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备案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
姓名
单位职务职级 Nhomakorabea操办事项
报告内容
时间
地点
邀请范围
预计参加人数
宴请标准(元/人)
个人承诺
1.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2.不借机敛财,不“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宴请,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3.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不收受其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借用其钱款、住房、车辆、场所等;
4.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
5.不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不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教学、科研等公共秩序;
7.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8.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与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已将有关情况向同志报告,我承诺按照报告内容操办相关事宜。
备注:中层领导人员报纪委办备案;科级干部报所在党组织备案。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 __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二)不如实报告的;(三)隐瞒不报的;(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婚丧嫁娶申报备案表等常用
婚丧嫁娶申报备案表等(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质资料,欢迎下载)附件1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2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3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编号:XXXXXX德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项目名称:XXXXX庄园开发企业(公章):X X X X X X X X开发填报时间:2021年1月18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售后服务机构撤销备案表填表说明1、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由开发企业负责填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市开发管理机构、开发企业各执一份。
3、项目售后服务内容一栏,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购买者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填写。
4、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指,形成董事会决议的红头文件并带附件。
文件需所有股东签字。
附件中需要写明售后服务机构所有人员姓名、职务、联系5、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任职文件指,经董事会研究担任售后服务机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人的红头任职文件(可兼任),需带附件,附件写明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邮箱、办公地点、24小时服务。
6、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应附下列文件复印件,并装订成册:(1)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2)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任职文件;(3)公示牌影像资料;(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文件;(6)《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7)《回访记录登记表》;(8)项目投诉、办结、回访、买受人满意等情况报告。
有关要求1、一个项目一套备案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所开发项目成立“XXX项目售后服务机构”。
也可成立“XXX企业售后服务机构”,此机构可为多个项目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员工在婚丧嫁娶等家庭大事发生时的报备要求,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员工情况,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
二、报备内容与流程1. 报备内容:包括员工姓名、事件类型(结婚、生育、丧事等)、事件时间、涉及人员等基本信息。
2. 报备流程:员工在得知婚丧嫁娶等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婚丧嫁娶报备表》(附件一)。
部门负责人在核实信息后,将《婚丧嫁娶报备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报备时间与方式1. 报备时间:员工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进行报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备时间的,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2. 报备方式: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书面报告等方式进行报备。
具体方式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审批流程与责任人1. 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的《婚丧嫁娶报备表》后,应在一周内完成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将审批结果报送至— 1 —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审批结果进行复核,并对符合规定的报备进行公示。
2.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应对报备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五、监督与处罚1. 监督方式:公司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
严重违反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处罚流程: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员工应确保所报备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如有虚假陈述,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2. 员工在报备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篇一:登封六中婚丧嫁娶备案表附件3:统计表单位:(加盖公章)登封六中填表人:屈江坤填表时间:20XX.12.23篇二: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制度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婚丧嫁娶报备
婚丧嫁娶报备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内容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内容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是指在举办婚丧嫁娶等重大社会活动时,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
1. 婚丧嫁娶报备的范围:通常包括举办婚礼、葬礼、结婚登记、丧葬登记等重大婚丧嫁娶活动。
2. 提交报备材料:报备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婚丧嫁娶活动的相关材料,如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丧葬证明等。
3. 报备时间:一般要求在活动举办前一定时间内进行报备,可以是数天或更长时间。
这是为了让相关部门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和资源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4. 报备程序:报备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递交报备材料,如填写报备表格、预约办理时间等。
5. 报备费用:有些地区可能会规定报备费用,需要报备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办理手续和相关事务。
6. 报备审核:相关部门会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备人的资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 报备后的管理:婚丧嫁娶报备制度还包括对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环节,相关部门会对活动进行跟踪和督促,以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婚丧嫁娶等重大社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通过报备制度,可以提高社会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防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企业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企业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1. 背景
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婚丧嫁娶宴请活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备案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生。
3. 制度内容
3.1 宴请活动报告
任何员工在举办婚丧嫁娶宴请活动之前,必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宴请日期、时间、地点以及参与人员名单。
3.2 备案手续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的宴请活动报告后,将审查报告内容,确认活动符合相关规定。
如活动符合规定,将为员工办理备案手续,包括填写相应的备案表格和存档。
3.3 监督与处罚
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进行宴请活动的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的
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处罚的具体方式将根据违
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评估。
3.4 违规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本备案制度的行为,人力资源部门有权采取相应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合同等。
4. 免责条款
本备案制度对员工举办婚丧嫁娶宴请活动提供了规范和监督,
旨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因违反相关规定
而导致的纠纷或损失,员工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为企业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的内容,请员工遵守并行使相关权益。
同时,本制度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员工并进行更新。
2019年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的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的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婚丧嫁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消防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消防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背景
为了规范消防员工参加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确保消防员工的工作秩序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要求消防员工在参加婚丧嫁娶宴请活动前向上级报告并备案,确保参加活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消防员工。
报告备案流程
1. 消防员工在参加婚丧嫁娶宴请活动前应向其直接上级提出报告申请,并填写《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表》。
2. 直接上级根据具体情况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该消防员工参加活动。
3. 若批准参加,直接上级和消防员工共同在《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表》上签字确认,并保留备案表。
4. 若未批准参加,直接上级应给出明确理由,并将决定告知消
防员工。
执行细则
1. 消防员工在婚丧嫁娶宴请活动中的礼金、礼品等应符合公司
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相关礼仪。
2. 参加活动的消防员工应按时上岗,如因参加活动需请假,则
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并得到批准。
3. 消防员工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宴请活动寻求其他私利。
4. 直接上级应加强对消防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的监督,确保
制度的有效执行。
备案记录
1. 所有消防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表将被统一收集并保存,供需要时查询核实。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消防员工,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
律处分。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结论
通过制定消防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可以规范员工参加活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秩序和形象的良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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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报告要求
领导干部要认真阅读如下要求,并按规定如实进行报告:
1、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喜事外,不得操办生日、乔迁、职务升迁和子女满月、上学等宴请活动,不得邀请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和公务场所;
2、办理婚丧事宜要从严控制规模,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双方同城合办不得超过300人;
3、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喜事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区纪委申报,事后10天内书面报告操办过程、参加规模和收受礼金等情况;一般干部操办喜事提前15天填写两份报告表(一份卫计局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4、办理丧事等其他紧急事宜可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10天内做出书面报告。