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论休谟问题_从层次的观点看

合集下载

休谟哲学思想浅析

休谟哲学思想浅析

休谟哲学思想浅析休谟哲学思想浅析0501027 05哲学班薛虎周休谟是英国近代哲学中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表,他从洛克的经验论出发的,合乎逻辑地得出了怀疑主义的结论不仅使经验论的理想破灭了,而且也使唯理论的理想陷入了困境,康德则认为“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

休谟哲学所面临的问题是在知识真假难辩的情况下如何为之确定可靠的基础。

他继承了洛克的思路,主张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性”的研究。

至于如何来研究人性,休谟明确指出:“关于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而我们对这个科学本身所能给予的唯一牢固的基础又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

而休谟哲学也是西方近代最为彻底的经验论哲学思想。

(一)经验论基本原则休谟的经验论的基本原则是:一切有意义的观念来源于相应的印象。

那么什么是印象和观念呢?(1)观念和印象“印象”和“观念”是休谟哲学中比较重要的概念,所谓“印象”休谟认为是指现时发生的各种内外感觉,包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或欲求时的知觉”,即当下所生的感觉、情感和情绪等生动活泼的知觉,它们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

印象又分为两种,一是感觉印象,一是反省印象。

感觉印象是由于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产生于心中的,“反省印象只是在它们相应的观念之前产生,但却出现在感觉印象之后,而且是由感觉印象得来的”。

休谟写道,“在印象这个名词中间,我包括了所有初次出现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

” 休谟把“印象”当作人的一切观念和认识的来源。

休谟的经验主义、怀疑主义与自然主义

休谟的经验主义、怀疑主义与自然主义

休谟的经验主义、怀疑主义与自然主义在这次报告中我主要结合休谟的认识论来着重讲述他的思想论证的脉络。

1关于休谟休谟(1711—1776)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父母都是有学之士。

休谟一家对宗教非常虔诚,尤其休谟的母亲是个笃信宗教的人,这对年青的休谟有相当大的影响。

休谟后来抛弃宗教信仰,大胆怀疑和抨击宗教神学的理论,主要得益于这位思想家对宗教所做的理性思考。

休谟进入爱丁堡大学读书,选修了希腊语、逻辑和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等基本课程。

他在这里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对笛卡尔哲学和牛顿学说的了解就是在这里获得的。

在学习期间,主要受洛克和克拉克学说的影响,他对宗教的信仰发生了动摇,这是他后来最终抛弃宗教信仰的开端。

后来因家庭原因辍学回家没能获得学位,但却没有停止学习,回家后专心于自学,主要学习法律和文学,后来转向系统地学习哲学和批判学(即后来的美学)。

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以及后来从中拓展出来的《人类理智研究》(或者说《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还有《自然宗教对话录》和《宗教的自然史》,以及为我们所熟知的刘仲敬所翻译的《英国史》等。

需要注意的是,休谟的历史是从后往前写的。

2认识论与思想论证的脉络《人性论》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论知性”,是他的认识论;第二卷“论情感”,是在认识论的基础上对情感及其作用的研究;第三卷“论道德”,是他的道德理论。

在这部著作中,休谟提出和论证了他的经验主义的基本原则,表明了怀疑主义的哲学态度,并从那些基本原则出发,广泛讨论了伦理、审美、政府的起源、社会的发展等方面的许多问题,全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人性论》有一个副标题:“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

它表明了休谟力图将“实验的推理方法”引入到精神科学中来,以建立一门为所有学科奠基的新科学,即“人性科学”。

关于休谟哲学我大体上提炼几个理论,讲清休谟哲学的基本观点。

第一个是观念论;第二个是怀疑论;第三个是因果关系理论论证;第四个是自然论;之所以提出这四点是因为我认为它们对于理解休谟哲学来讲最有裨益。

对休谟问题的思考与感悟

对休谟问题的思考与感悟
在人类意识到休谟问题这个系统怀疑论体系的存在之前我们安逸的生活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经验生活中满足于前人的归纳在心里断言明天也会像今天这样至少它的变化在我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渐渐地我们就如同温水中的青蛙一般使思维日渐失去其活只有在问题提出的地方缺陷才有可能得以解决否则它只能静静地沉睡在我们的心间
对 休 谟 问题 的 思 考 与 感 悟


