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宽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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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民⽤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的数⽬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个:⼀、⼀个房间的⾯积不超过60m2,且⼈数不超过50⼈时,可设⼀个门;位于⾛道尽端的房间(托⼉所、幼⼉园除外)内由最远⼀点到房门⼝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数不超过80⼈时,也可设⼀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于1.40m。

⼆、⼆、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所、幼⼉园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时,可设⼀个疏散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个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每层建筑⾯积不超过300m2、且每层⼈数不超过30⼈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个楼梯。

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平屋顶,如户门采⽤⼄级防⽕门时,可不通⾄屋顶。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的数⽬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应超过250⼈。

容纳⼈数超过2000⼈时,其超过2000⼈的部分,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应超过400⼈。

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的数⽬不应⼩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宜超过400~700⼈。

注:设计时,规范较⼩的观众厅,宜采⽤接近下限值;规范较⼤的观众厅,宜采⽤接近上限值。

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分区的安全出⼝数⽬不应少于两个。

但⾯积不超过50m2,且⼈数不超过10⼈时可设⼀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分区时,每个防⽕分区可利⽤防⽕墙上⼀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门作为第⼆安全出⼝,但每个防⽕分区必须有⼀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数不超过30⼈且⾯积不超过500m2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垂直⾦属梯可作为第⼆安全出⼝。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楼梯间时,在底层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处,应采⽤耐⽕极限不低于1.5h的⾮燃烧体隔墙和⼄级防⽕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间。

建筑疏散宽度要求

建筑疏散宽度要求
疏散宽度
以下分类依据为:(非高层建筑中单项宽度常用固定值和比较值来限定,人多场所的总宽按人数指标和求和来计算;而高层建筑中提高要求,单项宽度也按人数指标来确定,并加固定值限定,此时总宽按求和及比较值即可。这是因为非高层要么要求相对低,要么人多,所以进行了情况差异分类;而高层人数相对少,但要求高,所以多数是按人数指标来计算宽度。)
5.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6.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净宽按平坡地面0.65m/通过100人,阶梯地面0.8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厅内每个疏散出口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2.高层建筑内走道和楼梯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首层外门总宽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且内走道和首层外门的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1.9的各项指标,楼梯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2.9的各项指标。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且不应小于0.9m。
4.单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各类总宽度
7.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下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8.影剧院类和体育馆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建规》表5.3.16-1/2的百人指标计算确定。影剧院类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人。体育馆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700人。

楼内安全出口规定(3篇)

楼内安全出口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管理,包括住宅、宾馆、商场、写字楼等。

三、安全出口设置要求1. 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两端,便于人员疏散。

2. 安全出口的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住宅:每层疏散人数不超过200人时,疏散宽度不应小于1.1米;超过200人时,每增加100人,增加0.1米,但最小疏散宽度不应小于1.2米。

(2)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每层疏散人数不超过200人时,疏散宽度不应小于1.4米;超过200人时,每增加100人,增加0.1米,但最小疏散宽度不应小于1.5米。

3.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志应采用红色底色,黄色边框,中间为白色箭头,箭头指向安全出口。

4. 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栅栏、卷帘门、防盗门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

5. 安全出口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得设置台阶、门槛等障碍物。

6. 安全出口的上方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

7. 安全出口应设置应急广播,应急广播应具备以下功能:(1)播放疏散指示;(2)播放火灾报警;(3)播放其他应急信息。

四、安全出口管理要求1. 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出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出口的管理责任。

2. 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设施完好。

3. 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安全出口的巡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疏散能力。

5. 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路线的要求和设施安全疏散是指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

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

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

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例如,从商场营业厅到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3米,住宅为1.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第一节安全疏散的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一、安全疏散的允许时间安全疏散的允许时间,指当建筑物着火时,人们离开着火的建筑物并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

安全疏散的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不会计算楼梯上的疏散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得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备用距离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是指从房间门或住宅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让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设置足够的紧急出口,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及其前室门的最小净宽度,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

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GB50016-2014

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GB50016-2014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消防工程师考试:安全疏散宽度要求汇总

