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8.22•【字号】济建质安字〔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3〕5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22日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反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并请求协调、督促和依法处理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以下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应适用的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成和督促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维修整改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投诉和投诉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方案
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方案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质监站的提前介入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提前介入,工程质监站可以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
一、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而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2.节约成本及早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减少后期的整改成本,避免出现质量事故给工程造成损失。
3.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推动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二、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具体方案1.成立提前介入小组在工程建设前期,工程质监站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成立提前介入小组,明确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提前介入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制定提前介入计划提前介入小组应根据工程的施工周期和进度,制定详细的提前介入计划,明确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和内容,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3.确定提前介入内容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前介入小组应确定具体的提前介入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对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制定提前介入标准提前介入小组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具体的提前介入标准,明确工程质量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前介入小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与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是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专业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执法监管、安全生产指导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下面就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的工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执法监管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主要负责对当地的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各项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该机构还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例如违规施工、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等,会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维护我市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安全生产指导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还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他们会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他们还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单位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三、宣传教育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还负责对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他们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向施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他们还会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公众传递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执法监管、安全生产指导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我市的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时间:2019-04-19 16:43:36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十不准”规定(一)现场人员管理。
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擅自变更或不到岗履职,逾期不改正的,不准继续施工。
违者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信用惩戒。
(二)地基基础检测。
复合地基、桩基础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准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违者责令停工,责成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取消工程评奖评优资格。
(三)分部分项验收。
基槽、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准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违者责成对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实施信用惩戒,取消工程评奖评优资格。
(四)重大设计变更。
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发生重大改变,未履行设计变更及图审程序,不准擅自施工。
违者责令停工整改,约谈参建三方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取消工程评奖评优资格。
(五)重要材料检验。
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准擅自使用。
违者责成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不合格的,责令停工整改或拆除,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取消工程评奖评优资格。
(六)样板引路制度。
装饰装修、节能保温工程未按规定实施样板引路,不准展开施工。
违者责令限期整改,实施信用惩戒。
(七)公建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不准随意变更原设计图纸内容,擅自降低或取消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标准。
违者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八)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完毕或明显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准组织竣工验收。
违者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通报曝光。
(九)工程质量保修。
工程责任单位不准对业主维修诉求推诿扯皮,拖延维修。
违者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单位招投标资格,通报曝光。
济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修改)》的通知济建质安站字〔2017〕17号时间:2017-04-11 16:08:05市站各科室,各县、区(分)站,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利用有效监督资源,提高监管效能,解决新建工程逐年递增与监督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在确保工程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规及规章,进一步调整安全监督工作内容,修订了《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修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2017年4月5日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程1 总则1.1 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均应 1.2遵守本规程。
2 基本规定2.1 安全生产监督的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不包括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住宅、军事建设工程,亦不包括未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及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违规工程。
2.2 安全生产监督的监督时限安全生产监督的监督时限为自相关工程办理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起至终止安全监督告知书下达之日为止。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市场辅助巡查第一批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市场辅助巡查第一
批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3.02.23
•【字号】济建建管字〔2023〕6号
•【施行日期】2023.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市场辅助巡查第一批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济建建管字〔2023〕6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建筑市场辅助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筑市场辅助巡查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等违规行为,经核实,现对济南正启置业有限公司等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山东邦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监理企业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大对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治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对违规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和媒体曝光。
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建筑市场辅助巡查违规行为企业名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附件
建筑市场辅助巡查违规行为企业名单
建筑市场辅助巡查违规行为企业名单
建筑市场辅助巡查违规行为企业名单。
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申请报告
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申请报告尊敬的领导:经过认真的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在项目建设计划阶段及时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对于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和确保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特此提出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申请报告。