1 、观 念 源 于经 验
休谟 向我们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 ,那就是 :我们 的身体虽然被 限制 在地球上 ,并且遭遇到各种痛苦和困难 ,但 是我们 的思想 却能在一 刹那 之间把我们送到宇宙中最遥远的地方 ,甚至于超出宇宙直达那个无 限的 混沌之 中。但是 ,思想并非是毫无边际的 ,它必须 以经验作为 自己的基 础 ,超出经验范 围之外的事物是不可感 、不可知的 ,人类 的全部讨 论只 能 在 经 验 的范 围 内才 能 成 立 。
郭 一 君
摘 要 :休谟 问题从提 出至今 ,都没有获得 令人满意的答复,但其对 归纳法的诘 难是 任何一 个信 奉科 学力量的人 所不 能回避的 ,该 问 题 中闪烁的怀疑论的科学精神也值得我们探 究。本篇文章将从 论述休 谟问题 出发 ,最终落脚于其 中蕴含 着的可贵的科 学精神 。 关 键 词 : 经验 ; 因果 关 系 ; 习惯 ;信 念 ;科 学 精神
2 、 因果 关 系 、 习惯 、信 念
但人类毕竟有别 于动物 ,人们总是向往未知 ,并希望得到确定性 的回 响 ,所以上面提到的人类 “ 推理”往往并不局限于已经经验到的事件范围 之内,而总是要从过去延伸到将来 ,从已经经验到的事物推向未经验到的事 情。既然如此 ,那么包含在这类知识中的那些超出已有经验之外的延伸 ,其 依据又何在呢?它的基础又是什么呢?休谟回答说是 :因果关系。 切科学的唯一直接 的效用 ,正 在于教 导我们如何 借原 因来 规范 将来 的事情 。 ”在 《 人性论》 中,休谟还 这样写 到 : “ 唯一能够 推溯到 我们感官 以外 ,并把我们 看不见 、触 不着 的存 在和对象 报告 于我们 的, 就 是 因果 关 系 。 ” 二 、从 休 谟 问题 中发 现 科 学 的精 神 旦 理解了休谟 问题 ,随之而来 的必然是 心灵 的震撼 和对以往生 活 所信奉 的所 谓科 学规律 的怀疑。是啊 ,我们凭什么 因为太 阳之前每天都 会升起 ,就断言太阳之后 依然也会如期 而至 呢?明天 的可 能实际上 已经 超 出了我们从以往 的经 验规律 中所归纳 出来 的所谓准则 的范 围。 在人 类意识 到休谟 问题这个 系统怀 疑论体 系的存 在之前 ,我们安逸 的生 活 ,在 日复一 日年 复一年 的经验 生活中 ,满足 于前人 的归纳 ,在 心 里 断言明天也会 像今天这样 ,至少它的变化在我可承受的范 围之 内 ,渐 渐地 ,我们就如同温水 中的青蛙一般 ,使思维 日 渐失 去其 活力。 只有 在问题提出的地方 ,缺陷才有可能得以解决 ,否则它只能静 静 地沉 睡在 我们的心间。休谟发现了它 ,这也 就意味着 他为我们这被 习惯

休谟问题逻辑层面的解决和实践解决

休谟问题逻辑层面的解决和实践解决

休谟问题逻辑层面的解决和实践解决
休谟问题(Hume's problem)指的是大哲学家大卫·休谟在他的著作《人类理解论》中所提出并试图解决的一个问题,即在我们经验中所得到的一切,是否都可以由经验推出,或者说,是否存在任何先验的知识,例如“因果关系”、“物质存在”的概念。

至今为止,这个问题在哲学界仍然被广泛关注。

在逻辑层面,休谟问题可以通过重新审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理论框架来解决。

经验主义强调所有知识都是从感性经验中得出的,而理性主义则认为有些知识是可以脱离经验独立存在的。

通过重新审视这两个理论的假设和前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休谟问题的出现和限制,也可以为未来的哲学研究提供更为严谨的理论基础。

在实践层面,休谟问题的解决则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知识来源和科学方法。

例如,在现代科学中,经常会使用“因果关系”等概念,而这些概念并非完全基于感性经验,而是通过科学方法得出的。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更为系统地研究科学方法和知识来源,来解决休谟问题,以及更好地理解人类知识的本质和来源。

休谟的问题及回答

休谟的问题及回答

休谟的哲学简介我们从休谟对实体存在的怀疑的解答,来解释休谟的世纪之问。

我们再从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质疑的解答,来解释休谟为何不认可感觉印象的根本原因。

休谟正确的证明了物质实体、心灵实体和上帝是不可知的。

他说,我们没有关于实体的知觉,至于知觉之外有无实体存在,那是不可知的。

他认为,我们只有关于性质的观念,对性质依附的“寓所”没有任何知觉。

我们想象不出知觉之外的“物质”存在。

因此,物质实体是不可知的。

同样,对于心灵实体,他也认为我们没有知觉。

我们知觉到的,并不是“自我”这个稳定的心灵实体,而是“那些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互相接续着的并处于永远流动和运动之中的知觉的集合体”,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其实是对人体内知觉集合的感知。

至于上帝,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能直接证明它存在,也无法推理出它稳定存在(无所不能的上帝和不存在的上帝,是等价的,是没有意义的,除了可以解释第一推动力以外)。

因此,他认为无法确认实体是知觉的根源,实体不可讨论,知觉根源只能讨论到感觉印象为止。

然而,物质实体虽然不可被“认知”,但是可以被“感知”。

也就是说,物质实体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们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

而对物质实体的“感知”,是我们认知的基础,是我们对认知做正确or错误判断的最终依据。

此话怎讲?古往今来,很多人对人类认知的真实性怀疑,例如庄周梦蝶,例如缸中之脑等……然而,我们人类有多少人真正怀疑过我们自己认知的真实性?想想,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都确定肯定一定明白清晰地知道我们的认知是真实的,并且按此行事就不会犯错误?因为,世界是一体的,认知是这一体化的一个过程。

认知包含在世界本身中。

你承认世界的同时就包含了对目前认知方式的认同。

而认知方式如何做到和世界的表现一体或者说一致呢?答案是:相互作用,或者叫影响。

感官和认知对象是同质的,或同构的。

认知的过程,是认知对象的对象(事物)和感官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要做到这一点,当且仅当二者是相同类时,它们才能相互作用。

浅析休谟问题

浅析休谟问题

试析休谟问题一、对休谟的简要介绍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下午4点钟)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分成名。

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

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将其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二、休谟的生平休谟汲取了洛克和贝克莱哲学中的纯正的经验主义要素,并又排出了他们思想中形而上学的内容,给了经验主义最清楚、严格的阐释。

