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编码)转换器
税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样吗
税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样吗自从三证合一制度之后就有不少人在咨询税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是一样的,那么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税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样吗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何变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税务和质检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识别代码,是税务机关办理业务、进行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和共享的基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账户、机构信用代码证系统录入和识别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号码方法讲解
三证合一
• 账户系统里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不需要 加“—”,直接输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 位,而综合业务系统需要加“—” ,在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的第16~17位中间加 “—” 。
• 即:账户管理系统录MA2MQ04N6
• 综合业务系统录MA2MQ04N-6 • 机构信用代码证系统中,若是三证合一的新证,
三证合一对公开户系统录入方法
财务会计部 赵龙凤 2015年10月 10日
精 11月9日修改(税务登记证18位)
1
三证合一
• 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 理部门代码(第1位)、机构类别代码(第 2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3- 8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第9 -17位)和校验码(第18位)五个部分组 成。
登记注册类型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录入全18位:91341024MA2MQ04N6W,其他 证号不需要输入;若是以前老证,按以前方法录 入即可。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பைடு நூலகம்
三证合一
• 例如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024MA2MQ04N6W 。 税务登记证号码与营业执照一致为: 91341024MA2MQ04N6W 。 组织机构代码号码为第9~17位,则为 MA2MQ04N6,仍然一共是9位。
三证合一
• 新版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8位,账户系统里录营业执照号要全 部录完,组织机构代码号码为社会信 用代码的第9~17位,税务登记证号也 为社会信用代码全18位。
2016年“三证合一”新规解读(精简篇)
2016年“三证合一”新规解读2016年“三证合一”新规解读2016年10月1日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跑次工商局,不超过3个工作日就能全解决。
以税务部门举例来说,十一之后新设立的企业不用再进行税务登记了,一照一码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除工商登记信息外,其他需要采集的涉税基础信息,企业可在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采集、补齐。
发生变化,企业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变更,对企业信息进行更新。
改革后,统一代码和登记证对新注册的法人和组织都是发放的。
那些已经办齐了证照的企业也不用担心换证难,有两年的过渡期呢!在2017年月31日以前,企业都可以使用原发证照办理各项业务。
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用一照一码办理业务,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但对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能宽延至2020年底。
什么是联络员?什么是清税证明?要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哪三个同步和三个衔接 ?且看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发布的三证合一有关政策权威解读。
国家工商总局权威解读三证合一有关政策: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 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组织机构代码是取纳税人识别号的哪几位
组织机构代码是取纳税人识别号的哪几位三证合一之后的税号问题一直都是很多小伙伴所苦恼的,今天店铺整理了税号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组织机构代码是取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是取纳税人识别号的哪几位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
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
2020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EDUCATION WORD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9)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9〕121号)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
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1.信息化建设要求1.1工商部门改造登记系统。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
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
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 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税总函〔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
税总函〔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关于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现就社会组织等未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已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逐步完成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部门的全覆盖。
二、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三、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明晰职责,统筹做好改革试点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
要以依法行政、方便纳税人、降低行政成本为原则,共享登记信息,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
要认真梳理有关信息需求,尽可能在登记环节采集信息。
对暂时不能在登记环节采集的信息,应在办理涉税事宜环节补充采集,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要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编码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编码三证合一后纳税人编码三证合一以后,纳税人识别号应该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工作要求,按照既便利纳税人,又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即: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继续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
三证合一最终编码规则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
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
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
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
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北京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最新)
北京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北京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提升我县投资环境软实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印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四个部门实施“多证联办”的基础上,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三证合一、一证三号”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以下简称“三证合一”),逐步实现“一证一号”登记模式。
二、实施内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商事登记中心,设立“三证合一”办证窗口,统一收件,统一发放证照,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证合一”的实施范围主要是营业执照核发权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三证合一”办证窗口“统一受理,一窗对外”。
