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
—1-1-I/-1-.XF1cqo二、同位设直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
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3.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二、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1.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H、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
4.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管
理制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要遵守国家政策、必备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考评,按岗位设置聘用。
原则上一年评聘一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资历。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统一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由国家颁发相应合格证书。
工程系列、档案系列必须具备申报条件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要求,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由国家颁发相应合格证书。
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相应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六、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要求,需要具备资格合格证、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必须“三证”齐全,方可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考(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按岗位管理要求,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职称聘任条件要求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科牵头组织进行院内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核,晋升中级职称需要述职。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适应范围和对象(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从事临床医、药、护、技岗位、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
2、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中聘任高一级职务规定及初级任职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3、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工作满1年。
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和聘任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推荐及聘任管理工作。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条件:
(一)符合武汉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上一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二)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近一年来出勤率为全勤、工作中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处罚通报处分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有援外、援疆、援藏经历者,年度考核评价优秀等次的按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六)竞聘者如在任期内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获各种创新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七)如竞聘者在任期内执业过程中有责任性差错或差错出现四级及以上医疗事故者作为一票否决,1年内不得参与竞聘,下年度再根据具体情况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是否参与竞聘。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f提交申报资料f资格审查f领导小组考核评价(量化评分)确定申报人选f张榜公示f医院聘任。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加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水平,推动医院整体职称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聘任管理。
第三条关键概念•专业技术职务:指在医院内从事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点的工作职务,包括医疗、护理、技术、管理、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指根据职务需要,经过正式考核并经有关职称评审机构授予的专业技术等级,包括职称系列和职称等级。
•聘任:指按照评审机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标准对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予符合本规定所规定职称等级的一种认可方式,并由公告确认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聘任第四条聘任程序医院职称聘任程序应该遵循以下流程:编制、申报、筛选、考试、呈报、审核、“两公示”制度。
第五条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是聘任的前提和保障,要进行相应的测试和审核。
第六条评审标准职称评审应该以严格的聘任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第七条聘任人员的职务和级别聘任人员职务和级别应该遵循国家规定。
第八条聘任途径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途径应该采取公开遴选、面向整体等多种途径。
第九条聘任资格聘任资格是指应考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第三章聘任程序与管理第十条聘任名额与编制医院职称聘任应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进行统筹规划。
第十一条聘任宣传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做好广泛宣传,全员参与。
第十二条聘任通知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及时通知,视情况决定是否公示。
第十三条聘期管理与评价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对聘期内人员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四章聘任条件第十四条基本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是具体的职称、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第十五条业务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业务条件是指应考人员的业务能力、业务发展潜力以及业务成果等。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综合素质条件是指应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及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评聘分开的指导思想:通过评聘分开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克服评聘结合带来的种种弊端,逐步建立人才的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使用上的竞争机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我院的科研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我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担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的准绳;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绳;坚持按需设岗、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专业技术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办法适应于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编制正式在编人员。
-1-第五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原则上应在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中聘任。
第二章聘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第六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下简称聘委会)。
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聘任委员会一般由15~20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
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委员会由院带领,人事、科研及各相关单元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等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七条聘委会的主要职责:(一)依照国家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请求,结合本院的实际。
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度和职务聘任的实施办法。
(二)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核定的各种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置本院各种各级职务岗亭,组织施行职务聘用、考核和合同管理等工作;(三)确定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无锡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
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落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工作。
第三条职称的类别、条件和程序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以下类别: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不同职称类别的条件和程序详见职称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聘任职称的管理原则1.公正公开: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把握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合法、公正、科学。
2.科学管理:推行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以职称评聘为主线,以业务和人才贡献为基础,按照工作实绩和职业水平评定职称。
3.鼓励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鼓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职称评审。
第二章聘任职称的条件第五条职称条件的确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条件由下列因素决定:1.职称类别的划分。
2.工作年限。
3.学历、学位和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业绩表现,包括科研业绩、临床业绩、教学业绩、管理业绩等。
5.工作成效,包括工作业绩,职业素质,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认定职称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名称的认定,应当进行业绩评价、职业技能评价,并根据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逐一核准。
第七条评委会的组建和工作程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请者应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由聘任部门组织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聘任部门领导、医疗专家、专业人员、聘任职称者代表等组成。
第八条评审标准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同时也应考虑到医院管理实际和职称申请者的经验、贡献等。
第三章聘任程序和实施第九条聘任程序1.组织聘任工作。
聘任工作由医院聘任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在职称评审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2.签订聘任合同。
聘任部门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第十条实施管理聘任部门应当对批准聘用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职称聘任人员的指导、培养和考核等。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聘任工作,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严格按照专业及所在岗位申报。
