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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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机组启动试验程序

水电站机组启动试验程序

某厂水电站机组启动试验程序一、启动前的检查(一)引水系统的检查1.大坝进水口拦污栅已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拦污栅周围已清理干净验收合格。

2.大坝事故闸门、双向门机已安装完工,在无水情况下调试合格。

事故闸门在关闭状态。

闸门门槽及周围已清理干净验收合格。

3.蜗壳、尾水管等过水通流系统均已检验合格清理干净,蜗壳、尾水管排水阀关闭严密,蜗壳、尾水管进人孔已封闭严密。

测量表计、压力开关均已安装完工调试合格,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3机尾水闸门门槽及周围已清理干净,尾水闸门已安装完工检验合格,尾水闸门处于关闭状态。

5.上、下游水位测量装置已安装完工,调试合格。

6.非本期发电的#1、#2机事故闸门、尾水闸门、技术排水阀处于关闭状态,并已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误动。

(二)水轮机的检查1.水轮机转轮及所有部件已安装完工检验合格、记录完整;转轮叶片与转轮室间隙已检查无遗留物。

2.真空破坏阀已安装完工,经严密性渗漏试验及设计压力下动作试验合格。

3.顶盖排水泵已安装完工,检验合格,手动/自动操作回路正常。

同时准备备用水泵一台。

4.主轴密封与检修密封已安装完工,经检验检修密封无渗漏。

检修密封已投入。

5.水导轴承润滑冷却系统已检查合格,油位、温度传感器冷却水水压已调试合格,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6.导水机构已安装完工检验合格并处于关闭状态,接力器锁定投入,导水叶最大开度和关闭后的严密性及压紧行程已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剪断销剪断信号检查试验合格。

7.机组各测压表计、示流计、压力开关均已安装完工调试合格,整定值已调整至设计值。

(三)调速系统的检查1.调速器机柜及油压装置已安装完工检验合格、油位正常,透平油化验合格。

表计、压力开关、传感器、安全阀门均已整定符合设计要求。

2.油压装置油泵在工作压力下运行正常,集油槽油位浮子继电器动作正常。

自动补气装置、漏油装置安装完工,调试合格。

3.调速系统各油压管路、阀门、接头及部件等经充压力油检查无渗油现象。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歌谷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歌谷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欧阳歌谷(2021.02.01)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全资料总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全资料总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电力工程启动验收的制度

电力工程启动验收的制度

电力工程启动验收的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启动验收制度,保证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效率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验收的范围和对象1. 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造、扩建和重大维修的电力工程项目的启动验收。

2. 验收对象:电力工程项目的所有相关部门、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均为验收对象。

第三章验收的程序1. 验收前准备:(1)由电力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等;(2)提前通知验收时间、地点,准备好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 验收内容:(1)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包括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电气设施等;(2)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包括现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3)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包括噪音、污染、废弃物处理等。

3. 验收方法:(1)现场检查: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方案到现场检查,进行实地核查;(2)资料审核:验收人员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对项目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4. 验收结果:(1)如果经验收人员认为电力工程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可以发放启动验收证书,明确可以启动运营;(2)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争议,应当妥善处理,择期复验或推迟启动运营。

第四章验收的责任和义务1. 电力工程项目负责人:(1)负责组织编制验收方案,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2)配合验收人员开展验收工作,积极解决问题;(3)对验收结果负责,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承包商:(1)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2)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1)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第五章验收的保证和奖罚1. 对合格的电力工程项目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努力和成绩;2. 对不合格或问题严重的项目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3. 对违规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机组启动验收

机组启动验收

机组启动验收一、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二、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三、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还必须向省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步骤如下:1.发电企业要按《电网运行规则》与《并网调度协议》的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向省电力公司提出调试运行申请。

省电力公司自接到发电企业调试运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试工作,因故不能及时安排调试运行的,要书面向发电企业说明。