办证申请及材料在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办证窗口内部流转。
质监、国税、地税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由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替代,实行“三证合一”。
个体工商户。
由“三证合一”办证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
国税、地税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统一由载有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替代,实行“两证合一”。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确需办理税务登记证副本,可以单独再向国税、地税窗口申领。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确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单独再向质监窗口申领。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三证合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三证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工作推进。
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保障机制。
生产核销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生产核销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核销单位一览:
1. 412725836JCRU6CK25:北京特普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56885977050V783955:浙江纸质材料有限公司
3. 3202798800DS2887K:上海同性科技有限公司
4. 448178264C4JFR76FX:四川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 350223177DL9XK6TK:天津易商贸易有限公司
6. 66183149400GW98759:重庆诚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 024365231KB1BEHV7R:河南恒盛服务有限公司
8. 170298655KG5LF8W7:贵州合肥武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 825841704K0GARV7L:湖南安阳县办公室
10. 897621082EAV41VB6:兰州天宇家电运输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是企业在参加政府招投标、担保、贷款、政策补贴、对
外经贸往来等重要活动时必须提供的难以伪造的重要凭证,是完善商
事制度、促进市场竞争、调动企业积极性、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准确
核销社会信用信息的重要管理措施。
社会信用代码是统一表示企业的标识,用数字或者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全国统一编码,由中国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所有工商注册企业、机构统一编,每个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唯一不变。
在社会信用代码的核销过程中,参与单位首先要明确企业社会信用代
码的及时更新、准确性,以便准确核销信用信息。
其次,企业还需要确保社会信用代码的合法性、真实性,落实核销要求。
最后,各参与单位需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社会信用代码的核销工作,以促进企业信息的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上海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最新)
上海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上海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对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管理,以下的上海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相关文章,不妨来看下哦。
上海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本市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改革范围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二、改革内容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新设企业登记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具体要求如下:1.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不再需要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材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已设立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交回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声明。
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3.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企业设立和变更换照均无须交费。
pxx信用代码91开头
pxx信用代码91开头91代表企业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成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例如,工商三个用9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
例如,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册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二、营业执照编号91开头的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登记或变更后的纳税人,号码由原来的15位税务登记号改为18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至于是不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对方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前面91开发票时不能省略,省略了就勾选或者认证不了发票。
91开头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开头的营业执照不是只能是公司性质。
91开头的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抬头,91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地区代码,是所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通用的。
91开头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所有性质的营业执照开头,不是只能是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的开头。
关于三证合一下相关系统号码录入规则
关于三证合一下相关系统号码录入规则最近我行向人行报批的账户大量增多,但报批的账户存在不少问题,如开户申请书要素填写不完整、账户管理系统中录入不规范等,我行的账户管理工作已经被人行点名批评过多次,人行每年对各家银行的账户管理工作进行打分,为了不影响我行账户管理方面的得分,下面把三证合一下相关系统的号码录入规则再次发给各支行,同时强调几点,请支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一级支行负责传达到辖内分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1位)、机构类别代码(第2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3-8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第9-17位)和校验码(第18位)五个部分组成。
下面以客户新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例:91341024MA2MQ04N6W,在各个系统中的录入规则:(一)、综合业务系统录入规则1、组织机构代码证(MA2MQ04N-6):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第16~17位中间加“—”。
2、执照号码(91341024MA2MQ04N6W),18位全部输完。
(二)、账户管理系统录入规则1、营业执照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18位:91341024MA2MQ04N6W。
2、税务登记证号码与营业执照号码一致为全18位:91341024MA2MQ04N6W,国税和地税号码统一输此号码。
3、组织机构代码直接输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为MA2MQ04N6,一共是9位。
(三)、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录入规则1、若是三证合一的新证,登记注册类型处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录入全18位:91341024MA2MQ04N6W,地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处不再录入号码信息;2、若是以前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三证合一),则需分别录入号码信息。
(四)、其他强调要点1、开户申请书要素填写要整洁、完整,要素填写有涂写,请在错误上画线,把正确的要素重新写在旁边,并加盖经办人私章。
2、开户资料复印件一定要清楚,如复印确实不清楚,请在相近位置誊写正确的信息,并加盖经办人私章。
三证合一换证情况说明(未办理或遗失税务、代码证、统计证的)