临床医疗、医技人员应从事临床相关工作;护理人员晋升应符合《XX 省护理岗位设置名录》中所列护理相关岗位;行政职能科室人员以所学专业及所在岗位为准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政工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皖宣字〔2011〕22号《XX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条件申报。
具体条件如下:(一)申报中、初级职称:基本条件: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1、初级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初级师资格考试(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转岗满两年或全科培训合格证明)、护理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二)高级职称:基本条件:1、遵守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高州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并深化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聘任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重医德、重能力、重实绩、重创新为向导,充分发挥职称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全院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医院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医院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评聘结合、岗职相符原则。
(四)坚持科学设岗、动态管理原则。
第四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简称聘委会),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组织管理。
聘委会一般由15~20人组成。
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聘委会由院领导,人力资源部、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聘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
第六条聘委会主要职责:(一)依照国家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制定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制度和聘任实施办法;(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核定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置本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组织实施职务聘任、考核和合同管理等工作;(三)负责本院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四)确定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五)向医院班子、党委推荐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选。
医院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评聘程序第四条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分为评审和聘任两个阶段。
第五条评审阶段: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2. 主管部门审核:医院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
3.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聘任阶段:1. 聘任通知:对评审合格的人员,医院发出聘任通知。
2. 聘任手续办理:聘任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聘任手续。
第三章评聘条件第七条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 在医院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5. 符合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其他规定。
第四章评聘标准第八条医院职称评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业绩:包括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成果。
2. 学术水平: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等。
3. 职业道德: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4. 综合素质:包括团队协作、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五章评聘监督第九条医院设立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评聘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评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评聘结果一经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委员会提出。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浙江省台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浙江省台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各科室、路桥院区: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行评聘分开,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法规,在医院原出台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聘制管理办法》文件基础上,特修订《浙江省台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如下:一、聘任内容和形式本管理办法聘任内容含:1、新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聘任,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的技术职务或工勤人员取得新的技术等级,在原岗位职级不变动的情况下申请更高等级技术职务的聘任,聘任包括试聘和正式聘任两种形式;2、已获得资格并被聘任相应的岗位和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人员,在完成个人年度目标的情况下,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申请下一年度聘任;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涵盖卫技、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新闻、翻译、自然科学、工艺美术、图书、档案、政工等系列,工人技术等级聘任涵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4个系列。
二、聘任原则1、评聘分离原则员工在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限额内,有按照相应条件进行聘任和不聘任的权利。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在试聘期满已进入正式聘任的员工,在医院年度聘任时可向科室申请岗位聘任,由医院授权人聘任岗位,在科室同意聘任岗位后经院长会议讨论同意,医院给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试聘、聘任、高聘或低聘.2、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原则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人员申请试聘或聘任时,医院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及上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试聘或聘任;已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的员工在申请新一年度的技术职务聘任时,医院可根据其任期内业绩表现和年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聘任。
3、双向选择原则员工根据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结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有应聘和拒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和岗位的权利,医院和科室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及表现,结合岗位设置情况,有相应的聘任和不聘的权利。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泛博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某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赣市医政字[2022]28 号)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合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四、聘任形式和周期(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 )、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五、聘任办法(一)新聘人员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 ,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 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 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份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销内聘资格,取销相应的工资待遇。
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 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用,不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
一个聘期内有空职数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 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医院职称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
一、前言医院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载体,其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为规范医院职称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以下对本制度进行阐述。
二、职称聘任制度1. 职称聘任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人岗相适、事业为上原则。
2. 职称聘任程序(1)申报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科室负责人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意见;(3)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4)医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结果;(5)公布聘任结果,颁发聘任证书。
3. 职称聘任期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续聘或解聘。
三、内部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1)医院设立内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各科室设立内部管理小组,负责执行和监督内部管理制度。
2. 岗位职责(1)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内部管理负总责;(2)科室内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内部管理制度;(3)医院内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管理内容(1)人事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2)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3)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等;(4)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5)药品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管理等。
4. 监督与考核(1)医院设立内部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各科室内部管理小组定期向医院内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3)医院内部管理领导小组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结语医院职称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推动医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提高医院技术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出适合医院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医院职务聘任工作应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以身份、出身等个人因素进行职务聘任决策。
第五条医院职务聘任应坚持能者上岗、事事有人的原则,以人为本,选拔最适合岗位的人才。
