形㊂例如,从2019年全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类文书中抽样2000余份,初步分析结果显示,缺乏从重㊁从轻㊁减轻理由和依据的处罚占近一半,证据不够充足的处罚占近4成㊂综合执法合力不足㊂一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与市场监管㊁文化市场㊁交通运输㊁农业农村㊁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协同尚需加强,与公安㊁检察之间的衔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㊂二是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机制不健全㊂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一方面执法监测重心下移,由设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本区域执法监测力量,服务于环境执法;另一方面上收市㊁县生态环境部门监测职能,市级监测机构改由省级直接管理,重点负责环境质量监测,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监测技术力量随着监测权上收而上移,基层监测技术力量弱化,监测支撑执法能力受到掣肘,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时,监测工作有时无法同步开展,不能及时固定证据,影响执法效能㊂2.2㊀执法过程规范性待提高执法公示不到位㊂如对2019年全国2000余份执法案卷抽样分析显示,四成左右的现场勘察笔录㊁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中未记录执法身份公示,四成左右的案卷缺少对行政执法人身份的确认;实施查封扣押㊁停产限产时告知义务执行也较差㊂存在执法 一刀切 ㊂如生态环境部2018年8月31日印发‘关于陕西省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的通报“(环办督察函 2018 951号),批评陕西省彬州市打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旗号,违规设立3处进出城区重型车辆冲洗站的做法是在搞 一刀切 [3]㊂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因搞餐馆大面积关门㊁企业集中停产㊁货运场悉数停业环境保护 一刀切 ,被生态环境部点名曝光[4]㊂23第3期徐敏云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㊀㊀㊀执法文书不完善㊂对2000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书分析表明,近六成的查封扣押案卷和五成的停产限产案卷缺失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的理由㊁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等内容㊂2.3㊀执法力量需加强执法在岗人员分布呈 倒金字塔 现象㊂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下旬,全国各地环境执法在岗人员按机构平均在岗人员统计,省级机构平均在岗人数为46人,设区的市级机构平均为31人,而县级机构平均为20人,仅为省级机构平均人数的1∕2,这种执法人员岗位人数分布情况与越往基层执法任务越重的执法工作量难以匹配,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与执法工作量逐年上升的矛盾日益突出㊂乡镇环境执法不足尤为突出㊂相比于工业㊁城市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起步晚㊁投入少㊁历史欠账多,面临着既要还旧账㊁又不能欠新账的双重压力㊂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还不健全,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欠缺,专业支撑保障能力薄弱㊂执法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加剧基层环境执法力量短缺㊂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地环境执法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量占比不足50%㊂在省级㊁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各层级中,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占比分别为42.02%㊁32.44%和24.76%,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比依次为16.58%㊁15.79%和15.53%,越往基层,环保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比越低,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基层缺乏环境执法力量的矛盾㊂3㊀对策建议3.1㊀健全环境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落实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资格㊂可通过修订法律或由最高法出具司法解释两种途径,推动对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行政主体资格予以全面授权或部分授权,但需要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缜密的论证,以符合‘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的目标[5]㊂推动各地制定自由裁量规范㊂确保各地及时更新规范,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如浙江㊁甘肃㊁江苏等省,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建立辅助决策系统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创新㊂甘肃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现对同一违法行为适用统一的裁量基准㊂浙江省联合江苏省㊁上海市及安徽省部分区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实施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统一区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尺度㊂甘肃省㊁江苏省南京市㊁河北省衡水市等地区开发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用系统裁量代替人工裁量㊂此外,各地依据‘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南“,完善稽查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案卷审查制度和反馈机制㊂加强部门间协作㊂一方面,加强发展和改革㊁工业和信息化㊁住房和城乡建设㊁农业农村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产业协调部门在企业生产时就需对其在原材料选择㊁能耗工艺㊁排放设备等方面严加把关,将控制污染的端口前移㊂另一方面,充分整合生态环境㊁自然资源㊁经济和信息化㊁城管执法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㊁市场监督管理㊁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㊁联动推进,更加精准地识别无环保相关手续㊁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减少对合规企