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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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标 签】房地产税收一体化【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7﹞114号【发文日期】2007-10-17【实施时间】2007-10-1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的传递、使用效率,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财税部门要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和实施办法,并着力落实。
各省地税局应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管理流程和落实办法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
附件:1.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流程图.doc2.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附表.doc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 概述 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
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总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仳、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是: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先税后证、以票控税、源泉控管。
各级税收征收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国土、建设、规划、发改委、房管、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和“以票控税”制度,确保房地产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的传递机制,实现房地产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
XX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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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确保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实现对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局对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运用项目信息采集、管理员下户巡查、销售和建设进度管理、数据综合分析、税控开票、纳税评估等控管手段,实现对房地产开发业、建筑业税收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受理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的项目登记,采集相关信息;(二)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及时反馈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三)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和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及工程项目结算情况,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工程项目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监督纳税人合法取得、使用、开具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发票;(五)及时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建筑工程项目税款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六)其他应纳入项目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局征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业务的纳税人。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第一节项目登记及信息采集第四条登记环节及相关资料报送:(一)、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节。
纳税人应在开发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即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以下资料,进行土地信息登记。
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转让合同》;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将土地信息录入征管系统。
(二)、开工环节。
纳税人应在开发项目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以下资料,进行开工信息登记。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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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制度节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施工队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3、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安排班组长工作前,都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在班前讲话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步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3、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4、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阳台等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井架安全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地保护,临电架设要符合要求;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9、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项目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查、专项检查等;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严肃批评、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项目安全奖罚制度1、项目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全方位的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防护、临电设施要标准化,现场要杜绝“三违"现象,管理资料齐全, 未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在确保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的项目工地奖500一5000元,负责人除兑现责任奖外突出的可加奖1000一5000元;2、在上级组织检查和日常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巡回、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中,单项检查成绩突出的单位、工地或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100一1000元;3、对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施工、违章指挥、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项目罚款500一3000元;4、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违反安全纪律的个人罚款50-100元;5、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按规定处罚;6、对工程技术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措施不及时的,按规定处罚;7、对其它事项的奖罚,按局发有关文件执行;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项目安全值班制度1、项目经理部管理的行政、生产、技术负责人,均要轮流值班;2、每日安排1-2人值班,遇有特殊任务或日夜多班作业时,要增加值班人员;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将了解到的情况向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事务和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4、认真填写安全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移交时,必须填写本班已经做到的工作和已经解决的问题以及下一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并要明确列项交代清楚;5、值班人员在必要时,有权暂停冒险作业人员的工作,有权决定制止“三违”作业现象和对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使每一个工人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让每个工人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在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班组必须坚持周一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2、活动内容:针对本周的施工情况,重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宣讲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个人劳动重要防护用品进行检查;3、各工种、各施工班组每日班前要对自己所管施工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向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时间不少于15分钟;4、班组要认真地填写周一活动、班前讲话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等记录,对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严密,路面要硬化、洒水,指派专人加强对扬尘的管理;2、运输散料车辆要严密遮盖,防止遗撒、扬尘;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车辆不准夹带泥沙出现场;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4、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5、搅拌机应设置除尘装置;搅拌机前面及运输车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6、加强控制大气污染、四环路以内施工现场的大灶、茶炉全部采用清洁燃料;7、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 防止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现场;8、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事故发生;9、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必须封闭使用,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10、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事件发生;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2、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受伤者,对受伤者的受伤部位作出判断,有选择地送往专业医院抢救,同时要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分包工程项目经理要同时向总包项目经理报告;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织人力和物力保护好事故现场;4、事故报告的内容: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⑶、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⑷、报告人姓名、工地;⑸、同时准备好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种资料;5、事故发生以后,项目要立即成立有有关领导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对事故发生过程的调查分析与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的真实情况,配合其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6、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搞好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计量管理制度一、全所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它计量法规;二、仪器负责人负责全所的计量仪器设备、计量容器、计量仪表等的管理;三、强检的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等要有计量检定登记表,注明仪器仪表的名称、检定日期、末次检定时间、检定情况等,按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四、非强检的计量仪器按我所制定的检定操作规程认真按周期自检,并有自检记录;五、经检定的计量仪器要有明显的标志:绿色的合格证、黄色的准用证、红色的停用证;六、容量瓶、移液管等玻璃器具要执行“精密玻璃仪器管理办法”,购入但未被科室请领的,在入库前要由指定科室进行校正移液管、滴定管由化学检验室校正,容量瓶由抗生素检验室校正,不经校正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经校正的玻璃容器应有标志和记录;七、新购置的计量仪器设备必须首先送检或自检,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八、计量仪器维修后,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九、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及自检仪器的周期记录与结果,均应装入仪器设备档案;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着部位;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5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7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8 