休谟1711年生于爱丁堡,其父母都是苏格兰人。

他早年的兴趣是文学,这种兴趣使他不会按照家里的意愿去做一名律师。

休谟对一切增进自己文学才干以外的事都显得不屑一顾。

相较于他的第一本书《人性论》所受到的冷遇而言,他的第二本书《道德政治论》是较为成功的。

休谟还参加政治生活,1763年他作为英国大使的秘书到了法国。

他的书让他在欧洲大陆声名广传,而卢梭正是他在欧洲大陆的朋友之一。

休谟想要运用物理学的方法建立一门人性科学,最后却发现,使用科学方法来描述人的思维机制是不可能的。

他早先对理性的信仰最终导致了怀疑主义,因为他发现认得思维范围是多么的有限。

三、休谟的主要哲学思想1.因果问题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

休谟在《人性论》以及后来的《人类理解论》中反驳了这个理论,他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具体内容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具体内容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具体内容
一、引言
休谟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关于归纳逻辑的问题。

休谟在其著作《人性论》中提出了归纳逻辑的问题,即我们如何从一些特定的事实中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本文将围绕休谟问题展开讨论。

二、休谟问题的提出
1. 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
2. 休谟对归纳推理的质疑
3. 休谟所提出的悖论
三、不同观点对休谟问题的回答
1. 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通过神学证明来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2. 康德:通过先验知识来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3. 米尔:通过经验主义来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4. 波普尔:通过科学方法来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四、现代哲学对休谟问题的回答
1. 概率论与统计学:从概率和统计角度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2. 贝叶斯网络:从图论角度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3. 人工智能:从机器学习角度解决归纳逻辑问题。

五、总结
休谟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其引发了众多哲学家和科学家的思考。

不同的观点和方法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但并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

现代科技和理论为解决归纳逻辑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但也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休谟问题”效应

休谟问题”效应

休谟问题”效应
休谟问题,也被称为“是”能否推出“应该”的问题,即事实命题能否推导出价值命题。

这个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占据重要位置,许多著名哲学家纷纷介入,但终未有效破解。

休谟问题在休谟那里表现为因果问题,即因果联系的必然性问题。

休谟认为,我们关于实际事情的推论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只有因果关系才使我们超出当下的直接经验获得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

但在他看来,因果联系的必然性既不能得到理性的证明,也不能得到经验的证明。

人们在经验中所能发现的只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先后相继、恒常结合,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必然联系。

这种两个现象之间的恒常结合使我们在心理上形成了一种习惯:看到一个现象会联想到与之经常相伴的另一个现象,形成我们的因果联系的观念。

休谟解决因果问题是从彻底的经验主义立场出发的。

在他看来,经验中不包含任何理性的成分。

这实际上割裂了感性和理性的辩证关系。

正是由于这种彻底经验主义的局限性,休谟把因果联系归结为根源于人的心理习惯,对因果关系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

康德哲学试图解决休谟问题。

康德哲学的目的是要重建形而上学,使形而上学成为科学。

为此,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理性,对纯粹理性进行批判。

这种批判考察使得休谟问题被改造、转换为一个新问题——康德问题。

总的来说,休谟问题的效应解释主要基于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质疑和彻底经验主义的立场。

请结合法学研究谈谈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请结合法学研究谈谈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请结合法学研究谈谈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休谟问题是指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所提出的对因果
关系的质疑。

休谟认为,人们的观念和经验仅仅是对感觉和印象的简单联想,我们没有办法从一连串的事件中抽取必然的因果关系。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休谟问题对法律推理和证明的方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上,法律推理通常基于因果关系,即以过去发生的事实为基础,推断未来的结果。

然而,休谟问题的出现挑战了这种基于经验的因果推理方法。

根据休谟的观点,我们的认识和经验仅仅是基于所见所闻和印象的简单联想,因此不能推断必然的因果关系。

在法律实践中,这意味着法院不能简单地依据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来推断未来的结果。

相反,法院需要更严格的证据和推理方法来支持他们的决策。

休谟问题还提示我们,法律的解释和应用并不仅仅是基于严格的理性思维,还需要考虑人们的主观观念和经验。

因为人们的观念和经验都是有限的,所以法律的解释和应用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对休谟问题的理解对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它提醒了我们不要过分依赖简单的推理和经验,而应该更加注重严谨的证据和推理方法。

同时,它也使我们意识到法律的解释和应用需要考虑人们的主观观念和经验,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二)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二)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休谟问题(Humean problem),即所谓从“是”能否推出“应该”,也即“事实”命题能否推导出“价值”命题,它是休谟在《人性论》中提出的一个著名问题。

这个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占据重要位置,许多著名哲学家纷纷介入,但终未有效破解。

休谟指出,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休谟在《人性论》以及后来的《人类理解论》一书中反驳了这个理论,他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

而依据他怀疑论的知识论,我们只能够相信那些依据我们观察所得到的知识。

休谟指出,我们对于因果的概念只不过是我们期待一件事物伴随另一件事物而来的想法罢了。

“我们无从得知因果之间的关系,只能得知某些事物总是会连结在一起,而这些事物在过去的经验里又是从不曾分开过的。

我们并不能看透连结这些事物背后的理性为何,我们只能观察到这些事物的本身,并且发现这些事物总是透过一种经常的连结而被我们在想象中归类。

”也因此我们不能说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关连。

休谟在这里提出了“经常连结”(constant conjunction)这个词,经常连结代表当我们看到某件事物总是“造成”另一事物时,我们所看到的其实是一件事物总是与另一件事物“经常连结”。

因此,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两件事物在未来也不一定会一直“互相连结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并非因为因果关系是自然的本质,而是因为我们所养成的心理习惯和人性所造成的。

”因果联系之间其实存在一个信心或盼望的跳跃,比如我们认为明天必定会来到是基于经验中对昨天今天与明天的“知识”,不自觉的把明天作为今天的结果,这是盼望和信心,不是知识!。

