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1)
锅炉水质化验操作规程(3篇)
锅炉水质化验操作规程锅炉水质化验是锅炉运行和维护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对锅炉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为了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下是锅炉水质化验的操作规程。
一、前期准备1. 确保化验室的环境整洁和净化,严禁吸烟、食品、饮料等杂物进入。
2. 检查化验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包括pH计、密度计、溶解氧仪等。
3. 根据需要准备好所需化学试剂,包括标准溶液、指示剂、配制溶液等。
二、水样采集1. 在锅炉运行正常工况下,选择代表性的锅炉水样进行采集,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
2. 使用铜质材料的容器进行水样采集,避免与其他金属材料产生化学反应。
3. 采集时要保持容器的密封性,避免气体和杂质的进入。
三、化验操作1. pH值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加入适量的指示剂。
b. 在pH计电极的玻璃球上涂敷一层内液体及电极涂层。
c. 将电极放入水样中,待读数稳定后记录pH值。
2. 密度测定a. 在密度计中填充适量的纯净水,并调节水温到设定值。
b. 按照仪器说明,将水样注入密度计中,待测量稳定后记录密度值。
3. 溶解氧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将溶解氧传感器插入水样中。
b. 开启溶解氧仪,待读数稳定后记录溶解氧浓度。
4. 硬度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加入适量的配制溶液。
b. 按照试剂说明,进行滴定反应,记录所需用量。
5. 总碱度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加入适量试剂。
b. 进行酸碱滴定反应,记录滴定所需用量。
6. 总磷酸盐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加入适量试剂。
b. 进行化学反应,记录颜色变化。
7. 总硅酸盐测定a. 取一定量的水样,并加入适量试剂。
b. 进行化学反应,记录颜色变化。
四、结果判定与处理1. 将化验结果与锅炉水质标准进行对比,判断水质是否符合要求。
2. 根据化验结果的变化趋势,分析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锅炉水质监督检验规则
第二十四条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的规 定,通过考核并且取得资格后,方能从事锅炉水处理工作,并 且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
第三十条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并且出具报告。
第六章:检验检测
第三十一条 检验机构在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的同时,应当了解锅 炉水源水质情况以及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水处理方法、水质合格率、蒸汽冷 凝水回收利用和排污等情况。对水(介)质处理检验不合格的单位应当提出 整改意见和期限 ,锅炉水(介)质处理存在以下情况的,检验机构应当书面 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 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 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 本规则的要求。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 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章:清洗
第二十五条 锅炉清洗分为化学清洗和物理清洗,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锅 炉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不得以清洗代替正常的锅炉水(介)质 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新安装锅炉启用前和在用锅炉条件时,应当进行清洗。
大于或者等于0.7MW但是小于4.2MW的热水锅炉,每8h至少进行 1 次分析; (三)其他锅炉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确定。 每次化验的时间、项目、结果以
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4-0015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对工业锅炉水质检验的结论报告。
2.本报告应当用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 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
构提出书面意见
位:
************
限公^司
号:
DZL6-1.25-A II
码:
锅炉使用证编号: 未登记
检验日 期:
2014-7-20
6. 本报告对样品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滨州区黄河四路512号
邮政编码:256600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6-0001
执行
标准
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检验结论
所检给水项目、锅水项目合格
2015年1月21日
下次检验日期:
注:硬度、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浓度。
a)适合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
b)适合于给水加亚硫酸盐除氧剂。
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4-0015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 ************有限公司
锅炉型号: DZL6-1.25-AⅡ
设备代码: /
锅炉使用证编号:未登记
检验日期: 2014-7-20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对工业锅炉水质检验的结论报告。