、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外部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三、合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委员会;u成立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委员会2组成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商务部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成员:商务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总经办办事机构:商务部2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工程项目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处理外部工程项目合同纠纷;u合同管理部门职责2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2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2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2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2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2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2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u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2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2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2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2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u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2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2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四、合同的审批u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经办、商务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u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2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2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u董事长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u“合同评审程序”另行规定;五、合同的签订u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u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2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2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2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2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u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u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u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u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u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u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u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六、合同的履行u合同签订后,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u工程项目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七、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u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统一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u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八、合同归档u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u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u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u建立健全合同台帐;u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u工程项目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九、合同纠纷的解决u工程项目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u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阅同意;u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u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u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十、奖励与惩罚u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u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十一、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u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2本公司现有的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2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2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内;u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2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工程施工合同含施工分包合同为约束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是公司的受控文件,必须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因此各项目、专业分公司要设立专兼职合同员、建立符合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的文件、党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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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 4-2009条文说明1.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以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
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并规定中价协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1.0.6 一般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多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此时委托单位应指定并明确主体承担单位,主体承担单位应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完整全面、时间基准统一、价格取定时点一致。
1.0.7 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签章要求和责任。
1.0.8 本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 本条明确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3.一般规定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3.1.1 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
3.1.2 本规程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内容和要求在其他章节中均有具体体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d1d580f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3b.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10.17•【文号】国税发[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的传递、使用效率,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财税部门要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管理流各和实施办法,并着力落实。
各省地税应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管理流程和落实办法上报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
附件:1、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流程图2、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附表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概述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
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总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仳、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是: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先税后证、以票控税、源泉控管。
各级税收征收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国土、建设、规划、发改委、房管、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和“以票控税”制度,确保房地产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的传递机制,实现房地产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
