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不同城市日照间距系数表资料
表1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1053199687
1.75
1.63
1.64
1.74
1.6〜1.7
11
喀什
39
#176;32/
1.96
1.83
1.72
1.60
1.61
1.71
一
12
天津
39
#176;06/
1.92
1.80
1.69
1.58
1.61
1.68
1.2〜1.5
13
保定
38
#176;53/
1.91
1.78
1.67
1.56
1.60
1.66
一
1.28
1.34
一
25
南京
32
#176;04/
1.45
1.36
1.30
1.21
1.24
1.30
1.0;1.1〜1.8
26
合肥
31
#176;51/
1.44
1.35
1.29
1.20
1.23
1.29
1.2
27
上海
31
#176;12/
1.41
1.32
1.26
1.17
1.21
1.26
0.9〜1.1
28
成都
30
1.62
1.54
1.44
1.47
1.53
1.3〜1.5
18
西宁
36
#176;35/
1.73
1.62
1.53
1.43
1.47
1.52
一
19
青岛
36
#176;04/
1.70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行业性技术规 2010-03-27 09:49:20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03年10月24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一)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和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及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等建设项目;(三)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四)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围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布局必须避开地下活动断裂和地下文化遗址丰富的区域。
第九条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
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第十条已经按照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未经批准调整规划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筑。
日照间距系数
——
-----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4
长春
43°54’
2.39
2.24
2.07
1.93
1.97
2.06
1.7~1.8
5
乌鲁木齐
43°47’
2.38
2.22
2.06
1.92
1.96
2.04
——
多伦
42°12’
2.21
2.06
1.92
1.79
1.83
1.91
——
7
沈阳
41°46’
2.16
2.02
1.88
1.76
1.8
1.87
1.7
8
呼和浩特
40°49’
2.07
1.93
1.81
1.69
1.73
1.8
——
9
大同
40°00’
2
1.87
1.75
1.63
1.67
1.74
——
10
北京
39°57’
1.99
1.86
1.75
1.63
1.67
1.74
1.6~1.7
11
喀什
39°32’
1.96
1.83
1.72
1.6
1.61
1.71
——
12
天津
39°06’
1.92
1.15
1.2
——
32
重庆
29°34ˊ
1.33
1.24
1.19
1.11
1.14
1.19
0.8~1.1
33
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式中:h—太阳高度角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
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表5.0.2-2方位0度~ 15度15度~30度30度~45度45度~60度>60度折减值 1.00L 0.90L 0.80L 0.90L 0.95L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凤阳的日照间距系数一般在1.2-1.4之间,旧城改造项目最低不得低于1.1。
2..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1=i×HL1=日照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建筑的遮阴计算高度L-建筑间距L1-日照间距H-建筑的计算高度(北侧建筑室内地坪至南侧建筑屋面影响日照的北檐口的高度) L2-遮挡建筑阳点至该建筑阳面外墙的距离(计算高度点至南侧建筑北外墙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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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行业性技术规范2019-03-27 09:49:20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19年10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一)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和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及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等建设项目;(三)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四)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布局必须避开地下活动断裂和地下文化遗址丰富的区域。
第九条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
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第十条已经按照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内,未经批准调整规划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筑。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行业性技术规范2010-03-27 09:49:20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03年10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一)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和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及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等建设项目;(三)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四)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布局必须避开地下活动断裂和地下文化遗址丰富的区域。