对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相关试验,原则上要求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各新建发电机组要按照附表要求向成都电监办提供有关资料和履行相关手续,经审核已满足监管机构要求的商业运营条件,我办将正式行文通知省电力公司和相关发电企业。

3.发电企业在得到我办通知后,向省电力公司提出转入商业运营的申请。

省电力公司在收到发电企业提出的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予回复。

4.新建发电机组经核实已满足进入商业运营条件的,商业运营的起始时间从机组完成启动验收的时点(火电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水电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行)开始计算,省电力公司按此时间追溯结算上网电费。

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新建发电机组纳入并网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考核范畴。

5.发电企业申请调试运行、进入商业运行的有关文件,以及电网企业相应的答复文件,应抄送成都电监办备案。

四、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主要进行以下工作: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2 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3 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4 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5 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6 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7 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第一篇: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二)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机构组成(三)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四)机组启动试运行(五)机组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及可靠性运行(六)验收鉴定书(八)说明二、电网新设备投运前期工作附录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相关规定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八: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附录九: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附录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相关规定1、〘关于印发〖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监委办市场〔2007〕40号),2、关于四川省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3、四川电网新设备投运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电力公司)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1、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监委电监安全〔2007〕45号)2、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登记表4、关于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通知(成电监[2008]63号)5、四川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1、〘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2、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八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附录九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一、国家法律、法规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第115号令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第432号令3.4.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53号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 7552.电力系统技术导则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DL/T 7234.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7695.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管理条例 SD 3256.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DL/T 838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T 5839.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 65010.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DL/T 75111.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GB 1762112.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设备技术规范 DL/T 730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285-20061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1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995-20061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191号17.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9-9418.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9519.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87-199620.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8721.高压直流接地极技术导则 DL 43722.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 DL/Z 7132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24.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DL/T667-19992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 5147 26.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 84227.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 DL/T 97028.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44-199429.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5-199430.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6-199431.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7-199432.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 DL/T598-199633.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548-1994 34.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 516-933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包含等级划分准则 GB 17859-199936.远动设备及系统第1部分:总则 GB/T 16436.1-199637.远动设备及系统第2部分:工作条件 GB/T 15153.1-199838.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 GB/T 17463-19983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1篇: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634-199740.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 DL/T 719-20004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 667-1999 42.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 GB/T 1514943.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48-200044.电能量远方终端 DL/T 743-2001三、政府有关部门文件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公正调度的若干意见2.电网调度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0]1234号3.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4.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5.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4号令6.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令[1999]1144号[2002]30号国经贸电力国经贸电力7.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8.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0号令9.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1号令10.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3号令11.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4号令12.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2号令12.13.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电监市场[2003]23号13.14.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36号14.15.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平、公开、公正的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3]46号15.16.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52号16.17.关于对发电企业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调度的原则意见国电调[1999]403号17.18.关于颁发“电网调度信息披露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电调[2001]109号19.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调度机构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电网调[2005]50号四、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9.1.关于做好国家电网公司向发电厂发布“三公”调度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05]178号20.2.关于在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实施“三公”调度、规范调度行为的暂行办法国家电网调[2003]186号21.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办[2005]196号22.4.国家电网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调[2005]249号23.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2005]400号24.6.电力系统水调自动化功能规范和通信协议(试行)(国调)调调[2000]76号25.7.〘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试行)(国调)调继〔2005〕222号26.8.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细则(试行)(国调)调调[2000]64号27.9.关于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三公”调度“十项措施”的通知(国调)调市〔2005〕63号28.10.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国调)调市〔2005〕49号11.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29.12.水库调度工作规范(国调)调水〔2007〕11号(国调)调调〔2005〕28号第二篇: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指导手册目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前言.......................................................................................2 机组启动验收主要依据..........................................................2 机组启动验收范围..................................................................2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3 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3 验收工作流程.........................................................................5 验收工作需提供的主要资料...................................................6 附件1:申报书(一)(格式)......................................................8 附件2:申报书(二)................................................................12 附件3:验收资料清单................................................................16 附件4:验收报告编制要求 (17)一、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17)二、设计报告 (18)三、土建工程施工报告编写要求 (19)四、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报告要求 (19)五、土建工程监理报告 (20)六、金属结构及机电监理报告编写要求...................................21 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指导手册一前言为规范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水电机组启动阶段验收规程和相关办法,特制定《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以便指导水电站项目法人按本手册组织和开展验收工作。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相关要求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6.5.1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6.5.2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