建筑业规程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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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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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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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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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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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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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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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4b171b1e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22.png)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加强税务合规,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保护税收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领导、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税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缴纳税款,维护企业税收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税务申报与缴纳、税务风险控制、税务文件管理等。
第二章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税务政策、税务合规、税务筹划等工作。
该部门领导由企业高层任命并管理。
第六条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制定并修订税务管理制度、政策与流程;(二)解读与研究相关税法法规、政策文件,组织税务培训;(三)审查税务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四)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五)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代表企业参加税务检查与谈判等。
第三章税务申报与缴纳第七条企业税务申报与缴纳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按时申报与缴纳税款,不得逾期;(二)申报与缴纳税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遵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四)按规定流程办理税务手续。
第八条对于需要办理税务变更手续的,应及时向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税务管理部门应设立相关制度,确保纳税申报材料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审核人员应具有相关税务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十条税务申报材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清晰,密封保存,确保机密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税务风险控制第十一条税务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二)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及时掌握风险信息;(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四)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税务合规。
第十二条税务风险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确保企业业务与税务核算的一致性,防范盈利转移等风险;(二)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三)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做好准备工作,保障税务合规。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篇)](https://img.taocdn.com/s3/m/0589e7b8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f3.png)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合规。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审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招聘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公司的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合理组织项目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操作规程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5d0229092f60ddccda38a07b.png)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操作规程 1.项目管理1.1.施工项目开工登记的对象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必须到施工项目 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施工项目登记手续。
1.2.建筑业施工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 1.2.1.办理建筑施工项目的项目登记(包括工程项目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停缓建登记、停缓建复工登记以及注销登记);1.2.2.对建筑工程项目登记信息、申报信息、入库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汇总、分析、传递、比对;1.2.3.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及时反馈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2.4.掌握工程项目进度和工程项目结算情况; 1.2.5.根据工程进度监控工程项目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1.2.6.监督工程双方单位合法开具、取得建筑业发票; 1.2.7.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清缴税款,并出具清算报告。
1.3.施工项目开工登记的期限及需提供的资料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建筑工程合同签定或开工后 3 日内,持下列有关资料 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施工项目登记:1 / 251、《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表》(见附件 1) 2、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纳税人的开户银行、账号 5、法人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4.办理施工项目开工登记的程序施工项目登记业务流程图原 已 办 理 了 税 务 登 记 的 纳 税 人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先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外来施工企业已经办理了外 来 证 明 登 记 的 纳 税 人 外来施工未办理外来证明登记的,先办理外来证明登记1.4.1.申请办理 1.4.1.1.基本登记: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提供第三条第一款 1-6 项所需资料申请办理施工项目登记。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1eafcb3c580216fc700afd30.png)
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规程1.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管理我局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按是否账册健全分类管理并分别适用相应的税收征收率。
1.1.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认定一、业务概述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需向注册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以下简称“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认定账册健全标志(健全/不健全)。
外地来深纳税人、我市临时纳税户不单独认定账册健全标志,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时一并进行账册健全标志认定。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认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认定为账册健全纳税人:1.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2.在我局办理了税务登记;3.能设臵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并单独反映工程的财务核算情况,工程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本公司财务系统统一核算,并能真实、准确、全面记录经营活动,使用合法有效凭证;4.能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纳税资料;5.能按规定正常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6.外地来深的纳税人能提供注册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认定为账册不健全纳税人。
(二)认定流程1.受理注册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以下资料:(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财务会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综合服务岗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受理并填开《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交纳税人,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管理科(所)管理岗。
2.审核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账册健全或不健全的审核意见并报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3.核准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挂牌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挂牌](https://img.taocdn.com/s3/m/decbdfa0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37.png)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挂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揽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以项目总监为领导,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协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项目总监为项目管理的最高领导,对项目全面负责,负责决策、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项目管理的执行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项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项目监理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项目工程师、技术员等为项目管理的实施人员,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参与具体施工工作。
第九条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形成项目管理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制定项目总体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和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师、技术员等负责参与施工过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等。
第十五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执行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把关、精品工程、规范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机制,落实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工艺正确,质量达标。