休谟问题的经济学描述及其联想

休谟问题的经济学描述及其联想

休谟问题的经济学描述及其联想经济学逻辑可以化解哲学难题,清除哲学神秘,并且可以作为沟通哲学和生活世界之间的桥梁。

我们暂以哲学史上著名的“休谟问题”来做个有趣的尝试。

一旦将“休谟问题”所隐含的经济学逻辑揭示出来,并进而将其扩展到生活世界之中,我们会发现,“休谟问题”的神秘性就被彻底消解了。

在考察因果关系之后,休谟对归纳法提出了一个深刻的质疑:根据有限经验,我们如何能够归纳出一个全称判断的命题?(《人类理解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2页)即使看到的乌鸦全部是黑色的,我们如何敢于断言“天下乌鸦一般黑”?或者,即使知道过去每天太阳都从东方升起,我们又如何能够肯定明天太阳还会从东方升起?“休谟问题”的提出,不仅挑战了人们习以为常的思维方式,而且涉及到了普遍必然的经验知识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问题,它对归纳合理性的质疑,实际上动摇了人类知识的确定性基础。

二百多年来,“休谟问题”仍是一个哲学悬案。

悬案是科学的耻辱,但却是哲学的荣耀,有生命力的哲学问题大都是在千百年间悬而未决的。

休谟对归纳合理性的质疑,作为逻辑学问题也许是永远无解的,作为哲学问题至少是深不可测的,但作为经济学问题却是十分简单的。

归纳法既有描述性功能又有判断性功能,前者是对已知事物的描述,后者是对未知事物的预测。

从经济学角度思考休谟问题,我们会发现,根据有限经验归纳出一个全称判断,无论对已知事物的描述,还是对未知事物的预测,都是有利有弊的。

就对已知事物的描述而言,以全称判断取代无数个单称判断可以降低描述成本。

倘若没有“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全称判断,我们就要被迫使用无数个单称判断——“乌鸦1是黑色的,乌鸦2是黑色的……直至乌鸦n是黑色的”——来完成描述任务,这将导致信息传递成本(包括描述成本以及与此相关的理解、学习和交流成本)的极度攀升。

然而,以全称判断取代无数个单称判断也降低了描述的准确度,就描述某个特定的已知事物而言,不能排除全称判断产生描述错误的可能性,“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全称判断就忽略了日本有白乌鸦的特例。

探讨休谟的怀疑论

探讨休谟的怀疑论

探讨休谟的怀疑论探讨休谟的怀疑论休谟的怀疑论主要包括了:对知识的怀疑、理性方面的怀疑和感官方面的怀疑这三个方面。

下面我将对其一一陈述。

一、对知识的怀疑我们的经验知识大多数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的,但是对于因果关系我们能否提供依据呢?休谟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我们要考察因果关系这个观念的来源:(一)“因果关系”这个观念不可能从作为原因和结果这两个对象本身得的。

因为对象之间是可以相互独立的,不需要发生必然的联系;(二)由(一)可知因果关系必然是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得来的。

而作为原因和结果的对象之间有以下两种关系:1、接近关系;2、接续关系(即时间上原因先于结果,但这二者发生其间并没有任何可感知的时间间隔)。

但是这两种关系并不能提供一个完善的原因作用的观念,因为一个对象可以和另一个对象接近、并且是先在的,而仍不被认为是另一个对象的原因。

比如,有两个报时准确的时钟,甲时钟到整点时会报出点数但不会敲钟,而乙时钟到整点时会敲钟但不会报出点数,当到整点时,甲时钟报时而且乙时钟敲钟,但显然甲时钟报时并不是乙时钟敲钟的原因。

因此,对象间的关系也不能为因果关系提供依据。

那到底是什么保证了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呢?一、是科学中的自然律?但是自然律本身表述的是事实关系,而归纳是我们建立所有的事实关系时所采取的方式,因此,自然律是由归纳得来的,但是归纳又是从单个的因果关系得来的。

也就是说,因果关系的依据是自然律,自然律的依据是归纳关系,归纳关系的依据是因果关系,这样就陷入了循环,显然是不合理的。

二、是自然的齐一性(即过去出现的事实关系,现在还会出现)保证了因果关系?但是自然的齐一性是从归纳得来的吗?若是,就像上面一样陷入循环论证。

若不是,那又是从何得来?显然不是由理证得来,因为这里只涉及事实关系,不涉及观念关系。

那么,应该是直观得来,但直观给予我们的只是原因先于结果,即前面提到的接续性,已经证明了这种接续性只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

休谟哲学观点

休谟哲学观点

休谟哲学观点休谟哲学观点:休谟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验论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一切存在的有意义的观念其思想来源就是其相应的印象,对于印象和观念他也给出了相应的解释。

“印象”就是我们身边发生的各种内外感觉,包括我们所听见的,看见的,喜欢的,讨厌的等等。

印象则分为两种,一种是感觉印象,就是我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心中的最直观的的反应;另一种是反省印象,这是说他们的产生是在我们脑中对相应的观念的产生之前产生,出现在感觉印象之后,却来源于感觉印象。

论述如下:凡主张经验是人的—切认识的唯一来源的哲学理论都叫经验论。

由于对经验有唯物和唯心的两种理解,因此,经验论也有唯物的经验论和唯心的经验论。

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主要代表有培根、霍布斯、洛克,狄德罗、霍尔巴赫等人。

他们认为经验是从客观事物中产生的,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

因此,客观事物是感性经验的基础。

唯心主义的经验论的主要代表有贝克莱、休谟、马赫等人。

他们认为“经验”是人的主观体验,把经验限定为感觉的总和,认为感觉就是唯一的存在,它不和客观事物发生关系,不从客观事物中产生,只是从自我的感觉和意识中产生出来,把“经验”和物质隔开,“经验”和实践分离,这是赤裸裸的主观唯心论。

