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
一、正常晋升高级职务(职改字[1986]第78号)
二、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三、 2、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四、(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五、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六、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七、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八、(2)研究、设计部门
九、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胜技术问题。
十、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十一、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十二、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十三、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浙职改办[1992]23号)
十四、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必须满4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十五、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十六、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项
目的主要贡献者。
十七、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十八、 4、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十九、 5、主持国营大中型企业(或建筑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二十、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二十一、三、评审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l(浙人职[1997]174号、浙计经干[1997]812号)
二十二、评聘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必须是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实际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并在工程技术岗位上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人员。具体按下列条件掌握:
二十三、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十四、 2、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校信息和发展趋势。任现职期间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有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者。
二十五、 3、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十六、(1)、组织和解决过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以及重大引进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己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可,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二十七、(2)、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指国家四大奖)或省部科技成果、科技推广、科技进步、星火等奖的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3)、主持和组织
过重要技术经济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或论述,经实践获得显著成效者。
二十八、 4、在工作中指导过或能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己培养、指导过研究生者。
二十九、四、破格晋升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浙计经干[1999]1815号)
三十、凡符合浙人职[1997]174号、浙计经干[1997]812号文规定的评审申报条件,并在工作业绩方面表现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实际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提前一年推荐评审;若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不受学历、资历、名额比例限制推荐评审:
三十一、 1、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三等以上奖(指国家四大奖)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三十二、 2、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三十三、 3、组织实施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三十四、 4、组织实施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三十五、五、申报程序
三十六、 1、符合高级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至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其它相关评审资料。
三十七、 2、申报人员根据材料整理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后,交至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
三十八、 3、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三十九、 4、申报人员将修订后的材料再次上报中心人事档案管理部,经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后,交纳高级职务评审费440元/人。(浙价费[2002]229号、浙价费[2007]178号)
四十、 5、省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报经相关部门核准同意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