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市某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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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根据*****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有关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深入实施生态文明优先战略,按照立足创建、着眼全局,突出当前、注重长远,规划引领、夯实基础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转型升级与环境保护同步,加大环保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鹿城建设成富饶秀丽、和谐安康、宜居乐业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二、目标任务和创建步骤

2010年—2011年

工作目标:创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完成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加强用水控制,确保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值;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控制,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 db(A);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和技术改造,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

标率≥95%;确保出境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确保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加大城市内河水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且市区内无劣五类水体;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和减排任务;对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不断完善提高,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居全市前列。

2012年—2013年

工作目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要求

主要任务:巩固和提高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确保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强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噪声平均值≤70dB(A)(城区);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确保处理率≥80%;加大建成区绿化力度,确保建成区覆盖率≥35%;完善规划环评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和减排任务;对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继续完善提高,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居全省前列;邀请专家指导评估,继续进行整改完善;创建“国模”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预评估。

——2014年

工作目标: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主要任务:根据省环保厅的预评估结果,进一步巩固提高;市政府向环保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后接受技术评估,根据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三、主要措施

对照国家和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指标要求,重点开展六大行动。

(一)开展产业改造行动

制定实施电镀、化工、印染水洗等行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专业化园区,形成区域产业集聚群,2012年电镀业基本入园生产。深化移膜革、印染、电镀重点行业治理,对治理不达标的重污染企业予以关停,对治理后区域环境仍不能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实行区域限批、总量削减或行业搬迁。着力推进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全面推进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及重点规模企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化改造。建立健全节能降耗项目储备库,持续推进高能耗、高水耗工业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提升和落后技术装备淘汰,重点淘汰冶金、化工等行业高能耗设备。开展余热余压利用、园区集中供热、系统能源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2012年至少建成1处以上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重点推进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化工等高水耗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冲灰水、冷却水、清洁工艺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行业标准。

(二)开展亲水江河行动

以“亲水而居、亲水生活”为目标,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整治。

开展截污纳管、清障拆违、河面保洁、生态修复、控制新增污染源等,全面改善水质,消除河道黑臭,恢复河流自然形态,城区范围无劣五类水,出境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建设塘河生态廊道,发挥沿河休闲功能。继续实施瓯江流域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确保瓯江水质稳中有升,确保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实施“放心水源”工程,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玉林溪、山根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地监测能力和应急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地方政府对饮用水源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巡查制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开展空气清新行动

开展工业废气、有机废气污染整治。2012年,关停或搬迁涂田工业区等区域内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公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推进污水、垃圾处置设施除臭整治。扩大城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使用原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2012年完成10吨/小时或7兆瓦以上(含)燃煤锅炉的脱硫改造工程,脱硫效率达到50%以上;在城区淘汰0.5吨/小时以下的生产和生活供热小锅炉、茶水炉。深入开展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到2010年底,通过车辆更新或发动机更换,主城区国Ⅲ以下的1435辆公交车全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配合市政府完善车用成品油供应体系,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特定区域实行黄标车限行。深化市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到2012年底前,市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开展城市大气环境整治,

有效防治建筑工地和物料堆场扬尘污染。

(四)开展安静城市行动

控制交通噪声。强化禁鸣制度,加强禁鸣管理,市区范围内,全面禁鸣汽车喇叭。强化限行制度,拖拉机、农用车禁止进城,工程车、货运车按规定时间与路线进城。推行低噪路面建设,对重要区域和道路逐步开展低噪化改造,新建道路实行按低噪要求进行设计。强化机动船舶噪声管理,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深夜避开居民区附近河道航行,防止噪声扰民。控制娱乐业噪声。建立娱乐业噪声污染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制定实施城市区域娱乐业发展规划,优化娱乐业布局,逐步实现城区娱乐业集中专门区域。建立城市区域娱乐业部门审批会商制度,共同把关,严格管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城区范围内,禁止夜间建筑施工,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按程序审批并事先公告附近居民;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绿满鹿城行动

以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进城口森林化”项目为重点,建设主城区城市森林,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建设瓯江森林景观带和塘河生态文化森林景观带。以高等级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及两侧山体一面坡为重点,建设交通干线森林通道。以平原农区水网、道路网为重点,建设农田林带林网。

(六)开展设施保障行动

在全力抓好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的同时,着力推进工程减排,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年度减排任务。全面实施“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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