第二、温和的怀疑论。

对于感觉的来源问题,休谟是持怀疑态度的,在他看来我们自身所具备的的感觉,其来源是不可知的。

在他看来,只有不断地追寻感觉的来源,就可以合理地解释感觉经验,并且在他看来,感觉来源自己是可以解释的。

第三、不可知论。

休谟哲学思想中的不可知论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物质对象同上帝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可知的和经验因果关系是否存在。

第四、因果学说。

在研究了经验和因果关系之后,休谟提出推论得出了其相应的来源,在他看来,这就是人的习惯和经验,当然他也将其运用在了自我的哲学思想中虽然休谟属于18世纪的哲学家,他的著作中讨论到的题材大多与现代哲学界的主要争论有密切关系,这与其他同时代的哲学家相较是相当罕见的。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休谟问题”或被看作因果关系或因果观念问题,或被认作归纳合理性问题,或被看成“是与应当”或“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

经过原典梳理和逻辑论证可以发现,建之于经验论基础上的休谟人性哲学所要问的核心问题是“所有从经验所得结论的依据是什么?”其实质是在追问经验扩展式推论的依据。

这个问题向我们揭示了经验推论的有限性和人类认知找不到充分理性依据的困境。

“休谟问题”是西方哲学从探究人类认知的对象与来源转向探究人类认知形式及其实践的导火索,休谟的人性哲学体系则是这种“转向”的开端与转折点,是西方哲学从古典到现代转折的关键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哲学作为理性地系统探究人类求知本性及其一般问题的学科,知识论是其最内在的本质部分。

在述评哲学史上对“休谟问题”的经典知识论解答方案和解答路径的基础上,论文借鉴进化认识论和社会生物学一些认知理论成果,通过批判整体论的两个教条,提出了“析构”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观念,把“析构”作为“是其所是”的世界及其中的事态或事物“成其所成”的基本方式。

“绝对同一”就是世界及其中的事态或事物的“是其所是”。

构建析构知识论逻辑系统后,论文进一步阐明了作为现实自然语言思维的一种有效工具形式的“析构蕴含”,能够表达认知对象析构于事态的结构关系,符合我们人类推论实际形式。

通过把休谟列出的“同一”、“类似”、“数量和数目”、“任何质的程度”和“对立”关系,以及事态间的所谓“因果关系”归为“相对同一”的“类似”关系,表明了重点考察现实中“相对同一”的析构知识论对这些哲学关系的集中解释和处理能力。

在探寻“休谟问题”及其实质的解答过程中,以“析构知识论”为理论框架,吸取“后生规则”等当代进化认识论和社会生物学理论的成果,阐明了经验扩展式推论是“绝对同一”析构于事态时空结构中而“相对同一”地不断析构形成与发展的适应性认知方式。

这种“精适”的认知方式可以在新条件和审视结果作用下调整自己,形成新的具有“后生性”的“精适”规则和方法。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的具体内容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的具体内容

归纳逻辑休谟问题的具体内容休谟问题是哲学中一个经典的问题,涉及到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方法的可靠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休谟问题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休谟问题休谟问题最早由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他认为归纳推理并不具有严密的逻辑基础,因此无法证明任何科学定律的真实性。

这一观点对科学方法和知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引发了哲学界长期的争论。

二、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为了更好地理解休谟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逻辑推理方式。

1. 归纳推理:从个别事实出发,通过总结归纳得到普遍规律。

例如:“所有人都会死亡”这一结论就是通过多次观察死亡现象得出的。

2. 演绎推理:从已知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演绎得到结论。

例如:“所有人都会死亡”和“张三是人”这两个前提可以得出“张三会死亡”的结论。

三、休谟问题的核心观点休谟问题的核心观点是:归纳推理不能作为科学知识的基础。

休谟认为,从有限的个别事实中总结出普遍规律并不能证明这些规律的真实性,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未来的事实会不会与过去不同。

例如,我们可以观察到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但这并不能证明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

因为我们无法排除可能存在一种非白色的天鹅,而我们还没有发现它们。

四、对休谟问题的回应休谟问题引起了哲学界长期争论和思考,也有许多哲学家提出了自己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

1. 康德对休谟问题做出了回应。

他认为,虽然归纳推理不能得到必然性结论,但可以得到有限性结论。

也就是说,在特定条件下,归纳推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可靠的结论。

2. 波普尔则提出了“反证法”的思想。

他认为,在科学研究中,我们不需要证明某个理论是正确的,而只需要通过反证法来排除错误理论即可。

3. 哈克尔则认为,科学知识并不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出的,而是通过实践和经验积累得到的。

他认为,科学家需要不断进行实验和观察,从而逐步发现规律和定律。

五、休谟问题的影响休谟问题对于科学方法和知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休谟问题是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思考,也是经验哲学中一个很有价值的思考问题。

休谟的思考是基于他的经验哲学思想而产生的,他认为人们获得知识,不是通过道理的推演,而是通过经验的积累,这也就是经验主义的基本思想。

但是人类的经验是有限的,如果只凭经验解决问题,很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这就是休谟问题所在的地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元哲学进行思考,这篇文章只是探讨了一小部分关于休谟问题的思考和元哲学思想,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关注。

一. 休谟问题的解析休谟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他认为所有的概念都来源于经验,而人们又往往在推理和思考的过程中使用了一些超出经验范畴之外的概念。

例如我们讨论颜色,红是红色,这是很显然的,这种判断是经验判断,然而我们还会提出红色是属于光谱的,这就需要在红色这个概念上添加超经验的东西,这在经验主义者看来是不可接受的。

那么我们如何证明这个概念是正确的呢?这就是休谟问题的真正含义所在,即超出经验范畴的概念是否能够被证明。

二. 休谟问题的反思休谟问题的反思主要是要解决经验主义不能成为绝对的真理的问题,因为人类所认识的东西是非常有限的,如果只凭经验,就很难验证一些复杂和超出现实范畴的事物,而且我们还过于偏执于经验,这容易导致一种知识的困境。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类认识的方式,寻找非经验主义的知识获取方式,这就需要用到元哲学的思考。