申请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定,在建设工程建设之前,应当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并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项目初期只重视进度和经济成本,对于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容易导致后期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项目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申请内容为了保证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安全,我们建议在项目建设计划阶段就引入质量安全监督,具体内容如下:1. 提前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依据国家标准、规程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目标、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限。
2. 提前与质量监督机构建立联系,明确质量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制定监督计划和监督内容,帮助各方共同提高质量。
3.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方案审核和审批,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4. 加强技术钻研和技术更新,通过技术管理的方式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
申请理由1. 在项目建设计划阶段就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有助于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避免因为人为因素而带来的损失。
2. 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可以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合作,形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 通过引入质量安全监督,可以对施工单位进行规范和约束,减少工程变更和返工,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申请后果分析1. 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可以减少后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为项目的后期运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 引入质量安全监督,可以促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互配合和合作,增强项目组织的协调性和执行力。
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方案
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而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了一个越来越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程质监站的提前介入变得日益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重要性、目的和作用,以及提前介入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二、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重要性和目的1. 重要性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而工程质监站作为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其提前介入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目的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它可以通过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作用1. 制定监督计划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通过对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并确保监督人员的到位和工作开展。
2. 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对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工程的施工过程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规定。
3. 提前预防和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可以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工程质监站提前介入的具体方案和措施1. 成立工程质监站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应成立工程质监站,明确质监站的任务、职责及人员组成,制定工程质监站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2. 制定提前介入计划工程质监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提前介入计划,明确提前介入的时间、内容和目标,并根据工程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确定相应的监督重点和重点监督内容。
关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60号)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是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和按期完成的重要前提条件。
建设单位必须提高对提前介入并做好前期工作的认识,主动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建设外部环境,确保铁路建设顺利实施。
现就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前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建设管理机构,制订管理制度1.及时成立建设管理机构。
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铁路局应及时成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和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主要领导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经济人员应及时到位,参加项目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管理机构或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机构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全面负责初步设计及外部协调工作。
初步设计批复后,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2.规范内设机构设置。
项目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根据需要设置,一般按综合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5个部门设置,工程管理部内设对外协调办公室。
要做到部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部门定员按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
3.按规定配置机构人员。
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按铁道部下达的定员配置人员,铁路局管理的建设项目按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局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办[2006]41号)的规定配置人员,人员任职条件应符合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93号)规定,同时必须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因工作需要,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或项目管理机构可以临时聘用技术管理人员,但不得聘用在本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人员;需要长期聘用的必须经铁道部批准。
4.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铁路局要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结合项目实际,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制订项目管理机构规章制度。
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要结合项目实际,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建设单位领导必须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21•【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17年5月21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公交场站、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健全考核制度,依法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济南市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我的心儿怦怦跳我的心儿怦怦跳(一)我的心儿怦怦跳窗外, 狂风呼作, 大雨如注, 爸妈都出去了,只有我一人独守空屋。
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突然, “咔”的一声, 电视机和电灯全“关”了, 噢, 停电了!周围一片漆黑, 在这阴森而幽暗的环境中, 我的心开始七上八下, 不安起来.“哒哒”的木板声时时在耳边回响, 似乎有人隐隐约约地在跟着我, 在向我靠近, 我忐忑不安起来, 心跳猛然加速。
“轰隆——”一声雷响, 吓得我心惊肉跳。
“呼——呼”风肆虐地刮着, 他仿佛在嘲笑我, 可我被吓得“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心立刻被揪到了嗓子眼。
手脚也彻底僵硬了。
我哆哆嗦嗦地站起来, 周围昏天黑地, 伸手不见五指, 我小心翼翼地溜进卧室。
突然看见窗外有一双绿眼睛正在幽幽地看着自己, 他似乎张牙舞爪, 一个劲地向我冷笑, 我吓得神经紧绷, 汗珠不禁渗透了衣服。
“喵——”哦!原来是一只猫。
“怦怦——怦怦”, 心人在急速跳动。
大风又狂呼一阵, 如猛虎在咆哮, 似惊涛在翻滚,我更是被吓得心乱如麻, 浑身打了个冷颤。
这时, 爸妈回来的, 我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那一刻, 我被吓得狼狈不堪;那一刻, 我的心儿怦怦跳……我的心儿怦怦跳(二)这件事, 总让我觉得对不起路边卖冰棍的老爷爷。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 我和妈妈上街买菜, 火辣辣的太阳几乎快把人烤干了。
“妈妈, 我都快渴死了, 买个冰棍吧!”原以为妈妈不会答应, 没想到她竟满面笑容一口应允了。
那边有一个卖冰棍的老爷爷, 我拉着妈妈的手迫不及待地走上前。
妈妈迅速从皮包里拿出一张50元的钞票递给老爷爷, 老爷爷面露难色, 说: “这位女士, 我可能没这么多零钱。
”妈妈大方地说: “没关系, 你们做生意也不容易, 您有多少就找多少吧!”老爷爷翻翻钱箱, 摸摸口袋, 才找出40元5角钱, 然后不好意思地说:“实在对不起, 只有这么多, 下次上街, 我一定给你补上。
”妈妈手一挥: “没事儿!”吃着可口的冰棍, 我终于忍不住问: “妈妈, 平时连买件衬衫都舍不得, 今儿个怎么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妈妈压低声音, 得意地说:“刚才那张50的是假钞!”“什么!”我一下子呆住了, 看看手上的冰棍, 再看看那位正在吆喝的老爷爷, 又看看正满脸成就感的妈妈, 我心里就像打破了五味瓶, 咸、酸、苦、辣……不知什么滋味, 直到进了家门, 心还在“怦怦”跳个不停。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济建质安字〔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3〕4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参建主体履职行为,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过程管控,推进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即日起,在济南市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现场管控能力,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开展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以施工现场为中心,采用拍摄影像视频对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实时动态有效监控,实时进行证据保存,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督促项目参建主体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支撑,为监管部门提供分析查询,精准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视频履职要求1.每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2.定期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有详细记录,并跟踪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视频履职要求1.负责各级班前安全教育会开展。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护从事建筑工程双方和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建设、施工、设备供应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生产经营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管理局(以下称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受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县(市)建设行政行政的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建筑工程实施具体的质量监督,并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
