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路桥工程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路桥工程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路桥工程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工程项目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每位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第五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责任,必须站在公司安全第一的立场上,积极有效地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安全评估、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三重一大”安全管理制度,即重责任、重措施、重教育、大宣传。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做好施工前的安全评估工作,确保施工方案符合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各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工作,并做好事故信息报告。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成立,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路桥事业部规章制度

路桥事业部规章制度

路桥事业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桥事业部的运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路桥事业部规章制度适用于路桥事业部内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路桥事业部的领导班子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聘任原则:路桥事业部应按照绩效、能力、德行等综合条件,确保聘用合格的员工。

第五条公平公正:路桥事业部应建立公平、公正的人事选拔机制,避免任人唯亲。

第六条岗位职责:每个员工都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八条培训与提升:路桥事业部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九条安全第一:路桥事业部应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防范:路桥事业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路桥事业部应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不污染、不破坏环境。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二条节约资源:路桥事业部应节约用人、用钱、用材等各方面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路桥事业部应加强财务管理,做到预算合理、经费安全。

第十四条收支平衡:路桥事业部应注意收支平衡,做到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平衡。

第五章业务发展第十五条品质保障:路桥事业部应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技术创新:路桥事业部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

第十七条客户满意:路桥事业部应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满意。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八条遵守规定:路桥事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第十九条纪律处分:对于违纪违法的员工应当严格处理,维护部门纪律。

第二十条行为规范:路桥事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序良俗,言行举止得体,做文明员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路桥事业部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印发《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路桥集〔2012〕3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路桥集〔2012〕38号)

鲁路桥集〔2012〕3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二月二日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12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必须遵循“精兵强将、精干机构、精细管理”的原则,坚持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努力实现“创优、增效”的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项目实行集团监控、权属单位管理、项目经理负责的管理体系。

总部作为决策中心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的宏观政策,制定相应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对权属单位的考核体系,同时以项目为载体,通过监督、检查权属单位及项目的经营管理情况,对权属单位进行统一考核、统一管理。

权属单位要全面履行对项目部的管理,成立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拟定项目考核方案,指挥、协调、监督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负责与集团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各项目部直管劳务作业层。

第二章 项目管理程序第四条项目中标后,由承担施工的权属单位采用指定或者竞争上岗的办法选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并报集团公司批准,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权属单位和项目经理共同确定,报集团公司备案。

项目经理的管理按照《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部应担负的责任目标和各项管理任务。

第六条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期间应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各项目标控制和各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的有效运作。

第七条项目完工以后,项目经理部负责交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竣工结算;清理各类债权债务;整理好各类资料;进行经济分析;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并将《项目执行报告》、《项目技术执行报告》等有关材料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路桥集团行政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

路桥集团行政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

路桥集团行政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一、组织架构1.1 公司管理层次路桥集团公司设置了一级管理层次,即总经理,下设副总经理。

1.2 部门设置路桥集团公司设有以下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经营部、工程技术部、安全保障部、监察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信息技术部等。

各部门职责如下:•综合管理部:全面协调和管理公司的各项行政事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经营部: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及相关事宜;•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及法律支持;•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建设和日常维护。

二、行政管理2.1 办公场所管理公司对于办公场所有以下管理要求:•每个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得长时间吸烟。

•垃圾、餐盒等必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袋中,并妥善处理好。

•办公室内的电气设施不得违法使用,如不符合标准的插头插座、电线路等。

•办公室内不得使用二次元、低俗、色情等不良图画。

•办公室内的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禁止在公司内擅自买卖东西。

2.2 会议管理公司对于会议有以下管理要求:•会议必须在提前安排好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如需调整时间和地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参会人员必须事先知悉会议议题和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时间应严格控制,确保会议效率和质量。

•会议记录应准确详实,会议材料应及时分发和归档。

•会后需要对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下一次会议的效率。

2.3 出差管理公司对于出差有以下管理要求:•申请出差前,必须经过上级领导批准,并填写出差申请表,对于涉密行业、国家关键部门涉及的出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出差期间必须按时完成任务,不得私自更改行程和住宿安排。

•出差期间,员工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服务规范。

路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上下班打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3.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部分岗位可能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或进行加班,需提前申请并经过上级批准。

三、打卡制度1. 员工应使用公司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打卡,每日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 如遇打卡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手工签到。

四、请假规定1. 员工因病假、事假、年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员工需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门备案,并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返回岗位。

五、迟到早退处理1. 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对于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和团队合作的迟到早退行为,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旷工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行为视为旷工,旷工一次将被扣除当日工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进一步处罚。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七、加班管理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加班时间应以打卡记录为准,加班费或调休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执行。