消防工程师考试:安全疏散宽度要求汇总

每年的消防工程师考试,都有不少的考生被众多的消防知识点所困扰,对此,小编为消防工程师知识发愁的考生,整理了一份消防工程师考试中涉及到的安全疏散宽度要求进行了汇总。

一、最小净宽度疏散宽度在满足疏散总宽度的前提下,还需满足最小净宽度要求,最小净宽度规定如下:1、一般情况:注:仓库无要求2、特殊调整: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办公建筑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髙度不应小于2.10m;建筑髙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不应小于1.00m;室外疏散梯最小净宽不小于0.9m;超高层停机坪每个出口净宽不宜小于0.9m。

二、百人疏散宽度指标1.高层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百人宽度指标不小于1.0m/百人;2.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6m/百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3.体育馆座位数小于3000人时,可按剧场、电影院、礼堂的百人宽度指标来查表确定;4.确定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设计宽度时,还需对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宽度进行核算和调整。

如,一座二级耐火等级、容量为10000人的体育馆,按上述规定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总宽度为10000×0.43/100=43(m)。

如果设计16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则每个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625人,每个出口的平均宽度为43/16≈2.68(m)。

如果每个出口的宽度采用2.68m,则能通过4股人流,核算其疏散时间为625/(4×37)≈4.22(min)>3.5min,不符合规范要求。

如果将每个出口的设计宽度调整为2.75m,则能够通过5股人流,疏散时间为:625/(5×37)=3.38(min)<3.5min,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办法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办法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办法4.单层、多层民⽤建筑中的疏散⾛道(观众厅内的疏散⾛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净宽度不应⼩于1.1m ,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净宽度不应⼩于1m 。

(三)⼯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1.⼚房每层的疏散楼梯、⾛道、门的各⾃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

当各层⼈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数最多的⼀层⼈数计算,但最⼩净宽度不宜⼩于1.1m 。

底层(即⾸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数最多的⼀层⼈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净宽度不宜⼩于0.9m;疏散⾛道的净宽度不宜⼩于1.4m 。

当使⽤⼈数少于50⼈时,⼚房疏散楼梯、⾛道、门的最⼩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于0.8m 。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

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的⾼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时⼈员较少,且⼀般都有进出货物的⼤门,其疏散楼梯、⾛道、门的最⼩净宽度只要满⾜正常⼈员通过和使⽤要求即可。

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净宽度不应⼩于0.6m.第⼆节安全疏散设施⼀般来讲,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设施有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道、安全出⼝、应急照明和疏散指⽰标志、应急⼴播及辅助救⽣设施等。

对超⾼层建筑还需设置避难层和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疏散楼梯和楼梯间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楼梯间防⽕和疏散能⼒的⼤⼩,直接影响着⼈员的⽣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作。

因此,建筑防⽕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性质、⾼度、层数,正确运⽤规范,选择符合防⽕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防⽕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开敞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般要求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道。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三篇)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三篇)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

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1.3一般设置要求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

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1.4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的300m2地下室。

3.1.5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3.2设置要求:3.2.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

疏散宽度

疏散宽度

一、非高层单项宽度1.各类民用建筑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可为1.0m。

3.人员密集的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按0.6m/通过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观众厅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1.4m,门应外开,不应设门槛,门口内外1.4m范围内不设踏步。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外疏散小巷净宽不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为疏散的金属梯净宽不小于0.9m,室外消防梯净宽不小于0.6m。

各类总宽度7.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

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下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8.影剧院类和体育馆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建规》表5.3.16-1/2的百人指标计算确定。

影剧院类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人。

体育馆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700人。

9.商店等其他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各类宽度应按《建规》表5.3.17-1/2及其他条文的百人指标和人地指标计算和折算确定。

其中特别处:娱乐场所设在(半)地下室,其各类宽度不小于1.0m/通过100人。

二、高层的单项宽度和各类总宽度1.高层公共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0.9m,位于尽端的不应小于1.4m。