第六条医院职务聘任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岗位发布、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评定、面试、体检、公示和聘任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职务聘任应注重选拔具有较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人才,能够做出科学决策,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职务聘任标准第八条医院职务聘任标准应根据医院的岗位需求和技术等级要求制定,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医院职务聘任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专业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工作经验、职业操守等。
第十条医院职务聘任标准的具体要求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和岗位进行细化,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职务聘任程序第十一条医院职务聘任程序应根据岗位需求的多少和紧迫程度进行合理安排,并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医院职务聘任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岗位发布、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评定、面试、体检、公示和聘任。
第十三条岗位发布应进行全面公示,包括岗位名称、要求、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信息。
第十四条报名申请应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要求确保报名人员符合岗位需求和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考试评定应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科目和方式,并进行科学评分。
第十七条面试应由面试委员会组织,考察报名人员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XXXX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职称,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聊城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相关要求。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局级)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申请,包括学历、任现职及年限、毕业证。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
(四)递交相关证书。
五、评审程序(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数额,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评聘委员会评审。
(三)按有关要求将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四)公示期过后无异议后,通知申报人按有关要求填报晋升材料,初审后,报送县卫计局、人社局复审,而后再报送市人社局、卫计局审核后,报送省委评审。
(五)听取上级评审结果,并按其要求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过后无问题者,根据县人社局的有关规定,与其工资挂勾。
(七)院内聘任。
六、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专业)按照卫计局规定的程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七、其他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资格的评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严格聘任程序,凡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必须通过法定的聘任程序,任何个人都无权表态、许愿,评委要公正,要重才重德不重情,要严守评审纪律,不准泄密评审内容,如发现有违反聘任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天愿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鼓励医院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
该小组职责如下:1.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3.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4. 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四章管理原则1、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卫生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工程技术等。
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2、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3、医院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
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4、医院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
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5、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6、对取得国家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采取“以考代评”的办法。
但均应通过正常评审程序,方可取得聘书,并应在人事部及时备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将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降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7、本医院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1、本人申请。
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等资料。
2、部门推荐。
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3、材料审核。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4、评审。
医院填写评审意见。
5、报批。
在医院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医院权限外的职称申请,提出推荐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第一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1. 引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岗位聘任的一种方式,旨在通过评审程序和条件限制,确保职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第一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办法,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职务设置与职责第一医院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不同等级,各等级拥有相应的职责和要求。
具体的职务设置和职责如下:2.1 临床岗位2.1.1 主治医师主治医师是临床医疗团队中的关键成员,主要负责诊断、治疗和常见病、多发病的管理工作。
职责:•完成所负责科室的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提高临床水平;•指导低级别医务人员,提供临床指导和咨询。
2.1.2 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是临床科室中的骨干力量,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管理能力。
职责:•组织并指导所负责科室的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参与并主持临床研究和学术活动,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培养和指导低级别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2.2 护理岗位2.2.1 主管护师主管护师是护理团队中的核心职务,主要负责协调和管理本科室的护理工作。
职责:•组织并监督本科室的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和安全性;•完成护理教学与培训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协调科室和其他部门的合作,提高协作效率。
2.2.2 副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是护理团队中的骨干成员,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团队管理能力。
职责:•协助主管护师组织和管理本科室的护理工作,确保护理质量和安全性;•参与护理教学和培训工作,提高护理团队的专业水平;•培养和指导低级别护理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3. 评审与聘任程序3.1 申请材料准备任何员工如想申请专业技术职务,需准备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学术资质证明;•业绩、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信和评价材料。
3.2 初步评审申请材料提交后,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
评审过程中,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职业经历、科研成果和学术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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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破格评审和聘任相应职务。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的外语、业务考试和专业技术考核。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
(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供院内外专家评审。
(四)递交外语水平资料。
六、评审程序
(一)根据学校下发的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
数额,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在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医院组织进行个人申报。
(三)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
中级评聘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数额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的评审推荐,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对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评审结果报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报学校人事处职聘办备案。
中级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五)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由学校统一将中级评聘委员会推荐的正高级职务人选的代表性论著送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有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出明确同意意见者提交学科评议组评审。
(六)学科评议组评审
各学科评议组对通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进行评审,按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额向高级评聘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七)各系列评审结果公示。
(八)高级评聘委员会审定
学校高级评聘委员会根据中级评聘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评审意见,对晋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审定。
(九)校长聘任。
七、严格评审程序,凡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必须通过法定的评审程序,任何个人都无权表态、许愿,评委要公正,要重才重德不重情,要严守评审纪律,不准泄密评审内容,如发现有违反晋升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一)犯有严重错误(行政上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造成工作事故,或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善后处理期限不满一年者。
(二)长期病休达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
(三)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
九、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均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且年度技术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完成医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经科室和医院同意方可进行。
十、人事部门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晋升材料的收集、归
纳、整理工作,有关材料要及时归入技术档案,不得遗失损坏。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