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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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针对目前全球范围内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多重耐药性等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指导原则从临床应用角度,结合抗菌药物的药理、药代、药效等特点,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首先,指导原则强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临床医生应当在明确诊断和评估细菌感染风险后,根据患者的特征、细菌的药物敏感性和临床实践经验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其次,指导原则提出了抗菌药物的分类和选择原则。

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和广谱性,将其分为窄谱和广谱两大类。

窄谱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已知感染细菌的感染,其作用范围较窄,使用时应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进行选择。

广谱抗菌药物适用于治疗复杂感染,其作用范围较广,使用时需谨慎,必要时应根据细菌的药物敏感性进行联合使用。

第三,指导原则要求医生合理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合理使用剂量可以确保药物在体内达到有效浓度,同时避免剂量过大引起的药物毒副作用。

合理控制疗程可以防止抗菌药物过长时间使用引起的耐药性产生。

第四,指导原则强调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医院感染往往是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而细菌耐药性是医院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指导原则呼吁医疗机构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提高手卫生意识、遵守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范,减少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最后,指导原则还提到了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

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可以帮助了解抗菌药物的实际应用情况和趋势变化,为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选择和应用抗菌药物。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预防抗菌药物滥用、过度使用和多重耐药性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指导原则的要求,慎重选择抗菌药物,合理控制剂量和疗程,并加强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以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在医学领域,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手段之一。

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对
于患者的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因此,合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于临床医生至关重要。

1.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确定使用抗菌药物时,首先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需结
合患者的年龄、性别、病史、过敏史等因素进行考量,尽量选择对患者适用且能有效治疗感染的药物。

2. 个体化治疗原则
不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不同,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该实行个
体化治疗原则。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剂量和疗程的调整,以达到最佳疗效。

3. 注意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避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4. 合理使用联合用药
在某些情况下,单一抗菌药物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感染的病原体,需要联合用药
来增强疗效。

临床医生在选择联合用药方案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药物相互作用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疗效的同时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5. 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进而影响治疗效果。

临床医生在使
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指导原则选择药物和剂量,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结语
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工具,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
至关重要。

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上述指导原则进行合理选择和应用,以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

●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2008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2011年即将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问题A DB CE 何时开始用药?要用多长时间?预防用药有何目的?用药是预防哪些感染?如何选择抗菌药物?什么情况下需要预防用药?21手应物的的手应物的应3手应物的4手应物的5手感染的其措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surgi cal si t e i nf ect i on, SSI),指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

★SSI约占全部医院感染的15%★约占外科病人医院感染的35% 40%——黎沾良.于2009年1月“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师资培训班”手术部位感染是指围手术期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如切口感染、脑脓肿、腹膜炎。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enter of Disease control, CDC)两个概念----Em ori TG , G aynes RP. An overvi ew of nosocom i al i nfect i ons i ncl udi ng t he rol e of t he m i cm bi ol ogy l aborat ory[J]. Cl i n M i crobi ol Rev, 1993; 6:428 -442.SSI 的概念比“切口感染”宽,但比“术后感染”窄。

围手术期是指以手术治疗为中心,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具体时间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手术方式而有所不同。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只在确诊为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
对于病原无明确证据的患者,不主张使用抗菌药物。

另外,对于轻度的自
限性感染,也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根据细菌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在根据细菌培养结果确定了
感染菌株后,应该依据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选择。

同时,要尽量避免广
谱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3.重视抗菌药物的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抗菌药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
适应症,并遵循禁忌症的原则。

对于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要根据其适应
症和禁忌症的差异进行合理的选择。

4.合理用药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的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肾功能等进行调整。

疗程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疗效评估等因素,
个体化选择。

5.避免多重联合治疗:多重联合治疗的使用需慎重,仅在特殊情况下
使用。

6.抗生素的计划停药和连续应用:当患者病情好转后,应适时停药,
并严格按疗程规定进行连续用药。

7.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的用药特点: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
需谨慎,需要结合妇幼老年患者的生理特点进行调整。

8.监测和报告细菌耐药情况: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耐药监测与报告
体系,定期进行细菌耐药情况的监测和报告。