2.本报告应当用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样品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滨州区黄河四路512号
邮政编码:256600
联系电话:0543-3461747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4-0015
注:硬度、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浓度。
a)适合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
b)适合于给水加亚硫酸盐除氧剂。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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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处理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监督检验规则锅炉水处理是保障锅炉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而监督检验规则是确保锅炉水处理的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介绍锅炉水处理监督检验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监督检验的目的监督检验的目的是保障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水质稳定,避免水垢、腐蚀等问题的发生,从而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锅炉水处理的监督检验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监测:包括水质指标、有害离子含量、水垢、腐蚀等方面的监测。
2.化学药剂使用情况监测:了解药剂使用情况及其浓度,确保药剂的使用达到规定的目的。
3.管道和设备的清洗:监护锅炉水系统中的管道是否有积垢、污垢或杂质等危害水质的问题。
4.锅炉内外表的清洗:监测锅炉内部和外部是否有积垢、锈蚀及沉淀物等问题。
二、监督检验的实施监督检验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1.制定监督检验计划:根据锅炉的类型、用途和水处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计划。
2.委托检验机构:将检验计划委托给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如水处理监督检验中心或第三方检验机构等。
3.检验执行:检验机构根据计划执行检验,并给出相应的检验报告。
4.问题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需要及时整改,确保锅炉水处理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监督检验结果评估:对于监督检验结果进行评估,包括水质、药剂使用情况、管道和设备的清洗情况等方面。
三、监督检验的相关标准监督检验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和判断,涉及到的标准包括:1.锅炉水质检验标准:是对锅炉水中各项指标的要求,如PH值、硬度、碱度、总硬度、总碱度、有机物、无机盐等。
2.锅炉水化学药剂使用标准:根据不同的锅炉类型和用途,确定其所需化学药剂的种类和浓度要求。
3.锅炉管道和设备清洗标准:管道和设备的清洗标准依据锅炉的使用限制和清洗效果的要求。
4.锅炉清洗标准:锅炉的清洗标准包括内部表面的积垢、沉淀物、锈蚀和外部的清洗要求,如清洗剂的浓度、清洗时间等。
四、监督检验要点监督检验的要点主要包括水质、化学药剂、管道和设备的清洗,以及锅炉的清洗。
(2023)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定期检验报告(一)
(2023)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定期检验报告(一)(2023)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定期检验报告为确保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的使用安全和运行稳定,经过定期检验,现将检验报告公布如下:工业锅炉水处理检验报告1.检验时间:2023年3月1日2.检验内容:•水中硬度、氯离子浓度、溶解氧浓度等指标的检测;•检查除氧器、水泵、管道是否存在渗漏等问题;•进行锅炉水处理剂的添加、更换等操作;•测定水垢和锈垢的分布及厚度;•检查水系统和给水系统的水质状况。
3.检验结果:经检验,工业锅炉水处理质量良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水系统和给水系统的水质状况也均符合标准。
电站锅炉水处理检验报告1.检验时间:2023年3月2日2.检验内容:•检测锅炉水的 PH值、硬度、碱度、电导率等指标;•检查电站锅炉冷凝器、供水系统、水泵、管道等设备状态;•检查电站锅炉水处理剂的使用情况;•检查烟囱是否存在渗漏问题。
3.检验结果:经检验,电站锅炉水处理质量合格。
检查设备未发现任何受损情况,各指标符合要求。
烟囱未发现存在渗漏问题。
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1.检验时间:2023年3月3日2.检验内容:•检测有机热载体的PH值、灰分、挥发分、硫分等指标;•检查有机热载体的使用情况;•检测炉渣物化学成分。
3.检验结果:经检验,有机热载体质量优良,无任何异常情况。
炉渣物的化学成分也符合标准。
以上检验报告显示,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的使用情况都符合要求,使用过程中可以放心使用。
建议和注意事项1.建议定期检查和维护锅炉设备,保证水质状况和有机热载体的质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建议采用专业化的水处理剂和有机热载体,选择高信誉、大规模生产、高质量的厂家,以确保产品质量。
3.注意事项:在使用过程中,要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定期排放废水,保持锅炉设备的通风和保暖,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结语根据以上检验报告和建议,我们可以看出,工业锅炉、电站锅炉水处理、有机热载体的安全情况得到了保障。
电厂锅炉水质常规化验方法及质量控制
电厂锅炉水质常规化验方法及质量控制摘要:锅炉这一种常规设备有着多种用途,目前电厂一般为火力发电,锅炉则是力作出贡献。
锅炉所选用的水要根据本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择优选择,水的水质情况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里所包含的酸、碱度和软、硬度等指数都会对锅炉运转产生着影响。