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6.5.3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5.4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主要进行以下工作: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4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6.5.5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 次;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6.5.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6.5.7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讯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7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8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9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需要;10机组启动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并得到批准;11水库水位控制与发电水位调度计划已编制完成,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12运行管理人员的配备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的要求;13水位和引水量满足机组启动运行最低要求;14机组按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6.5.8技术预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听取有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运行情况报告;2检查评价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质量、有关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消缺处理情况;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讨论形成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大纲

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大纲

xxxx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大纲xxxxxx电站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行指挥部验收交接组2014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概况:(一)xxxx水电站位于北盘江上游支流清水河上,工程位于贵州省西部,x,大坝类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高74.5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300m,汛限水位1300m,多年平均流量77.10m3/s,水库总库容1281.3×104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203.4×104m3,调节库容671.8×104m3,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日调节水库。

电站装机容量3×60MW,机组类型为混流式水轮发电机,接入220kV上网线路,预计投产时间为2014年,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6.65亿kW·h,最大净水头:150.4 m;加权平均净水头:134.7 m;额定水头:126m;最小净水头:118.6 m,发电引水流量为165m3/s,单机流量为55m3/s。

(二)xxxx水电站工程于2009年8月23日开工,根据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的计划,拟在2014年7月完成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2014年8月上旬进入72小时发电试运行;大坝及其有关水工建筑及金结设备等后续工程计划在2014年7月初完工。

(三)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业主单位黔西北水力发电总厂以金元水电函【2014】5号文通知,正式成立xxxx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并于2014年6月8日在电站现场召开启动验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会议的安排及要求,此次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的具体工作,由验收委员会下设的试运行指挥部及两个工作组负责。

第二条为保证电站机组及附属设备移交后的安全经济运行,现依据有关行业标准及规程制度和xxxx水电站实际情况,由验收交接组拟订《xxxx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大纲》,作为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验收交接中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阶段验收依据:电力行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等及国家相关标准规程,水利及电力行业标准规程,以及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应合同、设计文件等。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音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音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二)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机构组成(三)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四)机组启动试运行(五)机组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及可靠性运行(六)验收鉴定书(八)说明二、电网新设备投运前期工作附录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相关规定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八: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附录九: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附录一: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相关规定1、《关于印发〈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监委办市场〔2007〕40号),2、关于四川省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3、四川电网新设备投运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电力公司)附录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规定1、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监委电监安全〔2007〕45号)2、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申请表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登记表4、关于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通知(成电监[2008]63号)5、四川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附录三: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1、《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2、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附录四新建电厂(机组)接入系统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资料附录五: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继电保护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六新建电厂(机组)并网通信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七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自动化专业必备的技术条件附录八新建电厂(机组)并网调试项目附录九新建电厂(机组)并网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一、国家法律、法规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第115号令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第432号令.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国办发〔2007〕53号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电力系统技术导则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T 7234.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 7695.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管理条例SD 3256.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T 5839.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65010.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DL/T 75111.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GB 1762112.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设备技术规范DL/T 730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061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1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1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191号17.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59-9418.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4-9519.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20.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 68721.高压直流接地极技术导则DL 43722.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DL/Z 7132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24.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67-19992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 514726.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84227.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DL/T 97028.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199429.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5-199430.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6-199431.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199432.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DL/T598-199633.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548-199434.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3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包含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36.远动设备及系统第1部分:总则GB/T37.远动设备及系统第2部分:工作条件GB/T38.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GB/T 17463-19983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1篇: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L/T 634-199740.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004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 667-199942.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GB/T 1514943.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44.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01三、政府有关部门文件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1.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平、公正调度的若干意见国经贸电力[1999]1144号2.电网调度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00]1234号3.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经贸电力[2002]30号4.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5.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4号令6.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令7.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8.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0号令9.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1号令10.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3号令11.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4号令12.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2号令.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电监市场[2003]23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36号.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平、公开、公正的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3]46号.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电监市场[2003]52号.关于对发电企业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调度的原则意见国电调[1999]403号.关于颁发“电网调度信息披露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电调[2001]109号19.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调度机构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电网调[2005]50号四、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序号资料名称颁布单位及文号.关于做好国家电网公司向发电厂发布“三公”调度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05]178号.关于在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实施“三公”调度、规范调度行为的暂行办法国家电网调[2003]18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办[2005]196号.国家电网公司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调[2005]249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2005]400号.电力系统水调自动化功能规范和通信协议(试行)(国调)调调[2000]76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试行)(国调)调继〔2005〕222号.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细则(试行)(国调)调调[2000]64号.关于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三公”调度“十项措施”的通知(国调)调市〔2005〕6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国调)调市〔2005〕49号11.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国调)调调〔2005〕28号.水库调度工作规范(国调)调水〔2007〕11号。