业的打扰,避免突破法律规范的执法情形㊂此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各地应学习自2006年以来,河北㊁山东㊁浙江㊁安徽㊁江苏㊁云南㊁北京等省(市)在部分城市成立专职环保警察队伍的做法,推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下快速启动联合调查机制㊂3.2㊀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㊂各地应完善信息公示的配套措施,明确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㊁范围和程序等,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的规范性㊁科学性㊂此外,加强对问题多发环节的检查和对问题突出的环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考核,将应当纳入信息公开考核而未纳入考核范围的执法行为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并加大考核力度㊂33㊀㊀㊀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第43卷发挥典型执法文书的指导作用㊂针对执法文书信息不完善的问题,可以结合行政执法公示要求,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分类编制有关指南,指导地方规范执法文书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精准施策,避免 一刀切 ㊂对于政府和执法部门而言,重点是引导有关部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改变一些政府部门 GDP至上 的政绩观和发展理念㊂此外,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 放管服 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禁止环保一刀切 工作意见“等政策㊂在企业层面,重点是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对于高耗能㊁重污染㊁无环评手续的污染大户,责令企业出台整改方案,限期改正㊂无法进行整改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㊁设备和产品,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责令关停㊂对重点行业或领域,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㊁分类施策,帮助其制定 一厂一策 ,严格禁止 一刀切 ㊂3.3㊀推动增加执法力量协调推进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落实乡镇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㊂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经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2],在生态环境部及有关省(区㊁市)的大力推动下,河北省㊁重庆市及四川省成都市㊁内江市和浙江省绍兴市等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在乡(镇)㊁街道设立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在强化执法力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㊂其他地区可以充分借鉴已有的经验,进一步调动基层政府力量,增强环境执法能力㊂此外,推动建立多元农村环境监管主体机制,明确村委会在环境监管中的职责,推动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㊂协调扩大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范围,弥补执法力量不足㊂建议将行政执法证持证范围扩大至生态环境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重大任务㊁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执法机构人员调配困难时,充实现场一线执法力量㊂健全招聘和培训制度㊂严把新录人员 进口关 ,严格选拔程序,选拔环境和法律专业高学历㊁高素质人才进入环境执法队伍,尽快实现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化㊂同时,针对当前环境执法从业人员专业不对口人数比例较大的情况,推进在一定周期内的全员轮训,充分发挥高校和专业院所的资源,重点强调对生态文明意识㊁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基础业务技能的培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㊂4㊀结语基于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建设㊁执法规范性㊁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执法机制上,应理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权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在源头和过程中承担的日常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㊂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与其他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协同㊂在执法规范性上,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指导地方规范执法文书,避免执法 一刀切 ㊂在队伍建设上,应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调整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职责大幅增加的需要㊂下一步,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达到精准治污㊁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能力不断增强[6]㊂参考文献(References):[1]㊀李干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N].人民日报,2019-03-20(14). [2]㊀鞠昌华.新环保法为农村环保带来哪些契机?[N].中国环境报,2014-05-14(02).[3]㊀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省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EB∕OL].(2018-09-07).http:∕∕www.∕xxgk2018∕xxgk∕xxgk15∕201809∕t20180907_630517.html?keywords=.[4]㊀生态环境部通报临沂市兰山区及部分街镇急功近利搞环保 一刀切 问题[EB∕OL].(2019-09-04).http:∕∕∕xxgk2018∕xxgk∕xxgk15∕201909∕t20190904_732458.html. [5]㊀贺震.环保垂改后,分局有权以自己名义处罚?[N].中国环境报,2019-09-13(06).[6]㊀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谈 十四五 环境保护发力点[J].环境影响评价,2021,43(1)ʒ2,103.43。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现状及经验借鉴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现状及经验借鉴

