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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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利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各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租户、租赁人员等。

第三条业委会是小区的管理组织,负责履行小区管理职责。

业委会成员应当恪尽职守,维护业主利益。

第四条业委会会规章制度是业委会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委会全体成员、业主及相关人员都应当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和产生第五条业委会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秘密投票。

业委会成员的产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业委会成员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7人。

第七条业委会主任由业委会成员互相推选产生,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业委会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成员的任期为2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业委会的职责和权利第九条业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小区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三)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投诉;(四)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五)监督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

第十条业委会的权利包括:(一)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劝导或处罚;(二)与相关部门合作,维护小区环境安全;(三)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矛盾和纠纷;(四)参与小区的规划和建设;(五)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主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一条业主的主要义务包括:(一)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和制度;(二)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共同维护小区环境;(三)不扰乱社区秩序,不影响他人生活;(四)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五)配合业委会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的权利包括:(一)参与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成员;(二)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业委会工作;(三)享有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四)了解小区管理情况和决策过程;(五)保障个人权益。

第五章小区管理第十三条小区内禁止乱贴乱挂广告、销售物品等行为。

第十四条小区内严禁擅自改动公共设施设备或私拉乱接电线。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相处,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代表,居民等。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纪律,维护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组成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大会经过投票产生,成立时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经费: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纪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纪律,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尊重业主委员会决议,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有权组织开展居民活动,有权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政策。

业主委会委员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委员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会委员的行为,加强业主自治管理,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委员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第三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恪尽职守,忠诚履行职责,履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保守业主的个人信息和业主委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五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与业主委员会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委会委员的产生和资格第六条业主委会委员应由小区所有业主自愿推荐,经过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任期结束后可连任一次。

第七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具有民主法制观念,品行端正,履行职责能力高,不得有刑事犯罪记录。

第八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尊重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服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第九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遵守群众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业主委员会的形象。

第十条业主委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接受他人请托、资助和礼品,不得从事与业主利益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业主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业主委会委员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对小区管理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积极主动履行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协助物业公司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履行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业主委会委员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环境。

第四章业主委会委员的违纪处理第十五条对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业主委员,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报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委员,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提醒、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综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的建设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促进居民和谐共处,制定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二、委员会成立及组织形式1. 委员会成立依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屋所有权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小区住户大会决议等。

2. 委员会组织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采取群众自治、平等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

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选举产生委员,形成委员会。

三、委员会职责和权力1. 业主权益保护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住房安全和生活环境质量。

2. 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委员会负责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使用状况,及时反馈问题并协调解决。

3. 协调居民关系小区业主委员会倡导居民之间的和睦相处,通过组织社区活动、沟通和解决纠纷等方式,促进居民的融洽关系。

四、委员会成员选拔与管理1. 成员选拔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自行提名并进行选举产生。

选举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透明。

2. 任期与连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连任不设限制。

在任期届满后,可以再次参选。

3. 委员会组织结构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委员组成。

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和委员由委员会成员协商决定。

五、委员会运营与管理1. 委员会例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审议小区相关事务,并就小区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决议执行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应及时公布,并由相关管理部门督促执行。

六、小区业主权益保障1. 信息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小区管理的有关信息、决策过程以及小区经费使用情况等。

2. 物业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权对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问题。

七、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委员会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如警告、限制权益等。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目的与职责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旨在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完善小区管理,促进邻里和谐。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代表业主维护共有财产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2. 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合规运营;3. 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冲突,维护邻里和睦氛围;4. 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5. 组织和协调小区内的各类活动。

二、成立与改选1.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小区业主大会上,任期为两年,每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通过选举产生;2. 业主委员会由7至11名委员组成,各个住宅板块的代表人员应当得到适当的代表;3. 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确保其合法地位;4.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改选。

三、委员会组织与运作1. 业主委员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职位,由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产生;2. 主席具有业主委员会的最高代表权,负责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向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表达诉求;3. 副主席协助主席履行职责,如主席无法履职时代理主席职务;4. 秘书长负责组织业主委员会会议、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和通知文书等;5. 业主委员会可设立必要的工作小组,分工协作,推动小区事务的顺利进行。

四、议事规则与会议程序1. 业主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提前通知;2. 全体会议应当由规定人数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如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请假;3. 会议由主席主持,议题按照事先确认的议程逐一讨论,形成会议纪要;4. 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出现多数意见通过;5. 重大决策及经费使用等事项,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审议和决议。

五、执行力度与监督机制1. 业主委员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小区内业主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违反规定可予以警告或者相应处罚;2. 物业公司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按照约定的管理章程及服务标准履行职责;3.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业主公示;4. 任何业主可以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

业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业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业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緒论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管理和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小区业主自治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依法组建,履行小区管理和服务职责的群众性组织,业委会独立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改造,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业委会的成立、组织、职权、选举、管理和运作等方面。

第四条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支持、配合业委会的工作,确需调解纠纷的,应当协助解决。