国电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机组启动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总结

国电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机组启动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总结

国电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机组启动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总结一、机组启动验收1、相关发文国电阿电[2009]58号关于成立国电阿克苏公司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国电阿电[2009]61号关于印发《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机组启动验收工作大纲》的通知国电阿电[2009]63号关于组建新疆库玛拉克河吐木秀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请示国电阿工[2009]9号吐木秀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国电阿工[2009]10号吐木秀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行指挥部的通知国电阿工[2009]11号吐木秀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交接验收组的通知国电阿工[2009] 号关于召开吐木秀克水电站首台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邀请函(应增加)2、管理报告各施工单位管理报告应尽早安排编写,编写完成后先提交草案,经监理、业主检查同意后,规定各参建方管理报告出版的格式要求(字体、字号、段落行间距等)、资料份数、出版质量,然后由各参建方统一拿到出版社出版后统一提交至公司工程部。

管理报告编写、审核、签发三级签字要求亲笔签字,同时全部盖上项目部红章,各单位自留的不在要求提交的份数内。

3、验收工作流程成立机组启动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请示→发改委批复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成立→成立启委会试运行指挥部、验收工作组、启委会办公室→进行机组启动前土建和机电验收(若召开会议,则需出会议纪要)→开专题会议讨论充水方案、机组启动试验及试运行大纲(出会议纪要)→召开启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是否具备机组启动试验条件,决定第一次机组开机时间(出会议纪要)→进行机组72小时连续运行前各项试验→试运行指挥部编写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附试验测试记录→召开启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试运行指挥部和监理单位汇报,审查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研究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机组是否进入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的结论(出会议纪要)→机组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试运行指挥部编写机组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工作报告→召开启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决定机组是否能够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水电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水电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水电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前期准备。

在进行水电验收前,首先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验收工具和设备,确保验收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二、验收流程。

1. 施工质量验收。

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是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验收过程中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包括水电管道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接头是否牢固、绝缘是否到位等。

2. 设备功能验收。

对水泵、水箱、电控柜等设备进行功能性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查设备的启停、自动控制、过载保护等功能是否正常。

3. 安全隐患排查。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重点排查水电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漏电、短路、接地等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4. 现场检查。

验收人员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遗漏的问题,保证工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验收记录。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并留存备案。

三、注意事项。

1. 验收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全面细致地进行验收工作。

2. 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不能马虎从事。

3.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验收过程中要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5. 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确保验收工作的合法有效。

