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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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需要制定章程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

(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

(二)____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精选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精选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精选3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doc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doc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说明:〔〕内文字为制定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党组织建设第七条本单位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党的工作。

第八条本单位党组织是党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九条本单位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本单位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第十条本单位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十一条本单位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本单位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本单位支持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三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十三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运行,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

本单位的住所为XXX。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民办、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本单位依法承担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本单位所从事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和服务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由本单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议决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处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一条理事会主席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本单位的执行机构,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本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单位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单位会员是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机构。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本单位的个人。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权利,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参与讨论和决策。

会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第十八条本单位会员大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本单位理事会召集,并由主席团主持。

会员大会的决议要作出记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本单位的财产来自会费、捐赠款、社会捐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福建省2023版)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3版)<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实行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省略业务主管单位内容。

五、【】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英文名称。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英文名称为可选项】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须载明:单位设立的目的】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和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党建领导机关是。

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款适用于实行双重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款适用于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慈善组织载明: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福建省××市(区、县)××路××号】本单位的网址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以下简称本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愿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政局的监督和管理(载明接受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住所:××××××。

(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成都市××(区、市、县)××街××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所从事服务的行(事)业,服务项目的总类必须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一) ×××××××××××××××;(二) ×××××××××××××××;(三) ×××××××××××××××;(四)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本单位设立董(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为二选一,且只能选一,由多个单位或个人出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设立董事会,由一个单位投资的符合法人单位登记条件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理)事会成员为(奇数)人,董(理)事会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申办慈善组织)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

××××××××××(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全称)。

【名称应当以已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慈善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宗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单位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单位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遵守《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本单位开展慈善活动,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

同时,应当遵守《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直接登记表述)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业务主管单位是【全称】,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双重管理表述)第八条本单位的住所:。

【如:南宁市××区(县)××路××号××室】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所有举办者的全称)。

第十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人民币;举办者:,出资金额:。

民办非企业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和地址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是:[单位名称]。

地址:[单位地址]。

第二条性质本单位是[单位性质,如:教育、文化、科技、慈善等]为主要业务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单位宗旨是:[宗旨描述,如:促进教育公平、传承中华文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名称]。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五条章程的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列举业务范围,如: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决策机构本单位设立[如:理事会、董事会等]作为决策机构,其职权是:[列举职权,如:制定发展规划、决定重要业务事项、任免主要负责人等]。

第八条执行机构本单位设立[如:执行机构名称]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决策机构名称]的决定,开展日常工作。

第九条监督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如:监事会、监事等]作为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十条法定代表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产生方式是:[产生方式,如:选举、任命等]。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资产来源本单位的资产来源是:[资产来源,如:捐赠、政府资助、业务收入等]。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和使用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十三条终止程序本单位因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决策机构名称]提出终止动议。

第十四条终止后资产处理本单位终止后,其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单位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决策机构名称]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模板6篇第1篇示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运作,保障合伙人的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组建、运作和解散等事宜。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是指由合伙人依法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的经济组织。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的名称为________,以下简称合伙单位。

第五条合伙单位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经营期限为________。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合伙单位的决策;2. 分享合伙单位的收益;3. 查询合伙单位的财务状况;4. 获得合伙单位的信息披露。

1. 出资;2. 遵守章程和协议规定的各项约定;3. 共同经营,共担风险;4. 参与决策,维护合伙单位的利益。

第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共享合伙单位的收益和承担合伙单位的风险。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占有合伙单位的收入,不得挪用合伙单位的资金。

第十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参与合伙单位的管理和经营。

第三章合伙单位的管理和决策第十一条合伙单位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合伙单位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三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合伙单位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决策方案等。

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合伙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障合伙单位的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合伙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全面、准确的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合伙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合伙单位应当定期向合伙人公布财务报告,接受合伙人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合伙单位应当依法纳税,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合伙单位:1. 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提前________个月;2. 后果不致对合伙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达到约定的经营期限;2. 合伙人数少于________人;3. 重大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和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会员、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三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注册地点为XXX,注册资金为XXX万元。

第四条本单位遵循“自愿、平等、民主、合法”的原则,依法开展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是XXX,具体活动范围包括XXX。