三. 元哲学的思考元哲学是哲学的一种高级形态,它是对哲学本身的思考,它试图寻找哲学的本质和哲学在现代科学中的地位。

元哲学挑战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同等重要的地位,认为人类的认识方式是多方面的。

用元哲学的思想去思考休谟问题,就会有新的发现。

四. 元哲学的思考和休谟问题的联系元哲学的思考和休谟问题的联系是在于它试图重新审视人类的知识获取方式,提供新的工具,来辅助我们理解那些超出经验范畴的事物。

1.休谟问题是对经验主义的一种试探,而元哲学试图挑战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同等重要性,它指出人类是存在着非经验的知识获取方式的;2.休谟问题是指超出经验范畴的事物如何被证明,元哲学的思考则是提供一种新的认识方式,不再把经验作为唯一的知识形式,以其他认识方式助力解决超出经验范畴的问题;3.休谟问题虽然无法在经验范畴之内得到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是认识的两个重要来源,元哲学的化身是通过拓展人们的思考范畴来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另一种可能性;4.由于经验被放低,元哲学又成了哲学上的反思,它因此成为一种工具,在辅助我们理解那些超出经验范畴的问题上变得尤为重要,对于休谟问题的解决帮助与日俱加;5.元哲学的这种说法是否成立,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但这种思考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考可能,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概念和工具来理解人类不能完全解释的问题。

(二)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二)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二)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休谟问题指的是一种科学问题,它涉及到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休谟(Hermann von Helmholtz)在1858年提出的“动力学的统一”的问题,即如何将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的结果统一起来。

休谟问题涉及到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的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科学问题。

休谟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的结果统一起来,以及如何确定各种物理现象的本质。

休谟问题的研究范围涉及到物理学、数学和哲学等多个学科,并且涉及到现代物理学的多个领域,比如量子力学、相对论、量子场论等。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

“休谟问题”的析构知识论探究休谟问题是关于经验和认识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休谟在他的著作《人类理解论》中提出了一个观点,即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经验,但是这个观点也引出了一个问题,即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的经验就是真实的呢?这个问题被称为休谟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哲学家提出了析构知识论的探究。

本文将就休谟问题进行析构知识论的探究,并举出五个例子的方式展开论述,以证明析构知识论的合理性。

一、知识的来源是什么?对于休谟问题,最容易用来解决的方法就是把知识的来源进行分解。

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的知识都来自于经验,那么我们就需要看一看这个经验到底是怎么产生出来的。

一个人的经验来自于他自己的感官和经历,每个人的经验都是独一无二的。

例如,我们看到的颜色可能和别人的不一样,我们的感受也可能有所不同。

这个事实表明,我们的经验是被塑造的。

我们看到的东西仅仅是我们渊源于外界的信息的体现,这个信息被我们的大脑加工,以便我们能够识别、理解和运用它。

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转换和过渡,其中必然会产生一些误差。

二、知识的可信度如何确保?“知识”这个词本身涵盖了一系列的概念,例如真实、可信、可靠性和有效性。

如果我们认为人类的知识是根据经验获得的,那么我们要问的问题就是知识的可信程度如何得到保障。

我们的知识主要靠我们自己的经验来获得,而这个经验就是我们的感觉和感受,包括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和嗅觉等等。

这些感觉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可能会被扭曲或改变。

例如,我们可能会被光的折射所误导,因而看到一个东西的位置不一定与它的实际位置相同。

同样地,我们的感官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和其他情况的影响,从而导致我们对某个事物的判断产生误差。

三、知识产生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是什么?除了上述问题,知识的产生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

例如:1、语言和符号:我们使用语言和符号来传达和分享我们的经验和知识,但是这些语言和符号本身也可以被误解或误导。

2、记忆:我们的经验和知识必须依赖于我们的记忆,但是记忆也可以遗漏或失真。

2021认识论研究中休谟原则的价值探讨范文1

2021认识论研究中休谟原则的价值探讨范文1

2021认识论研究中休谟原则的价值探讨范文 摘要: 弗雷格的逻辑主义的核心观点是算术真理是分析真理,这种分析性是被界定为:如果一个命题可以用逻辑和定义证成,那么这个命题就是分析的。

弗雷格的逻辑主义失败了,因为他重构算术的系统有矛盾。

随后逻辑学家发现:标准的二阶逻辑加上休谟原则可以推出二阶算术的公理。

这一结论被称为弗雷格定理。

新逻辑主义的核心论点是:休谟原则虽然不是“显定义”,但是这个原则可以解释“基数”“有穷数”,因此休谟原则给出了一种解释抽象对象的路径。

但是新逻辑主义也面临着种种的质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布鲁斯对休谟原则“分析性”地位的怀疑。

文章在介绍布鲁斯和新逻辑主义争论焦点的基础上,将澄清新逻辑主义在认识论上并不是要论证算术真理的“分析性”而是论证休谟原则可以解释“数”,并且解释这种方法为什么优于其他公理系统的“隐定义”。