三证合一换证情况说明(未办理或遗失税务、代码证、统计证的)第一篇:三证合一换证情况说明(未办理或遗失税务、代码证、统计证的)三证合一换证情况说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x分局:我公司xxxxxxxxxx,注册号:xxxxxxxxxxxx,因工商局政策调整,领取现营业执照时暂未办理代码证、税务证、统计证,特此说明。
xxxxxx有限公司法人签字:公司盖章:第二篇:三证合一单位未办理统计证情况说明未办理统计证情况说明(企业名称),注册号:本单位自成立以来未办理统计证,故无法按照要求交回统计证,因无法交回统计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负。
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篇:未办理社保、统计证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本公司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年**月**日成立起,未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特此说明!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和法律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公章****年**月**日第四篇:三证合一后续税务工作如果用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能操作,可以用原来规定执行,在过渡期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不会影响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变更税号流程如下:1、告知纳税人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
在税号变更后,其取得的发票应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无法完成认证,不能抵扣。
2、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做“作废”处理,并做抄报税处理后,前往大厅发票窗口做注销抄报税,完成当前属期的申报纳税后,对防伪税控器具做注销发行操作,并注销防伪税控系统档案信息。
3、由税务的登记窗口将原税号变更为新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发票窗口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对Ctais中已变更税号为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的同步操作,登记新档案信息后做初始化发行操作,并更换发票领购簿后重新配发发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老会计人的经验)
税总函〔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老会计人的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关于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现就社会组织等未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纳税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办理税务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已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逐步完成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实现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税务部门的全覆盖。
二、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三、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明晰职责,统筹做好改革试点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
要以依法行政、方便纳税人、降低行政成本为原则,共享登记信息,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
要认真梳理有关信息需求,尽可能在登记环节采集信息。
对暂时不能在登记环节采集的信息,应在办理涉税事宜环节补充采集,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区别
三证合⼀和五证合⼀的区别⾃改⾰开放后,我们国家推⾏了很多新政策。
⽐如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挂号这三证合为⼀个证,后⾯还有五证合⼀。
对于三证合⼀和五证合⼀是有⼀定的区别的,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三证合⼀和五证合⼀的区别三证合⼀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挂号证这三证合为⼀证。
五证合⼀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社会保险挂号证和计算挂号。
⼆、三证合⼀的意义关于五证合⼀:1、五证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变为加载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2、五证合⼀是在2015年9⽉后的“三证合⼀”的基础上进⾏的登记制度改⾰,并且在2017年12⽉31⽇前原证件照继续有效,直⾄2018年1⽉1⽇,⼀律统⼀使⽤加载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3、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商户是不需要办理“五证合⼀”的,所有在之前已经按照“三证合⼀”登记领取加载统⼀社会信⽤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办“五证合⼀”登记。
关于三证合⼀:1、三证合⼀的三证指的是⼯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所谓“三证合⼀”,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证,提⾼市场准⼊效率;“⼀照⼀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步,通过“⼀⼝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个部门核发加载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五证合⼀办理流程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商部门)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2、重新刻制“发票专⽤章”(公安部门)发票专⽤章中要求刻⼊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
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3、税务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将原纳税⼈识别号变更为统⼀社会信⽤代码办理变更升位。
税务登记号是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号是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税务记下证号、地税税务记下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三证合一之后,是一个号码了。
三证合一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和税务记下证三证合为一证,采取一照一码。
一证一码从唯一、统一、分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记下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记下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二、办税务记下证要什么材料 1、《税务记下表(适用个体经营)》(采取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记下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实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记下。
《税务记下管理方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根据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记下、变更或者注销记下的,税务机关应该自发觉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税务记下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本评估报告,证实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记下。
2、填写税务记下申请表,并缴纳记下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假如是服务业、建造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假如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
所以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记下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y开头的统一信用代码
y开头的统一信用代码
依照工商局的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书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代码统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
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
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包括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该标
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1位校验码。
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