这就意味着需要检测人员针对不同的水质做出不同的判断,根据相对应的检测要求认真化验,保障锅炉水水质质量。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锅炉水质;化验方法;质量控制1火力电厂锅炉水类型1.1锅炉水的分类给锅炉注入未经过任何处理的自然水,如地表水、地下水或自来水等原水。
锅炉用水通过补给水、回水和疏水等运转系统进行工作,有雨每个水系统运转分工不同,但大体是补充水、消耗热能、收集蒸汽水循环等。
而冷水系统则用于日常冷却锅炉设备。
锅炉里的排污系统随时准备排出锅炉水杂制,因为普通水作为锅炉用水的,普通水中的杂质太多了,必须经过精细处理等深度处理后方可使用。
普通水中的杂质分悬浮状杂质、胶体状杂质、溶解性杂质,都可对锅炉造成一定的危害。
做好锅炉水处理工作,使锅炉给水达到合格标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也是保证锅炉出力、节约能源,防止事故发生重要的措施之一。
1.2水质类型火力电厂锅炉对水质检查化验分类和归纳中,需要对原水进行有效化验,了解其水质特点。
硬水。
硬水中含有过多的钙镁离子,而这些化学物质今日锅炉后,会使锅炉热能发生转变,气压收紧、热能加大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转,造成对锅炉不必要的损伤。
原水中的钙镁离子在加热过程大量吸收热能,使水分子进行剥离饱和,促使锅炉内部产生大量的碳酸钙,最终形成阻垢离子,是引起锅炉结水垢的最主要成分,是对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危害性最大的两种离子。
若水质化验人员不能有效及时处理水质过硬的问题,长时间使用硬度大的水质会产生大量的碳酸钙,形成水垢很难清除,对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危害极大。
软水。
软水中不含钙镁离子或本身含量较低。
如果火力发电厂全部使用软水也会对锅炉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锅炉检验报告与记录填写要求内容
锅炉检验报告与记录填写要求-----------------------作者:-----------------------日期:编号状态AHTJ/OD-GZ01-2009锅炉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批准:审定:编写人员:发布日期:二○○九年十一月一日实施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日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地址:市包河工业区路13号邮政编码: 230051:0、3356627 电子: ahtjlmsina.传真:0 网址: 锅炉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一、工业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监检记录填写规(一)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1.监检证书编号:按《报告和证书的控制程序》规定填写2.安装单位:按安装告知书或安装许可证填写3.安装许可证编号:按安装告知书或安装许可证上填写4.使用单位:按使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公章填写5.使用单位代码:按使用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填写6.邮政编码:按使用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填写7.制造单位: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8.设备代码:按《特种设备目录》填写9.锅炉型号: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0.产品编号: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1.锅炉出厂日期: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2.燃烧方式:按锅炉实际燃烧方式填写,如:固定炉排层燃、链条炉排层燃、燃油、燃气室然等13.额定蒸发量或功率: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4.额定出口压力: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5.额定出口温度: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6.允许工作压力: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7.允许工作温度: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填写18.水(液)压试验压力:按按出厂质量证明书、铭牌或锅炉实际的水(液)压试验的压力填写19.锅炉所在地点:填锅炉房20.锅炉安装情况:按锅炉实际安装情况填写,如:新锅炉安装填“新装”,旧锅炉移装填“移装”21.监检开始日期:按接受告知书与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监检协议之日填写22.监检结束日期:按锅炉交工验收之日填写(二)监检依据除1、5、6、7、8必填外,其余按锅炉类型选择。
锅炉水质化验报告
锅炉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分析报告单使用证编号:锅浙AG0024 报告编号: GX2011H00166 送检单位锅炉型号 YLW-3000(250)MA? 水处理方式无取样日期 2011年11月18日化验日期 2011年11月19日I档(锅内加药处理) II档(P?1.6MPa) III档(1.6<P?2.5MPa)项目单位标准实测标准实测标准实测硬度 mmo1/L ?4 — ?0.03 — ?0.03 —PH(25?) ?7 — ?7 — ?7 —给总碱度 mmo1/L ———水悬浮物 mg/L — ?5 — ?5 —铁 mg/L — ?0.3 — ?0.3 —有过热P?1.0MPa 6-26 — ?12 —器总碱度 mmo1/L 8-26 12 1.0<p?无过热6-24 — 6-16 — 1.6MPa 器酚酞碱度 mmo1/L 1.0 ——PH(25?) 10-12 11.5 10-12 — 10-12 —锅CL- mg/L ———P?水 <4000 —有过热器 <2500 — 1.0MPa 溶解固形1.0<P?物 mg/L <5000 390 1.6MPa <3500 —无过热器 <3000 — (无过热器)相对碱度— <0.2 — <0.2 —磷酸根 mg/L — 10-30 — 10-30 —电导率μS/cm ———检验依据《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郭发[1999]217号等化验结果及意见(依据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所测锅水水质分析结果合格化验员日期 2011年11月19日审核日期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2011年11月21日批准日期 2011年11月21日第 1 页共 1 页。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文号】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文件【发布日期】1999-09-21【生效日期】2000-03-01【所属类别】部门规章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应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 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 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制定。