唆态猱就、自建资源等顺域监督管理俸制观状g蔻验借藝贺骥,张闻笛(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8)摘要:文章分析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药品行业等领域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的主要做法和实践成效,研究了其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层级监督关系等,可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监督管理体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药品行业;水利行业doi:10.13928/ki.wrdr.2020.04.002中图分类号:C931+TV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1408(2020)04-0007-0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行政监督工作的要求,并实施了中央环保督察、国家土地督察等一系列有力举措,促进政风扭转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进步。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药品行业等管理工作均将强化行政监督作为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8年以来,水利行业也不断加强监督工作,水利部明确提出,要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作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通过分析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的做法和经验,以期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提供参考和借鉴。

1相关领域监督管理体制现状1.1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为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根据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权。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工作要求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在生态环境部层面:第一,设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各内设司局在生态环境监督各重点领域的监督职责划分。

科技与财务司承担生态环境部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査工作,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司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其他各机关司局根据各自业务领域的重点工作开展相应的专业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浅谈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但在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针对环境执法中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深层原因,我们应在法制、体制、机制、能力等方面加强环境执法的对策,以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主要阐述了当前环境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问题;对策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自从《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的各项制度不断的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也不断地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

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环境污染从整体上开始得到控制。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影响环境保护的因素也日益增多,局部地区甚至出现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

加强环保执法,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国民经济高效、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道路,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执法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执法工作实施的情况直接影响到环境监督职能是否真正实现其作用,关系到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然而当前环境保护不断深入,环境执法工作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存在导致了环境执法难上难,再加上现行环境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配套设施不足,执法手段落后以及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一些原因,给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制约, 不仅削弱了环境法律的威严性和环境部门的执法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因此加强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就变得极为迫切。

一、我国目前环境行政执法所存在的问题(一)现有的环境法律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但在某些领域仍为空白,而且现有的一些环保法律法规还存在着缺陷,严重滞后于现实的需要,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机制不相适应。

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1. 引言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要议题。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特别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国政府颁布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对该指导意见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

2. 指导意见概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于XXXX年XX月XX日经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

该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行政部门和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

需要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力量的整合和信息的共享。

该意见还提出了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改革环境监管体制等具体措施,旨在形成标本兼治的执法模式。

3. 深化改革的重要性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只有加强执法力度和质量,才能有效遏制环境破坏并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对于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未来世代的生存条件。

再次,深化改革可以增强政府的执法效果和公信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和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 改革的实施效果自《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取缔了大量的违法排污企业和非法采矿行为,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问题。

通过推动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形成了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局面,执法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

另外,建立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了执法效率。

环境监察执法管理难点问题及应对举措

环境监察执法管理难点问题及应对举措

1592020.12(上)总第247期环境监察执法管理难点问题及应对举措余银萍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摘 要] 随着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愈发向往,改善生态及环境质量、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及执法力度、解决当前环境保护与整治中的各项突出问题,愈发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

针对当前基层单位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如何切实有效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效能,多举措改进当前环境监察执法现状,成为广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

文章就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存难点问题及有效应对举措给予深入研究与探讨,以飨同仁。

[关键词] 环境监察执法;难点问题;应对举措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一、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存难点问题一是环保意识缺失。

不少企业及主管单位对环境保护意识及法律的认识观念不足,地方政府和企业盲目地看重GDP 和产值等考核指标的完成,对地方环境的保护流于形式,环境监察执法难以有效推进。

不少企业为追求利润更是忽略了环境的保护,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更是了解甚少。

二是执法范围扩充。

随着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范围的扩大,环境监察执法的范围也在逐步加大,不仅要对工厂、企业进行环境监察,还要逐步地深入到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及大气层等领域的研究,监察执法的领域及范围难度也相应加大。

三是专业设备陈旧。

不少监察执法单位的监察设备老化严重,不能及时得到更新且常易出现故障,维修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对于当前急需的环境监督、护理、测量及治理的先进设备更新速度较慢,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推进的工作效率。

四是专业人才缺乏。

因基层执法人员薪酬待遇普遍偏低,加之工作开展往往需深入脏、乱、差的污染现场,加班加点亦为常态,但相应津贴却没有或是极少,以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前来应聘,即便顺利入职,也常难以“留住”人才,以致监察队伍综合素质水平偏低,在监察执法过程中不能对监察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具监察结果,影响工作开展成效。

五是协调配合缺位。

进行环境监察执法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及多行业的协调配合与支持,因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较多,在实际监察执法中因职责不明晰,导致监察执法效能降低,甚至出现监而无力、察而不究的窘态,也导致难以进行彻底的监察[1]。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

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篇【篇一】根据201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2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成人员,在xx副主任带领下,对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部分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听取了县文旅体委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以管理促繁荣,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先后荣获全省新闻出版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㈠理顺体制机制,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文化领域实行统筹管理与执法,改变了以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管理缺失等现象,管理执法体制得到理顺。

不断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以县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群防群治的立体化监管网络逐步健全。

㈡注重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健全和严格执行廉洁执法、举报保密、集体研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和乱罚款等现象。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洁勤政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规范执法程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方式,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㈢强化清理整顿,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

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不定期、分散与集中、义务监督员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管方式,对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

坚持网下清缴与网上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祥天净网”监控软件加强网吧监管,改变了执法人员死看硬守的传统管理模式,提高了网吧管理的科技含量。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发和污染,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和危机。

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频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在当前全球环境治理形势下,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加强和完善。

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制度创新,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为子孙后代留下清洁美丽的家园。