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特殊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制度。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均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抽查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核验。
第五条鼓励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鼓励创建优良工程,对工程实行按质论价。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工程质量监督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控告、投诉。
第二章筹建监督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依法签定含有质量条款的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将可以独立勘察、设计或施工的单位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禁止无证或超级承接工程项目。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按照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建设监理。
第十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持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监督提前介入制度
工程监督提前介入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监督提前介入的职责、程序和工作要求,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设项目,鼓励私营部门参照执行。
3. 监督提前介入应遵循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监督机构职责1. 监督机构需在工程设计阶段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监督机构应对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保证招标条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督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三、提前介入程序1. 监督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初期即介入,与项目管理方进行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和特点。
2. 监督机构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包括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
3. 监督机构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监督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工作要求1.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判断和处理工程技术问题。
2. 监督工作应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并指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3. 监督过程中应保持与项目管理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良好沟通,确保信息准确传达。
五、责任追究1. 如监督机构未能履行提前介入职责导致质量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2. 项目管理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应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督机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反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并请求协调、督促和依法处理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以下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应适用的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成和督促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维修整改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投诉和投诉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企业对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房的保修期,自商品房交付购房人之日起计算,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能和权限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称投诉处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日常工作。
投诉处理机构的地址、投诉受理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投诉具体落实处理的牵头责任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与投诉人的联系沟通、质量缺陷的维修整改等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切工程建设的生命线。
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和青州“10.3”墙体倒塌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修缮和装饰装修工程)都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履行情况,未公示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责任,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要停止资金拨付并暂停审批其新上建设项目;对参与建设的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暂扣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六个月以上;对参与建设的外埠企业一律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二)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
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参建队伍,邀请招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突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不得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大,省市重点项目数量逐年递增,大型公益类民生工程不断涌现,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工业企业纷纷落户济南,极大地带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拿地即开工”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济南市城市建设,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决策依据《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30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三、出台目的出台《意见》的目的,主要是在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建设进展,解决目前省市重点项目、大型公益民生项目、保障安居项目、工业仓储项目等工程项目审批速度与建设进度的矛盾。
《办法》明确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提供政策依据。
四、重要举措明确提前介入的定义:提前介入监督是指工程项目在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
明确提前介入适用范围:提前介入监督适用于省市重点工程,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机构、大型集会场所等非营利性具有公益性民生工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工业、仓储建筑工程等。
明确提前介入的条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工程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工程项目有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或阶段性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证明,建设单位出具3个月内补办完相关正式施工手续承诺书。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7.31•【字号】济建质安字〔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3〕48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对接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规范、明确。
一、登录网址打开网站“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点击“业务系统入口”,进入“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
二、对接流程1.登录“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
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申请注册时将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账号在申请注册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发起对接申请。
在“济南市智慧住建平台”页面的“事项办理”一栏点击“接入智慧工地申请”。
3.获取对接key。
向申请的项目发送“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对接key,并做好登记工作。
4.开展对接工作。
项目收到key后,根据《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信息汇聚数据和通信标准》开展对接工作。
三、对接要求1.济南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免费对接,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或项目推荐、指定产品和供应商。
3.对接中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也可到龙奥大厦A0111室现场咨询,由技术人员指导对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对接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6****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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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
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第二条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是指工程项目在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
第三条本意见适用于省市重点工程,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机构、大型集会场所等非营利性具有公益性民生工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工业、仓储建筑工程等。
第四条申请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需具备以下材料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工程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二)工程项目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或阶段性审查合格意见;
(三)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证明;(四)建设单位出具3个月内补办完相关正式施工手续承诺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持以上材料,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区县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
第六条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本意见提前介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同时将符合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条件的建设项目信息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第七条本意见自2020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