以上就是关于水电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进行水电验收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是水电站投产后对机组进行运行调试和验收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步骤。

下面是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的具体内容:一、前期准备1.检查机组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等,确保机组满足相关技术和质量要求。

2.检查机组设备的完好性和安装质量,包括轴承、发电机、调速器等,确保设备无损坏和安装牢固。

3.检查机组的供电和供水情况,确保机组能正常接受电力和供水。

二、检查准备1.检查机组的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和除氧系统,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2.检查机组的监测与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室的设备和监测仪表等,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与监测机组的运行情况。

3.检查机组的安全防护系统,包括消防系统、泄漏检测系统和报警系统等,确保其能够保护机组的安全。

三、机组启动1.首先,进行全量检查和试运行,包括运行参数的调整和机组各部件的功能检测,确保机组能够正常启动。

2.启动机组后,进行负载试验,包括负载升降和负载稳定性的测试,确保机组能够在不同负载下正常工作。

3.对机组的各个部件进行检查和测量,包括发电机输出功率、轴承温度、冷却水流量等,确保机组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四、机组停机1.启动和停机过程中,注意监测机组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关键指标是否正常,如压力、温度、振动等。

2.停机前,进行机组的冷却和排空操作,确保机组在停机后能够正常冷却和排空,并防止毁坏设备。

3.关停机组后,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清洁工作,清除积尘和杂物。

五、验收1.对机组的试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机组的运行情况和性能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2.进行机组的工艺检测和质量检验,包括电气参数、机械参数、水文参数等,确保机组的工艺流程和质量良好。

3.根据验收结果,对机组进行修正和调整,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缺陷,确保机组能够正常运行。

以上所述即为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规程的内容。

通过严格遵守规程的实施,能够确保机组投入运营后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并为水电站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家百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之欧阳家百创编

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欧阳家百(2021.03.07)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实用文档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实用文档之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

实用文档之"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

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

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目录一前言 (2)二机组启动验收主要依据 (2)三机组启动验收范围 (2)四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五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 (4)六验收工作流程 (5)七验收工作需提供的主要资料 (7)附件1:申报书(一)(格式) (10)附件2:申报书(二) (15)附件3:验收资料清单 (19)附件4:验收报告编制要求 (20)一、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20)二、设计报告 (21)三、土建工程施工报告编写要求 (22)四、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报告要求 (23)五、土建工程监理报告 (24)六、金属结构及机电监理报告编写要求 (26)一前言为规范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阶段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水电机组启动阶段验收规程和相关办法,特制定《四川省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工作手册》,以便指导水电站项目法人按本手册组织和开展验收工作。

二机组启动验收主要依据1. 国家经贸委《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23-2000)等相关规程、规范。

2. 四川省经贸委《关于加强水电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川经贸电力[2001]830号)。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

4. 待验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及相关批复文件。

5. 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规程。

6. 四川省政府部门、省电力公司入网相关文件及要求。

三机组启动验收范围1. 首部枢纽:挡水坝或闸坝(含底格拦栅坝)已完建,进水口水工建筑物完建,拦污栅、工作与检修闸门及其启闭机安装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及通信设施安装调试完成。

2. 引水系统: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及压力管道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支洞封堵和进人门安装、监测工程)已完建,压力钢管制安完成,蝶阀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3. 厂区枢纽工程:主副厂房、开关站或GIS楼及尾水系统的水工建筑物(含监测工程)已按设计完建,尾水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调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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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机组启动并网验收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一、机组启动验收水电工程的每一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生产单位投入初期商业运行前,应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一)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已按设计文件基本建成,或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已能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待验机组进水口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

2、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已安装完毕,经调试可满足启闭要求;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已按设计要求清除干净。