1.2 问题意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持续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只有建立起科学、健全、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才能有效应对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在当前国际环境下,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面临着特别严峻的环境压力。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

通过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探讨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通过深入分析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现状,明确加强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手段、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机制以及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水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生态环境执法现状及路径探析

生态环境执法现状及路径探析

ECOLOGY区域治理生态环境执法现状及路径探析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孙庆摘要:在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备受关注,为了真正实现国家的稳定建设以及发展,有效践行科学发展观,国家开始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以及支持力度,着眼于目前的执法现状,积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本文站在宏观的角度,立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着眼于目前的执法现状来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及手段,以期为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确保我国在实现经济稳定建设及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目前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关键词:生态环境执法;现状分析;路径探析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0-0154-0001国家领导人在对生态与文明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时明确强调了两者之间相互协调的重要价值,其中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及前提,通过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分析以及研究,可以了解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因此,对于我国来说,在推进政治文化经济建设的基础上还需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始终坚持环境友好型以及资源节约型的建设理念,真正创造出更多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

一、生态环境执法现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系统性以及实践性比较强,与不同的国家机关存在密切的联系。

目前的管理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权限比较多,职能比较分散,因此出现了许多无法规避的问题,整体的执法局面不够理想,生态环境问题频繁出现。

其中植被直接被破坏、水土流失问题较为严峻,过度放牧以及过度开采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建设以及发展。

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备受阻碍,工作压力非常大。

学者在对目前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分析时明确提出,整体的执法质量以及水平不够理想,出现了许多的工作失误。

我国生态环境执法的主要制约因素及破解之道

我国生态环境执法的主要制约因素及破解之道

改为环保部底县难。

一方面,多年来生态环境执法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政的观念根深蒂固。

加之,管理和执法分开,改革涉及部门利益的调整,少数职能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如果没有顶层制度安排,整合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体制发生变化,县级政府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到环保部门积极性不高。

 三、进一步改革的建议第一,建议探索鼓励地方在符合中央精神基础上,对县级环保机构改革路子和模式进行探索,既加强对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垂直管理,又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

第二,建议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制,明确划分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清单,做到责权相一致。

第三,建议重视环保部门人员编制方面的历史欠账问题,加大协调保障力度,对省以下环保机构在人员、编制保障政策上给予倾斜,充实基层环保力量。

第四,建议省级层面成立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县级层面不搞“局队合一”,而是“局队分设”;将林业公安整合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打造生态环境警察。

一、我国生态环境执法的主要制约因素第一个制约因素是现有的环境执法体制与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

具体表现为:现有的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是以污染防治监管为主、分级(四级)、分部门负责的执法体制,原来由环境保护部负责,主要是管污染防治,而且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体制,各部门分别负责、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的管理体制是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体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这个“统一”是文/王灿发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我国生态环境执法的主要制约因素及破解之道部负责。

相适应。

目前,环境保护法》和6法》,结合。

10环保部门执法权。

9理法、森林法等,境执法的权力。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

生态环境监管与综合执法

生态环境监管与综合执法

综合执法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 展,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 整和产业升级。
综合执法的实施方式与手段
现场检查与巡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通过现 场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
正环境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与强制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时采 取强制措施。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减少环境污染
对污染源进行监管,控制污染物排放 ,降低环境污染程度,改善环境质量 。
生态环境监管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生态环境监管的实践可以追溯到 古代,但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环境
监管始于20世纪中叶。
发展趋势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公众环 保意识的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力 度和范围不断扩大,监管手段也更 加多元化和科学化。
目标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 众的健康和生态安全。
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性
保护自然资源
维护生态安全
通过有效的监管,防止过度开发和不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确保生态系统的 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灾难,保障生态 系统的稳定和安全,为人类提供良好 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04
生态环境监管的实践与案例源自国内外生态环境监管实践概览
国内生态环境监管实践
我国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 列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环保法规、 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加强环境 监测与信息公示等,以保障生态环境 安全。
国外生态环境监管实践
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具有丰 富的经验,如欧盟的环保法规体系、 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这些实践 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未来展望
未来生态环境监管将更加注重预防 和预警,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生态 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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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现状、挑战及思考
发表时间:2019-05-16T11:41:22.4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期作者:贺家斌[导读]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涉及多个生态环境要素、多个行政管理层级、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领域广泛、关系复杂、任务繁重,受到各方关注。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摘要: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拟组建的五支执法队伍之一,是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
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涉及多个生态环境要素、多个行政管理层级、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领域广泛、关系复杂、任务繁重,受到各方关注。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现状;挑战;思考
引言
“十三五”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目标的最后机会。