2.高层建筑内走道和楼梯净宽不小于1.0m/通过100人,首层外门总宽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且内走道和首层外门的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1.9的各项指标,楼梯净宽不小于《高规》表6.2.9的各项指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安全疏散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安全疏散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安全疏散篇(一)安全出口的个数1.建筑物每个防火分区、一个楼层、一个大房间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2.建筑规模较小、使用人数较少,可以只设一个安全出口的例外情况:(1)一个房间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幼除外):非高层建筑中,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75n/时;可以只设一个净宽不小于1.4m的外开门.(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房间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门。

(3)二、三层建筑(医疗托幼除外)一、二级耐火,每层面积不大于500m2,二、三层人数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4)塔式住宅:9层及其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可设一个楼梯;10至18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5)非高层的单元式宿舍,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人数不超过30人,可设一个楼梯。

(6)单元式住宅,一般只有一座楼梯和安全出口。

但超过6层时,各单元楼梯均应通到平屋顶,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应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

7至9层的单元式住宅,如户门用乙级防火门时,楼梯可不通至屋顶。

(7)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开有防火门时,两个防火分区可各自设一个安全出口,而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在高层建筑中,此项规定的适用前提是,这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的1.4倍。

3.观众厅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剧院、电影院、礼堂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体育馆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规模较小时取值宜接近下限,规模较大时取值宜接近上限。

建筑设计防火及疏散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及疏散距离

建筑设计疏散门的规定多规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

多规5.3.9 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 人时,其超过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 人。

多规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多规5.3.10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高规 6.1.12.3 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按1.00m/.百人计算。

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规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

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

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是确保建筑物内部人员在发生火灾、地震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理的通道宽度能够提供足够的空间供人员快速疏散,减少人员拥堵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宽度的标准以及其重要性。

一、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宽度标准的制定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通常由建筑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外部疏散通道宽度标准:1. 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筑物疏散通道宽度的标准,如ISO 23601和UIA CS1。

这些标准提供了疏散通道宽度和人员密度的指导,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建筑物。

2. 国家标准:各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和建筑规范,制定了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

例如,美国全国消防协会(NFPA)的标准(如NFPA 101和NFPA 5000)规定了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最小宽度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3. 地方标准:有些国家或地区根据地方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疏散通道宽度的特殊要求。

例如,在城市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可能会要求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超过最低标准,以提供更大的安全保障。

二、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宽度标准的重要性建筑物外部疏散通道的宽度标准对于人员疏散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几个方面说明其重要性:1. 快速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或地震,人员需要尽快从建筑物内部撤离。

如果疏散通道过窄,人员可能会相互阻塞,导致疏散时间延长,增加逃生的困难和危险。

因此,合理的通道宽度能够帮助人员快速、高效地撤离。

2. 人员密度控制:疏散通道宽度的标准还与人员密度有关。

标准通常会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类型、人员流量以及疏散的时间因素。

适当的通道宽度可以提供足够的空间,让人员在疏散过程中保持有序,并减少人员密度,降低踩踏等意外事件发生的风险。

民用建筑疏散走道宽度要求

民用建筑疏散走道宽度要求

民用建筑疏散走道宽度要求

低规要求:
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

高规要求:
内走道净宽度按通过人数每百人不小于1.00m计算;
首层疏散走道的净宽度要求:
居住建筑:单面布房:1.2m双面布房:1.3m
其它(不含医院):单面布房:1.3m双面布房:1.4m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走道长度不大于40m:单面布房:1.3m双面布房:1.5m
走道长度大于40m:单面布房:1.5m双面布房:1.8m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1中小学校内,每股人流的宽度应按0.60m计算。

2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2股人流,并应按0.60m
的整数倍增加疏散通道宽度。

3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8.2.3计算。

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0m。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走道宽度按每层通过人数每一百人不小于1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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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宽度规定
1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宽度指标见表6-1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
注:①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上表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②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
③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
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④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改场所的建筑面积1人/㎡计算确定;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人/㎡计算确定;
⑤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
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6-12确定。

商的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 表6-12
编者注:《防规》GB50016-2006中此条规定的商店疏散人数计算方法应取代《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中的有关规定。

《防规》此条条文说明中指明:“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建筑面积内。

“)
《防规》5.3.17※
⑥餐饮人数计算:(㎡/座)
等级餐厅饮食厅店食堂餐厅
一 1.3 1.3 1.1
二 1.1 1.0 0.85
三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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