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在注册登记时,应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机构进行的性能测试。
钢制水处理设备应符合JB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非钢制水处理设备及水处理药剂、树脂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锅炉水(处理)质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2-2009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Inspec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月日前言为了适应2009年1月24日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修订后的条例),2009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
2009年3月,原《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主要起草人员在河南郑州召开修订讨论会,就主要的修订内容及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修改。
2009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起草组主要专家在北京再次对本规则的修订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9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9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按修订后的条例的总体要求,本规则增加了对有机热载体检验的要求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的要求,同时将原《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改为《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的原《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更加明确安装监督检验的方式和内容,修改了部分检验报告内容等。
从而统一检验技术和方法,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工作,保证检验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水(介)质处理不当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杨麟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王骄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周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冷浩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赵洪彪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徐志俊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金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赵欣刚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李长林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兆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邓宏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 (1)第三章运行水(介)质处理检验 (2)第四章停炉水处理检验 (4)第五章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 (5)第六章附则 (7)附件A 锅炉水处理设计、改造方案重点核查内容 (8)附件B 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 (9)附件C 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17)附件D 运行水处理检验项目和要求 (27)附件E 有机热载体检测项目和要求 (29)附件F 有机热载体酸值测定方法 (33)附件G 锅炉水汽质量检验报告 (36)附件H 锅炉水处理系统运行检验报告 (40)附件I 有机热载体检测报告 (50)附件J 停炉水处理检验项目和要求 (54)附件K 停炉水处理检验报告 (57)附件L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申请表 (63)附件M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 (64)附件N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报告 (68)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蒸汽质量恶化及有机热载体劣化,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锅炉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则。
工业锅炉水质化验标准