在此时期,中国生态环境存在以下几大风险:环境质量风险,人群健康风险,社会穗定风险,生态安全风险,区域平衡风险,国际影响风险。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忽视环保的社会主流认识,建议将“日益增加的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与我国有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也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1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现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实行“块块管理”(部门间实行统管与分管)和“属地管理”(不同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横向上,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环境保护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级部门间属于统管与分管的关系。

纵向上,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系统内不同层级实行分级管理。

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的一部分,也属于这一体。

1.1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改革生态环境执法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重点在资源环境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2018年,中央再次提出综合执法改革,这为执法体制提出了两个层次的改革路径。

纵向上,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

横向上,实行综合执法改革。

通过垂直管理和综合执法,执法面临的问题可以在更高层面上、更大区域内协调解决,生态环境部门的协调能力得到加强。

1.2探索执法新机制新模式
为解决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完善机制措施,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执法力度显著提升。

二是探索异地交叉执法和区域联动执法模式。

三是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改善。

2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挑战 2.1(一)如何确定综合执法的范围
如何理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这一概念,是改革的基础,但目前尚缺乏规范的定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所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应该包括污染防治执法和生态保护执法两个方面。

目前主要问题是生态保护执法的领域范围并不具体。

从各地各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实践来看,模式选择与执法范围密切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也不例外,具体采取哪种模式应在明确执法范围的基础上确定。

2.2如何划定部门间执法边界
厘清部门间执法职责,划定边界,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

一是执法事项和执法主体分散,整合难度较大。

二是生态保护与资源保护边界模糊。

例如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等领域的保护,既有生态属性、自然属性,也有资源属性、经济属性。

自然资源部设有执法局,负责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生态环境部也设有执法局,负责查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

三是监督管理与监督执法,各方理解不一。

2.3如何完善执法法制保障体系
完善法律、标准和执法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应纳入议事日程。

一是立法修法急需提上议事日程。

生态保护没有系统性的专门立法。

二是生态保护执法缺乏量化标准。

在污染防治执法方面,已有20多部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两大类标准体系,共1000多项,量化标准非常清晰。

在生态保护执法方面,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建立了标准体系。

然而,生态环境涵盖领域众多,如何建立综合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如何界定哪些生态破坏行为会导致生态恶化,如何把握执法尺度,还需要大量的研究。

三是综合执法面临合法性问题。

这是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如执法人员身份不统一等。

另外,由于实行垂直管理,县级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如何行使执法权等也是个问题。

3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否落实,关系到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否落地,对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

3.1妥善处理贯彻中央精神与结合地方实际的关系。

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地方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机衔接。

二是妥善处理系统改革与聚焦重点的关系。

突出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这一重点,突出执法办案定位,剥离与执法不相关的职能,加大整合力度,精简执法队伍数量。

三是妥善处理锐意改革与科学论证的关系。

充分论证整合执法职责和队伍的必要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确保改革思路清晰、方向明确。

3.2统筹推进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综合执法职责整合范围。

有统有分,减少“九龙治水”问题。

在“统”方面,整合较为分散的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在“分”方面,充分发挥交通、农业、城市管理等其他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

二是规范设置各层级执法队伍机构、职责。

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协调,规范设立各级执法机构及其内设机构,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队伍的事权划分方案,市、县两级执法队伍要避免职责交叉,严格控制多层重复执法。

三是合理划转执法队伍和人员。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适当划转人员。

合理确定划转方式和范围,确保职责与人员相匹配。

3.3及时制定配套措施
一是完善法制体系。

建构适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由中央统一规范综合执法队伍身份编制,确保综合执法有法可依。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

搭建解决重大环保问题的协调沟通平台,完善形式上的统一监管职能,制定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保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顺畅高效。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

健全规范执法、监督问责相关制度,清理规范执法事项和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减少执法扰民,确保执法科学性、合理性、程序性。

结语
面对有限资源压力、环境污染与破坏严重、生态系统趋于恶化的严峻形势,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树立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部门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一部分,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名义执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完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

参考文献
[1]方世南.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重要基石[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08-09(02).
[2]余德厚.环境治理视域下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证立与展开[J].法学杂志,2018(7):84-91. [3]孙佑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思维和法洽方式研究.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3 ( 5).[4]刘亚.法治视野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究.改革与开放.2016 ( 12).
[5]王湘云.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生态经济.201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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