第九条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
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第十条已经按照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内,未经批准调整规划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筑。
日照间距
最近关于在高层住宅楼前起非住宅的高层建筑,使用哪一种退让标准的讨论始终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这几天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了一些相关人士,终于搞清楚了这个问题。
商业高楼起在已建成的住宅楼前仅仅采用最低日照标准“3小时”肯定是不合情不合理的!现将原因总结如下,欢迎大家理性探讨!先从“情”上来看:国家为什么只制定了最低标准,而没有制定最高标准?这是政府“以人为本”,希望尽量改善百姓生活的体现!显然只采用最低日照标准“3小时”是不合情的!再从“理”上来看:目前江苏省统一遵照的是《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在此规定的“第三章建筑管理”里面对此早已有了清楚明确的规定。
引用如下:3.1.6 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3.1.6.2高层住宅建筑之间以及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低层(含中高层)住宅建筑之间的日照间距,可按3.1.3条计算确定。
3.1.9.1 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建筑间距按住宅建筑间距规定控制。
以上规定中的两条讲得非常清楚应遵循住宅建筑间距规定退让!3.1.3条如下:3.1.3各市、县(市)正南北向住宅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低限值按表3.1.3执行。
3.1.3.1 住宅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示见附录二):L=L1±L2L=建筑间距L1=日照间距L2=遮挡建筑遮阳点至该建筑背阳面外墙的距离3.1.3.2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示见附录二):L1=i.HL1=日照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建筑的计算高度3.1.3.3 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可按表3.1.3.3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照遮挡的条式住宅之间。
3.1.4 住宅建筑间距非平行布置时,当相互夹角小于等于60º时, 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当相互夹角大于60º时, 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方位角计算以被遮挡住宅建筑方位为基准。
中国城市日照间距系数
25 #176;02ˊ 24 #176;27ˊ 23 #176;08ˊ 22 #176;49ˊ
冬至日
正午影长 率
日照1h
4.14
3.88
2.86
2.68
2.63
2.46
2.39
2.24
2.38
2.22
2.21
2.06
2.16
2.02
2.07
1.93
2
1.87
1.99
1.86
1.961.4源自1.441.71.58
1.5
1.4
1.44
1.61 1.58 1.58 1.5
1.5 1.48 1.48 1.4
1.43 1.41 1.41 1.34
1.33 1.31 1.31 1.25
1.36 1.35 1.35 1.28
1.45
1.36
1.3
1.21
1.24
1.44 1.41 1.38
1.35 1.32 1.29
寒日
日照3h 3.33 2.43 2.24 2.06 2.04 1.91 1.87 1.8 1.74 1.74 1.71 1.68 1.66 1.64 1.61 1.6 1.53 1.52 1.5
1.49
1.42 1.4 1.4 1.34
1.3
1.29 1.26 1.24
1.24
1.22
1.2 1.19 1.16 1.14 1.08 1.07
1.29 1.26 1.23
1.2 1.17 1.15
1.23 1.21 1.18
1.38
1.29
1.23
1.15
1.18
1.36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日照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不同地区的日照标准也会因地域、经济、文化等因素而各异。
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则是衡量城市日照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将就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展开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深度和广度,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见解。
1. 什么是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是指城市中心区域街道两侧建筑物高度与街道宽度的比值。
这个比值的大小反映了建筑物对街道日照的遮挡程度,也可以间接反映出城市的整体日照情况。
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越大,说明建筑物对街道的日照影响越小,街道的日照时间也相对更长。
2. 不同城市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对比根据国家标准和日照地理特征,不同城市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会存在一定差异。
通常来说,北方地区日照时间相对较短,而南方地区则相对较长。
南方城市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一般会大于北方城市。
广州、深圳等南方城市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一般在1.2以上,而北京、哈尔滨等北方城市则一般在1.0左右。
3. 评价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在评价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时,需要考虑城市的地理、气候、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因素。
在南方城市,由于日照时间相对较长,日照标准间距系数较大有利于保障街道的光照和通风,有利于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而在北方城市,由于日照时间较短,日照标准间距系数相对较小也可以满足城市的日常生活需求。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应该根据城市的地理和气候特征、人口密度、建筑布局等因素来科学设定。
只有科学合理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才能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舒适度。
也希望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在制定日照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纳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保障。