第六条本单位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

第八条本单位的章程是本单位的基本组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由本单位的会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本单位的监督机构,由本单位的会员组成,负责监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成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的决策、监督和活动,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成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活动。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成员有权利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和平台开展相关活动,但必须经过本单位的批准。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成员有义务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审批,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定期进行审计,向监事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本单位的财产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理事会所有。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章程示范文本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是;开办资金:元。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二);(三)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一)个人出资;(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第十一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非企业章程范本模板

民非企业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单位的组织与活动,明确本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事项。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本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具体宗旨)为宗旨,为社会提供(具体服务项目)。

第五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地为:(详细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开展(具体业务活动);(二)提供(具体服务项目);(三)组织(具体活动);(四)进行(具体研究);(五)开展(具体培训)。

第八条本单位业务范围的具体实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人数)名理事组成,其中(职务)一名,副(职务)一名,理事(职务)若干名。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罢免、职责和权利,依照本章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本单位经费来源包括:(一)捐赠;(二)政府资助;(三)会员缴纳的会费;(四)业务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依法进行审计。

第五章修改章程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提案,经(表决比例)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无正文)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

本单位是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_________,简称为_________。

单位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简称为_________。

本单位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_________。

本单位的目标是_________。

本单位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本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公正公平、依法用人、诚实守信的原则。

本单位的行为遵循公益、透明和责任的原则。

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与单位宗旨相悖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指导本单位工作的高级机关、行业专家、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监事会是本单位的监督机构,由监事和监事长组成。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本单位的财务运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决策合法性等。

第八条秘书处是本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的执行和日常管理。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各项业务、负责对外联络以及保障统一决策的执行等。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责任第九条本单位的会员包括创始会员、荣誉会员和资助会员。

会员有权知情、参与并监督本单位的经营管理。

会员有权根据本章程规定参与和享受本单位的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的会员有义务支持和配合本单位的工作,并以实际行动参与本单位的活动。

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和权益。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根据本章程规定提出申诉和建议,并有权根据本章程规定参与本单位的决策。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有秘书长,由单位内部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本单位的名称应为经民政部门核准的名称。

本单位为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或不超过投资的1/3的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社会服务活动。

本单位的举办者为×××××××。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旨在××××××××。

本单位自觉接受XXX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单位的住所地为成都市××区(市、县)××街道号×幢×楼×房间号,邮政编码为××××××。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本单位的举办者享有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推荐理事和监事、有权查阅理事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为一定金额。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本单位设有理事会,成员为奇数人,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和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5-25人,特殊情况设定3年或4年的应在章程中明确。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行使修改章程、业务活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聘任或解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确认由主要负责人提名聘任或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罢免和增补理事、内部机构的设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事项的决定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须在理事长认为必要或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召开会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最新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最新3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最新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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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全文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序言:为更好地推动和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发展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单位的名称为 ______(单位名称)。

第二条单位的宗旨为 ______(单位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三条单位的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独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结构第四条单位的组织形式为______(组织形式),由发起人设立。

第五条单位依法设立名誉理事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工协作,负责单位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名誉理事会为单位的咨询机构和监督机构,由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名誉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或理事会推荐,并经单位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条理事会是单位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发起人或名誉理事会组织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均为无偿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条秘书处是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执行决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发起人捐助、社会捐款、政府补助以及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应依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发起人、相关机构和社会公示财务状况。

第四章工作内容和成果评估第十三条单位的工作内容包括 ______(具体工作内容)。

单位应本着公益原则,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向发起人和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变更和终止第十五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经发起人或理事会决定,对章程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单位终止的情形包括:达到设立目标、发起人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第十七条单位终止后,财务和财产由发起人或经过发起人决定的机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单位的基本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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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印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必须载明: 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单位自觉接受喀什市民政局和喀什市人社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 如:XX 省(自治区、直辖市)XX 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
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定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 人; 理事任期3 年或4 年;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
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 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 名,副理事长1-2 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 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 人1 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 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上。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 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 人,并推选1 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 名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申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 人1 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 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 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日内报业
15 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 日内,
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
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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