关键词: 休谟原则;隐定义; 良莠不齐问题; Abstract: Thethesis of Frege's logcism is that arithmetic truths are analytic,which means arithmetic truths can be justified by logic and definitions. Frege's logicism is generally thought failed because his system to reconstruct arithmetic is inconsistent. Logicians find that second-order logic plus Hume's Principle derives the axioms of second-order arithmetic,and this result is now called Frege's Theorem. The main thesis of Neo-logicism is that Hume's Principle explains the meaning of cardinal number,although it is not an explicit definition,and therefore Hume's Principle provides a way to explain abstract objects. However,Neo-logcism is confronted with criticisms which include Boolos' doubt about the analyticity of Hume's Principle. This paper clarifies that the aim of Neo-logicism is not to explain the analyticity of Hume's Principle but to explain how it provides the sense of “cardinal numbers”,and why this definition is better than the other implicit definition as an axiomatic system. Keyword: Hume'sPrinciple; implicit definitions; bad company; 引论 新逻辑主义继承了弗雷格的逻辑主义的基本主张,认为基本的算术规律可以从标准的二阶逻辑和定义(休谟原则)得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哲学・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3陈 刚休谟提出的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不仅是一个哲学史上的古老问题,而且是一个当代哲学仍然关注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以当代哲学家霍赫伯格(Herbert Hochberg )对休谟问题的诠释为切入点,在仔细把握休谟哲学立场的基础上,从层次思维的角度重新讨论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

霍赫伯格希望通过对“因果必然普遍事实”的肯定或否定一次性地解决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休谟本人虽然没有提出“因果必然普遍事实”的概念,但也是将两个问题放在一起讨论的。

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大大增加了问题讨论的难度;应该将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分开讨论。

根据唯名论的立场,我将首先否认普遍事实和因果必然普遍事实的存在;然后在现代科学的知识水平上,用“来自层次的证明”先证明个别事实之间因果联系的存在,再讨论普遍因果命题的证明问题。

这样做虽然无法回答休谟问题中关于知识基础的最深层提问,但至少能够说明科学知识和常识知识的区别。

科学知识的基础不是常识和习惯,科学实践中实际发生的证明方式不是单个理论命题的归纳证明,而是各层次理论系统的整体检验,甚至是各层次理论系统之间的相互支持。

“来自层次的证明”可以为知识的确实性提供一个更具整体论特征的说明。

一、霍赫伯格对休谟的本体论诠释在论文《人性论和逻辑哲学论中的因果性和普遍性》中,霍赫伯格探讨了休谟否定归纳和因果联系的本体论基础。

他比较了休谟的《人性论》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的本体论,认为休谟和维特根斯坦都否定因果联系和普遍事实,维特根斯坦对普遍事实的明确否定支持“《人性论》中的最著名的几个主题之一”(Hochberg,p.14)。

维特根斯坦给休谟的认识论主题提供了本体论基础。

霍赫伯格的论证策略是用当代的哲学概念来诠释休谟的思想。

霍赫伯格区别了普遍事实和因果必然的普遍事实。

他首先说明维特根斯坦既否定普遍事实,又否定因果必然的普遍事实;然后用了论文的大半部分来说明休谟同样也否定这两种事实的存在。

关于休谟否定因果关系和必然性的主要证据是休谟的一段话:总的来说,必然性是某种不是存在于客体、而是存在于心灵中的东西;即使把它看作是物体中的性质,我们也不可能对它形成甚至最模糊的观念。

要么我们没有关于必然性的任何观念,要么必然性是思想根据体验到的联合而断定的从原因通及结果,并从结果通及原因,除此之外,它・27・3本研究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意识科学研究前沿的哲学问题”(编号07JA720004)和“全球审视科学与精神主要奖励项目”(编号GPSS MAP03)的资助;同时得到国家教育部“985工程”、华中科技大学“科技进步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John Te mp let on Post 2Doc Fell o wshi p at Calvin College 的支持。

什么都不是”(Hu me,1976,pp.165-166)至于休谟对普遍事实的否定,霍赫伯格认为,“除了一系列的关联,显然休谟想要拒斥任何支持普遍命题的事实基础。

因为,对休谟而言,因果联系的观念涉及到必然联系的观念,……休谟的观点排除了普遍事实的使用。

(因为)普遍事实的存在提供了两个原子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

”(Hochberg,p.5)这里霍赫伯格使用了“想要”一词,意思是说,尽管休谟没有明确拒斥普遍事实的存在,但是这种拒斥态度已经蕴涵在他的思想中,他应该拒斥它们的存在。

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普遍事实的存在将提供两个原子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

换句话说,当休谟明确否认因果联系的时候,他隐含地假设不存在普遍事实。

如果他不拒斥普遍事实,这些普遍事实就会给恒常联系的真值条件提供另外一个基础。

总之,如果休谟主义者希望坚持休谟论题,他们就必须否定因果事实和普遍事实的存在。

无论霍赫伯格的推理本身在理论上是否成立,他对休谟否定普遍事实和因果必然普遍事实的诠释都是有问题的。

休谟的基本哲学取向是反形而上学的,他主张用经验的、描述的方法取代传统的形而上学思辨。

休谟的《人性论》和后来的《人类理解研究》主要是认识论的著作,在其中我们可以找到大量的关于因果推理的讨论。

但是,关于因果关系存在与否,我们却找不到太多直接明确的本体论讨论,关于因果事实和普遍事实尤其如此,而且休谟从来没有在两者之间做这样的区别。

早期维特根斯坦虽然也是反形而上学的,但是在《逻辑哲学论》中他还是表述了一套本体论。

斯科姆斯(B rian Skyr m s )认为,维特根斯坦的本体论立场不同于传统的唯名论。

(Skyr m s,pp.199-206)一方面,他的客体是个体的、不变的;另一方面,客体在事态中处于确定的相互关系。

但是事态之间又是相互独立的;事态存在于逻辑空间中,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逻辑的,不是事实的。

早期维特根斯坦的本体论立场是一种逻辑的或模态的唯名论。

(Perzanowski,pp.224-230)总之,无论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还是在休谟的《人性论》中,我都没有找到关于这两种普遍事实和它们之间的区别的论述。

那么霍赫伯格做这个区别的标准是什么呢?它们到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还是因果必然普遍事实是普遍事实的一个特殊种类?对此霍赫伯格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清晰的概念。