八、外出公干1. 因公外出的员工需提前告知直属领导,并在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 外出公干期间的考勤以实际工作情况为准,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报告或证明材料。

九、监督与执行1. 各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人事部门负责全公司考勤管理的监督和执行,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

中交路桥质量管理办法

中交路桥质量管理办法

中交路桥二级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度编号:ZJLQ/EJ—技02-2012主编部门:技术质量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组成和职责权限 (2)第三章质量控制的实施 (4)第四章工程质量事故 (5)第五章工程质量奖罚 (5)第六章不合格品控制管理 (6)第七章质量检查及资料管理 (6)第八章数据分析 (7)第九章工程创优实施 (8)第十章附则 (11)附图1:数据分析过程流程图 (12)附表1:《数据分析应用计划》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建立规范的、标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使之系统的、实效的应用于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一系列活动中,将产品需求和产品特性综合于一体,使之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所属各二级公司(本办法中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是依据《中交路桥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组成和职责权限第四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第五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委),它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司质量工作的开展和研究,并负责解决涉及有关公司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质量部,公司总经理任质委主任,公司总工程师任副主任,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装备部、法律合同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部质量管理工程师组成质委会,由质量管理工程师负责质委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必须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需对其所在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项目经理可委托项目总工程师分管项目质量工作。

第七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职责(一)公司质委主要工作职能1、负责监管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情况;2、负责研究和制定公司质量管理规划,审议和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3、负责组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监管其组织实施,并负责监视公司的质量发展动态,监督及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其负有持续改进责任;4、负责制定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并负责查处工程质量事故。

路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就我公司差旅费的报销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员工在长沙市内(城区内)因公出差,原则上可报销公交费.的士费与误餐费的报销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公出差,由项目部或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原则上不报销差旅费.项目部或接待单位没有安排食宿的,在食宿标准范围内可实报实销住宿及餐饮费,超出部分由报销人本人承担,食宿标准为:2。

1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实报实销.2.2副总、财务总监:省内2人标准上限为2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80元/人/日;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3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100元/人/日.2。

3部门经理:省内2人标准间上限为18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60元/人/日;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26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80元/人/日。

2。

4其他员工:省内2人标准间上限为15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50元/人/日。

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2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60元/人/日。

3。

员工因公出差,根据需要可乘坐汽车或火车硬卧.坐飞机或高铁,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同意。

副总、财务总监管理人员可乘坐高铁二等座,经总经理同意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4。

员工陪同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出差,可按领导认可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5。

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使用私车上下班及在长沙地区出短差,由公司补助差旅费1000元/月,不再单独安排公车出行,也不再报销长沙市区范围内车船使用费。

长沙地区以外出差,参照第3条执行报销.6。

技术人员(一级、二级建造师、九大员等拥有专业技术资证的人员)因投标或履约因公出差的,除参照第1、2、3、4条可以报销差旅费外。

6。

1省内项目出差:一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400元/次,超过3日按150元/日计算;二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200元/次,超过3日按80元/日计算;九大员补助100元/次,超过3日按50元/日计算。

6.2省外项目出差:一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600元/次,超过3日按200元/日计算;二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300元/次,超过3日按100元/日计算;九大员补助200元/次,超过3日按80元/日计算.6。

路桥公司管理汇编制度范本

路桥公司管理汇编制度范本

路桥公司管理汇编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桥公司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制度。

第二条本汇编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工程投标、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汇编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流程和办法,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工程投标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法人私人账户进行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准确汇出、及时退付和准确登记。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款的管理,按照《公司工程款拨付流程》的规定准确、及时拨付工程款。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业务收入和报销支出的管理,及时核算各项收入,按照公司报销管理办法支付业务费用支出,并及时支付各类证件挂靠费用。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

第八条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办事。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流程和办法进行有关业务活动,并严守公司秘密。

四、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悬挂相应的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危险部位和安全警示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志牌的实际布置管理,确保安全标志牌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相对应的地方。

第十二条公司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投资,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投资行为分为战略性投资和财务性投资,战略性投资以产业扩展、升级和转型为目的,财务性投资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回报为目的。

第十五条公司投资行为必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 包括内部和外部承揽的各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安全专家、项目经理、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具体的日常安全工作, 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落实, 确保安全管理有效执行。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确保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施工, 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项目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消除或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和危险。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路桥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路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道路和桥梁建设的企业,为了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合法性,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制定了该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其适用范围、招投标程序、文件及材料的处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

3. 招投标程序3.1 招标公司在需要进行招标时,将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书。