3、厂房内土建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基本建成,待验机组段已作好围栏隔离,各层交通通道和厂内照明已经形成,能满足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待验机组的安全试运行;厂内排水系统已安装完毕,经调试,能可靠正常运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已作安排,能保证汛期运行安全。

4、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调试和分部试运转,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经投入,能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经检查试验合格,动作准确、可靠,能满足升压、变电、送电和测量、控制、保护等要求,全厂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的条件。

6、升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的土建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满足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送电;对外必需的输电线路已经架设完成,并经系统调试合格。

7、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建成,通信可靠。

8、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负责电站运行的生产单位已组织就绪,生产运行人员的配备能适应机组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运行操作规程已制定,配备的有关仪器、设备能满足机组试运行和初期商业运行的需要。

10、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见附录E。

(二)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机构组成1、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下设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组。

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组应在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

2、试运行指挥部由安装机组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生产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负责编制机组设备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组织进行机组设备的启动试运行和检修等工作。

3、验收交接组由项目法人担任组长,生产单位、主要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土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检查,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的整理及随机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点等交接工作。

(三)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1、听取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报告,设计、施工、生产单位报告,以及试运行指挥部和验收交接组的汇报。

检查机组、附属设备、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形象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是否满足机组启动要求。

2、确定验收交接的工程项目清单。

3、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查文件资料,确认6.1要求具备的各项条件以及验收委员会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对尚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审查批准机组设备启动试运行程序大纲和试运行计划。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机组能否启动的结论,提出机组启动前必须完成的工作和注意事项,确定第一次机组的启动时间。

(四)机组启动试运行1、机组启动试运行应按照DL507和经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的机组设备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进行。

2、抽水蓄能电站可逆式机组启动试运行还应按照有关规定专门制定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交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

3、机组启动试运行中全部规定试验项目完成后,试运行指挥部应编写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附测试记录,分送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

(五)机组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及可靠性运行1、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应在机组开始72h带负荷连续运行之前,听取试运行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的汇报,审查试运行工作报告,研究试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作出机组能否进入72h带负荷连续运行的决定。

在机组完成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后应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见附录A),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委员会审查情况,对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意见,并附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和验收移交工程项目清单。

2、按合同规定有30d可靠性运行要求的机组,30d可靠性运行考核完成后,运行单位应提交可靠性运行工作报告,送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正、副主任单位备案。

30d可靠性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按机组设备合同文件的规定处理。

3、抽水蓄能电站可逆式机组的试运行考核为30d可靠性运行,应列入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的审查、验收工作范围,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见附录A)应在完成30d可靠性运行后提出。

(六)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由验收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签字并附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名名单,由项目法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主要出资方备案。

副本若干份,分送地方政府、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

(八)说明1、机组启动验收应对每一台机组均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但除首、末台机组外,中间过程的各台机组投产与启动验收,除特殊情况如发现设备或安装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机组试运行的正常进行等之外,均可以将启动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从简安排,由在现场工作的委员会委员或正、副主任代行启动验收委员会职责进行启动验收工作,但本章的各项要求不变。

2、机组启动对水工建筑物的要求主要是大坝挡水和引水发电系统的形象面貌,尤其是首台机组启动验收,水工方面问题较多。

对未安装机组尾水的设防和下游围堰或集渣的清除同时提出要求,当然在实际工程项目检查中还不仅仅是这些内容,作为宏观上应具备的条件,6.1提出相应的要求。

3、待验机组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是机组启动试验的主要控制系统,全部开、停机试验操作及数据采集均要通过它进行,并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将信号、参数和操作等传送至电站中央控制室。

所以修订后的本标准增加这部分内容。

4、机组设备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主要是启动试运行程序大纲和试运行计划,由试运行指挥部提出,经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理报告,除对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提出评价外,还应对未完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和提出是否影响机组启动验收的意见。

6、DL507是指导水电工程水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启动试运行试验的电力行业标准,是编制具体电站机组启动试运行程序大纲的基础和依据,一直在较好地执行过程中,但它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可逆式机组启动试验的内容。