第二十条质量评估:建立工程质量评估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工程质量,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工程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业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5141657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4d.png)
工程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运作,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维护工程项目的利益,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
2. 项目组成员包括设计师、施工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
三、工程项目业务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1)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等基本要求。
(2)编制项目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分解和资源分配。
(3)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各自职责。
2. 设计阶段(1)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编制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审核及修改,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施工阶段(1)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工作。
(2)保证施工质量,遵守施工规范和标准。
(3)进行施工过程监督和质量检查。
4. 竣工阶段(1)验收工程项目的质量,与业主进行工程验收。
(2)整理工程项目资料,编制项目报告。
(3)完善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
四、工程项目管理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
2. 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 合理安排项目工期,遵守项目计划,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4. 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5. 加强与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重新颁布。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电子教材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电子教材](https://img.taocdn.com/s3/m/ec9e9d63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a7.png)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电子教材一、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应当保证纳税主体在缴纳税款时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2.稳定原则: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应当保持制度的稳定性,确保纳税主体的合法权益。
3.简易原则: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应当简洁明了,避免出现复杂繁琐的税收政策,便于纳税主体理解和遵守。
4.鼓励原则: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应当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惠,鼓励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
5.约束原则:建设工程税收制度应当对纳税主体建立约束机制,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和正常征收。
二、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的基本内容1.增值税:增值税是建设工程行业最主要的税种之一,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一种消费税。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的增值税主要包括一般增值税和简易计税方法。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到的一种税收。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建筑工程公司的盈利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取得的各种所得按照规定缴纳的税收。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指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工资所得。
4.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征税的税种。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的资源税主要是对建筑用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进行征收。
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税种。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的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针对土地的再开发和再利用的税收。
6.其他税种:建设工程税收制度中还包括其他一些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比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三、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的影响1.对建设工程行业的影响: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的实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行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水平。
税收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方向。
2.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建设工程税收制度的调整和优化,将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引导建设工程行业向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5a7737d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09.png)
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概述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保障税务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包括项目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团队等。
1. 项目指挥部税务基建工程项目指挥部是项目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项目发起人或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长。
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决策、项目目标的确定和修订、项目资源的调配、项目风险的管理等。
2. 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间的工作协作、信息传递和问题解决的机构。
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项目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组织项目管理会议等。
3.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是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人员组成的团队,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度计划、成本计划、风险管理等。
三、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策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和项目总结阶段。
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是指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建议并获得项目指挥部批准的阶段。
项目立项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明确项目目标、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等。
2. 项目策划阶段项目策划阶段是指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计划、成本计划等的阶段。
项目策划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计划、项目风险管理计划、项目资源分配计划等。
3.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指项目管理团队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实施项目的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资源调配、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等。
4.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验收阶段是指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对项目的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的阶段。
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成果验收、项目问题整改等。
5. 项目总结阶段项目总结阶段是指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的阶段。
国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国税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015d0fb9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4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税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程序,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税系统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科学决策,合理规划;(四)质量控制,安全环保;(五)进度有序,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国税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税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局建设项目工作。
第六条国税局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建设项目工作。
第七条各级国税局应设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本局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第八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第九条项目建议书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目标、规模、总投资等。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论证。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工艺、设备、投资等进行具体设计。
第四章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六章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第二十条建设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验收三个阶段。
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https://img.taocdn.com/s3/m/2a3fee03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b7.png)
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项目管理师是对项目管理人员知识、能力及经验的认可与证明。