以上是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能够更好地应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13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一)品种 (二)给药剂量 (三)给药途径 (四)给药次数 (五)疗程 (六)联合应用
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
经口验服性治治疗疗:者轻根、据中可度能感病染原的菌大及多当数地 耐重患药症者情感况染及不易达到部位(中枢神 经量局注全系范不部射身统围能给给给感高口药药药染限服::后)或感剂不染量能部宜耐位大受难—口以—服达治到疗有剂 较时浓体长化单量效注药急前间度温疗脓眼皮—纯病抗需感治:;治改依依正程性部肤—性情菌迅染疗避青疗动赖赖常彻脑、表治下影谱速严浓免霉性性、底膜耳层疗尿响合达重度素将抗抗症治炎部、剂路口适到、(、全菌菌状愈、感口量感服但高病鞘头身药药消(伤染腔范染吸无药情内孢应物物退感寒、围,收口物进,菌用后 染、阴低应服展浓脓素的性结7道限用剂迅度腔类品2心核~粘较型速内不种内等9膜小,注可局6膜)h感剂需入局部炎染紧)部用、 应患用者;对氨治基疗糖的苷依类从不性可差滴耳;
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3年
5月
• 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全 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的通知 》
3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4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1年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 4月 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四、品种选择 根据抗菌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点,按照临床
适应症正确选用抗菌药物(参见“各类抗菌药物 适应症和注意事项”——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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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五、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

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生素合理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 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 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
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 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 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一部分
三、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 的基本原则
新增:
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附录 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附录 3: 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注重综合措 施,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两部分,强调多部门,多学科合作,通过 科学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 程。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 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 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 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过度 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 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 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 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 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 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 预防措施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简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是指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选择、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疗程以及联合用药等原则,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减少药物耐药性和不良反应。

以下是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详细讨论。

1.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致病菌的敏感性结果,选择对致病菌敏感、具有良好组织渗透性、能达到治疗药物浓度和不良反应相对较小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肾功能、肝功能、年龄等因素,并且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预计病原菌进行合理的药物选用。

2.合理确定用药剂量:用药剂量的确定要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肝功能等因素来确定,以达到治疗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剂量的选择需要额外慎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者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3.合理选择用药途径: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个体情况,合理选择用药途径,包括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局部使用等。

对于不需要立即起效的疾病,可以选择口服给药,而对于需要迅速起效或者无法口服的疾病,可以选择静脉给药。

同时,还应注意用药途径对药物浓度的影响,不同途径的用药剂量可能有所不同。

4.合理确定疗程: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的类型、患者的耐药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疗程。

对于急性感染,一般建议用药7-14天。

对于慢性感染或复杂感染,可能需要更长的疗程。

同时,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监测疗效并及时调整疗程。

5.注意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使用不同类别的抗菌药物以增强治疗效果。

例如,在治疗严重感染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时,联合用药可以提供广谱的覆盖,减少耐药菌的机会。

但是,需要注意合理选择联合用药的药物,避免不必要的药物联合使用。

6.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同时,需要注意抗菌药物使用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肾脏损伤、肝脏损伤等,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们这节课主要向大家介绍,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合理利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在治疗用药的合理药用原则和预防用药的应用的原则。

我们大家都知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卫生部在2004 年颁布的。

它是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颁布的285 号文件,执行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里面,随后卫生部在2009 年也就是38 号文件里面又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运用管理。

那我们知道抗菌药物临床运用指导原则,它包括哪些内容?它可能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以及感染性疾病的药物治疗还有一些抗菌药物如何使用。

我们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什么?就是为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的使用。

在临床中,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认为是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第一个,在指导原则中确定了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都是不合理用药。

还有就是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不适宜,尽量选择过大或者过小,给药途径不恰当,每日的给药的次数不适当,还有我们的必要的疗程,有的情况下是给药疗程短了没有达到完全控制感染的目的,有的情况下是给药的疗程长了,这些都属于不合理的应用。

卫生部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就是为了提高药物合理应用的水平,降低耐药的风险。

我们刚才说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我们就说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就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还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时候如何管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就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人治疗。

我们这节课主要讲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我们所说的在指导原则中,所说的抗菌药物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

比如我们所说的治疗结核病的以及各种病毒性疾病的药物,你比如说像更昔洛韦、阿西洛韦,我们都不包括在本次指南的治疗性药物中。

还有寄生虫治疗,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新华医院曹玉凤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内容提纲抗菌药物的概况《指导原则》起草的背景《指导原则》的具体内容我院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分析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指导原则》涉及的范围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一、抗菌药物概述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抗菌药物的概述磺胺类(百浪多息)1935年Domagk发现百浪多息对链球菌感染的小鼠有保护作用,后者成第一个抗细菌感染的药物应用于临床。