霍赫伯格本人对普遍事实和因果必然普遍事实的存在都持一种否定的态度,也许这正是为什么他对两种事实的描述难于理解的原因。

霍赫伯格只引用了休谟的上述一段话。

那么,我们是否要将我们的结论完全建立在这一段话上呢?对这一段话是否还有别的诠释可能性?否定客体中的必然性是否必定意味着否定理论的普遍性?必然性就是普遍性吗?休谟关于因果事实的观点到底是什么?看来需要进一步研究休谟本人的观点。

二、休谟论因果关系在《人性论》中,休谟首先是在因果讨论的背景中引入归纳问题的,尽管并非所有的归纳概括都是因果的,因为并非所有的知识都是关于因果关系的陈述。

休谟相信因果关系是唯一可以使心灵超越感知内容的关系,而且它是必然的联系。

他认为:“只有因果能够产生这样一种联系,以致于使我们从一个客体的存在或行为可以肯定地相信有另外一个存在或行为跟随或超前于它;其它两种关系(等同关系,时空关系)从来没有能在思维中被如此运用,除非它们影响到它或受它的影响。

”(Hu me,1976,pp.73-74)然而,当休谟开始分析因果推理的时候,他把因果关系描述为“关联的恒常性”(constancy of conjuncti on )。

关于这种“恒常关联”的性质,史密斯(Nor man Ke mp S m ith )认为,它不是一种自然关系,而是一种“哲学”关系。

“即使我们把‘原因’一词看作是仅仅指称次序的规则性,我们仍然不能逃避我们的困难。

因为,即使这样,在任何单独的案例中,任何导向原因的推理都不能够被理论・37・论休谟问题:从层次的观点看地(即逻辑地)得到辩护。

所有经验所揭示的都是过去的关联,向未来案例中类似关联的推导都是依据这么一个假设而进行的,那就是,未来将类似于过去。

”(S m ith,p.121)因为并不存在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个假设,因此它必定是某种未经思量的倾向的产物,并且这种倾向是习惯或习性。

“未来类似于过去的假设不是基于任何种类的论证,而是完全源自习性,根据它我们肯定地期待未来有同样的客体序列,对此我们已经习惯了。

”(Hume,1976,p.134)科普斯通(Frederick Cop lest on )则认为,休谟的认识论是以他对关系的讨论为基础的。

他把关系分为自然关系和哲学关系。

对休谟而言,因果性既是一个自然关系,又是一个哲学关系。

(Co 2p lest on,p.75)为什么休谟要区别这两种关系?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区别?是否可以说,自然关系是存在于自然界,而哲学关系是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呢?显然不可以。

休谟在讨论自然关系的时候,从来没有把它们描述为存在于自然中,而是作为“性质”,“在想象中被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自然关系和哲学关系都是存在于想象中,都是认识论概念,只是哲学关系似乎更想象、更主观一些。

休谟的“因果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我认为史密斯和科普斯通的区别只是措辞的不同。

可以肯定的是,休谟的“因果联系”,无论是作为一种自然关系还是作为一种哲学关系,都是存在于想象中,而不是存在于客体中。

休谟的“因果联系”或因果性都是认识论的概念,仅仅存在于想象中。

因此,霍赫伯格把休谟的因果性理解为一种本体论概念,并认为休谟否定了作为本体论概念的因果概念,因而否定了自然界中的因果联系,这种诠释是值得推敲的。

当然,人们似乎也有理由相信,当休谟把因果关系说成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的时候,休谟的本意就是要否定自然界中的因果关系。

休谟似乎相信在心灵之外有客观事物的存在,而且它们是知觉产生的外部原因。

但是这些都是推测,都没有确定性。

因为相信外界事物的存在和对外界事物的确切知识是两码事。

我们可以说,休谟在这里所遵循的是笛卡尔所开创的内在主义哲学思路;他没有像贝克莱那样走向极端,进而否定外部世界的存在。

但他又与笛卡尔有所不同:他否定我们能拥有确切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

下面来分析他是如何达到这样的结论的。

休谟认为,印象和观念只是知识的材料,它们本身还不是知识。

知识的获得必须借助于心灵对各种知觉的“关系”的比较、判断和推理。

因为联系(包括因果联系)并不存在于世界中,各知觉元素之间也是互相独立、没有任何联系的。

(周晓亮,第426页)这正是他的观念原子主义。

观念之所以被联系在一起也是借助于记忆和想象这两种心理活动。

记忆使印象或观念在心中被保留下来,想象将各种观念分开或组合。

由此休谟提出了“联想原理”:“想象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Hu me,1976,p.10)。

联想使原子状态的知觉互相关联、互相作用,从而使能动的思维成为可能。

大部分的联想不是随意的,而是遵循某种“普遍原则”或“自然而然的倾向”。

在这里,休谟所说的“想象”和“联想”是两个什么概念?“想象”如何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如果大部分的“想象”和“联想”不是随意的,那么这种“非随意性”的基础是什么?什么是“自然而然的倾向”?例如,如果我们坐在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公共汽车上,我们先得到一个“武汉大学”的观念,然后得到一个“华中科技大学”的观念,这两个观念在我们的心灵中有一个先后次序。

这个时间上的先后次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因为在武昌的珞喻路上,“华中科技大学”在“武汉大学”的东面,所以坐在自西向东行驶的公共汽车上,我们自然先看到“武汉大学”,后看到“华中科技大学”。

也就是说,心灵中两个观念的先后秩序是由客观世界中的两个客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所决定的;观念之间的联系是以事实之间的联系为基础的。

遗憾的是,休谟不是这样认为的。

照休谟看来,联想主要分为三类:类似联想,时空接近联想,因果联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