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年来我国对控制电磁辐射先后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标准。例如,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了电磁辐射的
防护限值范围为100KHZ-300GHZ;1989年《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标准,限值是0。4毫瓦/平方厘米;1989年批准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提出了电磁波辐射污染的二级容许限值:一级标准为安全环境,在这种环境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的健康不受任何影响;二级标准为中间环境,长期居住生活在这种地区的人群,可能会产生潜在性不良反应,要加以限制;超过二级标准以上的环境,会给人体带来有害影响,周边环境只可以用做绿地和种植农作物。
防止生活中的电磁辐射污染
针对日常生活中接触电器产品产生的电磁辐射,避免电磁辐射污染的办法
有:
不要把家用电器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剂量辐射的危险中。特别是电视、电脑、电冰箱更不宜集中摆放在卧室里。
各种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移动电话等都应尽量避免长时间操作。如电视、电脑等电器需要较长时间使用时,应注意每一小时离开一次,采用眺望远方或闭上眼睛的方式,以减少眼睛的疲劳程度和所受辐射影响。
当电器暂停使用时,最好不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因为此时可产生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对各种电器的使用,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眼睛离电视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荧光屏宽度的5倍左右;微波炉开启后要离开一米远,孕妇和小孩应尽量远离微波炉;手机在使用时,应尽量使头部与手机天线的距离远一些,最好使用分离耳机和话筒接听电话。
居住、工作在高压线、雷达站、电视台、电磁波发射塔附近的人,佩带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及生活在现代化电器自动化环境中的人,特别是抵抗力较弱的孕妇、儿童、老人等,有条件的应配备阻挡电磁辐射的屏蔽防护服。
电视、电脑等有显示屏的电器设备可安装电磁辐射保护屏,使用者还可配戴防辐射眼镜。显示屏产生的辐射可能导致皮肤干燥,加速皮肤老化甚至导致皮癌,因此在使用后应及时洗脸。
手机接通瞬间释放的电磁辐射最大,为此最好在手机响过一两秒或电话两次铃声间歇中接听电话。
多吃胡萝卜、西红柿、海带、瘦肉、动物肝脏等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加强肌体抵抗电磁辐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