第二章业委会的成立第五条小区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下,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成立业委会。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全体业主有权参与并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第七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前需提前15天通知,会议召集人应当公布议程和日期,并对可能发生争议的议题征求业主意见。

第八条业主大会议定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5人,其中业主代表必须占半数以上,一般任期为2年。

第十条业主大会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业委会主任,由业委会成员选举产生,主任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业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第三章业委会的组织和职权第十二条业委会主任和业务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具有独立的职权。

第十三条业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业委会的工作,代表小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协调物业费用的开支。

第十四条业务委员会成员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保障业主共同利益。

第十五条业委会可以依法聘请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

第十六条业委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和运作第十七条业委会应当加强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故障。

第十八条业委会应当组织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业主自治和自治。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概述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选举产生的机构,旨在代表业主群体的利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业主委员会,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委员会成立与组成1.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有权居住的业主自愿参与组成。

2. 委员会成员应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产权份额确定席位数量。

3. 业主委员会设一名主任,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4. 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工作,代表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沟通。

三、委员会职责1. 维护业主权益:就业主共同利益问题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业主权益。

2. 监督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费用收取和维修维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 解决纠纷: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保证小区的和谐稳定。

4. 监督公共设施: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改造,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

5. 周边环境治理: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推进小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改善。

四、委员会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并解决重要事项。

2. 权限分工:委员会成员根据个人特长与兴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委员会工作。

3. 信息公开:及时向业主通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和决策结果,确保透明度。

4. 特定任务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特定任务组,组织开展针对性工作。

五、委员会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

2. 经费使用:经费按照正当程序使用,主要用于维修和改善小区设施。

六、委员会选举与换届1. 选举程序:业主大会决定委员会换届时间和选举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2. 届数限制: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鼓励轮流参与,保证活力。

七、委员会责任追究1.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委员会章程,尊重民主决策,并认真履行职责。

2. 委员会成员如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

业委会有啥规章制度

业委会有啥规章制度

业委会有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业委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提高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和非业主居民,包括住宅区域、公共区域和配套设施等范围。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最高决策机构,业委会是执行机构,行使小区管理职能。

第四条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秩序,维护小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委会组织第五条业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业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业委会会议,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协助业委会相关工作。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生效。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为先主任发言,副主任发言,委员发言,然后提议、表决。

第九条业委会制定管理细则,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

第十条业委会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物业公司合理使用、节约经费。

第三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必须遵守合同协议,按规定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修缮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总结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负责车辆管理、停车位分配,保障小区安全、畅通。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公共设施,设施维修需及时处理,对维修质量负责。

第四章居民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停放车辆,不得破坏小区绿化和环境。

第十七条居民不得在小区内吵闹、喧哗,不得污染小区环境。

第十八条居民应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小区公共设施。

第十九条居民应主动维护小区和谐氛围,积极参与小区文明创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业委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业委会有权利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业委会所有。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旨在为小区业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管理服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条委员产生和履职1.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小区内的业主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每届任期为2年。

2.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具备良好的声誉和道德品质,能够代表业主的利益并履行其职责。

3.业主委员会委员应积极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推动小区事务的解决,确保小区的良好管理。

第二条会议制度1.业主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额外事项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2.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各委员,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各项议题能够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第三条决策和执行1.业主委员会按照多数票原则进行决策,委员会成员都有平等发言权和投票权。

2.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小区业主,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或其他便捷方式进行发布。

3.业主委员会对通过的决策进行督促和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第四条业主权益保护1.业主委员会应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2.业主委员会应定期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流业主需求和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财务管理1.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向小区业主定期进行报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违规处理1.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会被提出警告或辞职,经全体委员会议决。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经全体委员会议决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修改1.对于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由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及时向小区业主进行公告,确保全体业主对相关规定有所了解。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和提高居住质量的重要依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所有业主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集体意志、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组成与选举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每个业主家庭有一票,按照小区内业主家庭的比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及其他委员。

主席一名,副主席不超过两名,常务委员不超过五名,其他委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应当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的职务由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其他委员的职务由主席任命,其任期与主席同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如有委员因退休、搬迁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由主席向业主大会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监督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缮和更新设施设备;(二)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内的和谐稳定;(三)制定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四)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和服务质量;(五)组织和开展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等公共活动,增加业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六)管理小区内的公共经济事务,维护小区内的经济利益。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常务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员大会应当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应当按时召开,参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3篇)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主自治,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职权和活动,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按比例选举产生的,担负着提出小区事项建议、协商业主利益、监督物业管理等职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核心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常听取业主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普通委员和监事组成。

主任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由全体业主表决通过。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根据业主情况,设立工作小组、专项委员会等,以全方位有效管理小区事务。

第二章业主选举与任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普通委员和监事由全体业主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的选举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

选举方式可采取拉票鼓励投票的方式,不得采取强迫、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不限次数。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即开始计算任期,任期届满后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一条换届选举应当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进行,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普通委员和监事如实填写并报送物业公司,作为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下:(一)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改进方案,维护小区秩序。