作为项目管理师必须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有所了解,下面一起和店铺来看看吧!一.规范化的含意和形式规范化,也即标准化,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务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这个概念概括了规范化的范围(领域)、对象、本质和目的。
规范化的范围是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其中当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类管理实践,必然是重复性的;标准化的本质是“统一”,这个“统一”是科学、合理、有效的,而不是简单的命令或盲目的规定,不是“一刀切”;规范化的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这也是规范化的基本出发点,是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根本目的;规范化的内容是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制度等)。
规范化的形式归纳起来有: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和组合化等。
简化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缩简对象的类型,使之在既定时期内足以满足一般需要的规范化形式,其目的是控制对象的种类,防止盲目膨胀,是治理混乱的一种手段;统一化是把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规范化形式,其实质是便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征具有一致性,并通过标准或规范(规程)确定下来;系列化是对同一类对象中的一组对象同时进行规范化的一种形式,它通过分析、比较将对象的主要参数、形式、尺寸、基本结构或内容等作出合理地安排与规划,以协调同类对象和相关对象之间的关系;通用化是在相互独立的系统中,选择和确定具有功能互换性的子系统的规范化形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在设计、生产、管理诸过程中的重复劳动,以利于简化管理,缩短设计周期;组合化是按规范化的原则,将通用性较强的局部,根据需要组合成不同用途的整体的一种规范化形式。
总之,规范化的方式较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41369424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6f.png)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程是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和达成预期目标的重要手段。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筑质量优良,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效益。
一、项目前期准备管理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十分重要,主要包括选址、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具体事项。
合理组织前期准备工作,是保证项目高效进程的基础。
二、招标管理招标环节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关键的一个环节,涉及到项目是否能够成功、施工单位素质等方面的问题。
管理者应结合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方案,详细考查各方面细节,确保选标的结果公正、透明、合理、有效。
三、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核心,是承包双方达成共识的体现,也是规避风险的手段。
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进度、交付高质量工程的有力武器,在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流程,确保合同执行,防止合同纠纷。
四、进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周期内有许多节点日益临近,进度的合理管理对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
在项目开展前,应明确项目实施路径和关键节点,建立起合理的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和检查。
五、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整改。
六、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是一项高风险职业,安全问题容易引起严重后果。
为此,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标准、加强安全人员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程序,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工程进展和安全同时得到保障。
七、成本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成本的多方面因素,包括设计、材料、劳动力等等。
正确的成本管理能够为项目的稳定运营提供可靠的保障。
负责人应设法降低成本,并建立档案和统计成本,及时发现问题解决成本难题。
八、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引入可替代措施,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满足维护良好的工程建筑。
工程项目管理规程
![工程项目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9bf2d609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42.png)
工程项目管理规程一、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基础设施、工业设备等项目。
三、项目管理团队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2. 项目团队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包括设计师、工程师、质量控制人员等。
四、项目计划1. 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期、任务分配等。
2. 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和项目团队的审核,并获得批准。
五、项目执行1.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个专业人员的工作,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2. 每个专业人员应按照任务分配完成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进展情况。
3. 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会议,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和调整。
六、项目控制1. 项目控制包括工期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
2.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及时的工期、成本和质量的监控,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七、项目评估1. 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对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2. 项目评估的结果应用于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八、项目通讯1. 在项目执行中,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协作。
2. 使用适当的沟通工具,包括会议、报告、邮件等,确保项目相关信息的准确传达。
九、变更管理1.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计划外的变更,应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2. 变更管理程序应包括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影响,以及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十、风险管理1. 在项目计划和执行过程中,进行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2. 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应急预案等方面。
十一、监督和审计1. 监督部门应对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按照规程进行。
2. 监督和审计的结果应用于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
十二、附则本规程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委员会所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程项目税票取财务制度
![工程项目税票取财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f262a6a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7.png)
工程项目税票取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项目税票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咨询等项目。
三、税票管理
1. 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税票进行统一管理,及时归档存档,并按要求上传至财务部门。
2. 项目税票应妥善保存,保证内容真实有效。
3. 项目税票的开具应符合相关税法规定,不得出现任何虚假情况。
四、税票取用流程
1. 项目经理按照项目需要填写税票取用申请单,注明税票种类、数量和用途,并经部门经理审批。
2. 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税票取用,并登记备案。
3. 税票取用完毕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归还未使用的税票,并在备案表上签字确认。
五、财务管理
1. 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税票进行验收,确保税票的真实有效。
2. 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税法法规,确保报销需求合法合规。
3.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税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六、考核评估
1. 公司将定期对项目税票取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部门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2. 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经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税票取财务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以上即为工程项目税票取财务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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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工作规程1.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管理我局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按是否账册健全分类管理并分别适用相应的税收征收率。
1.1.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认定一、业务概述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需向注册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以下简称“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认定账册健全标志(健全/不健全)。
外地来深纳税人、我市临时纳税户不单独认定账册健全标志,在办理工程项目登记时一并进行账册健全标志认定。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认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认定为账册健全纳税人:1.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2.在我局办理了税务登记;3.能设臵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并单独反映工程的财务核算情况,工程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本公司财务系统统一核算,并能真实、准确、全面记录经营活动,使用合法有效凭证;4.能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纳税资料;5.能按规定正常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6.外地来深的纳税人能提供注册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认定为账册不健全纳税人。
(二)认定流程1.受理注册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以下资料:(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财务会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综合服务岗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受理并填开《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交纳税人,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管理科(所)管理岗。