5. 总结不同城市的日照标准间距系数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应该以科学合理的原则为依据。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规定的间距系数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行业性技术规范2010-03-27 09:49:20 阅读16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03年10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一)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和其他大型的公共建筑及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等建设项目;(三)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四)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布局必须避开地下活动断裂和地下文化遗址丰富的区域。
第九条新建居住区、成片改造区的各种配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建成。
新建居住区应当集中规划建设配套商业用房,其单体住宅建筑不得混建商业用房。
第十条已经按照详细规划建成的居住区内,未经批准调整规划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筑。
全国不同城市日照间距系数表资料
1.26
1.17
1.21
1.26
0.9~1.1
28
成都
30°40?@
1.38
1.29
1.23
1.15
1.18
1.24
1.1
29
武汉
30°38?@
1.38
1.29
1.23
1.15
1.18
1.24
0.7~0.9
1.0~1.1
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杭州
30°19?@
1.36
1.27
1.22
1.14
1.17
1.22
0.9~1.0
1.92
1.80
1.69
1.58
1.61
1.68
1.2~1.5
13
保定
38°53?@
1.91
1.78
1.67
1.56
1.60
1.66
——
14
银川
38°29?@
1.87
1.75
1.65
1.54
1.58
1.64
1.7~1.8
15
石家庄
38°04?@
1.84
1.72
1.62
1.51
1.55
1.61
1.5
16
2.07
1.93
1.81
1.69
1.73
1.80
——
9
大同
40°00?@
2.00
1.87
1.75
1.63
1.67
1.74
——
10
北京
39°57?@
1.99
1.86
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间距计算示意图
D= L0 ·H
L0(间距系数)=ctgh·cosγ
H—计算高度
H=层高X层数+女儿墙高度-C
C=首层窗台高+室内外地坪差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日照间距系数=D/H,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长春日照间距系数
长春日照间距系数
长春日照间距系数是指在长春地区,太阳辐射能量在水平面上的分布
情况。
该系数的值越小,代表着太阳辐射能量在水平面上分布越均匀,反之则代表着分布不均匀。
这个系数通常用于建筑物设计和城市规划中,以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和高度。
长春日照间距系数是由长春市气象局测算得出的。
该系数的计算方法
是通过对一年中每天的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进行测量,并将其与地面
水平面进行比较得出。
具体来说,该系数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日照间距系数= Σ(cosαi)/n
其中,αi为每天太阳高度角,n为一年中可观测到太阳的总天数。
根据长春市气象局提供的数据,长春日照间距系数约为0.45左右。
这个值相对较小,说明长春地区太阳辐射能量在水平面上分布比较均匀。
因此,在建筑物设计和城市规划中,可以考虑将建筑物朝向调整为南
北向或东西向,并控制建筑物高度,以充分利用太阳辐射能量,提高
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长春市气象局还提供了一些有关太阳辐射能量的数据。
例如,
长春地区的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00小时左右,年平均总辐射量为4300MJ/㎡左右。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建筑师和城市规划者更好地了解长春地区的气候特点,并在设计中合理利用太阳能资源。
总之,长春日照间距系数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在建筑物设计和城市规划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利用该系数及其他有关太阳辐射能量的数据,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并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一、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决定居住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主要因素,一是所处地理纬度及其气候特征,二是所处城市的规模大小。
我国地域广大,南北方纬度差约50余度,同一日照标准的正午影长率相差3~4倍之多,所以在高纬度的北方地区,日照问距要比纬度低的南方地区大得多,达到日照标准的难度也就大得多。
大城市人口集中,因此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比一般中小城市要大,这是一个普遍性规律。
由此,同一地理纬度的同一日照标准,小城市能达到的中等城市不一定能达到,中等城市能达到的大城市可能很难达到。
从全国140余个居住区的调查表明,北纬25° 及以南地区如昆明、南宁等城市,现行住宅日照间距已达到或接近冬至日日照1h的标准;北纬30°上下、长江沿岸一带第Ⅱ、Ⅲ建筑气候区的南京、杭州、常州、武汉、沙市、重庆等城市的现行日照间距则仅接近大寒日日照1h;而北纬40°以上、第Ⅰ建筑气候区的长春、沈阳、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城市的现行住宅间距则连大寒日日照1h也未能达到。
根据我国的这一实情,本规范日照标准的确定,以综合考虑地理纬度与建筑气候区划和城市规模(大城市与小城市有别)两大因素为基础,考虑实际与可能,以多数地区适当提高日照标准,少数地区(主要是第Ⅴ气候区和纬度较低地区已达到冬至日照1h的城市)不降低现行日照标准,即以分地区分标准为基本原则。
同时,在建筑日照标准的计量办法上也力求提高科学性与合理性。
本规定较原有标准有几点改进:1.改变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采用冬至日与大寒日两级标准日。
过去,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
从表1反映的实施情况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
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四层。
这些城市若适当提高日照标准,仍不可能达到首层住宅冬至日有日照的要求,更达不到冬至日日照标准,因而,无法以冬至日为标准日,而只能采用第二档次即大寒日为标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