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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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文件
晋东政﹝2004﹞15号
关于印发东石镇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
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办)各有关单位:
《东石镇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劳动就业环境整治通知————————————————————抄送:市政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吴冬冬副市长,镇党政联席会成员
存档(2)————————————————————
东石镇党政办公室2004年3月6日印发————————————————————
东石镇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巩固发展前阶段劳动用工管理综合整治成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不断增强区域环境竞争力,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就业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广泛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在更高平台上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保证。
这次综合整治活动要把握以上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参与。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把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抓紧抓实。
各村(居)、各工作点和镇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说服工作,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
各类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二)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各村(居)、各工作点和镇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区域之间、部门之间
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对劳动就业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根治措施,对所有问题要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一个村(居)或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协调解决,保证综合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各村(居)、各工作点和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劳动就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层次企业的状况,在综合整治的内容、方法等方面,提出不同要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一刀切。
同时,要加强宣传,形成声势,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推动综合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综合整治活动的基本目标
综合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下分别简称《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晋政文[2003]135号)有序开展,通过综合整治,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全面了解企业的劳动就业环境状况、存在问题特点及前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况。
(二)综合整治存在劳动就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改善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并动态跟踪和监督企业的执行情况。
(四)建立健全劳动保护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营造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舆论氛围,形成企业自觉遵守、职工自我保护、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包括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资支付、使用未成年工等方面情况;近年来因使用含苯天乃水、清洁水、破水和含正己烷粉胶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的企业(制鞋、工艺彩绘、箱包加工、玩具、蓄电池等)和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石板材加工、石雕、陶瓷等);存在消防“三合一”厂房、锅容管特设备等方面隐患的企业。
综合整治活动从2004年2月21日开始至2004年4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1日—3月10日)
1、召开动员大会。
镇政府召开全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参加会议对象:镇党政领导成员、各工作点点长、下村干部、镇(直)办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
布置整治任务,下发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造势。
充分利用宣传车、条幅、宣传品、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主的法制意识和自觉性,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0日—4月20日)
本阶段以开展拉网式检查和督促整改为工作重点。
镇直各有关单位、各工作点、各村(居)要根据《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
的有关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本辖区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每星期四都要将检查落实情况分析汇总上报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1、监督检查职业性工作。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依法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做好“两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
(镇党委宣委陈一啸牵头,东石卫生院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配合)。
2、监督检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进一步督促所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
加强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注重从源头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对扣押职工身份证、恶意克扣及未按时按月支付工人工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虐待外来员工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伤抚恤、身体健康权利,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就业。
(镇党委副书记洪振雄牵头,镇劳务站负责制定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配合)。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良好环境的形成,重点改善“三合一”企业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镇党委副书记柯贤富牵头,镇安办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各工作点配合)。
4、监督检查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环境检测,严格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镇政府副镇长许文倡牵头,镇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5、查处涉嫌犯罪案件。
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流向监管。
对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危险物品肇事、强迫职工劳动等犯罪行为的要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执行活动,保障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发挥人口管理优势,严厉惩处各种侵害职工人格和职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并为劳动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镇党委副书记洪振雄牵头,公安、边防派出所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配合)。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镇政府将对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抽查。
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依靠规范严密的制度保障,推动劳动就业环境不断优化。
四、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搞好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
要把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当前劳动就业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责任制。
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抓综合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办事机构。
镇政府成立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市劳动就业环境综
合整治活动。
各村(居)、镇直(办)各有关部门都要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领导和组织好本系列综合整治活动。
(二)建立健全挂钩联系制度。
镇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抓点,以点带面,指导全局。
镇下点领导每人联系二个村(居),每位挂钩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进行具体指导。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把关。
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实施。
要逐级建立工作报告、督促检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推动工作健康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
各村(居)、镇直(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这次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所有就业职工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本次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东石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东石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联系村(居)
情况表》
附件1:
东石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蔡萌芽(镇长)
副组长:洪振雄(副书记)
柯贤富(副书记)
陈一啸(党委宣传委员)
朱新旭(党委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许文倡(副镇长)
成员:杨建造(劳务站站长)
陈铭(党政办副主任)
陈肖锋(企业管理站站长、安办主任)
颜平均(派出所所长)
蔡秋水(工商局局长)
黄历强(边防所所长)
洪清瑞(卫生院院长)
谢国再(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劳务站,由洪振雄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铭、杨建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东石镇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
联系村(居)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