2.审核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账册健全或不健全的审核意见并报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3.核准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4.送达综合服务岗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见附件2)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告知书,同时收回《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
(三)注意事项1.账册健全标志一经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以进行账册健全标志调整(一年内只能调整一次),一经调整重新给予三年有效期。
2.账册健全标志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
对原认定为账册健全的纳税人,经核实在标志有效期内,财务核算规范、正常申报纳税和无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继续认定其为账册健全并录入账册健全标志。
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由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生成文书字号:“深地税+区局简称+建账告+[年度]+顺序号”。
1.2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调整一、业务概述在账册健全标志(健全/不健全)有效期内,纳税人可以向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注册地税务机关也可以主动调整纳税人的账册健全标志。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纳税人申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的流程1.受理审核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岗受理审核以下资料:(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业务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账册健全或不健全的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报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2.核准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3.送达综合服务岗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告知书。
(二)工程地税务机关发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的流程1.发起工程地税务机关管理岗经核实在本辖区提供建筑劳务的我市纳税人其账册健全标志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发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流程,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报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2.移送工程地税务机关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同意调整建议的,将流程发送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岗签收。
3.审核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账册健全或不健全的审核意见并报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4.核准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5.送达注册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岗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告知书。
(三)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的流程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岗核实其控管的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发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流程,具体参照上述第(二)项“工程地税务机关发起调整账册健全标志的流程”第3.4.5点规定办理。
(四)注意事项账册健全的纳税人一经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可调整其为账册不健全状态,注册地或工程地税务机关管理岗均可发起调整流程,由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科(所)长岗核准。
2.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在我市提供建筑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具建筑业发票的方式,分为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
2.1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业务概述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通过互联网登陆我局“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发票的建筑业企业。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认定条件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注册地税务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授予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两年内未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3.两年内在我市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工程款项;5.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准确,账簿设臵齐全并通过注册地税务机关账册健全认定。
(二)认定流程1.受理已经在我局开通网上报税业务的纳税人提出申请,注册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以下资料:(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业务申请表》(见附件3);(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6)两年内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证明;(7)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验原件);(8)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复印件;综合服务岗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受理并填开《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交纳税人,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管理科(所)管理岗。
2.审核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纳税人的建筑资质、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初审意见并报管理科(所)长岗审核。
3.核准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4.送达综合服务岗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见附件4),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情况告知书》(见附件5)。
综合服务岗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相关文书,同时收回《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
(三)注意事项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由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生成文书字号:“深地税+区局简称+建自证+[年度]+ 顺序号”。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情况告知书》由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生成文书字号:“深地税+区局简称+建自告+[年度]+ 顺序号”。
2.2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取消一、业务概述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可申请取消其自开票资格,或者纳税人因违反相关税收管理规定,税务机关可主动取消其自开票资格。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取消条件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地税务机关取消其自开票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2.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未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的;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的;4.代开或者虚开发票的;5.偷税、抗税的;6.未妥善保管、使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纳税人申请取消自开票资格的流程1.受理注册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以下资料:(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业务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综合服务岗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受理并填开《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交纳税人,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管理科(所)管理岗。
2.审核管理岗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及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初审意见并报管理科(所)长岗审核。
3.核准管理科(所)长岗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程终结。
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4.送达综合服务岗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取消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告知书》(见附件6)。
综合服务岗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告知书,同时收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以及《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
(三)注册地税务机关取消纳税人自开票资格的流程对属于上述第(一)项取消情形的,注册地税务机关管理岗可主动发起流程取消纳税人的自开票资格(无需纳税人提交资料),具体流程参照上述第(二)项“纳税人申请取消自开票资格的流程”第2.3.4点规定办理。
(四)注意事项1.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一经取消,未满一年的,不予重新认定,纳税人须满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自开票资格认定。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取消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告知书》由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生成文书字号:“深地税+区局简称+建自告+[年度]+ 顺序号”。
3.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3.1工程项目登记3.1.1普通工程项目登记一、业务概述在我市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符合我局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管理规定的,应在签订建筑业工程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简称“工程地税务机关”)办理工程项目登记。
下列情形可以不办理工程项目登记:1.个人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允许不办理项目登记。
2.单位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凡不属于总分包工程且按综合征收率全部带征各税的,工程合同金额小于一定金额(目前暂定为100万元),允许不办理工程项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