邀请书应包括项目概述、招标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要求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等信息。

3.2 投标投标人应根据邀请书要求准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公司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商务条款、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3.3 开标开标时间应在邀请书中指定,并且所有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

在开标过程中,标评委员会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中标人进行评定。

3.4 中标公告评标委员会应对评定的中标人进行公示,并向被评定的中标人发出通知书,告知其中标结果以及后续的合同执行流程。

3.5 合同签订中标人和公司之间应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

4. 文件及材料的处理公司应负责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确保其安全完整,严格遵守保密要求,防止泄露可能会影响招标实施效果的重要信息。

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确定招标人资格时,公司应根据管理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其资格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合适的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和信用记录等。

6. 监督管理公司应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规定。

7. 流程改进公司应不断改进招投标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解决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合法性。

8. 结束语公司将严格遵守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保证招标过程合法、公正、透明,并与所有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保障路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部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项目班组长,每个人都要对本职工作中的安全负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项目经理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权利。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流程等,需向员工宣传、培训和强化执行。

四、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等。

同时,应制定员工安全意识考核制度,对安全培训的成绩进行评估和奖惩。

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对高风险工作环节和岗位,应设立专人负责,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

六、事故应急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制定事故应急管理方案,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和应急预案。

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安全奖惩制度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予以奖励,对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的个人和班组予以相应的处罚,以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以上是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二)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财产安全,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所有项目。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三条项目收到业主的各种款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汇回公司结算中心专户集中管理。

各项目使用资金时须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由公司领导审批后下拨其支付款项。

属业主监管的账户,适用本办法以下第四至六项条款。

第四条业主监管账户项目收到工程和材料预付款时,按收到金额的50%对公司进行综合费预缴,并将其款项在10个工作日内汇至公司结算中心专户。

第五条业主监管账户项目每期收到工程计量款后,从工程计量款中提取10%汇回公司结算中心专户,作为设备折旧、大修费用及缴纳“五费一金”等各项支出。

第六条业主监管账户项目应按照资支付计划进行支付。

第七条项目资金出现短缺,可向公司报告,经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及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在公司借款。

第八条协作队伍未与公司签订合同,绝不支付。

第九条未办理结算的款项,绝不支付。

若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支付部份款项,在正式结算时扣回。

第十条没有应付账款或超过应付账款余额时,绝不支付。

第十一条支付手续不全,绝不支付。

第三章其他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业主退回的现金履约担保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汇回公司结算中心专户。

与业主及其指定开户银行签定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的,按监管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或分公司之间相互拆借资金必须报公司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收取的职工风险抵押金、协作队伍缴纳的现金履约保证金要及时全额交回公司,项目和分公司不能挪用。

协作队伍必须凭财务部开据的现金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合同。

第四章资金计息办法第十五条分公司及所有项目向公司借款、公司向分公司及所有项目调用资金均需支付利息。

第十六条分公司及各项目应按计量支付欠缴的管理费应向公司支付利息。

第十七条公司为项目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项目应向公司支付利息。

路桥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路桥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路桥XX项目经理部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按时出勤,保证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请休假统一由综合部进行考勤登记。

(三)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准假无故不上班者均旷工。

若因事情紧急,可先口头报告,事后及时补办请(休)假手续。

(四)根据XX公司《关于加强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管理的通知》(XX〔2010〕86)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离开岗位必须经业主相关领导批准。

(五)《请(休)假申请单》连同当月考勤表作为支付工资的依据。

二、请(销)假审批制度(一)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离开工地现场2天(含2天)以内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请假;5天(含5天)以内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主管领导请假;5天以上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总经理请假。

(二)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离开工地现场3天(含3天)以内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现场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请假;5天(含5天)以内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请假;5天以上的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主管领导请假。

(三)部门负责人休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其他人员休假,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即可休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同意即可休假;3天以上必须经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五)休假人员假期结束后须到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三、各类假期规定(一)带薪年休假。

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路桥公司工程科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工程科管理制度

路桥公司工程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路桥公司工程科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路桥公司工程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包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路桥公司工程科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工。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四条工程科应当认真承担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制定详细的工程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应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工程监理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负责审核和监督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第八条设计人员应当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工程科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工程科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经理应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第十五条设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当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抽检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工程科应当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山东路桥集团薪酬管理办法(2012试行版)

山东路桥集团薪酬管理办法(2012试行版)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薪 酬 管 理 办 法(2012试行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条 制定目的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绩效给予合理的报酬和激励。

第三条 制定原则本管理办法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体现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的原则。