磺胺类药物的发现开创了化学治疗的新纪元使死亡率很高的细菌性传染疾病得到控制。

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1928年Fleming发现青霉素,1941年上市,标志着人类进入抗生素时代按照2022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的培训课件。

抗菌药物的大爆发1928年青霉菌。

1935年百浪多息1940年提纯青霉素,并用于临床。

1940~1950年链霉素(1944),氯霉素、多粘菌素(1947),金霉素(1948),土霉素(1950),红霉素(1952),卡那霉素(1957),利福霉素(1957)1959年分离提纯出青霉素母核6-氨基青霉烷酸。

1960~1970年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竹桃霉素、螺旋霉素、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及林可霉素等问世。

1970~1980年半合成青霉素问世,推出酰脲类青霉素,头孢菌素迅速发展。

硫霉素被发现,同时第一个β-内酰胺酶抑制剂—克拉维酸问世1980~1990年第三代头孢菌素,新型ß-内酰胺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迅速发展。

1980~2000年新型ß-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ß-内酰胺酶抑制剂,口服高效头孢菌素等问世。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为了正确、有效、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和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指南。

下面将对该指导原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重点强调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该指导原则明确表示,抗菌药物应仅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并且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这样可以避免滥用抗菌药物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其次,该指导原则规定了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根据细菌的药敏试验结果,医生应选择对细菌有良好活性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此外,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孕期和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以选择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另外,该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和疗程进行了具体规范。

给药剂量要充分考虑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性,保证药物在体内达到有效的浓度。

疗程的长度应根据患者的疾病和病情进行个体化调整,避免短期治疗导致复发或长期治疗造成药物耐药性。

此外,该指导原则还对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了相关规定。

例如,在儿童和孕妇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特别谨慎,避免对其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对老年人和患有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根据其体质特点和药物代谢能力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和疗程。

此外,该指导原则还对复杂感染和耐药性细菌感染的处理提供了相应的策略。

对于复杂感染和耐药性细菌感染,需要经过全面的评估和判断,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治疗方案。

在治疗过程中,还需要定期监测疗效和耐药性的变化,以及调整治疗方案。

最后,该指导原则还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安全性和监测进行了规定。

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指标的变化,以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同时,医生应定期收集、分析和反馈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数据,为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总之,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通过明确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原则和策略,旨在科学、规范地指导医生正确使用抗菌药物,并预防和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简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简介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更新内容简介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简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
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
◆强调了预防用药目的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 位感染。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 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 在预防用药附表中,2015版《原则》对既往推荐做了较大修改:如在脑外科手 术中,取消了头孢曲松作为预防用药的选择,肝脏手术和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 造影术(ERCP)也取消了头孢哌酮/舒巴坦作为预防用药的推荐;相反地,在有 腔道污染可能的手术中增加了头霉素类的推荐,在MRSA高发单位也可以考虑使 用万古霉素作为预防用药。这些改变与手术部位感染细菌流行病学情况一致, 避免临床用药错误。在各种侵入性操作中部分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这需要对临床医生加以教育,纠正现有不正确的做法,甚至这些推荐与各专科 推荐不一致,但应该以此为准。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 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 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 (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切口类别 Ⅰ类切口 (清洁手术)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较2014版无大幅修订,增加“经验治疗”标题 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本内容从旧版第二条中单独分离出来,并增加“对培养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品文档卫生部等3部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9日联合向社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内容。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这个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抗菌药物应用必须具有明确适应症。

具备指证时可使用抗菌药物,明确规定病毒性感染不能使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品种选择、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次数、疗程和联合用药等。

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基本原则。

分别规定了内科、儿科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药物选择和给药方法,同时列举了不宜预防用药的情形。

指导原则明确了特殊病理、生理状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肾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老年患者、新生儿患者、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这个指导原则还明示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包括青霉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和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等19类目前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且用量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应用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规定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原则。

指导原则列举了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急性感染性腹泻和败血症等32种常见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原则和病原治疗方法。