工业锅炉水质化验标准工业锅炉水质化验标准工业锅炉水质化验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二、水质标准1、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表1项目给水锅水额定蒸汽压力,MPaW1.0>1.0>1.6W1.0>1.0>1.6W1.6W2.5W1.6W2.5悬浮物,mg/LW5W5W5总硬度,mmol/L1)W0.03W0.03W0.03总碱度,mmol/L2)无过热器6-266-246-16有过热器W14W12pH(25°C)±7±7±710-1210-1210-12溶解氧,mg/L3)W0.1W0.1W0.05溶解固形物,mg/L4)无过热器V4000V3500V3000有过热器V3000V2500S02-3,mg/L4)10-3010-30PO3-4,mg/L10-3010-30相对碱度游离NaOH/溶解固形物)5)V0.2V0.2含油量,mg/LW2W2W2含铁量,mg/L6)W0.3W0.3W0.31)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2+、1/2Mg2+),下同。
2)碱度mmo1/L的基本单元为c(OH-、1/2C02-3、HC03-),下同。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值可适当放宽。
3)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05mg/L。
4)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1-)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水质监测实习报告
水质监测实习报告【导语】以下是作者收集整理的水质监测实习报告(共1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锅炉水质监测协议书锅炉水质监测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号文《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水质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甲方锅炉水质开展监测工作,订立以下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1.锅炉水处理(包括设备,人员和管理)应能保证水质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确保锅炉无垢或薄垢运行。
2.甲方应根据锅炉相关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水处理设备,锅水取样器,持证水处理操作人员。
3.根据乙方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对不合格水质立即整改,处理,直至合格。
在整改处理期间采用炉内加药处理,确保水质达标。
配合乙方做好取水样工作。
二、乙方责任1.乙方每月到甲方取水样一次,并在24小时内化验,出具水质监测报告。
2.对水质不合格的单位,派人现场指导,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每年免费调试2次,超出次数只收取调试人员交通费(按往返里程#元/公里)及旅差补助(#元/人·天)。
如属甲方水处理设备陈旧或严重损坏,由甲方维修或更换设备后,再进行调试。
3.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对不合格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另签合同。
三、监测收费1.乙方向甲方收取水质化验费#元/次,取水样交通费#元/次,取水样人员旅差费#元/次,全年费用按11个月一次性收取,全年收费共计#元(#元)。
2.合同签订时支付水质监测费(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四、其他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2:水质监测技术员简历2、企业单位相关的.管理工作3、从事专业的相关工作,如环保、水质监测等。
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锅炉水质检验报告1. 引言锅炉是工业生产和生活中常用的重要设备,它的正常运行需要合适的水质。
锅炉水质检验是确保锅炉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本报告旨在对一台锅炉的水质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2. 检测目的本次水质检验的目的是评估锅炉水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微生物水平。
通过检测结果,可以了解锅炉水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
3. 检测方法本次水质检验采用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包括化学分析和微生物检测。
化学分析包括pH值、硬度、铁含量、氧化性、浊度等指标的测试。
微生物检测主要针对锅炉水中的细菌和藻类微生物。
4. 检测结果经过详细的水质检测,以下是本次检测获得的主要结果:4.1 化学分析结果- pH值:在正常范围内,为7.2-7.8。
- 硬度:水中硬度含量为200 ppm,符合标准范围。
- 铁含量:水中铁含量为0.5 ppm,低于标准限值。
- 氧化性:水中氧化性为0.1 ppm,正常范围内。
- 浊度:水中浊度为5 NTU,符合标准要求。
4.2 微生物检测结果- 细菌:经过培养和鉴定,锅炉水中未检测到任何细菌。
- 藻类微生物:经过显微镜观察,锅炉水中未发现藻类微生物的存在。
5. 结论基于本次锅炉水质检验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5.1 化学分析表明,锅炉水的pH值、硬度、铁含量、氧化性和浊度均在正常范围内,符合标准要求。
5.2 微生物检测显示,锅炉水中没有细菌和藻类微生物的存在,水质良好。
综上所述,本次锅炉水质检验结果表明该锅炉的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为了保持锅炉的正常运行,建议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锅炉水的质量和安全性。
请注意:本报告仅供参考,具体的锅炉水质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锅炉水质检验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检验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用的热力设备,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锅炉水质是锅炉安全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不合格的锅炉水质可能会导致锅炉内管道堵塞、腐蚀等问题,甚至引发事故。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锅炉水质检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锅炉安全运行和延长锅炉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二、检验管理职责和要求2.1 检验管理职责•锅炉单位负责人•锅炉运行人员•检验人员2.2 检验管理要求•锅炉单位负责人要对锅炉水质检验工作负总责,并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