(二)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参与小区设施及改造工程的规划和管理。

(四)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六)组织开展小区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

(七)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

(八)处理紧急事务,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有关小区管理、服务等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如需制定重要决策,应当报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住宅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小区内的管理事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职,代表业主的利益和意愿。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情况和重要决策等信息。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与平等竞选。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为小区的良好管理而努力。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1名主席、2名副主席和4名普通委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综合评定、差额选举原则。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内的住宅业主;(二)具备独立、公正、负责的工作态度;(三)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四)有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如下:(一)召开业主大会,确立选举事项、选举办法和候选人资格;(二)通过公告、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布选举信息和投票时间;(三)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业主可现场投票或通过网络投票;(四)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票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一经公示即生效。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后,应当及时组织换届工作,交接前任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与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和职责:(一)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和汇报工作情况;(二)组织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告;(三)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维护小区的卫生和安全;(四)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五)审查小区改建、装修等重要事项,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六)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停车等事务;(七)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处理其他与小区管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便于小区内事务的协调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委员会组成与选举1. 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组成,任期为两年。

2. 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小区内的合法业主,且在小区内有居住证明。

3. 委员会成员由全体业主进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委员会职责1. 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代表业主行使权益,提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讨论并决定小区的重要事项。

3. 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情况,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和卫生。

4. 积极倡导小区业主自治,促进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

四、委员会运作1. 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主持委员会会议。

2.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文件归档及相关事务的协调。

3. 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日期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全体委员。

4. 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履职,应提前告知委员会并请假。

五、委员会决策1. 委员会决策事项原则上以全体委员会成员的多数意见为依据。

2. 适用于小区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业主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 委员会决策结果应及时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六、委员会监督与问责1. 委员会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 如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全体业主投票表决,可罢免其职务。

3. 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须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通过。

2. 业主对本规章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委员会。

3. 本规章制度经委员会会议通过后生效,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以上为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高效、互动的小区管理机制,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任何与本规章制度相悖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和追责。

同时,业主应积极参与到小区事务的管理中,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和谐氛围。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结构1. 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业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由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

3.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三条业委会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 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 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 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 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严格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金额规定使用经费,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监督专项基金的使用。

9.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业委会会议1. 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业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3.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4.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

第五条业委会委员守则1. 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 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 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X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 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文明和谐、幸福优美的小区。

小区业主委 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 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处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等条件。

第五条业委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委会会议第六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以备业主查阅。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布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和小区的重要事务;(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三)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业委会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四)接待制度,热情接待业主的来访和咨询,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五章业委会的经费第十条业委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等。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经费应当用于业委会的日常运作、办公费用、会议费用等必要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良好合作,根据《物权法》《业主大都会住宅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协调小区内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职权、责任、运作方式及其他有关事项,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规约为依据,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管理小区的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促进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依法自愿组成,经过公开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小区的合法业主,年满18周岁,具有行政能力的公民。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余委员由小区业主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向小区物业公司备案,并公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听取业主意见,审核物业公司的管理情况,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小区的环境卫生、物业设施的维护、大型活动的组织等事务,确保小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管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小区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设立信息发布栏,公布小区管理规定、通知公告等信息,方便业主了解小区的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旳决定和决策;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汇报物业管理实行状况;3、及时理解物业使用人旳意见和提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旳实行;5、组织和监督专题维修资金旳筹集和使用;6、配合物业服务,小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旳纠纷;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旳经营活动;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旳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遵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有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小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互相关爱、友好安全旳崇高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看待业主旳意、提议和改善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停增强为业主服务旳能力。

三、财务制度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省旳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重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旳合法收入。

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平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旳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旳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旳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旳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旳其他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销。

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合计金额超过元(含元)必须通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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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
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

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

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经办人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方可购买。

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

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帐户。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3、年终结算一次。

14、年终财务账册存档。

四、接待制度
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来访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会议学习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代表)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

每次会
议必须有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a、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
b、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召开的;
c、十名以上业主书面要求召开的。

3、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或通知规定时间在微信群中讨论,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4、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5、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6、物业服务评定会议每半召开一次,邀请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评定。

7、参加小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七、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包括业主委员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业主委员会不同委员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2、印章保管人和保管方式由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印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刻制。

印章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确定印章管理人员。

3、所有用印采取报批制度,必须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方可使用, 凡未经半数以上委员批准,一律不能使用印章。

印章使用人必须做好用印登记手续,并留存文件原件副本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印章的使用都要事先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2、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使用人需与业委会过半数委员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多数委员的口头同意后方可使用,但事后公章使用人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公章启用登记表》的补签工作,同意使用公章的其他委员必须亲自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方可进行补签,如有不实有权拒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每次公章使用都要有记录,要记录申请使用人姓名、用途、盖章人姓名、业主季会规章制度。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关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与合同、《业主委员会章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筹集方案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凡违章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交县主管部门查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规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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