本原则基1.各单位对抗菌药物的应用应严加管理,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调查分析,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2.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3.严格控制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4.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依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病人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响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平安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展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考前须知,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到达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开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局部,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根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考前须知〞,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正确疗效,并最大程度防止或减少不良反响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根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考前须知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局部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考前须知,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版本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版本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 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 范围高限);
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 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 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 限)。
精品课件
(1.轻三症)给药途径
服)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
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 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 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精品课件
(五)抗疗菌程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
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 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 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 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 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 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 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 防止复发。
精品课件
给药方法:
清洁手术: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 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 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 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 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洁手术, 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清洁-污染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 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 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 用而定。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 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 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 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 者调整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医疗实践中,抗菌药物的应用是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可以有效治疗感染疾病,还可以减少药物滥用、抗药性产生等问题。

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1.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时,首先需要根据患者的病原体类型、药敏试验结果以及患者的个体特征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对于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感染,应选用对感染病原体敏感的药物,同时考虑患者的肝肾功能、药物过敏史等因素。

2. 合理确定抗菌药物剂量在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时,需考虑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情况。

剂量过低可能导致治疗失败,剂量过高则可能增加药物毒副作用的风险。

因此,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

3.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时间抗菌药物是双刃剑,过长或过短的使用时间都可能导致治疗失败或者药物滥用。

一般情况下,感染性疾病在治疗48-72小时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展和病原体的耐药性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4. 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治疗的疗效和药物的耐受性。

如出现治疗失败或明显不良反应,应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5. 强调多学科合作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中,需要医生、药师、微生物学家等多学科专家的密切合作。

只有多学科的合作团队才能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治疗方案,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并减少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选择适宜的药物、合理确定剂量、控制使用时间、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强调多学科合作等几个方面,希望医疗工作者在实践中遵循这些指导原则,确保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解读

起草背景
2004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起草背景
2009年3月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09]38号)
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起草背景
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
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
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青霉素类 头孢菌素类 头霉素类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碳青霉烯类 青霉烯类 单环β-内酰胺类 氧头孢烯类 氨基糖苷类 四环素类 甘氨酰环素类 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林可酰胺类 利福霉素类 糖肽类 多黏菌素类 环脂肽类 噁唑烷酮类 磷霉素 喹诺酮类 磺胺类 呋喃类 硝基咪唑类 抗分枝杆菌药 抗真菌药
将“外科手术预防用药”改为“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 种选择” (附录2)
增加“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附录3)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应根据病原菌的种类、耐药性和患者的病情选
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应优先选择低毒性、广谱抗菌作用、耐药性低的抗菌
药物,并避免过度使用强力抗菌药物。

2.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剂量和疗程。

遵循心血管、神经系统、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患者的用
药原则,并遵守药物相互作用的禁忌。

3.积极控制感染源。

临床医生应重视感染控制措施,采取必要的隔离
和消毒措施,减少感染的风险,从根本上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

4.合理使用联合用药。

对于临床上存在多重感染菌株的患者,应根据
药敏试验结果和临床病情,合理选择合适的联合用药方案。

在选择联合用
药时,应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增加毒副反应的风险。

5.加强监测和反馈。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报
告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性发生情况。

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
调整和改进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6.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应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和教育
活动,提高临床医生和护士对抗菌药物应用原则的认识和理解,推广正确
使用抗菌药物的观念。

总之,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核心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这需要临床医生不仅
具有扎实的医学知识,还要有良好的临床判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不断
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其在临床上的应用需严格遵循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目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应用、疗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

抗菌药物的应用目的为治疗细菌感染,缓解患者症状,改善病情。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类型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明确适应证和禁忌证。

适应证包括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类型及患者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禁忌证则包括过敏史、严重肾功能不全等。

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可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选择抗菌药物时,医生应根据感染病原体类型、感染部位及患者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在药品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抗菌谱广、疗效好、不良反应少的药物。

同时,应充分考虑患者耐药性及药物经济成本等因素。

给药剂量和方式需遵循药品说明书的规定,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抗菌药物的使用疗程较长,患者应按照医生的要求按时服药。

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过敏、严重肾功能不全等,医生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对于过敏患者,应避免使用致敏药物;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选择对肾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

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实际病情来定,同时考虑药物半衰期、肾功能、年龄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抗菌药物使用至患者症状缓解、感染指标恢复正常后即可停药。

但若患者病情较重或存在耐药性感染,医生可适当延长疗程。

遵循医嘱: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遵循医生的医嘱,按时按量服药,切勿随意更改剂量或停药。

定期复诊:患者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定期进行复诊,以便医生能够及时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若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如发热、恶心、腹泻等,应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耐药性监测: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菌种耐药性的产生,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耐药性监测,以确保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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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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