•锅炉运行人员要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锅炉水质检验,确保检验的及时性。
•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可靠地开展水质检验工作。
三、检验内容和周期3.1 检验内容锅炉水质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水样的采集: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锅炉水样进行采集,并确保采样的代表性。
2.pH 值检测:测定锅炉水中的 pH 值,判断水的酸碱性。
3.游离氯检测:测定水中的游离氯含量,判断水的消毒情况。
4.溶解氧检测:测定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判断水的氧化还原情况。
5.总硬度检测:测定水中的总硬度,判断水中的碱性物质含量。
6.硫酸盐检测:测定水中的硫酸盐含量,判断水的腐蚀性。
7.硅酸盐检测:测定水中的硅酸盐含量,判断水的腐蚀性。
8.总碱度检测:测定水中的总碱度,判断水的碱性物质含量。
3.2 检验周期根据锅炉性质和使用情况的不同,锅炉水质检验的周期可以灵活调整,但通常不应超过以下周期:•每日检查:对锅炉水样的颜色、浑浊度进行检查。
•每周检验:对锅炉水中的 pH 值、游离氯含量进行检测。
•每月检验:对锅炉水中的溶解氧含量、总硬度、硫酸盐含量进行检测。
•每季度检验:对锅炉水中的硅酸盐含量、总碱度进行检测。
•每年检验:对锅炉水质进行全面检测。
四、检验结果与处理4.1 检验报告每次锅炉水质检验后,检验人员应填写检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锅炉基本信息:包括锅炉编号、检验日期等。
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4-0015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使用单位: ************有限公司锅炉型号: DZL6-1.25-AⅡ设备代码: /锅炉使用证编号:未登记检验日期: 2014-7-20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注意事项1.本报告是依据《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对工业锅炉水质检验的结论报告。
2.本报告应当用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样品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滨州区黄河四路512号邮政编码:256600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报告编号:BZ-GZD-2016-0001使用单位名称安装地址管理部门设备科联系人联系电话持证水处理作业人员数1人锅炉情况锅炉型号DZL6-1.25-AⅡ单位内编号1#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未登记额定蒸发量(热功率)6 t/h(MW)额定压力(出水温度)1.25 MPa(℃)锅炉循环方式■自然循环□直流□贯流过热器□有■无水处理情况水处理设备钠离子交换 取样冷却器 □有 ■无 锅内处理药剂 无 蒸汽冷凝水 □回用 ■未回用采用原水自来水水处理方法■锅外处理 □单纯加药处理 □部分软化和加药联合处理 系统出力和运行周期■满足锅炉给水要求 □不能满足锅炉给水要求 水样 名称项目标准值 实测值 水样 名称项目标准值 实测值 原水硬度(mmol/L ) — — 锅水 溶解固形物(mg/L ) ≤3.5×103— 总碱度(mmol/L )— — 总碱度(mmol/L ) 6.0~24.0 17.5 氯离子(mg/L ) — — 酚酞碱度(mmol/L ) 4.0~16.0 12.2 浊度(FTU )— — pH 值(25℃)10.0~12.012.0 电导率(25℃)(μs/cm) — — 电导率(25℃)(μs/cm)— — 给水浊度(FTU ) ≤5.0 — 磷酸根(mg/L)a)10.0~30.0 — 硬度(mmol/L ) ≤0.030 0.000 相对碱度<0.2— pH 值(25℃) 7.0~9.0 7.5 亚硫酸根(mg/L )b)10.0~30.0— 氯离子(mg/L )— — 氯离子(mg/L ) — 770 总碱度(mmol/L ) — 4.1 固氯比/固导比 — 7.69 溶解氧(mg/L ) ≤0.10 — 排污率(%) — — 全铁(mg/L )≤0.30— 回水 硬度(mmol/L )— — 电导率(25℃)(μs/cm ) ≤5.5×102— 全铁(mg/L ) — — 油(mg/L )≤2.0—油(mg/L )——执行标准 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检验 结论 所检给水项目、锅水项目合格 下次检验日期: 2015年 1月 21 日备注—检验 日期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机构检验章或者公章)年 月 日审核 日期 审批日期注:硬度、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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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BZ-GZD-2014-0015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有限公司
锅炉型号:Ⅱ
设备代码:/
锅炉使用证编号:未登记
检验日期:2014-7-20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对工业锅炉水质检验的结论报告。
2.本报告应当用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
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样品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滨州区黄河四路512号
邮政编码:256600
工业锅炉水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BZ-GZD-2016-0001
注:硬度、碱度的计量单位为一价基本单元物质的量浓度。
a)适合于锅内加磷酸盐阻垢剂。
b)适合于给水加亚硫酸盐除氧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