近十年来,我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速度发展较快,先后建成十三陵、广州抽水蓄能、天荒坪、潘家口等多座大型抽水蓄能水电工程,均采用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

本标准的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范围和本节的内容应增加对抽水蓄能可逆式机组的要求,故增补对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应遵照的标准的规定。

7、机组72h带负荷连续运行能否开始,应在启动验收委员会听取了试运行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的汇报、审查试运行工作报告后作出决定。

在机组完成72h带负荷连续运行后,启动验收委员会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则本台机组的启动验收工作基本结束,可以转入办理移交。

近年来我国几座大型电站从国外引进的机组设备在合同文件中有30d可靠性运行的规定,可靠性运行在程序安排上是在72h带负荷连续运行以后,对于常规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不对30d 可靠性运行进行审查和验收,本节仅规定试运行指挥部(或运行单位)应向启委会提交30d可靠性运行工作报告为备案。

8、对于抽水蓄能电站的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以30d 可靠性运行作为工程和机组综合性能的考核验收依据,取消72h的连续运行(抽水蓄能机组也不可能进行连续运行)。

所以对于这类工程的机组启动验收,应将30d可靠性运行列入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审查、验收的工作范围。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应在30d可靠性运行完成之后提出。

附录A(标准的附录):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E(标准的附录):申请验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水电站工程截流(蓄水、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A1 工程简况。

包括工程名称、所在位置、主要建筑物名称和综合经济效益(具体指标)。

各阶段验收应有侧重:工程截流验收,主要介绍导、截流工程;工程蓄水验收,主要介绍挡水、泄水建筑物和水位、库容及库区工程等,安全鉴定结论;机组启动验收,主要介绍引水、尾水系统、厂房和机组设备、电工一次和电工二次设备、送出工程及电力系统情况。

A2 阶段验收的范围和建设情况,包括主要建设经过,关键里程碑的时间,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不作质量等级评定)。

对重大质量问题和未达到设计形象面貌的需加以说明,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A3 对能否截流(蓄水、启动)作出明确结论。

A4 附件。

如有保留意见,由提意见的委员签字。

申请验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表E1 申请验收应提供的文件、资料注:表中“√”表示必须提供,“*”表示库区县以上政府的代表汇报材料,“○”表示需要时提供。

二、电网新设备投运前期工作1.1拟并网的发电厂、地方电网、220kV 用户变电站应在并网调试90 天前与省调签订《四川电网并网调度协议》。

签订《四川电网并网调度协议》的条件如下:a) 发电厂(网)已经与省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b) 220kV 用户变电站已经与属地电业局(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c) 发电厂(网)以及220kV 用户变电站已于计划并网的90 日前向省调提供电网调度运行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技术资料与图纸(包括水库部分);d) 发电厂(网)以及220kV 用户变电站正常生产运行的条件均符合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1.2 拟并网的发电厂、地方电网、新建的输变电工程应在首次并网日的 6 个月前,向省调提交有关参数(设备实测参数应在首次并网日的10 日前提供,并网调试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应在并网后30 日内提供)、图纸以及说明书等并网资料。

1.3 省调在新设备启动调试60 天前确定调度管辖范围和设备命名编号。

划归地调调度管辖的220kV新建变电站及220kV 线路的命名由省调负责。

1.4 拟并网的发电厂、地方电网、新建的输变电工程应在首次并网日的30 日前,向省调提交新设备投入申请书(格式见附录B)。

1.5 新设备投运应具备下列条件:1.5.1 设备验收工作已结束,质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有关运行单位向省调已提出新设备投运申请并经批准。

1.5.2 申请并网发电机组经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影响电网稳定的发电机励磁调节器(包括PSS 功能)、调速器、安全自动装置、以及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继电保护等技术性能参数达到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其技术规范满足所接入电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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