即:(一)薪酬与岗位价值相结合;(二)薪酬与员工业绩相结合;(三)薪酬与公司效益相结合;(四)薪酬与同行业水平相结合;(五)薪酬与市场化水平相结合。

第二章 集团公司、权属单位机关人员薪酬第四条集团公司、权属单位机关人员指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各权属单位驻济机关工作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权属单位机关人员薪酬采用岗位职级工资制,收入构成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年度奖励。

第六条岗位工资,分两部分:基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具体标准,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在月度考勤、考核的基础上按月发放,其标准为基本工资的60%。

岗位工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发放标准,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工龄工资,根据集团公司认定的员工工龄确定,标准为:20元/年,按月发放。

第八条津补贴,是集团公司员工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公司内部津补贴等。

(见附表)第九条 年度奖励,根据所在单位效益情况,与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是在一个年度内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

集团公司机关人员年度奖励,主要依据权属单位对各部室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考评结果;权属单位机关人员年度奖励主要依据单位利润贡献率和个人考核结果。

年度奖励由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三章 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十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所属各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一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年度基薪+绩效工资。

路桥施工单位规章制度

路桥施工单位规章制度

路桥施工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桥施工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和职业素质提升。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事故预防措施。

第八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

第十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面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供货商和材料的质量管控,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第十六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跟踪和评估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路桥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质量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路桥公司管理办法
潞安环通路桥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为落实公司深化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有效实施,形成以专业化管理,精细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为经营模式的新格局,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秉着责、权、利、罚相结合之原则,特拟定路桥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供讨论审议。

一、经营目的
以维护公司集体利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及提升公司业绩和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为经营目的。

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扩大产业市场和生产总值,强化成本管理,确保公司、集体、个人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经营宗旨
以潞安环通为平台,依托潞安集团大市场,坚持以“团结、务实、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开拓市场,坚持“抓质
量、促进度、增效益、树形象”的经营宗旨。

三、经营目模式
在总公司的统筹协调下,实行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四、经营目标
1、年总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公司扶持承揽工程
项目不小于万元;自主开发承揽工程项目不少于1000万元。

2、职工综合年收入人均不少于5万元。

五、经营效益
年综合上交总公司纯利润不少于300万元,其中:
公司承揽工程按15%计;自主承揽工程按10%计。

六、管理办法
1、人员及岗位设置
路桥公司拟编制人员13名。

其中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施工技术人员5名,其它管理人员5名。

分管经理及副经理由公司提名,经股东及全体员工讨论经过后聘任。

其它人员由路桥公司提名并结合个人意愿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用。

分管经理根据业务情况和工程需要设立项目部并委任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

2、行为规范
1)路桥公司全体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拥护公司领导,维护公司形象及信誉,热爱自己的工作,有敬业精神,坚守工作岗位,工作要实事求是。

2)路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路桥公司的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处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能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能以权牟私、弄虚作假。

3)所有员工应积极向上,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自己和公司的又好又快
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岗敬业。

2)精通业务,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主动用心干好一切工作。

3)爱护企业财产,保守企业秘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4)禁止赌博,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5)有利于公司的事要多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要多提。

6)热爱学习,善于总结,积极向上,与公司共同成长发展。

4、内部核算
为有效控制成本,减少浪费,增加效益。

必须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工作,具体为:路桥公司内部划分为总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和自主开发承揽工程项目两块,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各块根据不同的利润比例累加向总公司上缴综合纯利润和盈余资金,盈余资金部分用作内部奖励(60%),部分(40%)作为路桥公司预留金以作备用。

收入:来自总公司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和自主开发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费之和。

开支: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即:1)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2)工程项目的间接费(即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费、施工补助、伙食费、办公费,工地招待费,其它费用)。

3)公司内部费用(职工工资及各种保险福利、小车
使用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

4)上缴总公司利润。

其中由公司备用的预留金开支的费用项目包括:1)在非施工期间内,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费。

2)公司全体员工的福利待遇,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劳保费、工会费等政策内福利。

3)公司其它管理费用,即:办公费、小车使用费、公共招待
费、业务联系费用等。

4)新开工程的前期费用。

5、内部分配
为调动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必须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工程盈亏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方式。

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

路桥公司每个员工的总收入由五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在岗补助、效益工资、年终奖金和承揽工程提成。

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作为作为每个员工的基础收入,暂按现有标准执行。

(待定)
在岗补助特指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工地补助,其标准因地而异,初步的标准按本地区以内30元/天、本地区以外省以内每天50元/天、省以外100元/天。

效益工资是指在经营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情况下,结合个人的劳动贡献,以出勤率和完成指标多少为依据,经过综合考评按月、季度、年度发放的绩效薪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